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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圣环评书

证书等级:甲级

SZSHPS-2017-222

证书编号:3607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

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陕中圣环评书

证书等级:甲级

SZSHPS-2017-222

证书编号:3607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

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

评价单位: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姬 瑜

委托单位: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编制人员及职责:

编制

主持人

姓 名

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

编号

专业类别

签 名

刘玉凤

00019210

A360709202

化工石化医药

主要

编制

人员

情况

姓 名

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

编号

编制内容

签 名

刘玉凤

00019210

A360709202

概述、第1~3、5、6、8、11章

郭小梅

00015356

A36070530700

第4、7、9、10章

其他参与人员:黄 帅

###

目 录

概 述1

一、项目背景1

二、建设项目特点1

三、工作过程概述2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2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5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5

七、致谢6

1 总则7

1.1 编制依据7

1.1.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7

1.1.2 国家法律7

1.1.3 国务院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7

1.1.4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8

1.1.5 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9

1.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10

1.1.7 项目的相关资料11

1.2 评价原则12

1.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12

1.3.1 环境影响识别12

1.3.2 评价因子筛选13

1.4 评价执行标准13

1.4.1 环境质量标准14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16

1.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17

1.5.1 评价工作等级17

1.5.2 评价范围20

1.6 环境保护目标21

1.7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2

1.7.1 相关规划22

1.7.2 环境功能区划22

2 项目概况23

2.1 现有项目、在建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23

2.2 现有工程概况23

2.2.1 现有项目建设内容23

2.2.2 现有项目建设产品方案25

2.2.3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用量25

2.2.4 现有项目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25

2.2.5 现有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30

2.2.6 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30

2.3 在建工程概况31

2.3.1 在建项目基本情况31

2.3.2 在建项目建设内容31

2.3.3 在建工程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32

2.3.4 在建工程三废排放量汇总39

2.4 拟建项目情况40

2.4.1 项目基本情况40

2.4.2 项目组成40

2.4.3 产品方案及产品规格44

2.4.4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45

2.4.5 生产工艺47

2.4.6 主要生产设备47

2.4.7 公用工程概况48

2.4.8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51

3 工程分析53

3.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53

3.1.1 制氢装置改造53

3.1.2 煤焦油加氢装置改造58

3.2 公辅工程及产污环节64

3.2.1 酸性水处理装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64

3.2.2 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65

3.2.3 储运工程及产污环节67

3.2.4 污水处理站70

3.2.5 火炬70

3.3 全厂相关平衡分析71

3.3.1 物料平衡71

3.3.2 水平衡71

3.3.3 硫平衡71

3.4污染物排放汇总71

3.4.1 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汇总71

3.4.2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汇总71

3.5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74

3.6 技改前后染物排放情况汇总77

4 建设工程周围地区环境现状78

4.1 自然环境概况78

4.1.1 地理位置78

4.1.2 地形、地貌78

4.1.3 地质概况79

4.1.4 气候气象82

4.1.5 地表水83

4.1.6 地下水现状调查84

4.1.7 土壤与陆生生物88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9

4.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9

4.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2

4.2.3 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95

4.2.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99

4.2.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00

4.2.6 地下水包气带质量现状100

5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3

5.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03

5.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103

5.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03

5.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104

6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5

6.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5

6.1.1 主要气候统计资料分析105

6.1.2 污染源108

6.1.3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确定110

6.1.4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110

6.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12

6.2.1 水文地质条件113

6.2.2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20

6.2.3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126

6.3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31

6.3.1 预测模式132

6.3.3 厂界噪声现状背景值133

6.3.4 预测结果与评价133

6.4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34

6.5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134

6.6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35

7 环境风险评价137

7.1 现有工程环境风险梳理与评价137

7.1.1 重大危险源137

7.1.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37

7.1.3 小结141

7.2 风险识别142

7.2.1 资料收集与调查142

7.2.2 物质危险性识别143

7.2.3 生产及储运设施风险性识别150

7.2.4 重大危险源识别150

7.2.5 风险类型识别152

7.2.6 评价等级和范围152

7.2.7 扩散途径152

7.2.8 环境保护目标153

7.3 源项分析153

7.3.1 风险评价因子及风险类型的确定153

7.3.2 最大可信事故及其类型的确定154

7.3.3 最大可信事故概率154

7.3.4 可接受风险值154

7.3.5 最大可信事故源强估算154

7.4 后果计算157

7.4.1 预测模型157

7.4.2 预测结果157

7.4.3 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159

7.5 风险评价160

7.5.1 风险值160

7.5.2 计算公式161

7.5.3 计算结果161

7.6 风险管理162

7.6.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162

7.6.2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164

7.7 小结165

8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166

8.1 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66

8.1.1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66

8.1.2 施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166

8.1.3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66

8.1.4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66

8.2 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66

8.2.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66

8.2.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68

8.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72

8.2.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及建议173

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4

9.1 经济效益分析174

9.2 社会效益分析174

9.3 环境损益分析174

9.3.1 环保工程投资估算174

9.3.2 环境保护费用分析175

9.3.3 年环境损失费用的确定与估算175

9.3.4 环保投入分析176

9.3.5 环境代价和环境系数计算177

9.3.6环境损益分析结论177

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9

10.1 环境管理179

10.2 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环境监理179

10.2.1 环境管理制度179

10.2.2 施工期环境监理180

10.3 运营期环境管理180

10.3.1 环境管理制度180

10.3.2 环境管理任务180

10.3.3 环境信息公开181

10.4 环境监测181

10.4.1 监测机构181

10.4.2 事故应急环境监测182

10.5 排污口管理183

10.5.1 排污口规范管理原则183

10.5.2 排污口立标管理183

10.5.3 排污口建档管理183

10.6 环保设施验收183

10.6.1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清单183

10.6.2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185

11 结论与建议186

11.1 项目概况186

11.2 环境现状监测186

11.2.1 环境空气186

11.2.2 地表水186

11.2.3 地下水186

11.2.4 地下水包气带186

11.2.5 环境噪声186

11.2.6 土壤187

11.3 环境影响评价187

11.3.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87

11.3.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87

11.3.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88

12.3.4 声环境影响分析188

11.3.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188

11.3.6 风险环境影响188

11.4 选址可行性分析189

11.5 公众参与189

11.6 结论189

11.7 要求与建议189

11.7.1 要求189

11.7.2 建议190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VII

图件列表

图1.6-1 项目敏感点及评价范围图

图1.6-2 四邻关系图

图2.4-1 地理位置图

图2.4-2 项目平面布置图

图3.1-1 现有工程总工艺流程图

图3.1-2 制氢装置工艺流程图

图3.1-3 制氢装置物料平衡图

图3.1-4 制氢装置水平衡图

图3.1-5 制氢装置硫平衡图

图3.1-6 煤焦油加氢装置工艺流程图

图3.1-7 煤焦油加氢装置物料平衡图

图3.1-8 煤焦油加氢装置硫平衡图

图3.2-1 酸性水汽提工艺流程图

图3.2-2 技改后酸性水汽提装置物料平衡图

图3.2-3 高浓度有机废水预处理装置工艺流程图

图3.2-4 高浓度有机废水物料平衡图

图3.3-1 技改后本项目物料平衡图

图3.3-2 技改后本项目水平衡图

图3.3-3 技改后本项目硫平衡图

图3.6-5 解析气、氢气、燃料气走向图

图4.1-1 项目地区域地貌图

图4.2-1 监测点位图

图6.1-1 近20年累年风玫瑰图

图6.1-2 神木年平均风速变化趋势图

图6.1-3 月平均温度

图6.1-4 年平均气温变化趋势图

图6.1-5 月降水量

图6.1-6 神木年总降水量变化趋势图

图6.1-7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图6.2-1 枣稍沟口地质剖面示意图

图6.2-2 秃尾河地质剖面图

图6.2-3 水文地质图

图6.2-4 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图6.2-5 地下水分区防渗图

图6.3-1 本项目噪声点位图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列表

附件1: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2: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备案的通知》(神发改发〔2017〕304号);

附件3:《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编号:2017(1199)号);

附件4:神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神环函〔2017〕277号;

附件5: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批复[2006]301号;

附件6: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制氢工艺变更的批复》,陕环批复[2007]92号;

附件7: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锅炉房变更问题的函》,陕环函[2015]668号;

附件8: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万t/a煤焦油全馏分加氢制烷基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神环发[2015]287号;

附件9: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全馏分加氢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陕环批复[2016]423号;

附件10:西安瑞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2017.12.5;

附件11:引用监测报告;

附件12: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神木县锦界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4]013号),2014.10.24;

附件13: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14:排污许可证。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 述

一、项目背景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已建成12万吨/年加氢装置,自2012年7月6日以来,已连续运行5年。该装置规模小,单位产品的固定资产折旧、人员薪酬、财务费用等固定成本高。原料煤焦油采购和产品销售市场份额小,缺乏市场话语权,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难以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

现计划利用内蒙古建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订制的闲置加氢反应器,充分利用现有公用工程和装置动、静设备的富裕能力,配套挖潜增效、填平补齐,能够确保挖潜增效后煤焦油加氢装置加工能力达到16.8万吨/年。本项目实施的意义:

(1)产品规模扩大,现有装置年产稳定轻烃、轻质化煤焦油1#和尾料共计10.8万吨,挖潜增效实施后产品总量增加至16.1万吨,年增产5.3万吨。

(2)产品结构调整,新增产品轻质化煤焦油1#(轻油)和轻质化煤焦油1#(重油)产品替代原轻质化煤焦油1#,增加产品多样性。

(3)经济效益增加,挖潜增效实施后年平均利润总额增加6603万元。

(4)挖潜增效实施后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消耗仅增加5%~10%,现有公用工程装置富裕度满足挖潜增效要求。

(5)挖潜增效实施后将消除原装置存在的瓶颈,主要有以下几点:①高压空冷器的安全隐患将予以消除;②离心机的投入使用可以降低污油产出,提高预处理收率,降低产品单耗;③反应加热炉改造后降低系统总压降0.4MPa以上,减少装置能耗,延长装置运行周期;④提高制氢PSA单元处理能力,消除其产品收率低,运行成本高的瓶颈。

(6)挖潜增效实施后规模扩大,产品市场话语权增加,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主导力增强。

2017年11月7日,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已同意项目备案(备案文件:神发改发〔2017〕304号)。

二、建设项目特点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为技改项目,属于化工石化医药类。

挖潜增效前后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新增废水为少量冷凝液、含酚废水、含硫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石油类、SS、氨氮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在建工程回用水装置回用;噪声源包括各种泵类设备;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脱硫剂,属于危险固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在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位于锦界工业园区,可依托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距离最近村庄为项目东侧1.4km的杨家沟村。

三、工作过程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本项目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鉴于此,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正式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迅速成立项目组,2017年10月25日,进行现场踏勘,收集项目所在地的相关环境资料;2017年11月,委托西安瑞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在认真进行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论证的基础上,于2018年1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编制。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

与相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分析结果见表1。

表1 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表

规划名称

相关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鼓励类第八项“钢铁”中的第 2条“煤焦油加氢处理”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项目

符合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

煤焦油单套加工装置处理无水焦油能力≥15万t/a以上。

本项目技改后单套处理规模为16.8万吨/年

符合

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

本项目未被列入《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属于陕西省允许类项目

符合

(2)规划符合性分析

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结果见表2。

表2 规划符合性分析表

规划名称

相关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年)

主导要求:深入实施“三个转化”战略,坚持高端化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形成以清洁能源、合成材料、特色化学品为核心的能(源)—化(工)—材(料)一体化产业布局,打造国家级煤炭基地、煤电基地、煤化工基地、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区,建成“高端、清洁、环保、安全”的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基地,努力成为支撑陕西追赶超越的重要引擎和国家能源版图的重要一极。

本项目为煤焦油加氢技术改造,属于煤化工项目。

符合

《神木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划分出禁止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4类功能控制区。该区域内要控制小规模工业污染企业数量,通过规划化集约化整治,上大压小,限制建设兰炭、冶金、火电、煤化工等严重污染企业,有效控制和大力消减排污总量。

位于重点开发区,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产业链设置合理。

符合

《神木县锦界工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年)

产业发展方向 构建以煤化工、氯碱化工为主导,以电力、建材、载能、精细化工为关联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配套产业的产业结构体系,培育新能源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工业旅游业。

本项目为煤焦油加氢技改项目。

符合

《榆林市“多规合一”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类控制线范围内的建设内容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控制要求

检测结果:“不涉及生态红线、文物保护紫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各廊道控制线”。

符合

(3)《神木县锦界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神木县锦界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园区建设的环境保护提出要求,拟建项目与园区环境保护相符性分析见表3,与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4。

表3 项目与规划环评环保要求相符性分析

《神木县锦界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

拟建项目实施

相符性

大气

园区主要大气污染排放口应安装烟气自动监测装置,以便随时了解本企业烟气排放情况

现有厂区燃煤锅炉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符合

地表水

各企业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水质必须达到(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其中该标准中未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还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项目生活废水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建工程”建设完成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进入回用水站回用;废水水质可满足(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符合

地下水

做好工业场地、堆场及废水、废渣处置贮存设施的防渗措施。禁止各类废水直接排入沙地低洼地。

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具体防渗区域及部位建议参考《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符合

固体

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硫磺作为副产品出售;废催化剂、废吸附剂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符合

噪声

各建设项目正在设计中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设计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采用建筑隔声和铺装吸音材料,同时采取其他减震降噪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各类风机等均采用加装消声器消声的降噪措施外,其它设备大部分安装在封闭厂房内,采用厂房隔声,并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对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

符合

环境

风险

应建立“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在园区建立一个综合性应急响应中心,全面负责整个园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在重点入园企业设立分中心,负责本企业事故应急。

现有工程厂区已制定应急预案,并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符合

表4 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一)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统筹做好规划执行过程中的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对各项目确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应进行搬迁,禁止在规划的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新建居住区。进一步优化调整工业园布局,对位于园区的现有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应逐步搬迁,尤其是位于工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应尽快实施搬迁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不涉及搬迁安置工作。

符合

(二)工业园现状大气特征污染物超标,水环境容量有限,规划应坚持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约束、环境容量许可的适度发展原则。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规划入园项目产业规模。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产业政策,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项目入园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环境质量相对较好;项目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备案确认,符合产业政策和有关准入条件。

符合

(三)做好废污水的处理回用工作,确保高家堡断面、秃尾河入黄断面水质满足控制目标要求。规划区所在区域属于缺水地区,入园企业必须积极采取节水措施,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新鲜水耗量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不会改变纳污水体功能区划。厂区采取了一系列节水措施,如循环冷却水、回用水站,能减少新鲜水消耗量。

符合

(四)工业园应采取集中供热方式,燃煤锅炉应使用低硫煤,并采取脱硫、脱硝措施

本项目不新建燃煤锅炉,也不增加现有煤锅锅炉运行负荷,现有锅炉已通过环保验收。

符合

(五)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填埋场等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

/

(六)工业园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安全及环境风险应急救援队,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习

/

/

(七)强化工业园环境质量监测,设置大气常规监测点、地表水、地下水常规监测点和土壤及河流底泥常规监测点,对各项污染物(尤其是特征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

(八)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境影响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及时提出规划完善和改进的对策建议;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

(九)规划所包含的近期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有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可以适当简化,但应重点论证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资源承载力和环境风险分析,进一步深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为在现有厂区进行技改,不新增占地,重点论证了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的影响,并论证了各项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

符合

(4)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在现有厂区进行技改,不新增占地,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已同意本项目备案。项目建设符合《神木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年)相关规划及条件要求。项目建成运行后,正常工况下在对各类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满足评价区环境功能要求。在落实可研及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选址可行。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环境特征,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重点关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强,明确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

建设项目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重点分析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及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地下水调查及影响分析;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预案;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废水处理设施依托的可行性分析。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在严格落实项目可研、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较小;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七、致谢

在编制过程中,评价工作中得到了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神木市环境保护局、西安瑞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们一并表示感谢!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7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7.10.24,附件1。

1.1.2 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7.6.2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6.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2016.11.7;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2016.7.2;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订)》,2010.4.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16.7.2。

1.1.3 国务院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国发〔2005〕39号),2005.12.3;

(2)国务院《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2010.5.11;

(3)国务院《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2010.12.21;

(4)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国发〔2011〕35号),2011.10.17;

(5)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91号令),2011.12.1;

(6)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9.10;

(7)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2013.10.6;

(8)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31号),2014.6.7;

(9)国务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12.19;

(10)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4.2;

(11)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5.6.28;

(12)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10.1。

1.1.4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通知》(环办〔2003〕25号),2003.3;

(2)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3;

(3)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2012.5.17;

(4)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

(5)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8.8;

(6)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014.12.30;

(7)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2017.9.1;

(8)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2015.12.11;

(9)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公告(公告(2016)第74号),2016.12.6;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办[2015]111号),2015.12.22;

(1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2013.11.14;

(12)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2016.8.1;

(1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350号),2006.7.7;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产业〔2011〕635号),2011.3.23;

(15)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2月16日修正)》(第21号令),2013.5.1;

(16)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2014.9.12。

1.1.5 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1)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0.1.1;

(2)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6.10.1;

(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06.12.1;

(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4.1.1;

(5)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14.9.24;

(6)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6.4.1;

(7)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陕西省地下水条例》,2016.4.1;

(8)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第91号),2003.11.1;

(9)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水功能区划》(陕政办〔2004〕100号),2004.9.22;

(10)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陕政办发〔2004〕115号),2004.11.17;

(11)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陕政函〔2012〕116号),2012.6.21;

(12)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陕政发〔2013〕15号),2013.3.13;

(1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4号),2013.12.30;

(14)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2015.12.30;

(15)陕西省人民政府《“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7]11号),2017.3.28;

(16)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12〕764号),2012.8.24;

(17)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陕环发〔2016〕4号),2016.1.4;

(18)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2007.2.9;

(19)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6〕18号),2016.7.5;

(20)榆林市人民政府《榆林市“多规合一”工作管理办法》(榆政发〔2016〕40号),2016.12.28;

(21)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榆林市“多规合一”2017年工作计划》(榆政办发〔2017〕10号),2017.2.17;

(22)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榆林市“治污降尘·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榆政办发〔2017〕33号),2017.4.12;

(2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榆林市“十三五”节能降碳行动计划》(榆政办发〔2017〕69号),2017.6.8。

1.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2016.08.01;

(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

1.1.7 项目的相关资料

(1)《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7.7;

(2)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备案的通知》(神发改发〔2017〕304号),2017.11.7;

(3)《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编号:2017(1199)号),2017.12.5;

(4)神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神环函〔2017〕277号),2017.12.30;

(5)西安瑞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2017.12.5;

(6)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神木县锦界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7)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神木县锦界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4]013号),2014.10.24;

(8)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9)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该项目制氢工艺的变更说明》;

(10)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锅炉房变更说明》;

(11)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批复[2006]301号;

(12)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制氢工艺变更的批复》,陕环批复[2007]92号;

(1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锅炉房变更问题的函》,陕环函[2015]668号;

(14)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万t/a煤焦油全馏分加氢制烷基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神环发[2015]287号;

(15)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全馏分加氢综合利用工程验收监测报告》;

(16)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全馏分加氢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陕环批复[2016]423号。

(17)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相关部门意见等。

1.2 评价原则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执行国家、陕西省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

(1)贯彻“符合产业政策”、“满足规划”、“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循环经济”的原则以及“节能减排、公众参与”的要求。

(2)提出切实可行、可稳定达标、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

(3)坚持重点突出,体现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原则。评价工作尽量筛选、利用已有的区域资料、监测资料和现有工程资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对其进行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的审核,加快评价工作进度,保证评价工作质量。同时注意数据、资料的有效性及时效性。

(4)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要求,参考已有监测资料、实测部分数据等,通过对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初步判断,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5)充分体现本项目及所在区域环境的特点,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考虑陆域生态保护要求。

1.3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

1.3.1 环境影响识别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活动包括:安装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运输、建筑物料堆存等;运营期主要活动包括:制氢装置、加氢装置生产和公辅工程(储运系统等)运行过程中“三废、一噪”排放等。

评价结合项目各评价时段主要活动、区域环境特征,对本项目涉及的环境要素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识别,识别结果见表1.3-1。

表1.3-1 环境影响识别表

评价

时段

建设

生产

活动

可能受到环境影响的领域(环境受体)

自然环境

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

其它

地形地貌

气候气象

河流水系

水文地质

土壤类型

环境空气

地表水

地下水

声环境

土壤环境

生态系统

植被类型

植物物种

水土流失

野生动物

水生生物

生活环境

供水用水

人车出行

文物保护

安装施工

运输

-1

物料堆存

-1

废气排放

-2

-1

废水排放

-1

-1

固废排放

-1

-2

-2

噪声排放

-2

-1

注:3—重大影响;2—中等影响;1—轻微影响;

“+”——表示有利影响;“-”——表示不利影响

1.3.2 评价因子筛选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汇总于表1.3-2。

表1.3-2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汇总表

序号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1

环境空气

SO2、NO2、PM2.5、PM10、CO、O3、H2S、NH3、非甲烷总烃

SO2、NO2、PM10、H2S、NH3、非甲烷总烃

2

地表水

pH、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COD、BOD5、氨氮、氯化物、硫化物、氰化物、硝酸盐氮、总磷、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汞、砷、粪大肠菌群数、苯并芘。

/

3

地下水

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铁、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镉、挥发酚、六价铬、汞、硫化物、氨氮、铅、砷、总硬度、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锰、苯并芘。

挥发酚

4

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

5

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可行性、可靠性

6

生态环境

区域生态系统、土壤环境质量等

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对区域生态系统、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

1.4 评价执行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神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神环函〔2017〕277号)。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H2S、NH3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其它因子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前苏联标准等。

(2)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5)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旱作农田标准。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4-1~1.4.5。

表1.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一览表

序号

因子

标准限值

单位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1

SO2

年平均

≤6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2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3

CO(mg/m3)

24小时平均

≤4

1小时平均

≤10

4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200

5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6

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7

H2S

一次值

≤0.01

m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标准

8

NH3

一次值

≤0.20

9

非甲烷总烃

小时平均

≤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表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一览表

序号

因子

标准限值

单位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1

pH值

6~9

无量纲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表1(Ⅲ类)

2

高锰酸盐指数

≤6

mg/L

3

溶解氧

≥5

4

COD

≤20

5

BOD5

≤4

6

氨氮

≤1.0

7

氯化物(以Cl-计)

≤250

8

硫化物

≤0.2

9

氰化物

≤0.2

10

硝酸盐(以N计)

≤10

11

总氮

≤1.0

12

总磷

≤0.2

13

石油类

≤0.05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15

挥发酚

≤0.005

16

≤0.0001

17

≤0.05

18

苯并芘

≤2×10-6

19

粪大肠菌群

≤10000

个/L

表1.4-3 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一览表

序号

因子

标准限值

单位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1

pH

6.5~8.5

无量纲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

2

总硬度

≤450

mg/L

3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4

SO42-

≤250

5

Cl-

≤250

6

≤0.3

7

≤0.1

8

≤1.0

9

≤1.0

10

≤0.05

11

挥发性酚类

≤0.002

12

高锰酸盐指数

≤3.0

13

硝酸盐

≤20

14

亚硝酸盐

≤0.02

15

氨氮

≤0.2

16

氟化物

≤1.0

17

氰化物

≤0.05

18

≤0.001

19

≤0.05

20

≤0.01

21

≤0.01

22

铬(六价)

≤0.05

23

≤0.05

24

≤0.05

25

总大肠菌群

≤3.0

个/L

26

细菌总数

≤100

27

石油类

≤0.05

mg/L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

表1.4-4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一览表

序号

评价因子

标准限值

单位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1

Leq(A)(昼间)

≤65

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2

Leq(A)(夜间)

≤55

表1.4-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一览表

序号

评价因子

pH背景

标准限值

单位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1

铜(农田)

6.5~7.5

≤100

mg/kg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168-1995)

二级旱作农田

2

≤250

3

≤0.5

4

砷(旱地)

≤30

5

≤0.3

6

铬(旱地)

≤200

7

≤300

8

≤50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工艺加热炉废气及有机特征污染物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的相关标准限值;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其他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2)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相关规定;

(3)固废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

(4)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鉴于本项目生产工艺与石油炼制企业相似性(包括加氢精制、脱硫、制氢等),评价建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执行。

具体评价指标见表1.4-6~表1.4-9。

表1.4-6 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标准及级别

污染

因子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无组织厂界浓度(mg/m3)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颗粒物

/

/

20

-

SO2

100

-

NOX

150

非甲烷总烃

/

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SO2

30

15

550

/

40

25

/

NOX

30

4.4

240

/

40

7.5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NH3

15

4.9

/

1.5

H2S

0.33

/

0.06

表1.4-7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 单位:mg/L(除pH外)

项目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二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执行标准

COD

300

/

/

300

BOD5

150

300

/

150

氨氮

25

/

/

25

石油类

15

30

20

15

挥发酚

2.0

2.0

0.5

0.5

硫化物

1.0

2.0

1.0

1.0

SS

/

400

/

400

表1.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dB(A)]

标准

功能类别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

65

55

表1.4-9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一览表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70

55

1.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5.1 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大气环境)的规定,分别计算本项目排放的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见表1.5-1。

表1.5-1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污染物

最大落地浓度(mg/m3)

PMAX

(%)

PMAX对应距离(m)

D10%(m)

G1-1

点源

制氢转化炉烟气

SO2

0.0005097

0.1

440

-

NOx

0.0005947

0.25

-

PM10

0.0005522

0.12

-

G1-2

脱硫再生尾气

H2S

0.0002994

2.99

262

G2-1

煤焦油加氢反应进料加热炉烟气

SO2

0.0007256

0.15

409

-

NOx

0.001145

0.48

-

PM10

0.0007463

0.17

-

G2-5

煤焦油加氢分馏加热炉烟气

SO2

0.0004188

0.08

292

-

NOx

0.0003937

0.17

-

PM10

0.0003665

0.08

-

G3-1

储罐区油气回收

NMHC

0.0329

1.64

303

-

G4-1

污水处理站臭气回收处理系统

H2S

0.0000006847

0.01

271

-

NH3

0.000002848

0.00

-

G5

火炬

NOx

0.01778

8.89

200

-

G1-3

面源

硫回收

H2S

0.0007974

7.97

218

-

NH3

0.0007974

0.4

-

G3-1

储罐区

NMHC

0.06119

3.06

412

-

G4-2

污水处理站

H2S

0.00005628

0.56

114

-

NH3

0.00002814

0.01

-

可见,各污染物Pmax占标率均小于10%,根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计算,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确定环境空气的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评价区面积为19.63km2。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在建项目回用水处理站。本项目生产废水预处理后经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过回用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回用水处理站尾水外排进入锦界工业园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表,确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做简要分析。

(3)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为Ⅰ类项目。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敏感目标。判定地下水等级为二级。具体评价依据见表1.5-3。

表1.5-3 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

判定依据

环境敏感程度

项目类别

I类

Ⅱ类

Ⅲ类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本项目

不敏感

Ⅰ类项目

二级

(4)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规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具体判定情况见表1.5-4。

表1.5-4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

判定依据

声环境功能区

评价范围内

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量

受影响人口数量

等级

0类及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

>5dB(A)

显著增多

一级

1类,2类

≥3dB(A),≤5dB(A)

较多

二级

3类,4类

<3dB(A)

不大

三级

本项目

3类

不涉及

不涉及

三级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规定,仅对其做生态影响分析。

(6)环境风险

本次技改罐区储存物质及储存量未发生变化,对全厂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区域为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因而划分2个评价单元,即生产装置单元和储罐区单元。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根据计算,本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判定见表1.5-5。

表1.5-5 本项目涉及主要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判定表

项目

装置

危险

化学品

存在量

q(t)

临界量

Q(t)

q/Q

重大危险

源判定

备注

生产

装置区

制氢

装置

煤气

9.6875

20

0.484

在制氢装置中煤气最大速率为19.375t/h,按30min在线量计算。

天然气

0.875

1

0.875

在制氢装置中天然气最大产生速率为1.75t/h,按30min在线量计算。

氢气

0.519

5

0.1038

在制氢装置中氢气最大产生速率为1.038t/h,按30min在线量计算。

加氢

装置

煤焦油

10.5

5000

0.0021

在加氢装置中煤焦油最大产生速率为21t/h,按30min在线量计算

氢气

0.52

5

0.104

在加氢装置中氢气最大产生速率为1.04t/h,按30min在线量计算

稳定轻烃

1.17

1000

0.00117

在加氢装置中稳定轻烃最大产生速率为2.34t/h,按30min在线量计算

轻质煤焦油1#轻油

3.585

200

0.0179

在加氢装置中轻质煤焦油1#轻油最大产生速率为7.17t/h,按30min在线量计算

轻质煤焦油1#重油

3.35

200

0.01675

在加氢装置中轻质煤焦油1#重油最大产生速率为6.7t/h,按30min在线量计算

制氨装置

氨气

0.1075

40

0.00269

在制氨装置中氨气最大产生速率为0.215t/h,按30min在线量计算

总计

1.60741

储罐区

煤焦油储罐

煤焦油

19320

5000

3.864

煤焦油储罐V=4×5000m3+1×3000m3,填充率按80%,密度1.05t/m3

柴油储罐

柴油

12600

5000

2.52

煤焦油储罐V=3×3000m3+6×1000m3,填充率按80%,密度1.05t/m3

石脑油储罐

石脑油

3080

1000

3.08

石脑油储罐V=3×500m3+4×1000m3,填充率按80%,密度0.7t/m3

总计

9.464

总计

11.071

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不属于环境敏感区,但构成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别情况见表1.5-6。

表1.5-6 项目风险等级判别表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非重大危险源

环境敏感地区

本项目

本项目含重大危险源,具有毒性物质、易燃、易爆的危险,因此本项目风险评价为一级。

1.5.2 评价范围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5-7及图1.5-1~1.5-2。

表1.5-7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

评价范围

大气

三级

以火炬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

地表水

三级

秃尾河上游0.5km至下游1.5km

地下水

二级

北侧厂界以北200m,西侧及南侧以秃尾河为界,东侧以杨树沟为界,面积为20km2

三级

厂界外扩200m包络线以内

生态

不定级

用地范围外扩500m包络线以内

环境风险

一级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装置区为中心的半径5km范围

其中地下水评价范围确定依据: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本项目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公式计算法确定。

计算公式

L=α·K·I·T/ne

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

α——变化系数,α≥1,一般取2;

K——渗透系数,m/d,厂区潜水含水层主要是第四系冲积层潜水,岩性以粉砂土为主,根据导则(HJ 610-2016)附录B,粉土质砂的渗透系数K为0.5~1.0m/d;同时参考《神华陕西国华锦界电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区位于锦界工业园区内,距离本项目5km左右,处于同一个水文地质单元,水文地质条件相似,含水层岩性相似,具有可类比性)中群孔抽水资料显示,粉砂土渗透系数为0.207~1.034m/d;因此本项目渗透系数取1.0m/d;

I——水力坡度,根据调查评价区流场图,地下水径流缓慢,水力坡度为4‰;

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 d;

ne——有效孔隙度,根据场地调查结果,潜水含水层岩性为粉细砂或细砂,ne在0.10~0.28之间,本次评价取平均值0.21。

L=α·K·I·T/ne

L=2×1.0×4‰×5000/0.21

L=191(m)

根据L计算结果北边以厂区北界为界,东、西边界以L/2确定,南边界以L确定。

考虑到下游有秃尾河,有明显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原则上以完整水文地质单元为评价范围,因此项目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确定为北侧厂界以北200m,西侧及南侧以秃尾河为界,东侧以杨树沟为界,面积为20km2。

1.6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周边的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评价区内环境保护目标及主要敏感点汇总见表1.6-1和图1.61,四邻关系见图1.6-2。

表1.6-1 评价区内重点保护对象及其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方向

距离(km)

户数

人口

保护目标或保护对策

环境空气

叶家沟村

NE

1.7

14

49

大气评价范围内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杨家沟村

E

1.4

25

100

莽过渠村

SE

1.75

10

35

环境风险

叶家沟村

NE

1.7

14

49

风险评价范围内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杨家沟村

E

1.4

25

100

莽过渠村

SE

1.75

10

35

瑶则坬村

SE

2.91

34

136

海则湾村

SE

2.78

46

146

青杨树沟

SE

4.15

20

70

桑树塔村

ES

2.75

38

143

石岩湾村

SW

3

18

73

杨家湾村

SW

2.9

8

42

桑树渠村

W

3.3

78

287

神树沟村

NW

3.7

13

60

刘家沟村

NE

3.3

40

168

田家沟村

W

3.8

10

46

地表水

秃尾河

SW

3.7

水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前青杨树沟

E

1.7

地下水

厂区及附近区域

地下水质

《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生态

生态环境

评价区

农田植被

噪声

环境噪声

200m范围内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1.7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7.1 相关规划

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7-1。

表1.7-1 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

类别

本项目所在地情况

功能区类别

划分依据

环境空气

工业园区

二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地表水

秃尾河

Ⅲ类

《陕西省水功能区划》

地下水

周边居民饮用水源为地下水

Ⅲ类

《地下水质量标准》

声环境

工业园区

3类

《声环境质量标准》

1.7.2 环境功能区划

涉及的相关规划见表1.7-2。

表1.7-2 项目涉及相关规划一览表

序号

相关规划

1

《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年)

2

《神木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3

《神木县锦界工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项目概况

2.1 现有项目、在建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现有、在建工程环评及验收情况见表2.1-1。

表2.1-1 现有、在建工程环评及验收情况统计表

类别

环评报告

建设内容

环评批复

验收批复

备注

现有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

陕环批复[2006]301号

陕环批复[2016]423号

建成运行

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制氢工艺变更说明

制氢单元由原环评批复的半焦气化制氢工艺路线调整为煤固体热载体快速热解技术制氢气的工艺路线,规模为2×60万t/a煤热解制氢。

陕环批复[2007]92号

尚未验收

建成未运行

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锅炉房变更说明

将原环评批复的2台8t/h(1台燃煤、1台燃气)变为2台25t/h燃煤锅炉(1备1用)

陕环函[2015]668号

陕环批复[2016]423号

建成运行

在建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万t/a煤焦油全馏分加氢制烷基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天然气制氢装置、煤焦油加氢装置、石脑油重整装置等主体工程及相应的辅助工程。

神环发[2015]287号

尚未验收

正在建设

2.2 现有工程概况

2.2.1 现有项目建设内容

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组成具体见表2.2-1。

表2.2-1 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组成表

项目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热解装置

120万t/a粉煤干馏装置。

建成,未运行。

荒煤气制氢装置

8000Nm3/h制氢装置,包括冷鼓电捕、脱硫及硫回收(将硫泡沫压滤成硫膏)、精脱硫、转化、变换、变压吸附(PSA)等装置。

正常运行,已验收。

焦油预处理

煤焦油脱水、脱盐、除渣、脱酚等装置。

生产粗酚工程

建成,未运行。

煤焦油加氢工程

12万t/a煤焦油加氢装置,主要设备有加氢反应器(Φ1×2m)4台、稳定塔(Φ1.2×1.2m)1台、分馏塔(Φ0.8×1m)1台、两台加热炉(一台进料加热炉、一台分馏加热炉)等设备。

正常运行,已验收。

加氢尾油催化裂化工程

5万t/a加氢尾油催化裂化装置,主要设备有提升管反应器1台、催化分馏塔1台、轻柴油汽提塔1台、9300kw辅助燃烧室1台等设备。

未建。

辅助

工程

空分系统

空分装置1套,制氮7000Nm3/h,制氧3000Nm3/h。

正常运行,已验收

空压站

空压站,规模25×60×4Nm3/h。

脱盐水站

处理规模为80t/h,目前实际用量为冬季38t/h、夏季26t/h。

备煤系统

贮煤系统、输煤系统、粉煤系统等,均为密闭式,2台锅炉共用1套粉煤系统。

中心化验室

中心化验室1座。

行政生活设施

综合办公楼、倒班楼、宿舍、食堂等。

公用

工程

供热、供汽

2×25t/h燃煤锅炉(1用1备)。

正常运行,已验收

供电

由35KV外线送入经厂内16所0KV变电所及0.4KV配电所后分送至各动力设备,目前用电量为9600万KWh/a。

给水工程

厂区现用水由园区水厂供应,现有工程供水能力为120t/h,目前新鲜水用量为101.6t/h,81.3万m3/a。

消防

厂区设有2×2000m3的消防水池,374m3的消防水吸水池。

循环水系统

厂区循环水系统循环能力为6000m3/h,目前实际循环水量为6000m3/h。

排水工程

厂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均进入厂区污水处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锦界工业园南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外排水量为30m3/h。

环保

工程

废气处理

锅炉烟气

石灰石炉内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SCR脱硝、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正常运行,已验收。

干燥提升管

环流式旋风除尘器。

建成,未运行。

荒煤气转化器

环流式旋风除尘器。

建成,未运行。

锅炉备煤仓粉尘

布袋除尘器。

正常运行,已验收。

酸性水汽提废气

主要为硫化氢和氨,进制氢装置脱硫工序处理后进入燃料管网。

正常运行,已验收。

火炬

设地面火炬装置一套,生产装置的放空气排至火炬焚烧后排放。火炬系统设自动和手动点火系统各一套,火炬高度25m,为长燃火炬。

正常运行。

废水处理

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装置(酚油回收)

处理规模为15m3/h,处理工艺为“脱酸脱氨+萃取”,目前实际处理量为6m3/h。

正常运行,已验收。

净氨装置(蒸氨塔)

处理规模为5m3/h,含氨废水进入蒸氨塔,回收氨水后的废水经生产废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

正常运行,已验收。

酸性水汽提

处理规模为10m3/h,目前实际处理量为7m3/h。

污水处理站

处理规模为75m3/h,采用“A2O/+AO”工艺,目前实际处理量为30m3/h。

初期雨水池

与事故水池合建。

事故水池

设6776m3地下事故水池一座,加氢装置区设240m3地上事故槽一座。

噪声防治

减震基础、减振隔噪、调整平面布置、利用建筑物隔噪。

正常运行,已验收。

固体废物

200m2废催化剂库一间,60m2废机油桶、废机油库一间,2000m2生化污泥库1间,232m2焦油渣库1间。

储运工程

原辅材料储存系统

煤气柜5000m3;

储罐区包括4具1000m3石脑油储罐(内浮顶)、3具3000 m3柴油储罐(拱顶型)、6具1000 m3柴油储罐(拱顶型)、4具5000m3煤焦油储罐(拱顶型)、1具3000m3的煤焦油储罐(拱顶型)、2具1000 m3煤焦油储罐(拱顶型)、3具500 m3柴油储罐(拱顶型)、6具200 m3中间罐(拱顶型)、2具100 m3中间罐(拱顶型)。

运输工程

煤焦油通过汽车运输,荒煤气、天然气均通过管道进入厂区。

2.2.2 现有项目建设产品方案

现有工程产品方案见表2.2-2。

表2.2-2 现有工程产品方案产品方案及规模

名称

单位

数量

稳定轻烃

万t/a

1.26

轻质化煤焦油1#

万t/a

7.43

尾料

万t/a

2.11

硫膏

t/a

66.6

2.2.3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用量

表2.2-3 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

序号

物料名称

使用量t/a

来源

1

荒煤气

13.97×104

神木县胜帮化工有限公司

2

天燃气

0.34×104

榆林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3

原料煤焦油

11.7×104

榆林地区焦化厂

4

煤焦油预处理助剂

30

外购

5

CS2

140

外购

6

加氢助剂

59

外购

7

瓷球

20

外购

注:设计原料煤焦油处理规模为12万t/a,根据近几年运行情况,实际最大处理规模11.7万t/a,本项目按11.7万t/a进行核算。

2.2.4 现有项目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2016年1月陕西省环境监测站对现有工程荒煤气制氢装置、煤焦油加氢装置进行验收监测,煤热解部分等部分建成未投运,尾油催化裂化部分未建,未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例行监测报告等核算了制氢装置煤气转化炉、加氢进料加热炉、加氢分馏加热炉、燃煤锅炉等的废气排放情况,未验收部分废气排放情况扔按照原环评数据,见表2.2-2。

现有工程固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见表2.2-3。

根据验收及现场实际调查,现有工程建有酸性水汽提塔、高浓度废水预处理(主要处理含酚废水)两套废水预处理设施,冷凝液与经酚油回收预处理后的含酚废水、经酸性水汽提塔预处理后的酸性废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锦界工业园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规定,循环水系统排水、脱盐水站排水经过废水总排口排入锦界工业园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现有污水处理站进水、出水水质情况见表2.2-4;现有项目废水中只有30m3/h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根据《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万t/a煤焦油全馏分加氢制环烷基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拟建一座回用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回用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在建项目循环水系统。在建项目建设完成后,现有工程废水排放情况见表2.2-5。

现有项目三废排放情况见表2.2-6。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挖潜增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2-2 现有项目环评大气污染源汇总表

有组织污染源

序号

排放源

污染物

废气量

防治措施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kg/h

备注

m3/h

热解装置

1

热解干燥提升管

SO2

217500

环流式旋风除尘器,处理率80%,处理后烟气经50m高排气筒排放。

36.78

8.0

建成,未运行

数据来自环评

NOx

30

6.53

烟尘

80

17.4

荒煤气制氢装置

2

转化加热炉

SO2

8000

烟气经41.17m高排气筒排放。

14.02

0.11

气量、NOx来自验收,SO2、烟尘来自类比数据。

NOx

16

0.13

烟尘

15

0.96

硫回收

3

脱硫再生尾气

H2S

1500

经48m高排气筒排放。

10

0.015

原环评未计算、也未验收,本次核算。

煤焦油加氢装置

4

酚钠分解塔

SO2

2200

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120

0.264

建成,未运行

数据来自环评

H2S

5

0.01

5

进料加热炉

SO2

9000

经35m高的烟囱排放。

14.54

0.13

气量、NOx来自验收,SO2、烟尘来自类比数据。

NOx

23

0.21

烟尘

15

0.14

6

分馏加热炉

SO2

2200

经38.8m高的烟囱排放。

17

0.037

NOx

16

0.035

烟尘

15

0.033

尾油催化裂化装置

7

催化裂化

装置

SO2

3600

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120

0.432

未建

数据来自环评

NOx

100

0.36

烟尘

120

0.432

锅炉房变更说明

8

燃煤锅炉

SO2

38207.52

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喷钙脱硫,脱硫效率82.5%;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SCR脱硝效率80%,烟气经60m高烟尘排放。

14.04

0.54

数据来自神木县环境监测站的例行监测报告

NOx

28

1.07

烟尘

10.09

0.39

9

输煤破碎系统

粉尘

8994

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处理后粉尘经22m高排气筒排放。

25.8

0.23

数据来自验收监测

火炬

10

火炬

NOx

3000

25m高排气筒排放

200

0.6

未验收,本次重新核算。

无组织污染源

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

11

储罐区

煤焦油储罐

挥发性有机物

25.86t/a

生产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考虑密闭,以防止腐蚀、泄漏;制订专门的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劳动救护措施。

25.86 t/a

参照《石化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估算方法技术指南(试行)》(讨论稿)推荐的方法重新核算。

成品油储罐

74.1 t/a

74.1 t/a

石脑油储罐

9.42 t/a

9.42 t/a

尾油

3.79 t/a

3.79 t/a

VOCs

113.17 t/a

113.17 t/a

12

灰尘

2.5kg/h

煤堆放场加盖塑料篷布

2.5

数据来自原环评

13

硫回收

H2S

0.01 kg/h

0.01 kg/h

原环评未计算,本次核算。

0.01 kg/h

0.01 kg/h

14

污水处理站

H2S

0.0032 kg/h

0.0032 kg/h

0.012 kg/h

0.012 kg/h

制氢工艺变更说明

15

煤库、半焦库

灰尘

5.6(平均)

煤、半焦、堆放场加盖塑料篷布

5.6(平均)

数据来自原环评

表2.2-3 现有项目环评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情况汇总表

分类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量t/a

处置措施

排放量

处置率

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

危险废物

转化反应器等

废催化剂

200

送交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处置

0

100%

储油罐

罐底油泥

8.4

送交神木县锦东焦油渣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0

100%

污水处理站

污泥

192.7

0

100%

制氢工艺变更说明

危险废物

转化反应器等

废催化剂、废吸附剂

270

送交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处置

0

100%

锅炉房变更说明

一般固废

燃煤锅炉

灰渣

7057.061

全部运至锦界工业园区市政有限公司垃圾填埋场

0

100%

表2.2-4 现有项目水污染源情况汇总表

序号

废水种类

废水量(m3/h)

浓度(mg/L)

COD

氨氮

石油类

挥发酚

硫化物

BOD5

污水站进水情况

浓度(mg/L)

30m3/h

454

87.35

2.25

487

0. 163

239

产生量

kg/h

13.62

2.621

0.068

14.61

0.0049

7.17

t/a

108.96

108.96

108.96

108.96

108.96

108.96

污水站出水情况

排放浓度(mg/L)

30m3/h

46

3.848

未检出

0.14

0.029

13.9

标准限制(mg/L)

300

25

15

2.0

1.0

150

排放量

kg/h

1.38

0.1154

0

0.004

0.0009

0.42

t/a

11.04

0.9235

0

0.03

0.007

3.34

清净下水

循环水排水

5 m3/h

50mg/L

/

/

/

/

/

脱盐水站排水

13m3/h

50mg/L

/

/

/

/

/

表2.2-5 在建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废水种类

废水量(m3/h)

浓度(mg/L)

COD

氨氮

石油类

挥发酚

硫化物

SS

BOD5

1

生活污水

10

340

23.8

-

-

-

210

212.5

2

回用水处理站尾水

2.7

136.2

14.4

2.2

0.3

0.6

41.6

4.0

3

浓盐水处理站尾水

3.9

49.4

-

-

-

-

-

-

排放量

kg/h

合计16.6

3.96

0.277

0.006

0.001

0.002

2.212

2.136

t/a

31.68

2.22

0.048

0.008

0.016

17.77

17.09

排放浓度(mg/L)

238.6

16.7

0.4

0.1

0.1

133.3

128.7

表2.2-6 现有工程“三废”排放情况一览表

分类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

废气

废气量(×108 m3/a)

23.54

SO2(t/a)

75.648

NOx(t/a)

156.656

烟/粉尘(t/a)

176.58

H2S(t/a)

0.2

H2S(t/a)

0.1056

NH3(t/a)

0.176

粉尘(t/a)

64.8

VOCs(t/a)

113.17

废水

废水量(×104t/a)

13.28

COD(t/a)

30.68

氨氮(t/a)

2.216

石油类(t/a)

0.048

挥发酚(t/a)

0.008

硫化物(t/a)

0.016

SS(t/a)

17.696

BOD5(t/a)

17.088

固废

固废总量(万t/a)

0

一般固废(万t/a)

0

危险废物(万t/a)

0

生活垃圾(万t/a)

0

2.2.5 现有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现有工程验收批复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见表2.2-7。

表2.2-7 现有工程验收批复整改要求落实情况统计表

环评报告

文号

建设内容

整改要求

落实情况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万吨/年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工程

陕环批复〔2016〕423号

12万t/a中低温煤焦油综合利用

污水处理站气浮隔油装置产生的浮渣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已交由神木县锦东焦油渣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热解装置和洗脱苯装置正式投运前,应向我厅另行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热解装置和洗脱苯装置未投运。

2.2.6 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

根据本次评价现场调查,现有项目热解部分建成未运行,也未进行验收,制氢装置和煤焦油加氢装置正常运行,且获得验收审批手续。已获批复的环评报告中要求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

目前存在的环保问题:

1、装卸区及罐区未设置油气回收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量大。根据《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5.2.3储存真实蒸汽压≥5.2kPa但<27.6kPa的设计容积≥150m3的挥发有机液体储罐,以及储存真实蒸汽压≥27.6kPa但<76.6kPa的设计容积≥75m3的挥发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a)采用内浮顶罐;内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双封式等高效密封式。b)采用外浮顶罐;外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双封式密封、且初级密封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式。c)采用固定顶罐,应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5.4.4挥发性有机液体装置、传输、接驳:油品装卸栈桥对铁路罐车进行装油,发油台对汽车罐车进行装油,油品装卸码头对游船(驳)进行装油的原油及成品油设施,应密闭装油并设置油气收集、回收或处理装置,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

参考《石化行业VOC排放计算办法01》附表2,柴油的正是蒸汽压为7KPa,因此,本次建议柴油罐上油气回收装置;根据现场调查,原料煤焦油的储存温度约为80℃,现场可闻到有机废气异味,因此建议煤焦油罐上油气回收装置;根据现场调查,石脑油储罐为内浮顶罐,根据《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要求,可不上油气回收装置;装卸区建议全部上油气回收装置。

2、污水处理站未设置臭气收集处理系统,臭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大。本次评价污水处理站设置臭气收集处理系统。

2.3 在建工程概况

2.3.1 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万t/a煤焦油全馏分加氢制环烷基油项目;

建设内容:50万t/a煤焦油全馏分加氢制环烷基油(处理煤焦油50万t/a、中高馏分油32万t/a,天然气制氢装置规模为50000Nm3/h,20万t/a石脑油重整装置);

项目投资:总投资230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7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37%;

项目位置:在建项目厂址位于神木县锦界工业园,位于现有项目东侧,隔锦园南路,项目占地28hm2。

项目建设情况:正在进行场平,基础设计完成集团公司内部评审,详细设计已经开始,长周期设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招标正在进行,在建工程预计2020年6月完工。

2.3.2 在建项目建设内容

在建项目工程组成表见表2.3-1。

表2.3-1 在建项目工程组成表

项目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天然气制氢装置

50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包括净化脱硫、蒸汽转化、中温变换、变压吸附(PSA)等装置。

煤焦油加氢装置

50万t/a煤焦油加氢装置,包括煤焦油预处理、焦油加氢、重质组分异构加氢及酸性水分离、脱硫、制氨等装置组成。

石脑油重整装置

20万t/a石脑油重整装置,包括重整装置、二甲苯分离装置、环丁砜抽提蒸馏装置、B-T分离装置。

辅助

工程

物料贮运

包装楼、石灰石粉贮仓、硫磺袋装仓库、厂内临时渣场、综合仓库、储煤仓、备品备件库、装卸场地等。

储罐区

原料罐区、中间罐区、成品罐区、液化石油气罐区。

行政生活设施

车间办公楼、化验楼、车库。

空压站

空压站一座,规模1000Nm3/h。

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