台灣醫事檢驗學會 taiwan society of laboratory medicine€¦ · 部分醫院試行。...
TRANSCRIPT
醫檢師專業進階制度
@醫檢師分級制度研擬計畫成果說明
計畫召集人:吳竹蘭 常務監事 計畫報告人:謝文祥 理事長
*鑑於目前除醫檢師外其他各醫事職類都已陸續制定分級制度及標準,且部分大醫院也開始對醫檢師制訂內部分級系統,藉以呈現專業能力與薪資,及教學貢獻與升遷之連動,因此本會自行編列計畫預算,延聘各醫檢領域、各層級醫院專家,研擬制訂相關標準以供國內醫檢師分級參考使用,以蔚為共識。
制訂緣由
*本專業進階制度規劃之宗旨,是為建立醫院醫檢師專業評估機制與標準,鼓勵醫院間之醫檢部門相互採認,期能產生具體提升醫檢師待遇標準及升遷制度之推展。
*本計畫訂為『醫檢師專業進階制度』的規劃參考。
宗旨
• 102.08.12 研發委員會會議委員臨時動議提案,決議徵詢各地公會對此之想法及是否支持,再確認是否執行。
• 102.10.17 回饋意見皆持正面回應,決議執行。初步命名『高階檢驗人員驗證標準辦法』,並收集相關資料。
• 103.04.19 第一次討論會議,確認本辦法之醫檢師分級分為4級,稱MT1~MT4,並用於評估醫檢師之基本能力。
制訂歷程
• 103.06.24 邀請藥師公會代表分享經驗。收集各級醫院主管意見。
• 104.03.03 修正名稱為『醫檢師專業進階制度的規劃』。依收集意見制訂問卷,發出問卷調查各級醫院主管建議。
• 104.04.07 依問卷調查結果,討論制訂『醫檢師專業進階制度的規劃』內容完成,提交專家審查。
• 106.03.07 本會理監事會議討論修訂後定稿,提交部分醫院試行。
制訂歷程(續)
*規劃醫檢師分級分為4級,稱MT1 ~ MT4,並用於評估醫檢師之基本能力。而比 MT4更高的等級,則歸屬於專門領域醫檢師之範疇。
*建議MT1~MT3資格,審核單位為服務機構,MT4資格則由醫檢學會書面審核。
*醫檢師專業進階制度,各評估規劃,係需完成相關條件,始得成為該等級之醫檢師。
規劃說明(一)
*醫檢師專業進階制度,規劃七個項目來評估,分別為: 1.年資
2.在職教育
3.教學能力
4.研究能力
5.執行檢驗與品質管理能力
6.檢驗諮詢能力
7.行政能力
規劃說明(二)
一、年資
*升級後至少需再滿一年才得升等下一級別,此為最低年限要求;無年資上限限制,個人可依其狀況延後進級。【104.3.3會議】
MT→MT1 MT1→MT2 MT2→MT3 MT3→MT4
至少滿一年 MT1後至少滿一年
MT2後至少滿一年
MT3後至少滿一年
二、在職教育 *考量不要增加醫檢師之負擔,規定應取得之繼續教育積分點與執業換照所需點數相同,每年應取得20個教育積分點。另配合PGY,MT1亦增加『PGY核心課程訓練滿一年』,作為核可標準之一。【106.3.7會議】
MT→MT1 MT1→MT2 MT2→MT3 MT3→MT4
PGY核心課程訓練滿一年,或每年取得20個繼續教育積分點。
每年取得20
個繼續教育積分點。
每年取得20
個繼續教育積分點。
每年取得20
個繼續教育積分點。
*MT1:不需要求。
*MT2:取得醫策會認定單位所辦理之臨床指導教師基礎課程10個積分點。
*MT3:具獨立指導實習生的能力或有協助指導新進人員訓練的經驗。認定時需提供指導紀錄。
*MT4:具獨立指導新進人員的能力。認定時需提供指導紀錄。【104.3.3會議】
三、教學能力
*MT1與MT2:為增加人員之基礎,希望每年能閱讀一篇以上的醫檢專業研究論文,因此規定至少需有(年度)科內專題口頭報告一次。
四、研究能力
*MT3與MT4因已有一定年資,為與MT1與MT2之新進人員做區分,增顯其高階能力,因此規定MT3及MT4各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四、研究能力(續)
MT2→MT3 MT3→MT4
1.最近一年參與國內外學術研討會並以第一作者發表口頭或壁報論文一篇。
2.最近一年在國內外刊物以第一作者發表檢驗文章一篇。 【104.3.3會議】
1.最近五年內,參與國內外學術研討會並以第一作者發表口頭或壁報論文達三篇。
2.有研究性、且經同儕審核之學術性刊物,期刊論文以第一作者發表檢驗文章一篇。 【106.3.7會議】
五、執行檢驗與品質管理能力 *由於『執行檢驗』與『品質管理』能力項目多有相關,茲將兩者合併設定及規劃。
*MT1與MT2尚在基礎訓練階段,因此僅需服務單位內部認定即可,或有PGY訓練亦可。
MT→MT1 MT1→MT2
1.完成PGY一年期基本訓練,或通過科內能力測試。
2.需有閱讀與說明廠商試劑說明書能力。 【106.3.7會議】
1.完成PGY二年期訓練,或通過科內能力測試。
2.需能說明品管規則與判讀方式,並具判讀QC結果是否in
control的能力。 【106.3.7會議】
五、執行檢驗與品質管理能力(續1)
*關於MT3與MT4,為提供一般且通用適當之標準,避免造成不同醫院所訓練出的同級別醫檢師,能力卻有太大差異,因此相關規範應具有客觀性,或是能夠量化表示,且應能易於執行,才不會流於空泛;故以問卷向各級醫院主管調查,並有50%以上調查者認為是需要之條件。 【104.4.7會議】
五、執行檢驗與品質管理能力(續2)
MT2→MT3 MT3→MT4
1.參與異常內、外部品管分析檢討至少二次,並有完整記錄。
2.能發現異常事件且能提出書面的矯正措施建議。
3.獨立完成檢驗項目標準作業程序與儀器操作手冊各一份。
4.參與試劑平行測試、驗收確效。 【106.3.7會議】
1.負責異常內、外部品管分析檢討至少三次,並有完整記錄。
2.負責完成一個品質改善專案及報告。
3.具審查確認異常報告之能力。(異常報告定義:正確性存疑的報告)
4.完成方法確效(新方法或新系統或新機台)報告一份。 【106.3.7會議】
六、檢驗諮詢能力
*各需具有下列資格。【106.3.7會議】
MT→MT1 MT1→MT2 MT2→MT3 MT3→MT4
具獨立執行門診病人收檢衛教能力。
具接受院內其他臨床單位檢體採集問題諮詢之能力。
1.擔任跨科檢體採集教育訓練之講師一次,並具有接受學員問題諮詢之能力。
2.具備臨床相關檢驗結果變異因素分析之能力。
1.實際參與跨領域檢驗諮詢活動並有相關實證醫學報告紀錄。
2.與臨床不符合檢驗結果之分析與解釋,並有相關報告紀錄。
七、行政能力
*各需具有下列資格。【104.4.7會議】
MT→MT1 MT1→MT2 MT2→MT3 MT3→MT4
1. 落實檢驗試劑耗材庫存程序,且落實成效良好。
2. 參與檢驗試劑耗材庫存管理作業。
1. 負責檢驗試劑耗材庫存管理,且管理成效良好。
2. 具有盤點與驗收試劑耗材能力。
1. 參與成本效益分析。
2. 執行單位共通性管理業務且有管理相關紀錄。
1. 負責執行檢驗成本分析、至少二例。
2. 參與內部稽核或管理審查報告。
社 團 法 人 台 灣 醫 事 檢 驗 學 會 Taiwan Society of Laborato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