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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8 ==w 17cm x H 24cm (未完成--勿流通!) Sanskrit fragment edited by Harmann 雜阿含經注 1 2008.9. 2 註解者 明法比丘 ~~~~~~~~~~~~~~~~~~~~ 罕用字替代表: 雜阿含經注 目次 五陰誦 第一 …………………… 陰相應(178 )………………… 六入處誦 第二 …………………… 入處相應(285 )……………… 1 《增壹阿含經》A.D.385 譯、《中阿含經》A.D.397 譯、《長阿含經》 413 年譯、《雜阿含經》A.D.435~445 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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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開==w 17cm x H 24cm (未完成--勿流通!) Sanskrit fragment edited by Harmann

    雜阿含經注 1 2008.9.2

    註解者 明法比丘

    ~ ~ ~ ~ ~ ~ ~ ~ ~ ~ ~ ~ ~ ~ ~ ~ ~ ~ ~ ~ 罕用字替代表:

    雜阿含經注 目次 ◆五陰誦 第一……………………

    一 陰相應(178 經)…………………

    ◆六入處誦 第二…………………… 二 入處相應(共 285 經)………………

    1 《增壹阿含經》A.D.385 譯、《中阿含經》A.D.397 譯、《長阿含經》

    413 年譯、《雜阿含經》A.D.435~445 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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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雜因誦 第三……………………… 三 因緣相應(共 78 經)……………… 四 諦相應(共 150 經)……………… 五 界相應(共 37 經)………………… 六 受相應(共 31 經)…………………

    ◆道品誦 第四……………………… 七 念處相應(共 54 經)………………… 補入:念處相應(巴利藏)……………… 八 正斷相應(佚)……………… 補入:正勤相應(巴利藏)……………… 九 如意足相應(佚)……………… 補入:如意足相應(巴利藏)…………… 十 根相應(共 27 經)………………… 補入:根相應(巴利藏)…………… 一一 力相應(共 60 經)………………… 一二 覺支相應(共 67 經)…………… 一三 聖道分相應(共 114 經)…………… 一四 安那般那念相應(共 22 經)…………… 一五 學相應(共 32 經)…………… 一六 不壞淨相應(1)(共 29 經)…………

    ◆八眾誦 第五…………………… 一七 比丘相應(共 22 經)……………… 一八 魔相應(共 20 經)……………… 一九 帝釋相應(共 22 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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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 剎利相應(共 21 經)…………… 二一 婆羅門相應(共 38 經)…………… 二二 梵天相應(共 10 經)………………… 二三 比丘尼相應(共 10 經)……………… 二四 婆耆舍相應(共 16 經)……………… 二五 諸天相應(共 108 經)………………… 二六 夜叉相應(共 12 經)………………… 二七 林相應(共 32 經)……………………

    ◆弟子所說誦 第六…………………… 二八 舍利弗相應(共 81 經)……………… 二九 目揵連相應(共 34 經)……………… 三十 阿那律相應(共 11 經)……………… 三一 大迦旃延相應(共 10 經)…………… 三二 阿難相應(共 11 經)…………… 三三 質多羅相應(共 10 經)………………

    ◆如來所說誦 第七…………………… 三四 羅陀相應(共 133 經)…………… 三五 見相應(共 93 經)…………………… 三六 斷知相應(共一0九九六經)…………… 三七 天相應(共 48 經)………………… 三八 修證相應(共 70 經)………………… 三九 入界陰相應(共 182 經)………………… 四十 不壞淨相應(2)(共 62 經)……………… 四一 大迦葉相應(共 11 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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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二 聚落主相應(共 10 經)………………… 四三 馬相應(共 10 經)………………… 四四 摩訶男相應(共 10 經)……………… 四五 無始相應(共 20 經)………………… 四六 婆蹉出家相應(共 9 經)……………… 四七 外道出家相應(共 15 經)……………… 四八 雜相應(共 18 經)……………… 四九 譬喻相應(共 19 經)……………… 五十 病相應(共 20 經)………………… 五一 業報相應(共 35 經)…………… 雜阿含經之別出單經 三‧阿含經為最早結集的佛陀遺教

    根據各種經、律、論等所有文獻之記載,如長阿含經、

    增壹阿含經、四分律、五分律、乃至瑜伽師地論等三藏皆存

    的資料之中,都指出阿含經實為二千五百多年前佛陀涅槃後

    第一個夏季雨安居期間,由以大迦葉、阿難、優波離等為首,

    五百位佛弟子在王舍城舉行的第一次佛陀遺教之結集,由阿

    難口誦佛陀在世時對弟子之教法、並得到全體與會者的一致

    確認,然後保存下來,這些合誦、會誦的經文,全部皆靠記

    憶、口誦,並無文字記錄,這種傳統一直保持下來,達數百

    年,此後再經歷數次的結集,逐漸編集成我們現在可以看到

    的北傳四部阿含經及南傳的五部。 《瑜伽師地論》中有一部分摩呾理迦對雜阿含經加以論釋,

    但論釋之中郤並無附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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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至民國年間,呂澂先生及一些日本學者,才開始留意到阿

    含經實為研究原始佛教最重要的經典,而呂澂先生在讀瑜伽

    論時,讀到卷八十五至九十八之間,才發覺這些摩呾理迦實

    為解釋雜阿含經的論文,再細心地將經、論加以比對,完全

    可以將經、論、逐段對讀,呂澂先生遂將自己的研究所得,

    寫成《雜阿含經刊定記》一文,於民國十三年發表於南京支

    那內學院之學報《內學》第一輯,此文發表後立即在日本學

    界引起了注意,日本學者完全接受了呂澂先生的見解,並且

    亦對雜阿含經作了新的考校分部。乃至民國年間,呂澂先生

    及一些日本學者,才開始留意到阿含經實為研究原始佛教最

    重要的經典,而呂澂先生在讀瑜伽論時,讀到卷八十五至九

    十八之間,才發覺這些摩呾理迦實為解釋雜阿含經的論文,

    再細心地將經、論加以比對,完全可以將經、論、逐段對讀,

    呂澂先生遂將自己的研究所得,寫成《雜阿含經刊定記》一

    文,於民國十三年發表於南京支那內學院之學報《內學》第

    一輯,此文發表後立即在日本學界引起了注意,日本學者完

    全接受了呂澂先生的見解,並且亦對雜阿含經作了新的考校

    分部。 中國唯有印順法師,得見《雜阿含經刊定記》,亦受了呂澂

    先生之影嚮,後來亦將經、論整理成會編 都是佛陀與弟子之間,一問一答,純粹對義理及實踐方法的

    闡釋,內容都是對五蘊、十二處、十二緣起、四聖諦、四食、

    種種受、種種界等的說明,及菩提分法實踐法門:四念處、

    四正勤、四神足、四不壞淨、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

    出入息念、三增上學等,都是佛陀教導弟子的修行方法,內

    容十分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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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有為法中最基本的就是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再

    詳細地分析就是十二入處,乃至十八界,在雜阿含經中就以

    陰相應、入處相應、界相應、因緣相應等,極多的經文,佛

    陀為弟子很詳細地分析,說明了這一切皆無常、苦、空、非

    我。而瑜伽論中卷八十五至八十八就以『行擇攝』來詳細論

    述陰相應的經文,「行」就有造作、遷流、變化義,或指無

    常的一切法 《善見律毘婆沙》:容受聚集義名「阿含。」(T24.677) 七千七百六十二修多羅。悉入僧述多(saṁyutta)。(T24.676a) 譯者 求那跋陀羅 (Guṇabhadra 394~468)意譯功德賢。 中天竺人,本是婆羅門,因讀《阿毗曇雜心論》有了體會,

    改信佛法。出家學小乘,後又深通大乘,當時的人都尊稱他

    為摩訶衍。劉宋‧元嘉十二年(435)經過獅子國(今斯里蘭卡)等地泛海到達廣州,住在雲峰山的雲峰寺。廣州刺史車朗報

    告於宋文帝,文帝就派人接他到南京,安頓在祇洹寺。當時

    的博學名士顏延之對他很敬仰,宋室的彭城王義康和譙王義

    宣也尊他為師,這樣使他的譯經工作很快就開始了。 他最初在祇洹寺,集義學諸僧譯出《雜阿含經》五十卷(《開元錄》載「於瓦官寺譯,梵本法顯齎來。」現存本實只四十八卷,其中第二十三與第二十五兩卷,是求那跋陀羅

    譯的《無憂王經》誤抄進去的)。接著在東安寺譯出《大法鼓經》二卷、《相續解脫經》二卷。 元嘉十三年(436)由丹陽郡尹何尚之為施主,在他那裡譯出《勝鬘經》一卷。又在道場譯出《央掘魔羅經》四卷、《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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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伽經》四卷(《開元釋教錄》卷五說此經是元嘉二十年譯)。 當時,有徒眾七百餘人,寶雲傳語,慧觀筆受,「往復咨析,

    妙得本旨」(見《高僧傳》卷三)。元嘉二十三年譙王義宣出鎮荊州,請他同去,安頓在辛寺。他在那裡譯出《無憂王經》

    一卷、《八吉祥經》一卷(現存本誤題僧伽婆羅譯)、《過去現在因果經》四卷,常由他的弟子法勇傳譯度語。除以上九

    部六十八卷以外,據《李廓錄》記載,確為求那跋陀羅譯的

    書還有《大方廣寶篋經》二卷、《菩薩行方便境界神通變化

    經》三卷和舊題「出《小無量壽經》」的《拔一切業障根本

    得生淨土神咒》一卷。總計十二部七十三卷,現今都存在。

    《高僧傳》載他還譯出一卷《無量壽》(即《小無量壽經》)、《泥洹》、《現在佛名》、《第一義五相略》等,均已散佚。

    至於《長房錄》載《老母女六英經》、《申日兒本經》等十

    七種也是他所譯,那是不足信的。另外《李廓錄》、《長房

    錄》記載他所譯的《虛空藏菩薩經》等二十一種,現在都是

    缺本,確否待考。 他在荊州,還應譙王義宣之請,講過《華嚴》等經,弟子法勇傳譯,僧念為都講,雖然要靠譯人傳言,但能往返表

    達出玄妙的義解。孝建初(454),譙王陰謀作亂,經他勸阻不聽;並因他在群眾中的威信很高,逼著他一道東下。後來

    王玄模督軍打敗了譙王義宣,依著孝武帝預先發布的命令,

    護送求那跋陀羅重回南京。他在荊州時寫給譙王的信都有記

    錄,沒有片言隻字牽涉到軍事,孝武帝後來查明了越發敬重

    他。有一次問他想念譙王否,他回答說︰「受供十年,何可

    忘德,請許為之燒香三年。」孝武帝重他的義氣也就慨然允

    許了。明帝泰始四年(468)卒,年七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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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那跋陀羅的翻譯比較質實,但仍不失原意。所以法慈說他「又謹傳譯,字句雖質而理妙玄博」(見《出三藏記集》卷九〈勝鬘經序〉)。像他在《楞伽經》中翻譯「如來藏識藏」、「識藏名如來藏」等用語,雖然「識藏」二字沒有照

    漢文的意義倒轉過來,而有「回文未盡」之嫌,可是比較元

    魏‧菩提流支譯的「如來藏識不在阿黎耶識中」,把阿賴耶

    與如來藏截然劃分為二,就顯得符合於原意了。這也可見法

    慈評語之正確。 求那跋陀羅的翻譯能夠有系統地傳播他所宗的瑜伽一系學說。這一系學說的構成,來源有︰上座部的禪法,以《雜

    阿含經》作依據;從如來藏發展為藏識的說法,以《央掘魔

    羅經》、《勝鬘經》作依據;從勝義諦無性發展為三自性的

    說法,以《相續解脫經》(即《解深密經》)作依據。這些經典求那跋陀羅都譯了出來。最後瑜伽學系通過唯心所現的理

    論,組織獨到的禪觀法門,詳細敘述於《楞伽經》,求那跋

    陀羅對它更一字不遺地做了直譯功夫。 這在修辭方面雖沒有能夠文從字順,但就意義言,可算

    是很忠實於原本的。由於求那跋陀羅傳播了這一禪法的種

    子,後來得到達摩、慧可等人的培養,形成一派專講《楞伽

    經》的楞伽師,終至蛻化為中國的禪宗。在楞伽師的傳承裡,

    本來就認求那跋陀羅為第一代祖師,並傳有他所教導的「禪

    訓」,說了一些安心的方法,成為楞伽師理論的重要根據。

    由這些事實,可見求那跋陀羅不單是個禪師,並還是中國佛

    教中的一位宗師,他和菩提流支、真諦等的地位是不相上下

    的。(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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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順:《高僧傳》卷三有傳(T50.344a)。在僧傳中,跋陀是一位譯經三藏。跋陀三藏所譯的,依《出三藏記集》卷

    二,共十三部,七十三卷(《開元釋教錄》作五十二部,一三四卷)。重要的有︰ 《 勝 鬘 師 子 吼 一 乘 大 方 便 方 廣 經 》 (Shrimaladevi Simhanada Sutra﹐436 A.D.),一卷(fascicle)。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Lavkaratara Sutra﹐443 A.D.),四卷。 《央掘魔羅經》,四卷。 《大法鼓經》,二卷。 《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Samdhinirmochana Sutra﹐420 A.D.),一卷。 《第一義五相略集》,一卷。 《雜阿含經》(Samyukta-agama, i.e. Kindred Sayings﹐435-443 A.D.),五十卷。 《眾事分阿毗曇論》,十二卷。 前四部,是如來藏法門。《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第一義五相略集》,是《解深密經》的初譯。後二部,是

    聲聞經論中最根本的。從所譯的教典而說,跋陀是以如來藏

    唯心大乘為主,以聲聞經論為助的。這一風格,與流支、真

    諦、玄奘相同。但跋陀的時代早些;跋陀是南天竺的如來藏

    說,而流支、真諦、玄奘,重於北方的阿賴耶說。在佛教思

    想史上,這是大有區別的。 在達摩禪的傳承中,弘忍門下就有這一傳說,如《楞伽師資記》說(T85.1284.3)︰「魏朝三藏法師菩提達摩,承求那跋陀羅三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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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達摩繼承跋陀,是本於《古禪訓》的︰「求那跋陀羅禪師,以楞伽傳燈,起自南天竺國,名曰南宗,次傳菩提達摩

    禪師。」道宣的達摩「初達宋境」,也暗示了這一消息。但

    在中國禪宗的傳承中,跋陀三藏的地位,被遺忘了。這因為

    傳說達摩禪是「以心印心」,「不立文字。」如杜胐《傳法

    寶紀》說︰「達摩之後,師資開道,皆善以方便,取證於心。

    (中略)密以方便開發,頓令其心直入法界。」 杜胐以為︰達摩門下的師資開道,是「方便開發」,不用文字的。對傳說中的《楞伽》傳授,解說為︰「以楞伽授

    可曰︰吾觀漢地化道者,唯以此經相應。學徒有未了者,迺

    手傳數遍,云作未來因也。」《楞伽經》在達摩禪中,只是

    初方便,不是所傳的法門。《楞伽經》不受重視,《楞伽經》

    譯主--跋陀的地位,當然被忽略了。就現有資料來說,杜胐沒有說達摩是繼承誰的,卻開始引用了《禪經序》的傳承說。

    高唱頓禪的神會,進一步的以菩提達摩與《禪經序》的達摩

    多羅相結合。到了《寶林傳》,才修正編定為西天二十八祖

    說。達摩是直承天竺的,跋陀的地位,完全被遺忘了。 直到宋初,法眼宗的永明延壽(904~975),對求那跋陀與達摩,還承認其關係。如《宗鏡錄》卷百說(T48‧953a)︰「跋陀三藏云︰理心者,心非理外,理非心外;心即是理,

    理即是心。心理平等,名之為理;理照能明,名之為心。覺

    心理平等,名之為佛心。」 跋陀,就是《楞伽》譯主。「理心」說,與《楞伽師資記》求那跋陀羅三藏說相合(T85.1284.2)。又《宗鏡錄》卷九十八說(T48‧942a)︰「伏陀禪師云︰籍教明宗, 深信含生同一真性。凡聖一路,堅住不移,不隨他教,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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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符,寂然無為,名為理入。」 這是曇林所記的,達摩為道育、慧可開示的教授,但《宗鏡錄》作「伏陀禪師」說。伏,古讀重唇音,伏陀與跋陀相

    同。據延壽所傳(應古有此說)︰達摩所說,原是出於伏陀禪師的教誨。這是古代的傳說,達摩與跋陀三藏,有傳授的關

    係。四卷《楞伽》印心,是跋陀三藏的傳授。 〔參考資料〕 慧皎《高僧傳》卷三;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p.2130 ~ p.2132.2) 意譯功德賢,南北朝時到中國的中印度僧人,屬婆羅門種

    姓。幼學五明諸論﹐由讀《雜阿毗曇心論》而信佛。出家學

    習小乘與大乘教義﹐尤精大乘佛學﹐時人尊稱他為摩訶衍(大乘和尚)。南朝宋元嘉十二年 (435)到廣州。宋文帝劉義隆派人迎至建康﹐歷住祇洹﹑東安等寺﹐並到丹陽郡等地弘法﹐

    頗得顏延之﹑何尚之等的敬仰。大將軍彭城王義康﹑丞相南

    譙王義宣禮敬為師。集義學僧伽相助﹐先後譯出《雜阿含經》

    50 卷(現存 48 卷)﹑《大法鼓經》 2 卷﹑《相續解脫經》2卷﹑《勝鬘經》1 卷﹑《央掘魔羅經》4 卷﹑《楞伽經》4卷﹔後在荊州辛寺又譯出《無懮王經》1 卷﹐據《出三藏記集》載﹐總共譯經 13 部﹐73 卷。所譯經典﹐主要介紹瑜伽學系的學說。尤其是《楞伽經》﹐後來為菩提達摩﹑慧可等

    人所重視﹐從而形成楞伽師學派﹐並進而發展成後世的禪宗﹐

    故楞伽師推他為中土初祖﹔所譯《勝鬘經師子吼一乘大方便

    方廣經》﹐宣揚如來藏教義﹐極受後來信奉涅槃佛性之說的

    佛教學者的重視﹐講解註疏代不乏人﹐對於以後各大乘宗派

    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269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268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268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268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966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660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844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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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義的形成﹐影響頗巨。 【漢語拼音】Za’ahanjing 【中文詞條】《雜阿含經》 【外文詞條】Saṁyuktāgama-sūtra 【作 者】李安 魏道儒 原始佛教基本經典。北傳佛教四部阿含之一。因所集諸經篇幅短小﹐事多雜碎﹐故名。玄奘譯名為《相應阿笈摩》。

    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原 50 卷﹐缺 2 卷﹐後以阿育王傳補入。共收經 1362 部。一般認為屬化地部傳本。梵文原本現已不存。近代曾在中國新疆發現梵文殘片。據《精刻大藏經

    目錄》(支那內學院編)記述﹐現存歷代異譯本 39 種。都是從大部中撮要別譯。這些異譯本大多依中亞或北印度流行的

    傳本譯出﹐各出自何派﹐尚無定論。《雜阿含經》與南傳《相

    應部經典》大體相應﹐但後者無論在經典內容還是經文編排

    方面都比前者更有系統性。有的學者認為此經有受大乘思想

    影響的痕跡。《長阿含經序》記《雜阿含經》有四分十誦﹐

    但現存刻本品目均不全﹐且經文多有重複﹐似譯出後未作系

    統整理。《大智度論》卷八十五有“弟子所說佛所說”﹑“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道品”﹑“結集”等四分之說﹐與現行刻本大體相同﹐但順序略異。現代佛學家呂澂依據《瑜伽師

    地論》‧攝事分作《雜阿含刊定記》﹐調整後的四分十誦次

    第是﹕ 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有六誦﹐即五取蘊誦﹑六處

    誦﹑緣起誦﹑食誦﹑諦誦﹑界誦﹔ 佛弟子所說佛所說分有

    二誦﹐即佛弟子所說誦和佛所說誦﹔ 道品分為念住等誦。

    結集分有八眾誦。 此經主要內容可分為三部分﹕ 聯繫比丘修習禪定講

    http://134.208.10.81/cpedia/Search.asp?FangShi='作者'&Condition='Yes'&Author=李安&Query=8http://134.208.10.81/cpedia/Search.asp?FangShi='作者'&Condition='Yes'&Author=魏道儒&Query=8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251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156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75262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879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318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325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706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243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243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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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佛教教義。主張“善攝諸根”﹐“內寂其心﹐如實觀察”。闡明正確的禪思﹐並斥責外道(異教)的禪觀。記述修禪的步驟﹑方法﹐注意事項及其所要達到的結果等。故有人認為此經重

    在指示止觀道理﹐為修禪者所專習﹔ 論述小乘佛教的基本

    教義。首先詳釋五蘊﹑六處﹑緣起﹑十二因緣等學說﹐以闡

    明無常﹑苦﹑空﹑無我之思想。此外闡述了四諦﹑四食﹑八

    正道﹑四念處﹑七覺分﹑四禪﹑十八界﹑因果報應等學說﹔

    向優婆塞﹑優婆夷弘揚佛法。鼓勵他們信奉佛教﹐皈依三

    寶﹐勤修善業。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所引用的《雜阿含經本母》和《思所成地》所引用的《雜阿含經伽陀舊解》﹐為比較完

    備的註釋此經之書﹔而《攝異門分》則為解釋此經中異門法

    相之作。

    口耳相傳(台語:一喙傳一耳 cit8 chui3 thuan5 cit8 hinn7)

    巴利文獻的略語如下:S 表《相應部》;D 表《長部》;Sv 表《善

    吉祥光》=《長部註》;Sv-pṭ 表《善吉祥光古疏》=《長部古疏》;

    Spk表《顯揚真義》=《相應部註》;Spk-pṭ表《顯揚真義古疏》=《相

    應部古疏》。如 D II 99,表示《長部》第 2 冊第 99 頁。

    《相應部疏》S-ṭikā;Sp Sāratthadīpanī-ṭīkā Samantapāsādikā=Spd《一切善見律》 Paggahoti pana vīriyassa nāmaṁ, upekkhāti majjhattabhāvassa. Tasmā vīriyassa yuttakāle vīriyaṁ manasikātabbaṁ, majjhattabhāvassa yuttakāle majjhattabhāve ṭhātabbanti. (A.A.3.101.) CS:pg. 2.0228-9) 觀察

    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259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102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641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3107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998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199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199http://134.208.10.81/cpedia/Content.asp?ID=62199

  • 14

    三學可以從九個不同角度解釋 :

    三學 9角度

    戒 (sīla)

    定 (samādhi)

    慧 (paññā)

    1. 三增上學 戒增上學 定增上學 慧增上學

    2. 三種善教 闡明初善 闡明中善 闡明究竟善

    3. 成就究竟解脫的

    原因 三明的原因 六神通的原因

    四無礙解的原

    4. 避二邊而行中道 避免欲樂極端行為 避免自我折磨

    極端行為 中道正行

    5. 超越三界的方法 超越惡趣的方法 超越欲界的方

    超越一切輪

    迴的方法

    6. 三種斷煩惱的層次 以各種善來對治各

    種煩惱 鎮伏壓住煩惱 斷盡煩惱

    7. 三種對治的方法 諸惑違犯的對治 纏的對治 隨眠的對治

    8. 三種雜染的淨化 惡行雜染的淨化 愛雜染的淨化 惡見雜染的淨

    9. 得到聖果的原因 初、二果的原因 四果阿羅漢的

    原因

  • 15

    雜 阿 含 經 注

    五陰誦 第一 1

    不學習問、聞、憶持、省思:蘊、處、界者,稱為

    「闇鈍凡夫」 (Tattha yassa khandhadhātu-āyatanādīsu uggaha-paripucchā-savana-dhāraṇa-paccavekkhaṇāni natthi, ayaṁ andhaputhujjano.(Dīgha-aṭṭhakathā《長部注釋》(DA.I,59.)也可以稱為「無聞凡夫」(assutavā puthujjano)。

    一 陰相應 2

    「五蘊」的定義

    五蘊(pañcakkhandhā)即:rūpaṁ 色、vedanā 受、saññā想、 saṅkhārā 行、 viññāṇaṁ 識。五蘊主要由名法(nāmadhamma)、色法(rūpadhamma)組成。「名」(name。S.1.61.中,緬甸英譯:nomenclature 命名)法是傾向故為「名」(namatī ti nāmaṁ),「色」法,變壞故為色(ruppatī ti rūpaṁ)(Vism.527)。

    cf.S.1.61.

    ﹝色 rūpa﹞ “Kiñca, bhikkhave, rūpaṁ vadetha? Ruppatīti kho,

    1「五陰誦 第一」共七卷,與《相應部》「蘊篇」相當。 2「陰相應」共 178 經。與《相應部》第二十二「蘊相應」S.22 相當。

    ‘S’為《相應部》(Saṁyutta Nikāya)之略稱。

  • 16

    bhikkhave, tasmā ‘rūpan’ti vuccati. Kena ruppati? Sītenapi ruppati, uṇhenapi ruppati, jighacchāyapi ruppati, pipāsāyapi ruppati, ḍaṁsa-makasa-vātā-tapa-sarīsapa- samphassenapi ruppati. Ruppatīti kho, bhikkhave, tasmā ‘rūpan’ti vuccati. (S.22.79./III,86.)

    諸 比 丘 ! 你 們 如 何 說 色 (rūpaṁ) ? ‘ 被 破壞’(ruppati

  • 17

    諸 比 丘 ! 你 們 如 何 說 感 受 (vedanaṁ) ? ‘ 覺受’(vedayati),諸比丘!由於它,它被叫做感受(vedanā)。何者是覺受?覺受樂,亦覺受苦,亦覺受不苦不樂。‘覺受’故,諸比丘!由於它,它被叫做‘感受’。

    感受(vedanā;feeling)是由六根觸六境產生的覺受。眼接觸顏色而生感受、耳接觸聲音而生感受、鼻接觸氣

    味而生感受、舌接觸味道而生感受、身接觸觸而生感受、

    意接觸心的對象而生感受。

    ﹝想 saññā﹞ S.22.79./III,87.(cf. M.43./ I,293.)︰「諸比丘!你們如

    何說想(saññaṁ)?‘認知’(sañjānāti),諸比丘!由於它,它被叫做想(saññā)。何者是認知?也認知藍(青)色,也認知黃色,也認知紅色,也認知白色。‘認知’,諸比丘!由於它,它被叫做‘想’。」

    「想」有「六想身」,經中說:「諸比丘!以何為

    想?諸比丘!有六想身。即色想、聲想、香想、味想、

    觸想、法想。」(“Katamā ca, bhikkhave, saññā? Chayime, bhikkhave, saññākāyā -- rūpasaññā, saddasaññā, gandhasaññā, rasasaññā, phoṭṭhabbasaññā, dhammasaññā.” (S.22.56./III,60.)) 「想」(saññā<saṁ 一起+ñā(梵 jñā)知)是「認知」(recognize﹑perceive),是六根觸及六境的了知與作印記,它跟一連串的思考、思惟的運作不同,中國

    人很容易把「想蘊」當作思考、思惟來看待。 「想」(saññā)、「識」(viññāṇa)、「慧」(paññā)的差

    別如何?「想」進一步的認知則是「識」(viññāṇa),共有

  • 18

    六識,作為六根觸境的分別、覺知的作用。「慧」是最

    簡單的「心識剎那」(cittakkhaṇa)是識(心)與「觸、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等七個心所一起出現,而任

    何「心識剎那」中「識」與「想」也是必然同時存在,

    但是「慧」心所不必然存在。若是「慧」存在時,「識」

    與「想」必然存在。「慧」(paññā)是屬於「行」蘊中的慧心所。《清淨道論》說:「想--只能認知所緣「是青、是黃」,不可能通達「是無常、是苦、是無我」的特相

    (lakkhaṇa);識--既知所緣「是青、是黃」,亦得通達特相,但不可能努力獲得道的現前(maggapātubhāvaṁ);慧--則既知前述的(青、黃等)所緣,亦得通達特相,並能努力獲得道的現前。」(參見 Vism.437-8.)雖然這樣方便解說,「慧」與「識」實是不易解析開來。因此,如《有明大經》所

    說:「慧知即了知(識);它了知即慧知。所以這些法為相合者、而非相離。且對這些法區分,區分之後也無法得

    到知它們的差異。」 (pajānāti taṁ vijānāti, yaṁ vijānāti taṁ pajānāti. Tasmā ime dhammā saṁsaṭṭhā, no visaṁsaṭṭhā. Na ca labbhā imesaṁ dhammānaṁ vinibbhujitvā vinibbhujitvā nānākaraṇaṁ paññāpetun”ti.) (M.43. Mahāvedallasuttaṁ / I,292-3.)

    ﹝行 saṅkhāra﹞ “Kiñca bhikkhave, saṅkhāre vadetha?

    Saṅkhatamabhisaṅkharontīti kho, bhikkhave, tasmā ‘saṅkhārā’ti vuccati. Kiñca saṅkhatamabhisaṅkharonti? Rūpaṁ rūpattāya saṅkhatamabhisaṅkharonti, vedanaṁ

  • 19

    vedanattāya saṅkhatamabhi-saṅkharonti, saññaṁ saññattāya saṅkhatamabhisaṅkharonti, saṅkhāre saṅkhārattāya saṅkhatamabhisaṅkharonti, viññāṇaṁ viññāṇattāya saṅkhatamabhisaṅkharonti. Saṅkhatamabhisaṅkharontīti kho, bhikkhave, tasmā ‘saṅkhārā’ti vuccati. (S.22.79./III,87.) 諸 比 丘 ! 你 們 如 何 說 諸 行 ? ‘ 造 作 有為 ’(saṅkhata-m-abhisaṅkharonti ; saṅkhata 有 為 ,abhisaṅkharonti<﹝abhi全面+ saṁ一起+ kar作﹞現行)故,諸比丘!由於它,它被叫做行(saṅkhārā)。何者是‘造作有為’?以色性(rūpattāya)為色(rūpaṁ),造作有為;以受性 (vedanattāya)為受 (vedanaṁ)故,造作有為;以想性(saññattāya) 為 想 (saññaṁ) 故 , 造 作 有 為 ; 以 行 性(saṅkhārattāya)為行 (saṅkhāre)故,造作有為;以識性(viññāṇattāya)為識(viññāṇaṁ)故,造作有為。‘造作有為’故,諸比丘!由於它,它被叫做‘行’。(「有為」即「因諸因緣已集合、已造作,此是五蘊的同義詞。」(Saṅkhatāti paccayehi samāgantvā katā, pañcannaṁ khandhānametaṁ adhivacanaṁ.) (《中部注釋》M.A.115./IV,106.;CS:pg. 4.73);A.3.47./I,152.:有三相,即:知生,知滅,知住之變 動 (Uppādo paññāyati, vayo paññāyati, ṭhitassa aññathattaṁ paññāyati.)。《增壹阿含 22.5 經》(T2.607.3):「此三有為有為相。云何為三?知所從起,知當遷變,

    知當滅盡。彼云何知所從起?所謂生,長大成五 1陰形,

    1 (此)+五【宋】【元】【明】

  • 20

    得諸持、入,是謂所 1從起。彼云何為滅盡?所謂死。命

    過不住、無常,諸陰散壞,宗族別離,命根斷絕,是謂

    為滅盡。彼云何變易?齒落、髮白、氣力竭盡,年遂衰

    微,身體解散,是謂為變易法。」 「 行 」 (saṅkhāra < saṁ 一 起 +kṛ 作 ; volitional formations;直譯:一起作;另譯:所作﹑為作),在此為行蘊(saṅkhārakkhandha)是指五十二心所法當中,除去受蘊與想蘊,其餘的五十心所。另外還有四種「行」,一、

    「行」:行即五蘊(Saṅkhārāti pañcakkhandhā)。二、「行法」(saṅkhāradhamma)是指「有為法」(saṅkhatadhamma),即因緣和合之法。三、十二緣起支裡的「行」(saṅkhāra)是指善心與不善心裡的「思」心所--造業的主要心所。《清淨 道 論 》 說 : Saṅkhārā paṭisandhiyaṁ pakkhipanato aṅgārakāsuyaṁ khipanakapurisā viya.(‘行’,(把人)丟入結生,好像把人丟入炭火。)(Vism.489;《分別論注釋》Vibhaṅga-aṭṭhakathā #183(CS:pg.76)),可見「行」具有投胎的力量。《佛說阿含正行經》(T2.883 中)、《佛說忠心經》(T17.550 下)、《阿含口解十二因緣經》(T25.55 中)直接把行蘊譯成「生死。」四、「有行」(sasaṅkhārika)即受到自他慫恿、鼓勵;「無行」(asaṅkhārika)即自動自發,沒受到慫恿。(有行、無行使用於《阿毘達摩》)

    「行」(saṅkhāra)有三種,一、身行(kāyasaṅkhāro)--出入息為屬於身者,此等諸法為繫縛於身,所以出入息

    是身行。二、口行(vacīsaṅkhāro)--先有尋、伺,而後發語,

    1 (知)+所【宋】【元】【明】

  • 21

    故尋、伺為口行(vitakketvā vicāretvā pacchā vācaṁ bhindati, tasmā vitakkavicārā vacīsaṅkhāro.) 。 三 、 心 行(cittasaṅkhāro)--想與受是屬於心(cetasikā 心所),這些法為繫縛於心(cittappaṭibaddhā),所以想、受是心行。」(《有明小經》M.44.Cūḷavedallasuttaṁ/I,301.) 《相應部注》Spk:S.41.6./III,94.:ekūnatiṁsacetanāpi, saññā ca vedanā cāti ime dve dhammāpi cittasaṅkhārotveva vuccanti. (包括二十九心(12 不善心,8 大善心,5 色界心,4 無色界心),及想、受這二法稱為‘心行’。)

    ﹝識 viññāṇaṁ﹞ ‘ 心 ’ 即 識 蘊 (cittaṁ viññāṇakkhandho.) 。 Kiñca,

    bhikkhave, viññāṇaṁ vadetha? Vijānātīti kho, bhikkhave, tasmā ‘viññāṇan’ti vuccati. Kiñca vijānāti? Ambilampi vijānāti, tittakampi vijānāti, kaṭukampi vijānāti, madhurampi vijānāti, khārikampi vijānāti, akhārikampi vijānāti, loṇikampi vijānāti, aloṇikampi vijānāti. Vijānātīti kho, bhikkhave, tasmā ‘viññāṇan’ti vuccati. (S.22.79./III,87.)

    諸 比 丘 ! 你 們 如 何 說 ‘ 識 ’(viññāṇaṁ) ? ‘ 了知’(vijānāti),諸比丘!由於它,它被叫做識(viññāṇaṁ)。何者是‘了知’?了知酸、了知苦、了知辛、了知甘、了知苛 鹼 ( khārika ﹐ vātiṅgaṇa-nāḷikera caturassa-valli- vettaṅkur-ādinānappakāraṁ,茄子、椰子、各種不同的四方的藥藤、藤蔓嫩芽等),了知不苛鹼(akhārika=phalajātaṁ kārapaṇṇādimissakapaṇṇaṁ,生果、供菜、及各種不同的菜),了知鹹(loṇika),了知淡(aloṇika)。諸比丘!了知故

  • 22

    名為‘識’。 「識」(viññāṇa<vi分別+ñā(梵jñā)知;consciousness)有六種識,此處僅說到舌識。此處講八味,涵蓋了中國人

    講的「五味」:酸(sour)、苦(bitter)、甘(sweet)、辛(pungent)、鹹(salty)。鹹的相反是不鹹、淡(台語:汫ciann2)。苛鹼(khārika)則是鹼性的(PH值大於7。所謂鹼性食物即食物中鈣、鉀、鎂等金屬元素含量較高。如:海帶、黃豆、菠

    菜、捲心菜、蘿蔔、洋蔥、茄子等),它的相反則是不苛鹼(akhārika),或溫和的(mild)。六種識,經中說:「比丘們!但是何者是識?比丘們!此等是六識身:眼的識

    (cakkhuviññāṇaṁ) , 耳 的 識 (sotaviññāṇaṁ) , 鼻 的 識(ghānaviññāṇaṁ) , 舌 的 識 (jivhāviññāṇaṁ) , 身 的 識(kāyaviññāṇaṁ),意的識(manoviññāṇaṁ)。比丘們!此被叫做識。」(S.12.2./II,4.)

    如何觀識(心)無常或空呢?在給孤獨長者臨命終時,尊者舍利弗親自教授給孤獨長者深妙的法(sukhumaṁ gambhīrakathaṁ):六根、六境、六識所依之識:我不攀緣(執取 upādiyissāmi)眼,而且我的眼所依之識亦不存在。(‘na ca me cakkhunissitaṁ viññāṇaṁ bhavissatī’ti.)耳…鼻…舌…身…意,(眼乃至意所依之識亦不存在)。不攀緣色(一切欲界的色法)…聲…香…味…觸…法,(色乃至)法所依之識亦不存在。不攀緣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眼識乃至)意識所依之識亦不存在。不攀緣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眼觸乃至)意觸所依之識亦不存在。不攀緣眼觸所生之受…耳觸所生之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

  • 23

    受,(眼觸所生之受乃至)意觸所生之受所依之識亦不存在。不攀緣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地界等所依之識亦不存在。不攀緣(形)色…受…想…行…識,(形)色等所依之識亦不存在。不攀緣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空無邊處等所依之識亦不存在)。不攀緣此世界(idhaloka)、他世界(paraloka﹐將生某天界、某處),此世界、他世界所依之識亦不存在。「凡以意所見 (diṭṭhaṁ)、聞 (sutaṁ)、覺 (mutaṁ)、識(viññātaṁ 了知),獲得(pattaṁ)、尋求(pariyesitaṁ)、緊密尋求(anupariyesitaṁ)、陪伴(anucaritaṁ),如是等我亦不攀緣。又我的那所依之識亦不存在。」(《中部》教給孤獨經)(Anāthapiṇḍikovādasuttaṁ),M.143./III,259-261.;又參考《雜阿含 1032 經》)

    心(citta<cinteti 思)、意(mana, manas, mano,<maññati思量)、識(viññāṇa<vi 分別+ ñā(梵 jñā)知)意思完全相同。即「三聲(心.意.識)別而義一」,後來發展「心、意、識亦有差別。」如《一切有部俱舍論》卷第四的說法:

    「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T29.21 下) 「凡是被叫做心者,亦(被叫做)意,亦(被叫做)識。

    在夜間及日間,彼另一者如此出現,另一者被滅。

    S.12.61./II,95;《雜阿含經》289、290 經」 《增壹阿含9.3 經》:「世尊告諸比丘:我不見一法疾於心者。」(T2.562下)

    ﹝五蘊的無常、苦及無我的思惟﹞

    於五蘊的無常、苦及無我的思惟,《無礙解道》說,

  • 24

    以什麼四十行相而獲得「隨順忍」(anulomikaṁ khantiṁ;PṭsA.CS:pg. 2.7. : Anulomikāti lokuttaradhammānaṁ anulomato anulomikā. Khantīti ñāṇaṁ.隨順:隨順出世間諸法的隨順。忍:智。)、「入於正決定」(sammattaniyāmaṁ okkamati)?「他觀五蘊(1)無常、(2)苦、(3)從病、(4)從癰、(5)從箭、(6)從惡、(7)從疾、(8)從外(原譯:敵)、(9)從毀、(10)

    從難、(11)從禍、(12)從怖畏、(13)從災患、(14)從動、(15)從壞、(16)從不恒、(17)從非保護所、(18)從非避難所、(19)從非歸依

    處、(20)從無、(21)從虛、(22)從空、(23)從無我、(24)從患、(25)

    從變易法、(26)從不實、(27)從惡之根、(28)從殺戮者、(29)從

    烏有(原譯:不利)、(30)從有漏、(31)從有為、(32)從魔食、(33)

    從生法、(34)從老法、(35)從病法、(36)從死法、(37)從愁法、(38)從悲法、(39)從惱法、(40)從雜染法。」(“Pañcakkhandhe (1)aniccato, (2)dukkhato, (3)rogato, (4)gaṇḍato, (5)sallato, (6)aghato, (7)ābādhato, (8)parato, (9)palokato, (10)ītito, (11)upaddavato, (12)bhayato, (13)upasaggato, (14)calato, (15)pabhaṅguto, (16)addhuvato, (17)atāṇato, (18)aleṇato, (19)asaraṇato, (20)rittato, (21)tucchato, (22)suññato, (23)anattato, (24)ādīnavato, (25)vipariṇāmadhammato, (26)asārakato, (27)aghamūlato, (28)vadhakato, (29)vibhavato, (30)sāsavato, (31)saṅkhatato, (32)mārāmisato, (33)jātidhammato, (34)jarādhammato, (35)byādhidhammato, (36)maraṇadhammato (37)sokadhammato, (38)paridevadhammato, (39)upāyāsadhammato, (40)saṁkilesikadhammato”ti (Pṭs.II,238.)怎樣思惟呢?

    即他思惟一一蘊:

  • 25

    (1)「從無常」--因為其結果不是常的,而是初後(生滅)之故(aniccantikatāya ādi-antavatāya ca aniccato passati)。

    (2)「從苦」--因為給生滅所逼惱,是苦的基地(Uppādavayapaṭipīḷanatāya dukkhavatthutāya ca dukkhato)。

    (3)「從病」--因為由於緣而得維持,是病的根本(Paccayayāpanīyatāya rogamūlatāya ca rogato)。

    (4)「從癰」--因為與苦痛相應,常流煩惱之不淨,由生老死的膨脹,成熟,及破壞之故(Dukkhatāsūlayogitāya kilesāsucipaggharaṇatāya uppādajarābhaṅgehi uddhumātaparipakkapabhinnatāya ca gaṇḍato)。

    (5)「從箭」--因生逼惱,刺擊於內,甚難取出之故(Pīḷājanakatāya antotudanatāya dunnīharaṇīyatāya ca sallato)。

    (6)「從惡」--因為是可呵責,使無增益,為惡的基地之故(Vigarahaṇīyatāya avaḍḍhi-āvahanatāya aghavatthutāya ca aghato)。

    (7)「從疾」--因為不生獨立性,是疾病的直接之因(Aseribhāvajanakatāya ābādhapadaṭṭhānatāya ca ābādhato)。

    (8)「從外(原譯:敵)」--因為無自由,受支配之故(Avasatāya avidheyyatāya ca parato)。

    (9)「從毀」--因為被病老死所毀壞之故(Byādhijarāmaraṇehi lujjanapalujjanatāya palokato)。

    (10)「從難」--因為招來種種的不幸之故(Anekabyasanāvahanatāya ītito)。

    (11)「從禍」--因為招來意外的廣大的不利,是一切災禍的基礎(Aviditānaṁyeva vipulānaṁ anatthāna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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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āvahanato sabbūpaddavavatthutāya ca upaddavato)。 (12)「從怖畏」--因為是一切怖畏的礦藏,是稱為苦

    之寂滅的最上入息(聖果)的對抗之故(Sabbabhayānaṁ ākaratāya ca dukkhavūpasamasaṅkhātassa paramassāsassa paṭipakkhabhūtatāya ca bhayato)。

    (13)「從災患」--因為給種種的不利所追隨,為過惡所牽制,如不值得忍受的危險之故(Anekehi anatthehi anubaddhatāya dosūpasaṭṭhatāya upasaggo viya anadhivāsanārahatāya ca upasaggato)。

    (14)「從動(搖)」--因為被病老死及利等的世間法所動搖之故(Byādhijarāmaraṇehi ceva lobhādīhi ca lokadhammehi pacalitatāya calato)。

    (15)「從壞」--因為被手段及自然的破壞所迫近之故(Upakkamena ceva sarasena ca pabhaṅgupagamanasīlatāya pabhaṅguto)。

    (16)「從不恒」--因為這是可能落於一切地位的,沒有堅定性之故(Sabbāvatthanipātitāya thirabhāvassa ca abhāvatāya addhuvato)。

    (17)「從非保護所」--因無救護,不得安穩之故(Atāyanatāya ceva alabbhaneyyakhematāya ca atāṇato)。

    (18)「從非避難所」--因為不值得去隱藏,不能對避難者盡避難的工作之故(Allīyituṁ anarahatāya allīnānampi ca leṇakiccākāritāya aleṇato)。

    (19)「從非歸依處」--因為不能對依止者遣去怖畏之故(Nissitānaṁ bhayasārakattābhāvena asaraṇato)。

    (20)「從無」--因為無有如遍計的常淨、樂、我的狀

  • 27

    態之故(Yathāparikappitehi dhuvasubhasukhattabhāvehi rittatāya rittato)。

    (21)「從虛」--亦如無,或者少故為虛,如於世間說少為空虛(Rittatāyeva tucchato, appakattā vā. Appakampi hi loke tucchanti vuccati.)。

    (22)「從空」--因無有主、住者、作者、受者、決意者之故(Sāminivāsivedakakārakādhiṭṭhāyakavirahitatāya suññato)。

    (23)「從無我」--因為非自非主等之故(Sayañca asāmikabhāvāditāya anattato.... Aghahetutāya aghamūlato)。

    (24)「從患」--因起(輪廻之)苦,是苦的災患之故;或者因為進行至於悲慘故為災患--與悲慘之人是一同義語,諸蘊亦如悲慘者,因為像悲慘者的悲慘,故為災患

    (Pavattidukkhatāya dukkhassa ca ādīnavatāya ādīnavato)。 (25)「從變易法」--因為由於老死二種的自然的變易

    之故(Atha vā ādīnaṁ vāti gacchati pavattatīti ādīnavo. Kapaṇamanussassetaṁ adhivacanaṁ, khandhāpi ca kapaṇāyevāti ādīnavasadisatāya ādīnavato)。

    (26)「從不實」--因為力弱,如樹殼的易於破壞之故(Dubbalatāya pheggu viya sukhabhañjanīyatāya ca asārakato)。

    (27)「從惡之根」--因為是惡的原因之故(Jarāya ceva maraṇena cāti dvedhā pariṇāmapakatitāya vipariṇāmadhammato)。

    (28)「從殺戮者」--因為如朋友之面的敵人,破壞友誼之故(Mittamukhasapatto viya vissāsaghātitāya

  • 28

    vadhakato....)。 (29)「從烏有(原譯:不利)」--因已無,從烏有(原譯:

    因無吉利,從非吉利(愛見))而生之故(Vigatabhavatāya vibhavasambhūtatāya ca vibhavato)。

    (30)「從有漏」--因為是漏的直接之因(Āsavapadaṭṭhānatāya sāsavato)。

    (31)「從有為」--因為是因緣所作(Hetupaccayehi abhisaṅkhatatāya saṅkhatato)。

    (32)「從魔食」--因為是死魔及煩惱魔的食物(Maccumārakilesamārānaṁ āmisabhūtatāya mārāmisato)。

    (33)~(36)「從生、老、病、死法」--因為有自然的生老病死之故(Jātijarābyādhimaraṇapakatitāya jātijarābyādhimaraṇadhammato)。

    (37)~(39)「從愁、悲、惱法」--因為是愁悲惱之因(Sokaparideva-upāyāsahetutāya sokaparideva-upāyāsadhammato)。

    (40)「從雜染法」--因為是愛、見、惡行、雜染的境法之故(Taṇhādiṭṭhiduccaritasaṁkilesānaṁ visayadhammatāya saṁkilesikadhammato passati. Sabbesu ca imesu “passatī”ti pāṭhaseso daṭṭhabbo.)。 (《無礙解道注釋》Paṭisambhidāmagga-aṭṭhakathā﹐CS:pg. 2.316)

    如是以這樣所說的(四十行相的)區別及以無常等的思惟而思惟。

    此(四十行相之)中,是無常、毀、動、壞、不恒、變易法、不實、不利、有為、死法,於一一蘊,各有這十

  • 29

    種思惟,成為五十「無常隨觀。」是敵、無、虛、空、

    無我、於一一蘊,各有這五種思惟,成為二十五「無我

    隨觀。」其餘的苦、病等,於一一蘊,各有這二十五思

    惟,成為一百二十五「苦隨觀。」以此無常等的二百種

    思惟而思惟於五蘊者,則他強化了稱為方法觀的無常、

    苦、無我的思惟。(錄自漢譯《清淨道論》並略作訂正及附加巴利文,Vism.611-613)

    佛光經號 大正藏經號

    一 1 ㊣1 2﹝無常經(1)﹞3

    如是我聞 4:一時 5,佛 6住 1舍衛國 2祇樹給孤獨園 3。

    1 本經編號依照《佛光大藏經》《雜阿含經》的編號。. 2 ㊣字之後的編號為《大正藏》所計經數。《雜阿含經》共 1362 經,扣除誤編的 604、640、641 三經,共 1359 經。 本經大意:本經由五蘊觀察無我,並建立正見,得解脫。

    3 編號之後的文字(如:無常),本經之經名,它取名自「攝頌」或參考與《雜阿含經》相當的《相應部》經典。本經參照:S.22.51 Nandikkhaya 喜盡(1),S.22.12-14 Anicca(無常) etc.

    4 如是我聞:evaṁ me sutaṁ(梵文 evaṁ mayā śrutam),如此,被我聽聞。可譯成:「我這樣聽說」,阿難(結集經典的口述者)確實這樣聽聞。由他自己親耳自佛陀說法,或者親自從聞法者轉述中所聽到

    的。 5 一時:ekaṁ samayaṁ,某個時候。 6 佛:Buddha 巴.梵同,有譯作浮屠、浮圖、浮陀、佛馱。Buddha由動詞字根 budh(醒、知),加上過去被動分詞語尾 ta 而成,dh + t 同化為 ddh。過去被動分詞形態的 Buddha 即「已經覺悟的人」。阿含經中記載的「佛」,主要是指稱「喬達摩 Gotama(姓﹐Go-tama

  • 30

    爾時,世尊 4告諸比丘 1:「當觀色 2無常 3,如是觀

    最上之牛)‧悉達多 Siddhattha(名)」,廣義的「佛」則指一切澈底覺悟真理者,1)他證悟解脫痛苦的究竟智慧。2)他覺悟四聖諦,也令他人了解四聖諦。早期漢語「佛」字,可能是由新疆的古代語言

    (伊朗語) but 轉譯的。 1 住:viharati(vi +har 運送),有時作:遊、遊行,即在那裡活動、教化。《一切善見律毘婆沙》:「遊者,有四,何謂為四?一者行,

    二者住,三者坐,四者臥,以此四法,是名遊。」(T24.759.2) 2 舍衛國:巴 Sāvatthī,梵 Śrāvastī,應作「舍衛城」,為中印度憍薩羅國(Uttara-Kosala)城名。意譯為無物不有、多有、豐德、好道、聞者。此城多出名人,產品豐富,或傳說為古代道士之名。

    3 祇樹.給孤獨園:Jetavana-Anāthapiṇḍakārāma,位於中印度憍薩羅國.舍衛城之南。略稱祇園精舍、祇洹精舍、祇陀林、逝多林,意為松林、勝林。祇樹乃祇陀太子所擁有的樹林;給孤獨長者

    (Anāthapiṇḍaka,a-nātha 即無依靠者、孤獨者,piṇḍika(piṇḍa 飯糰) 施飯糰者,布施給無助者,故得「給ㄐㄧˇ孤獨者」之名。)即舍衛城須達(Sudatta)。此園乃須達長者獻給佛陀及其教團之僧院。園林之地平正,園林中央為香室(gandhakuṭī 佛陀的寮房)。1863 年,考古學家康寧漢挖掘出南北約 350 公尺,東西約 230 公尺的磚造遺跡。它與王舍城的竹林精舍並稱為佛教最早的兩大精舍。

    4 世尊:Bhagavā(bhaga 幸福+vant 具有),直譯:具有幸福的人。音譯︰薄伽梵、婆伽婆、婆加伴。原來是弟子對老師的稱呼,後來作

    「一切眾生中最尊貴的人」。Nd1.142, 466.﹑Sp.pārā.I,123.﹑Vism.210.︰“1Bhāgyavā 2bhaggavā yutto, 3bhagehi ca 4vibhattavā; 5bhattavā 6vantagamano bhavesu Bhagavā tato”ti.(1.具足祥瑞(具有生起世間出世間之樂而得達彼岸的施戒等的吉祥之德);2.具足破壞(貪瞋痴、一切惡法);3.吉祥相應(成就百福特相的色身);4.以分別(諸法);5.具足親近(天住、梵住、聖住,身、心與執著的遠離,空、無願、無相三解脫,及其他一切世間出世間的上人法);6.以已除去諸有 (bhavesu vantagamano’ti)故為世尊。 ) 《續一切經音義》(T54.954.3﹑971.1)列出「世尊」義︰「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等之義。

  • 31

    者,則為正見 4;正見者則生厭離 5,厭離者喜貪 1盡,喜

    1 諸比丘:bhikkhave (摩揭陀語,梵 bhikṣu

  • 32

    貪盡者說心解脫 2。如是觀受、想、行、識、3 無常,如

    arahattaphalaṁ. Catubbidhopi hi ariyamaggo arahattaphalassa upanissayapaccayo hoti. Vimuttiñāṇadassananti paccavekkhaṇāñāṇaṁ.(厭:已達到頂峰(sikhā),具有有力的毘缽舍那出起(vuṭṭhānagāmi)。離欲:聖道(四種聖道之一)。解脫:阿羅漢果。四種聖道為阿羅漢果的親依止緣。解脫智見:省察智(對解脫作省察)。)。《中部古疏》(Ps-pṭ I,159.)說:「‘行捨智’(第十一觀智)是‘至頂觀’(sikhāppatta-vipassanā)。有些人說,從‘壞滅智’(第六觀智)以後的觀智是‘至頂觀’。」

    1 喜貪:nandīrāga (nandī 喜 + rāga 染)。《瑜》:「緣依止受所生欣樂,說名為喜。緣生受境所起染著,說名為貪。又於將得境生名喜。

    若於已得境生名貪。又於已得臨將受用名喜。即於此事正受用時名

    貪。又於能得境界方便名喜。即於境界名貪。又於後有名喜。於現

    境界名貪。又於所愛他有情類榮利名喜。於自所得榮利名貪。」

    (T30.779 中)。「貪」有把持所緣的特相,如捕猿的粘黐;有粘著的作用,如投於熱鍋的肉片;以不施捨為現狀,如燈上的油垢;於

    諸結縛之法認為有樂味為近因。當知貪能增長愛河而趨向惡趣,猶

    如急流的河而向大海一樣。(Vism.468) 2 心解脫:citta-vimutti、cetovimutti(ceto 心的+muc(梵 muc / mokṣ)﹐解、放),謂永拔隨眠(潛在煩惱),得四道與四果,得究竟解脫。解脫:Vimokkha (& Vimokha) [<vi 離+ muc 釋放] 【陽】釋放開(deliverance, release, emancipation, dissociation from the things of the world.) )Vimutti:[<vimuccati] 【陰】被釋放開(deliverance,release, emancipation.)。解脫就是放開、放手、放掉、放過、放下、放寬、放鬆、放捨、放心、放膽。

    3 受、想、行、識:受 vedanā(字根 vid 知),感受(vedeti),覺受苦、樂、不苦不樂。想(saññā﹐saṁ共、集 + ñā(梵 jñā)知道),認出(sañjānāti)顏色、聲音、香氣、味道、接觸、法境(心的對象)。行 saṅkārā(saṁ共 +kar(梵 kṛ)作),指意志作用,在南傳阿毘達摩,「行」包括 50種心所。識 viññāṇa(vi 分、別+ jña 知),識有眼識(視覺)、耳識(聽覺)、鼻識(嗅覺)、舌識(味覺)、意識(知覺)。《有明大經》定義「識」說:了別、了別(‘Vijānāti vijānātī’ti)(M.43./I,292.)。受.想.行.識合稱

  • 33

    是觀者,則為正見;正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

    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 1,

    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

    後有 2。」 如觀無常,苦、空、非我 3,亦復如是。時,諸比丘

    為「名法」,有傾向(所緣)之相(namanalakkhaṇaṁ) 故名為「名法」(nāma)。

    1 自證:自己證明、體證。 2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khīṇā jāti vusitaṁ

    brahmacariyaṁ kataṁ karaṇīyaṁ nāparaṁ itthattāyāti pajānāmī’ti.) (我知道:“生已被滅盡,梵行已被滯留,已作應被作的,此生之後無來世。”SA.6.3./I,205.︰「生已被滅盡」(khīṇā jāti):過去生已滅盡,未來生不發動,現在生無實性。(他的)道的無被修習的狀態,一、四、五蘊之生徹底迸裂;他的道的被修習的狀態,未被生的法陷於

    滅盡。他於道(心)的斷染,而省察之後,他知道︰「於染存在之業,從今以後不會再生。」「梵行已被滯留」(vusitaṁ brahmacariyaṁ):‘已被滯留’︰滯留,已圓滿滯留,已作、已實踐、已梵行(按︰七種學者及善凡夫則被稱為正在過著梵行生活);‘梵行’︰梵行之道。「已做所應作的」(kataṁ karaṇīyaṁ):於四諦四道的遍知、(遍)斷、(遍)作證、(遍)修習,十六種應作的已完成。「我完全知道此生之後無來世」(nāparaṁ itthattāyāti pajānāmi):「此生之後無來世」(nāparaṁ itthattāyāti),現前此世,如此十六種污染滅盡,已不再作修道。「此生」(itthattāyā)這個存在的生命體,此生五蘊相續,而不再有來生的五蘊相續;這是住立於五蘊遍知的狀態,他盡知如斷樹頭一樣。 《瑜》卷 83:「我生已盡者,謂第八有等(已盡)。梵行已立者,謂於聖道究竟修故無復退失。所作已辦者,謂一切結永無餘故,

    一切道果已證得故。不受後有者,謂於七有亦永盡故。又我生已

    盡者,有二種生,一生身生,此如前說。二煩惱生,此微薄故亦

    說為盡,此則記別初之(=至)二果。梵行已立者,謂不還果,非梵行貪此永斷故。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者,謂阿羅漢。」(T30.764.2 ~3)

    3 無常、苦、空、非我:無常 anicca─以滅盡(khaya)義;苦 dukkha─

  • 34

    聞佛所說,歡喜奉行。1 二 ㊣2﹝正思惟經﹞2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當正思惟 3,觀色無常

    如實知 4。所以者何?比丘於色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

    者,於色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如是受、想、行、

    識,當正思惟,觀識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於識正思

    以怖畏(bhaya)義;空、非我:以不實(asāraka)義。《無礙解道》(Paṭisambhidamagga﹐Pṭs.II,p.48.):「在無常隨觀區限了「從生以前無諸行」,再追求它們(諸行)的所趣,則屢觀「(諸行)滅後無所去,必於此處而消滅」為路向。「由於意的恐懼」,即是由於心的恐懼。

    因為由於苦隨觀,對於諸行而心悚然。「屢觀(一切法)為他」,即以「無我、無我所」這樣的觀無我。「作意無常者,現起諸行滅盡。

    作意苦者,現起諸行怖畏。作意無我者,現起諸行空」。」 1 S.22.13.Dukkha 苦、S.22.14.Anatta 無我。《相應部》無「空」經。 2 S.22.15-17 Yad anicca 無常者(1-3)、S.22.52.Dutiyanandikkhaya 喜盡 3 正思惟:若是 sammā-saṅkappa,則是八正道之一。若是 yoniso

    manasikārā,則是從根源作意(如理作意)。 4 觀色無常如實知︰S.22.15./III,22.︰yathābhūtaṁ sammappaññāya

    daṭṭhabbaṁ.(應以正慧如實知見)。「正慧」(sammappaññā)是有毘婆舍 那 道 智 (savipassanā maggapaññā)(SA.12.15./II,32. 、SA.12.20./II,41. 、 SA.12.31./II,61. 、 SA.12.68./II,123. 、SA.18.21./II,215. 、 SA.22.45./II,268.) 。 SṬ.12.15/CS:pg.2.37. ︰Sammappaññāyāti aviparītapaññāya yathābhūtapaññāya. Tenāha “savipassanā maggapaññā”ti. (正慧︰不顛倒的如實慧,以此稱為「有毘婆舍那道智」。)「如實」(yathābhūtaṁ(

  • 35

    惟,觀識無常者,則於識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如是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

    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1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 ㊣3﹝無知經(1)﹞2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 3、

    不離欲,則不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

    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 4。諸比丘!於色若知、

    若明、若斷、若離欲 5,則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

    1 刪去以下原本的「如是正思惟無常.苦.空.無我.亦復如是」15 字。 2 S.22.24.Parijānaṁ 徧知(or Abhijānaṁ 證知),cf. S.35.27.Parijānanā曉了

    3 斷:pahāna(fr.pa-jahati<hā 捨、斷),捨斷(欲染)。 4 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anabhijānaṁ aparijānaṁ avirājayaṁ

    appajahaṁ (不證知、不遍知、不離欲、不斷色)。貪的對象:色、聲、香、味、觸、施主、學眾、居處、利養、名聲、讚譽、安樂、

    衣服、食物、 坐臥處、藥品、欲界、色界、無色界、欲有、色有、無色有、想有、無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蘊有 (無想天只有色蘊)、四蘊有(無色界有受.想.行.識)、五蘊有、過去、現在、未來可見聞覺知諸法。

    5 離欲:virāga(vi 離+rāga

  • 36

    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堪任斷苦。」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四 ㊣4﹝無知經(2)﹞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

    不離欲,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 .老 .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

    者,則不能越生 .老 .病.死怖。比丘!於色 2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 .老 .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

    心解脫者,則能越生 .老 .病.死怖。」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五 ㊣5﹝無知經(3)﹞3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4:「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

    為或無為法中,離欲可說為最上,即是:憍慢粉碎、渴引離、阿賴

    耶(執著)的連根拔起、輪迴斷、渴愛盡、離染、滅、涅槃。准提(公主)!凡信離染之法者,為最上信,而最上信者,有最上的果報。)

    1 cf. S.35.27.Parijānanā 曉了 2「色」下,麗本有衍文「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越生 .老 .病.死怖。諸比丘」。

    3 S.22.24.Parijānaṁ 徧知 (or Abhijānaṁ 證知) 4「丘」下,麗本有衍文「於色愛喜者……於苦得解脫。諸比丘」,於「無知」四經中,不合體例,《瑜伽師地論》義亦缺。

  • 37

    貪,心不解脫,心 1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 2。如是受、

    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

    不能斷苦。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

    則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

    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六 ㊣6﹝無知經(4)﹞3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

    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 .老 .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

    越生.老.病.死怖。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 .老 .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 .老 .病.死怖。」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1「心」,麗本作「貪心」。 2 斷苦:二種苦滅:現在為因,未來苦滅;過去為因,現在苦滅。心苦滅、身苦滅。壞苦、苦苦苦滅;行苦苦滅。非愛業果苦滅;可愛

    業果苦滅。「苦︰即以壓迫之義稱為苦。」(dukkhāti paṭipīḷanaṭṭhena dukkhā.DhA.v.278.CS:pg.2.256)

    3 cf. S.35.27.Parijānanā 曉了

  • 38

    七 ㊣7﹝於色喜樂經﹞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 2;

    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愛

    喜者,則愛喜苦;愛喜苦者,則於苦不得解脫。諸比丘!

    於色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

    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

    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3(攝頌) (1)無常及(2)苦‧(3)空,(4)非我‧(5)正思惟,(6)無知等

    四種,及(7)於色喜樂。 八 ㊣8﹝過去無常經﹞4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

    1 S.22.29.Abhinandanaṁ 歡喜 2 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Yo rūpaṁ abhinandati dukkhaṁ so

    abhinandati。「愛喜」: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因者,謂喜為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為欲將生所

    生之處,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

    者。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二、

    不共因者,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瑜》T30.785.2)

    3 此頌,是前七經之攝頌。 4 S.22.9-11.Atītānāgatapaccuppanna 過去.未來.現在(1-3)

  • 39

    在色 1!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 2過去色,不欣 3未來色,

    於現在色厭、離欲、正向滅盡 4。如是過去、未來受、想、

    行、識無常,況現在(受.想.行.)識!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識,不欣未來識,於現在識厭、離欲、正向滅盡。」

    如無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復如是。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九 ㊣9﹝厭離經﹞5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

    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 6。如是

    1 去、未、今諸行,先無而有,先有而無,具無常性,稱為「諸行無常決定」。過去諸行是已度苦,未來諸行是未至苦,現在諸行是現

    前苦,稱為「諸行苦性決定」。過去諸行非我之相,已越度故,未

    來諸行非我之相,未現前故,現在諸行非我之相,正現前故,稱為

    「諸行無我決定」。(cf.《瑜》T30.774.3) 2 不顧:anapekkho,不期待、不希望、不欲求。 3 不欣:nābhinandati(an 不+ abhi 對、向、勝、過 + nandati 喜),不歡喜。

    4 厭、離染、正向滅盡:nibbidāya virāgāya nirodhāya paṭipanno(行道於厭離、離染、滅盡),「厭(離)」(nibbindati

  • 40

    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亦非

    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子如是觀者,厭於

    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解

    脫者真實智生: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

    不受後有。」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 ㊣10﹝解脫經﹞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

    非我 2,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

    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

    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子如是觀者,於色

    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解脫於生 3.老.病死、憂.悲.惱.苦。」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見)。如是觀(sammappaññā 正慧)者,名真實正觀(yathābhūtaṁ 如實知見),在此即見到五蘊的真實面貌。「真實正觀」又作「如實觀」。

    1 S.22.16-17.Yad anicca 無常者(2-3) 2 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由毘婆舍那(觀禪),修到觀察諸名色法無常,由思擇彼生滅道理,次觀為生、老法,乃至憂、苦、熱、

    惱等法,覺知一切皆苦,此即依先無常智生後苦智。又彼諸行,由

    是生法乃至是熱、惱法故,即是死生緣起,展轉流轉,不得自在,

    故無有我,此則依先苦智生後無我智。如是觀無常故苦,苦故無我。 3 生:「諸比丘!凡是第一心已被生在母的子宮者,第一識已出現;取它後,它如此應是生。」(《律藏》〈大品〉Mahāvagga 1.75.;Vin.I,93.)

  • 41

    一一 ㊣11 ﹝因緣經﹞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比尊告諸比丘:「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

    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

    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識者,彼亦

    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識,云何有常!如是諸比

    丘!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苦

    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聖弟子如是觀者,厭於色,

    厭於受、想、行、識。厭者不樂,不樂則解脫,解脫知

    見 2: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二 ㊣12﹝因緣經﹞3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

    色者 4,彼亦無常 1;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

    1 S.22.18.Hetu 因(1) 2 解脫知見:SA.46.3.:Vimuttiñāṇadassanaṁ paccavekkhaṇañāṇaṁ解脫知見︰即省察智。知見:ñāṇadassana,有譯作智見,智慧的察量(ñāṇasaṅkhātaṁ)。Ñāṇanti tisso vijjā. Dassananti yaṁ ñāṇaṁ taṁ dassanaṁ. Yaṁ dassanaṁ taṁ ñāṇaṁ.(智:三明。見:智即是見,見即是智。)(Vin.III.p.91.)

    3 S.22.19-20.Hetu 因(2-3) 4 若因、若緣生諸色者︰色法是從因緣生。所有的色法都是從四因所生,四因生︰即業生、心生、時節生(從各類色聚中的火界生)、食

  • 42

    常!受、想、行、識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識者,彼亦

    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識,云何有常!如是比丘!

    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

    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

    子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

    是等為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2。」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三 ㊣13﹝味經﹞3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生(從營養素(oja)產生)。

    1 無常者,則是非斷非常。諸行因無常故,生已,住因不可得故,當知諸行非常。能生未來諸行,現在因性滅故,當知諸行非斷。

    2 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阿毘達摩義廣釋》(Vibhv.PTS:p.181):Tesaṁ tesaṁ sattānaṁ taṁtaṁgati-ādīsu attabhāvapaṭilābho jāti. Tathānibbattassa ca attabhāvassa purāṇabhāvo jarā .Etasseva ekabhavaparicchinnassa pariyosānaṁ maraṇaṁ. Ñātibyasanādīhi phuṭṭhassa cittasantāpo soko. Tasseva vacīpalāpo paridevo. Kāyikadukkhavedanā dukkhaṁ. Mānasikadukkhavedanā domanassaṁ. Ñātibyasanādīhi phuṭṭhassa adhimattacetodukkhappabhāvito bhuso āyāso upāyāso.(各類諸有情,趣此、趣此等,得到自體稱為‘生’。老:如此已再生的、自體的老化。死:這個劃分一期生命的盡頭。愁:於親戚諸不幸等,觸發悲

    傷。悲:他(連帶)說出廢話。苦:身苦受。憂:作意中有苦受。惱:於親戚諸不 幸等 ,觸 發很 多心苦 ,很多 悲傷 。 ) 《中部 》M.87.Piyajātikasuttaṁ ( 愛 生 經 ) : Piyajātikā hi, gahapati, soka-parideva-dukkha-domanass-upāyāsā piyappabhavikā”ti.「居士!愁-悲-苦-憂-惱係由愛生、由愛起。」(cf.《中阿含 216 經》愛生經)

    3 S.22.28.Assāda 味(3)

  • 43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眾生 1於色不味 2者,則

    不染 3於色,以眾生於色味故,則有染著。如是眾生於受、

    想、行、識不味者,彼眾生則不染於(受.想.行.)4識,以眾生味受、想、行、識故,彼眾生染著於(受.想.行.)識。諸比丘!若色於眾生不為患者,彼諸眾生不應厭色,以色

    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色。如是受、想、行、識

    不為患者,彼諸眾生不應厭(受.想.行.)識;以受、想、行、識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受.想.行.)識。諸比丘!若色於眾生無出離 5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色;以色於

    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色。如是受、想、行、

    識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受.想.行.)識;以受、想、行、識於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受.想.行.)識。諸比丘!若我於此五受陰 6,不如實知味是味,

    1 眾生:satto m.,已執著者。S.23.2./III,190. satto:“Rūpe kho, Rādha,

    yo chando yo rāgo yā nandī yā taṇhā, tatra satto, tatra visatto, tasmā sattoti vuccati. vedanāya…saññāya…saṅkhāresu…viññāṇe yo chando yo rāgo yā nandī yā taṇhā, tatra satto, tatra visatto, tasmā sattoti vuccati”.(羅陀!於色有欲、貪、喜、愛,染著於此,纏綿於此,故說為有情。於受…於想…於行…,於識有欲、貪、喜、愛,染著於此,纏綿於此,故說為‘有情’。」cf.《雜阿含 122 經》)

    2 味:愛味染著,多諸過患。隨所生起欲貪煩惱,即能除遣、制伏、斷捨。於此欲貪不現行故,說名為斷,非永離欲故名為斷。

    3 染:rāga(

  • 44

    患是患,離是離 1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

    羅門 2,天、人眾中,不脫、不出、不離,永住顛倒 3,

    亦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4。諸比丘!我以如實

    知此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故我於諸天、

    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自證得脫、

    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 5,永不住顛倒,亦能自證得阿

    聚集之意。

    1 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assādaṁ ca assādato ādīnavaṁ ca ādīnavato ca nissaraṇaṁ ca nissaraṇato,愛味為愛味,過患為過患,出離為出離。有五種出離界(pañca nissaraṇiyā dhātuyo),1.由欲(kāma)出離,2.由瞋(byāpāda)出離,3.由害(vihesā 傷害)出離,4.由色(rūpa)出離,5. 由有身 (sakkāya 身見 ) 出離。 ‘ 出離 ’ 是涅槃 (Nissaraṇanti nibbānaṁ.--SA.5.1.。

    2 沙門、婆羅門:samanabrahmana,沙門(梵 śramaṇa﹐巴 samaṇa

  • 45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四 ㊣14 ﹝味經﹞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

    若於色味隨順覺 2,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 3。如是於受、

    結縛:saṁyojana,有綁住、繫縛生死之意。Sn.(1109;CS:1115):“Nandisaṁyojano loko, vitakkassa vicāraṇaṁ; Taṇhāya vippahānena, nibbānaṁ iti vuccati”.(歡喜是世界的束縛,通過思想考察它,拋棄貪愛便是人們所說

    的涅槃。)《增壹阿含 25.7 經》舍利弗曰:「惡不善法,起諸邪見,故名為‘結’。」(T2.632.3)

    1 S.22.26-27.Assāda 味(1-2) 2 隨順覺:ajjihāgama,如實數數覺知。 3 智、見差別:若照過去、未來非現見境,此慧名智;照現在境,此慧名見。又所取為緣,此慧名智;能取為緣,此慧名見。又聞、思

    所成,此慧名智;修所成者,此慧名見。又能斷煩惱,此慧名見;

    煩惱斷已,能證解脫,此慧名智。又緣自相境,此慧名智;緣共相

    境,此慧名見。又由假施設,遍於彼彼內外行中,或立為我,或立

    有情,天、龍、林、山等,以如是等世俗理行緣所知境,此慧名智;

    若能取於自相、共相,此慧名見。又尋求諸法,此慧名智;既尋求

    已,伺察諸法,此慧名見。《瑜伽師地論》(T30.780-1)又有三種慧,聞慧(suta-mayā paññā 聞所成慧),耳根由善知識聽聞法或文字來聞法所得的智慧;思慧(cintā-mayā paññā 思所成慧),以從根源作意的方式,來通達法義;修慧(bhāvanā-mayā-paññā 修所成慧),體證無常、苦、無我等法。三慧,「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

    成慧」。(Vism 439.)

  • 46

    想、行、識味,有求、有行,若於受、想、行、識味隨

    順覺,則於(受.想.行.)識味以智慧如實見。諸比丘!我於色患,有求、有行,若於色患隨順覺,則於色患以智慧

    如實見。如是受、想、行、識患,有求、有行,若於識

    患隨順覺,則於識患以智慧如實見。諸比丘!我於色離,

    有求、有行,若於色(離)隨順覺,則於色離以智慧如實見。如是受、想、行、識離,有求、有行,若於受、想、行、

    識離隨順覺,則於受、想、行、識離以智慧如實見。諸

    比丘!我於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

    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

    中,不脫、不離、不出,永住顛倒,不能自證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諸比丘!我以如實知五受陰,味是味,

    患是患,離是離,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

    門,天、人眾中,已脫、已離、已出 1,永不住顛倒,能

    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攝頌)過去四種說,厭離及解脫,二種說因緣,味亦復二

    種。 一五 ㊣15﹝使經﹞2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1 已脫、已離、已出︰S.22.28.有「nissaṭā(已出離)、vissaññuā(已離繫)、

    vippamuttā(已解脫)」之句,「已」麗本作「以」,元、明、乾隆本作「已」。古文通用「以」與「已」。

    2 cf. S.22.36.Bhikkhu 比丘(2);cf. S.22.63-65 Upādiyamāna etc.(取等)

  • 47

    爾時,有異比丘 1來詣 2佛所,稽首 3佛足,卻住一面。

    白佛言:「善哉 4!世尊!今當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 5

    1 異比丘:《相應部》作 aññataro bhikkhu,某一比丘。aññataro 若作

    aññatra bhikkhu,則意思是:他處(來的)比丘。 2 詣︰訪問,台語︰ge7。 3 稽首佛足:Bhagavato pādesu sirasā nipatitvā,已倒下頭在世尊的雙足上。

    4 善哉:Sādhu,善、善哉。寄歸傳一:「辭別之時,口云娑度,兼唱阿奴謨拖(Anumodana),娑度,即事目善奉。阿奴謨陀,譯為隨喜。」(T54.211.2)

    5 聞法:saddhammasavanaṁ。《增支部》A.9.4./IV,361-362 說:時而聽法,時而談法,則有五種功德。一、彼以師為愛樂、可意、尊重、

    敬 禮 。 二 、 彼 於 此 法 體 證 義 (atthappaṭisaṁvedī) 、 體 證 法(dhammappaṭisaṁvedī)。三、彼於此法以慧通達,見甚深之義句。四、同梵行者再次恭敬彼。五、有學聽彼法已,為逮得未逮得,證

    得未證得,現證未現證而發勤勇;諸比丘為阿羅漢聽彼法已,得現

    法樂住而住。《增支部》A.5.151./III,175.說:1.不輕視論說(na kathaṁ paribhoti)、2.不輕視說者(na kathikaṁ paribhoti)、3.不輕視自己(na attānaṁ paribhoti,不妄自菲薄)、4.不以散亂心聽法(avikkhittacitto dhammaṁ suṇāti)、5.又,一心從根源作意(ekaggacitto yoniso ca manasi karoti)。A.5.152./III,175.前三法相同,另二法為:4.有慧而不鈍(paññavā hoti ajaḷo aneḷamūgo,具三因之人)、5.於不懂的不思惟為懂的(na anaññāte aññātamānī,不知為不知)。A.5.153./III,175.說五法:1.無覆法(amakkhī dhammaṁ,不吝法)、2.不為覆所纏聽聞法(suṇāti na makkhapariyuṭṭhito)、3.不存心挑剔(na randhagavesī)而聽法,對說法者無有害心、不生厭煩(dhammadesake anāhatacitto hoti akhīlajāto)。4.~5.二法與 A.5.152.的 4.~5.相同。A.6.86./III,436 說:成就六法者,若聽聞正法,則於善法中,堪入正性決定(bhabbo niyāmaṁ okkamituṁ sammattaṁ)(SA.25.1-10./II,346. ︰ Okkanto sammattaniyāmanti paviṭṭho ariyamaggaṁ.入正性決定︰進入聖道)。即:1.不成就業障(na kammāvaraṇatāya)、2.不成就煩惱障(na kilesāvaraṇatāya samannāgato) 、 3. 不 成 就 異 熟 障 (na

  • 48

    已,當獨一靜處 1,修不放逸 2,修不放逸已,當復思惟

    vipākāvaraṇatāya)、4.有信心(saddho)、5.有樂欲(chandiko)、6.有慧(paññavā)。A.5.202./III,248.說:assutaṁ suṇāti(聞所未聞),sutaṁ pariyodāpeti(淨其已聞), kaṅkhaṁ vitarati(斷其所惑), diṭṭhiṁ ujuṁ karoti(正直其見), cittamassa pasīdati(令心歡喜)。《廣義法門經》(T1.919.3)說:「若人欲聽正法,具十六相,乃可聽受。一隨時聽。二恭敬。三欲樂。四無執著。五如聞隨行。六不為破難。七於法起

    尊重心。八於說者起尊重心。九不輕撥正法。十不輕撥說者。十一

    不輕己身。十二一心不散。十三欲求解心。十四一心諦聽。十五依

    理正思。十六憶持前後。而聽正法。」 1 獨一靜處:eko vūpakaṭṭho(BSk. vyapaṛṣṭa),獨自(住)遠離(處)。

    SA.6.3./I,204.:ekoti ṭhānādīsu iriyāpathesu ekako﹐ekavihārīti attho. Vūpakaṭṭhoti kāyena vūpakaṭṭho nissaṭo.(獨一:單獨一人(行住坐卧 )四威儀皆於住所等,一人獨居。遠離:以身遠離出脫。) MA.57./III,107. : Vūpakaṭṭhoti vatthukāma-kilesakāmehi kāyena ca cittena ca vūpakaṭṭho.(遠離:身遠離和心遠離事欲與煩惱欲,稱為遠離。)事欲:是指田園、財產、事業、衣服、飲食等欲望;煩惱欲:是指耽著於事欲,隨逐愛味,產生種種妄想。)「靜處」者,除樹下、阿蘭若(arañña 曠野﹐古譯常作「森林」),其他一切住處。

    2 不放逸: appamatto ātāpī pahitatto,不放逸、熱心、自勵。SA.6.3./I,204.: Appamattoti satiyā avippavāse ṭhito.不放逸:住立於不離開正念。《中部注》(MA.57./III,107.):Appamattoti kammaṭṭhāne satiṁ avijahanto.(不放逸:於業處,正念不離開。) DA.16./II,593. : Appamādena sampādethāti sati-avippavāsena sabbakiccāni sampādeyyātha.(具足不放逸︰與(正)念不分離,於一切(時地)應該完全被做到。) Pahita, I.(padahati<dhā 的【過分】) 努力,熱心。-atta﹐自勵,精進。(SA.6.3./I,204.:Pahitattoti pesitatto(自勵(本經譯作:專精思惟):自己已豁出去。有譯作:不惜身命。),MA.57./III,107. : Pahitattoti kāye ca jīvite ca anapekkhatāya pesitatto.(自勵:對身體及生命沒有期待的自我精進。) 《法句經》Dhp.v.276.:Tumhehi kiccaṁ ātappaṁ, akkhātāro Tathāgatā.(你當自熱心,如來是講述者。)

  • 49

    所以。善男子 1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 2,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

    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比丘快說此

    言,云當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獨一靜處,修不放

    逸,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如是說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3,當為汝說。

    比丘!若隨使使者,即隨使死;若隨(使)死者,為取所縛。比丘若不隨使使,則不隨使死;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

    脫。4」

    1 善男子:kulaputta,有時譯作「族姓子」。SA.6.3./I,204.:Kulaputtāti

    ācāra-kula-puttā.(良家子弟:良好行爲的種族之子)。 2 家.非家 .出家:agārasmā(abl.) 離俗家+anagāriya(dat.)為了出家+

    pabbajjaṁ(acc.) 出家,離家 . 為了出家 ( 的生活 ).( 而 ) 出家。(p)pa-(v)vaj>pabbajati。「有為家者,耕田種植販貨種種事業;無為家者,無諸事業寂然無欲,是名出有為家入無為家。(《善見律毘婆沙》卷第五﹐T24.711.2)

    3 諦聽,善思念之:tam sunatha sadhukam manasikarotha(你們仔細聽,好好地思惟)。

    4 本句 S.22.36./III,36 作:anuseti taṁ anumīyati; yaṁ anumīyati tena saṅkhaṁ gacchati. Yaṁ nānuseti na taṁ anumīyati; yaṁ nānumīyati na tena saṅkhaṁ gacchatī”ti.(若由於潛在的煩惱推向某事 (=欲染kāmarāga),那麼他可被計數;若不由於潛在的煩惱推向某事,那麼他不去計數。)anuseti(<anu 隨 + śī 眠﹐梵文 anuśayate):隨眠(潛在 的 煩 惱 )-- 隨 眠 有 七 種 (satt’ānusayā) : 一 、 欲 染 隨 眠 ( kāmarāgānusayo 欲界貪,五官的欲望 ) ,二、有染隨眠 ( bhavarāgānusayo 色界染、無色界染),三、瞋隨眠 ( paṭighānusayo﹐paṭigha :反擊 ) ,四、慢隨眠 (mānānusayo) ,五、見隨眠

  • 50

    比丘白佛:「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1!」 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隨使使,色隨使死;隨使使、

    隨使死者,則為取所縛。如是受、想、行、識,隨使使,

    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為取所縛。世尊!若色不

    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

    脫。如是受、想、行、識,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

    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如是世尊略說法中,

    廣解其義。」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於我略說法中,廣

    解其義。所以者何?色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

    死者,則為取所縛。如是受、想、行、識,隨使使,隨

    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為取所縛。比丘!色不隨

    (diṭṭhānusayo),六、疑隨眠 (vicikicchānusayo 對三寶、因果的懷疑),七、無明隨眠 ( avijjānusayo )。SA.22.35./II,265.:saṅkhaṁ(計數)-- “ratto duṭṭho mūḷho”ti(尋樂趣、不道德、癡暗)(CS:pg.2.245)。

    1 善逝:Sugato,善淨行的人。1.他行中道行,沒有斷見、常見或極端苦、樂行。2.他善說真、實、有利益的法。《善見律毘婆沙》卷第一說:「(如來)以大慈悲故,知眾生苦惱,而能善說,令捨苦就樂故,故名善逝,是故聲聞善逝而行善逝,非惡善逝。又言,行至

    善處,是名善逝。又行步平正,威儀具足無缺,亦名善逝。又往常

    住不復更還,名為善逝。以阿羅漢道不及,名為善逝。自從錠光佛

    (燃燈佛 Dīpaṅkāra)受記,哀愍眾生令得安樂,乃至菩提樹下善行如此,是名善逝。不從斷見,不從常見,身離疲苦不從斷常,名為善

    逝。為一切眾生說法無不應時,名為善逝。眾生不樂而不說,樂者

    而說,是名善逝。所說者,皆是真實義,非虛妄義,又一切眾生聞

    之,悉令歡喜,是名善逝。又不說無義語,所說者,皆是有義利益,

    是名善逝。」(T24.696.2)

  • 51

    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

    如是受、想,行、識,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

    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在

    靜處,精勤修習 1,住不放逸。精勤修習、住不放逸已,

    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即成羅漢 2,心

    1 精勤修習:ātāpī。SA.6.3./I,204.:Ātāpīti vīriyātāpena samannāgato.(熱誠:具有英雄本色 (vīriya) 的熱誠。 )(MA.57./III,107. :Ātāpīti kāyika-cetasika-saṅkhātena vīriyātāpena ātāpī.(熱誠:以身體及心理為條件,以英雄本色的熱誠為熱誠。)「英雄的氣慨,為‘精進’, 或諸英雄的作為,為‘精進’。」(DhsA.CS:pg.163︰Vīrass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