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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年产800万米稀土超高强抽油杆、300万件抽油杆接箍、70万件油管接箍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委托单位:

内蒙古达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内蒙古薪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15

三 环境质量状况18

四 评价使用标准22

五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5

六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35

七 环境影响分析36

八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0

九 结论及建议44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800万米稀土超高强抽油杆、300万件抽油杆接箍、70万件油管接箍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内蒙古达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国庆

联系人

胡晨耀

通讯地址

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联系电话

18647220957

传真

-

邮政

编码

010010

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

立项审批部门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准文号

呼开行审发[2019]31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512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5287.9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602.4

总投资

(万元)

17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33%

评价经费

预计投产日期

2021年4月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背景

内蒙古达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石油机械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商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司,其主导产品为T级抽油杆接箍及SM级抽油杆接箍,此外还经营油管接箍生产,委托机械加工,精轧管、冷拔管生产,钢材销售等。内蒙古达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次投资17000万元建设年产800万米稀土超高强抽油杆、300万件抽油杆接箍、70万件油管接箍生产线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抽油杆是抽油机井的细长杆件,它上接光杆,下接抽油泵起传递动力的作用。抽油杆接箍、油管接箍主要用于抽油杆、油管的连接。

内蒙古达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稀土超高强抽油杆、300万件抽油杆接箍、70万件油管接箍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配电室、职工食堂、办公楼等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内蒙古达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薪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在分析项目特点及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13]第21号,2019修正)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范围内,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场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已于2019年5月30日取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关于年产800万米稀土超高强抽油杆、300万件抽油杆接箍、70万件油管接箍生产线项目备案的的通知》。

1.3.2规划、选址符合性

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根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新区总体规划产业专项规划》,园区分为现代物流业、综合产业、生态型农业、新能源及新材料产业、信息制造业、金融技术服务业、现代农业及观光型农业、装备制造业、城市公共服务产业、生物产业(医药制造业)、科研型农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拟建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位于装备制造业区,占用土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沙尔沁园区规划图见附图8。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范围内,附近无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在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分析,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1.3.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报批本),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可能涉及的区域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等陆地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陆地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不存在跨越生态红线的问题。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根据2018年呼和浩特市环境空气质量公报,呼和浩特市全市SO2、CO年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余因子NO2、PM10、PM2.5均超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域。引用及补充现状监测表明,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声环境质量现状测量值,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土壤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项目实施后采取相应的废气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对相关设施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未超出当地环境容量,满足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电能1800000KW·h、消耗水资源1702m3,单位产品耗电量76.61 KW·h/t,耗水0.07m3/t。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负面清单

《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于2018年3月12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发[2018]11号”文发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内,不在《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1.4 编制依据

1.4.1 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1.4.2 评价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4.3 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1)《内蒙古达通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米稀土超高强抽油杆、300万件抽油杆接箍、70万件油管接箍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2019年5月30日);

(2)建设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统计见表1.5-1。

表1.5-1 拟建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统计表

评价内容

判定项目

指标

评价等级

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规定,项目污染物最大占标率1%≤Pmax=3.05%<10%,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二级;预测分析见“环境影响分析”

二级

地表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到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沙尔沁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向环境外排废水,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因此评价等级为三级B

三级B

简单分析

地下水环境

本工程属于“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类项目中的其他类,属于Ⅳ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 2016),Ⅳ类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不做评价

声环境

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

3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级

噪声级增高量

增高量在3 dB(A)以下

受影响人口

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性物质主要为脱脂剂、草酸、磷化液。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根据附录C计算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得Q为0.0015<1,则该项目环境风险潜质为Ⅰ。

简单分析

土壤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制造业:“设备制造:有化学处理工艺”,按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划分为Ⅲ类。根据导则判定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三级

1.6 建设内容与规模

1.6.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中心点坐标:北纬40°33'07.13";东经111°41'47.95"。项目东侧为空地,西侧为思源中路,南侧隔如意大街为空地、空地南侧为内蒙古三主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项目拐点坐标见表1.6-1,地理位置见附图1,四邻位置图见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情况见附图3。

表1.6-1 项目拐点坐标

编号

X

Y

1

40650.850

22483.468

2

40676.382

22556.806

3

40469.274

22628.908

4

40422.716

22495.092

5

40544.521

22452.684

6

40565.574

22513.156

1.6.2 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配电室、水泵房、职工宿舍食堂等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5287.98m2,总建筑面积10535m2,其中生产车间8505m2,办公、宿舍楼1890m2。生产规模为:年产800万米抽油杆、300万件抽油杆接箍、70万件油管接箍。项目具体工程见表1.6-2。

表1.6-2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项目内容

项目规模

主体工程

抽油杆接箍车间

建筑面积4410m2,设置一条规模为300万件抽油杆接箍的生产线,主要设备有车床、铣床、轧管机、钻床、打标机、磷化槽等,车间内设置原料(100m2)、产品储存区域(100m2)

抽油杆车间

建筑面积3150m2,设置一条规模为800万米抽油杆的生产线,主要设备有车床、轧管机、钻床、打标机等,车间内设置原料(200m2)、产品储存区域(200m2)

油管接箍车间

建筑面积945m2,设置一条规模为70万件油管接箍的生产线,主要设备有车床、砂轮机、钻床、打标机等,车间内设置原料(100m2)、产品储存区域(100m2)

辅助工程

办公、宿舍楼

3层建筑,面积1890m2,1层为食堂,2层为员工宿舍,3层为办公室

循环冷却水池

设置1座循环冷却水池,容积为30m3循环冷却水池进行防渗,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

锅炉房

设置3台60KW的电锅炉用于办公宿舍楼冬季供暖

公用工程

供电工程

项目用电由沙尔沁供电所供给,厂区建设配电室

供水工程

项目用水由沙尔沁园区供水管网提供

排水工程

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2m3/d)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站位于抽油杆车间西侧,为地下设置,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PH调和+过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沙尔沁污水处理厂

采暖工程

冬季采暖采用电采暖,生产车间采暖由循环水余热利用系统提供,供热面积8505m2,热负荷255.15KW

环保工程

废气

食堂餐饮油烟废气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回用于磷化清洗工序,不外排,软化排水和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沙尔沁污水处理厂

固废

危险废物

在抽油杆接箍车间内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面积为20m2,危废暂存间及危废储存容器上设置专门的标志标牌,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相关要求

一般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生产固废在抽油杆接箍车间内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20m2

降噪

车间采用吸声墙体和隔音门窗,生产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隔声罩

绿化

厂区绿化,绿化面积4602.4m2

1.6.3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见表1.6-3。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1.6-4。

表1.6-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抽油杆接箍用毛管(钢)

Φ16-28

t

3000

外购,细长圆钢

2

抽油杆接箍包装箱

2000

外购

3

油管接箍用毛管(钢)

Φ70-250

t

2500

外购,细长圆钢

4

切削液

kg

200

外购

5

油管接箍包装箱

2000

外购

6

机油

kg

266

外购

7

磷化液

kg

300

外购

8

抽油杆用钢

Φ16-25

t

19231

外购,细长圆钢

9

齿轮油

kg

427

外购

10

锂基脂

kg

320

外购

11

草酸

kg

150

外购

12

脱脂剂

kg

300

外购

13

千瓦时

1800000

园区

14

m3

1702

园区

表1.6-4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材料名称

主要成分

机理/理化性质

磷化液

磷酸、氧化锌、硝酸锌、碳酸锰、活性剂、渗透剂、硫酸镍等

磷化过程中产生结晶致密均匀的磷酸盐皮膜,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金属被腐蚀,提高防腐蚀能力。项目磷化温度较低,少量挥发。磷化液均有腐蚀性,如果接触,可能破坏生物体组织,不燃。

切削液

聚乙二醇

用在金属切削、磨加工过程中,用来冷却和润滑刀具和加工件的工业用液体,切削液由多种超强功能助剂经科学复合配合而成,同时具备良好的冷却性能、润滑性能、防锈性能、除油清洗功能、防腐功能、易稀释特点。无毒、无刺激性,具有良好的水溶性,并与许多有机物组份有良好的相溶性。基本不挥发。

草酸

乙二酸

白色粉末,味酸,无臭。熔点190℃。相对密度1.90,100℃开始升华,125℃时迅速升华,157℃时大量升华,燃烧热245.3kJ/mol溶于水、乙醇、不溶于苯、氯仿。本品可燃,有毒,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少量挥发。

脱脂剂

强碱性钠离子、表面活性剂,无铬、无镍、无汞、无镉等有害物质。

具有微腐蚀性,且勿与金属、丝织品等贵重物品长期混放,忌与食品混放,本品为粉状,外购后加水溶解后使用,浓度约 5~10%。白色粉末、苏打味,溶于水,不具燃烧性和爆炸性,侵入途径:皮肤、粘膜接触及吸入误食。

1.6.4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生产抽油杆、抽油杆接箍、油管接箍三种产品,产品方案见表1.6-5。抽油杆、抽油杆接箍产品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抽油杆》(SY/T 5029-2006),油管接箍产品标准执行《套管和油管规范》(API SPEC 5CT,2012.1.1)

表1.6-5 产品方案表

序号

产品

规格

产量

1

抽油杆

Φ16、Φ19、Φ22、Φ25

800万米

2

抽油杆接箍

Φ16、Φ19、Φ22、Φ25、Φ28

300万件

3

油管接箍

Φ73、Φ88.9、Φ101.6、Φ114.3

70万件

1.6.5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6-6。

表1.6-6 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带式锯床

GZK4233

4台

2

立式钻床

Z5135

5台

3

半自动车床

C7620

6台

4

铣床

X62

4台

5

普通车床

C6140

2台

6

外圆车床

C620

1台

7

数控车床

CAK5085

1台

8

轧管机

LG-120H

2台

9

二轧辊模具

350

6套

10

气动打标机

EML-7-PU

2台

11

硬度计

HR-150A

1台

12

卡盘

320

20台

13

立式钻床

Z5140A

3台

14

砂轮机

MC3015

2台

15

磷化槽

1m3

1个

16

水洗槽

1m3

3个

17

酸洗槽

1m3

1个

18

去油槽

1m3

1个

19

水处理设备

1套

1.6.6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7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班次为2班,每班工作8小时。

1.7 公用工程

1.7.1 给、排水工程

本项目水源由园区给水管网提供,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

生产用水:①循环冷却水补水:项目设置30m3循环水池1座,循环水量25m3/h,蒸发损失量为150t/a,循环补水量为0.0625m3/h,合计150m3/a,冷却水排水量约为40t/a。②磷化水洗补水(包括去油槽、酸洗槽、水洗槽、磷化槽补水)0.84m3/d,磷化废水产生量为0.76t/d,228t/a。③锅炉用水:项目冬季采暖使用3台60KW的电锅炉提供,年运转180天,每天12小时,循环水量为2160m3/a,补水量为循环水量的2%计,为43m3/a,锅炉排水量按循环水量的1.5%计算,为32.4m3/a。软水制备(离子交换法)用水54m3/a,制水量80%,软水系统排水10.8m3/a,与锅炉排水一起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70人,生活用水定额按每人每天40L计算,用水量为840t/a,排污系数按80%计,则排水量为672t/a。

绿化用水:厂区绿化面积为4602.4m2,绿化用水量按1L/m2·d计算,则用水量为460t/a,绿化用水全部消耗不外排。

表1.7-1 项目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用水

项目

用水

规模

用水

定额

日用水量m3/d

年用

水量

m3/a

排放

系数

日排水量m3/d

年排

水量

m3/a

全年用水天数

循环补水

/

/

0.5

150

/

0.13

39

300

磷化水洗补水

/

/

0.84

252

/

0.76

228

300

锅炉软水制备

/

/

0.30

54

0.2/1.5

0.24

43.2

180

生活用水

70人

40

L/m2·d

2.8

840

0.8

2.24

672

300

绿化

4602.41m2

1

L/m2·d

4.6

460

/

/

/

100

合计

/

/

9.04

1702

/

3.37

982.2

/

图1.7-1 项目水量平衡图(m3/d)

1.7.2 供电工程

本项目用电由沙尔沁供电所供给,厂区内建设配电室,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1.7.3 供暖工程

该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电采暖,锅炉房安装3台60KW电锅炉用于宿舍办公楼采暖。生产车间采暖由循环冷却水余热利用系统提供。

1.8厂区平面布置

厂区大门设置在南侧,从北到南依次为1车间、2车间、南侧为三层的宿舍、食堂、办公楼和3车间,3个生产车间均为1层,厂区四周及车间与办公楼之间设置绿化带,平面布置见附图4。

1.9项目施工进度

本项目预计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完工。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前地块为空地,不存在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2.1 地理位置

呼和浩特市(简称呼市)地处阴山山脉中段,黄河北岸的土默特平原中南部,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0°46'~112°10',北纬40°5'~41°8'之间,西与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毗邻,东、南、北三面与乌兰察布市接壤。呼和浩特虽地处塞外,但在全国的省会城市中,却是距首都北京很近的一个,仅669km,距天津港800km,距内陆开放口岸二连浩特490km。沙尔沁工业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南隅,距离呼和浩特市区绕城高速9km,距二环19km。沙尔沁工业新区南依蛮汗山,北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赛罕区接壤,西与土默特左旗沙尔营乡相邻,东部和南部与和林格尔县相临。规划总面积为195.83km2。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具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2.2 地形地貌

呼和浩特市地处内蒙古高原西部,按地貌类型总体可划分为三大单元:北部包括土左旗北部、新城区北部、回民区北部及武川县,是以大青山为主脉的剥蚀构造中低山地,低山丘陵及波状丘陵区;东部及东南部是以蛮汉山、吕梁山脉北部山地为主脉的黄土丘陵沟壑区;西南及西部为广袤的土默川冲积湖积平原。总的地形走势呈北高南低,东高西低,海拔高程1018~2280m之间。地貌类型分布面积:山地面积5233.7km2,占总土地面积的30.4%;丘陵面积6475.5km2,占总土地面积的37.6%;平原面积5278.9 km2,占总土地面积的30.6%;沙丘面积44.5km2,占总土地面积的0.3%;其他面积191.4 km2,占总土地面积的1.1%。地质构造属于三级构造单元之河套新断陷,位于内蒙古地轴与鄂尔多斯台向斜,山西台背斜之间的河套断陷带东端,属于中生代断陷盆地。

沙尔沁镇域(沙尔沁工业区)地处土默川平原东南部边缘,地势较平坦,略有起伏,大部分已开垦为农田。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总体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

沙尔沁镇域内为第四纪洪积平原,表层为沙质粘土,无不良地质分布,地震烈度为8度。工程地质条件属于Ⅲ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区。部分地区分布着栗钙土,母质为黄土及黄土状物质。

2.3 气象条件

呼和浩特市地处内蒙古高原,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其特点是:春季风多雨少,升温快;夏季湿热多雨,降水量集中;秋季短促凉爽,昼夜温差大;冬季较长,干冷少雪。年平均气温6.7℃,山区比平原低2~3℃;冷热变化剧烈,夏季平均气温21.3℃,极端最高气温38.5℃;冬季平均气温-7.4℃,极端最低气温-30.5℃。年平均降水量为397.9mm,最大日降水量为130.6mm,山区降水量多于平原,年降水量的60~70%在夏季,多集中在7、8月份。日照充足,全年日照时数为2862.8h。年日照百分率为65%,多集中在3~5月。霜冻在春秋两季出现,春季终霜迟,秋季初霜早。平原无霜期在121~150天,山区在90~100d。春冬季多西北风,夏秋季多东南风。

沙尔沁工业区深居内陆,大陆性气候显著,四季分明。温度:年平均气温为5.4℃,极端最高气温为37.5℃,极端最低气温为-34.5℃。全年寒暑变化剧烈,干湿季节明显,无霜短期。最大冻土深度为140cm。降水量:年平均降雨量为421mm,年内分配不均。冬季寒冷少雪,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风速风向:春秋季多风,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夏季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平均风速2.3m/s。

2.4 水文

呼和浩特盆地属于呼包断陷带的一部分,盆地北边是大青山,东边和南边是蛮汉山。受断裂构造控制,盆地北深南浅,东高西低,呈簸萁状。呼和浩特市属于洪积与冲击的山前倾斜平原,地下水赋存于第四季松散砂、砂砾石中,主要靠北部大青山及东部蛮汉山山区基岩裂隙水的侧向补给和大气降水补给,径流条件好,地下水资源丰富。本地区潜水水位埋深介于5-30m之间,含水层厚度约15~30m,单位涌水量500~1000 m3/d•m。潜水总硬度偏高且局部地区已受到污染。承压水市区北部含水层埋深40~50m,向南逐渐增至100~120m之间,单位涌水量500~1000m3/d,地下水化学类型以HCO3-Ca•Mg型为主。

呼和浩特市境内主要河流有黄河、大黑河、小黑河、哈拉沁河、红山口沟、乌素图沟等。呼和浩特市河流水系分属黄河流域及内陆河流域。作为黄河流域一级支流的大黑河发源于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十八台,在赛罕区榆林镇上水磨村入境,在托克托县河口镇入黄河,流域面积15911km2,在呼和浩特市境内长128.5km。市区大黑河产流面积1423.9km2,较大支沟有乌素图沟、哈拉沁沟、小井古路板沟,这些沟分别汇集于小黑河,于土默特左旗浑津桥汇入大黑河。这两条河流为季节性河流,由于农田灌溉以及沿途的蒸发渗漏,除丰水期外两条河流常年断流。小黑河发源于呼市东郊大厂库伦村下湿地,水源由地下水渗流汇集而成,全长48km。多年平均径流量0.7034亿m3,现上游基本无源头水。

区域内浅层水水文地质为浅水层含水组缺失区,含水组厚度为3.52m-4.89m,水力特征为潜水,此地带水量少。区域内现状河流主要为什拉乌素河,二道凹水库。二道凹水库为平原水库,位于黄河流域的支流什拉乌素前河上,主要从黄河引水,建于1981年,中型水库规模,现状水库正常库容为414×104m3,集雨面积为225km2,灌溉面积为5×104亩,水库控制流域面积为492km2,总库容为1630×104m3,未来将扩建至6个水库,扩容后总库容达到3600×104m3。

2.5 土壤植被

呼和浩特地区的土壤类型多样,有山地草甸土,灰色森林土、灰褐土、栗褐土、新积土、粗骨土、潮土、盐土、沼泽土和风沙土10个土类,17个亚类,62个土属,138个土种。本区域的土壤类型比较丰富,山区形成灰色森林土、灰褐土;丘陵多为栗褐土、灰色草甸土、草甸沼泽土、粗骨土;平原是洪淤栗褐土、砂石土等。灰色森林土、灰褐土腐植质层较厚,有机质含量较高,有利于农业生产。区域内的土壤包括:灰色森林土、灰褐土、粗骨土、新积土、栗褐土、潮土、盐土、风沙土。

2.6 植被

呼和浩特市地处土默川平原地带,多年的农业生产,使原有的草地资源替代为人工栽培植物,因此本区的野生植物种类较少,主要种类有野葱、蘑菇、沙棘、黄芪、针茅等。本区的草地植被明显特征是植物群落结构简单,草层低矮、稀疏,多为单层结构,群落的数量特征普遍偏低。植被多以多年生中旱生和旱中生和强旱生类植物为主。

2.7 文物古迹与自然保护区

项目建设地点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

3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3.1 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根据2018年呼和浩特市环境空气质量公报,呼和浩特市2018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20μg/m3、41μg/m3、86μg/m3、36μg/m3;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2.2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50μg/m3,NO2、PM10、PM2.5排放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该地区属于不达标区。

3.2 声环境

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实验测试中心于2019年12月18日进行了现状监测,声环境监测结果见表3.2-1。项目噪声监测布点图见附图。

表3.2-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位

2019.12.18

昼间

夜间

厂界东侧

52

43

厂界南侧

52

42

厂界西侧

52

44

厂界北侧

53

45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周的昼间、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3.3土壤现状调查与评价

3.3.1土壤利用现状调查

本项目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实验测试中心对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监测点位见表3.3-1。

表3.3-1 监测点位分布表

编号

监测点坐标

土样类型

采样深度

1#

N 40°33'8.40" E 111°41'46.34"

表层样

0-0.2m

2#

N 40°33'5.98" E 111°41'46.34"

表层样

0-0.2m

3#

N 40°33'5.83" E 111°41'46.73"

表层样

0-0.2m

(1)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1#监测项目为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个基本项目。2#、3#监测项目为镉、汞、砷、铜、铅、镍、铬(六价)。

(2)监测分析方法

表3.3-2 土壤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仪器设备及编号

检出限

1

《土壤和沉积物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 680-2013

原子荧光光度计KY01170232

0.002mg/kg

2

《土壤和沉积物汞、砷、硒、铋、锑的测定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 680-2013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2202E/212674

0.01mg/kg

3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803-2016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SN03145R

0.07mg/kg

4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法》HJ803-2016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SN03145R

2mg/kg

5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803-2016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SN03145R

0.5mg/kg

6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803-2016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SN03145R

2mg/kg

7

六价铬

土壤质量 用碱消解法和带分光光度探测的离子色谱法测定固体材料中的六价铬 ISO 15192-2010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7521802011

0.32mg/kg

8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105

mg/kg

9

甲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92 mg/kg

10

乙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8101713

0.00034

mg/kg

11

间&对二甲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43 mg/kg

12

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103

mg/kg

13

邻二甲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53

mg/kg

14

1,2-二氯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53

mg/kg

15

氯甲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6-2015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271 mg/kg

16

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07

mg/kg

17

1,1-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65

mg/kg

18

二氯甲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226 mg/kg

19

反-1,2-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47

mg/kg

20

1,1-二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53

mg/kg

21

顺-1,2-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50

mg/kg

22

1,2-二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70

mg/kg

23

1,1,1-三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64

mg/kg

24

四氯化碳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78

mg/kg

25

三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41

mg/kg

26

1,1,2-三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77

mg/kg

27

四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52

mg/kg

28

1,1,1,2-四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79

mg/kg

29

1,2,3-三氯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98

mg/kg

30

1,1,2,2-四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79

mg/kg

31

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42

mg/kg

32

1,4-二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21

mg/kg

33

1,2-二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38

mg/kg

34

氯仿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201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0066

mg/kg

35

苯并[a]蒽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2 mg/kg

36

苯并[b]荧蒽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1 mg/kg

37

苯并[k]荧蒽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1 mg/kg

38

苯并[a]芘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1 mg/kg

39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1 mg/kg

40

二苯并[a,h]蒽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1 mg/kg

41

茚并[1,2,3-c,d]芘

《土壤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1 mg/kg

42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1 mg/kg

43

2-氯酚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1 mg/kg

44

硝基苯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718101713

0.03 mg/kg

45

苯胺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气相色谱-质谱仪EHTD269

0.09 mg/kg

(3)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3.3-3。

表3.3-3 监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

1#,表层样0~0.2m

2#,表层样0~0.2m

3#,表层样0~0.2m

标准限值

pH(无量纲)

8.92

8.88

8.87

阳离子交换量(cmol/kg)

5.08

4.52

4.39

重金属和无机物(mg/kg)

0.10

0.10

ND

65

0.011

0.010

0.009

38

7.08

7.00

7.18

60

11.5

10.1

9.3

18000

10.2

8.2

8

800

15.6

13.8

13

900

铬(六价)

ND

ND

ND

5.7

挥发性有机物

1,2-二氯丙烷

<1.1×10-3

/

/

5

氯仿

<1.1×10-3

/

/

0.9

四氯化碳

<1.3×10-3

/

/

2.8

1,1-二氯乙烷

<1.2×10-3

/

/

9

1,2-二氯乙烷

<1.3×10-3

/

/

5

1,1-二氯乙烯

<1.0×10-3

/

/

66

顺式-1,2-二氯乙烯

<1.3×10-3

/

/

596

反式-1,2-二氯乙烯

<1.4×10-3

/

/

54

二氯甲烷

<1.5×10-3

/

/

616

1,1,1,2-四氯乙烷

<1.2×10-3

/

/

10

1,1,2,2-四氯乙烷

<1.2×10-3

/

/

6.8

四氯乙烯

<1.4×10-3

/

/

53

1,1,1-三氯乙烷

<1.3×10-3

/

/

840

1,1,2-三氯乙烷

<1.2×10-3

/

/

2.8

三氯乙烯

<1.2×10-3

/

/

2.8

1,2,3-三氯丙烷

<1.2×10-3

/

/

0.5

氯甲烷

<1.0×10-3

/

/

37

氯乙烯

<1.0×10-3

/

/

0.43

氯苯

<1.2×10-3

/

/

270

1,2-二氯苯

<1.5×10-3

/

/

560

1,4-二氯苯

<1.5×10-3

/

/

20

<1.9×10-3

/

/

4

乙苯

<1.2×10-3

/

/

28

苯乙烯

<1.1×10-3

/

/

1290

甲苯

<1.3×10-3

/

/

1200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2×10-3

/

/

570

邻-二甲苯

<1.2×10-3

/

/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硝基苯

ND

/

/

76

苯胺

<0.09

/

/

260

2-氯酚

ND

/

/

2256

苯并[a]蒽

ND

/

/

15

苯并[a]芘

ND

/

/

1.5

苯并[b]荧蒽

ND

/

/

15

苯并[k]荧蒽

ND

/

/

151

ND

/

/

1293

二苯并[a, h]蒽

ND

/

/

1.5

茚并[1,2,3-cd]芘

ND

/

/

15

ND

/

/

70

注:表中ND和<表示未检出

根据表3.3-3可知,厂区内监测点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3.3.2土壤影响源调查

本企业位于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评价范围内不存在与项目产生同种特征因子或造成相同土壤环境影响后果的影响源。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本项目场地周边现状、现场勘查及建设项目特点,确定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3-4和附图5。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表3.3-4 评价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

类别

序号

坐标/m

名称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1

40.545214

111.696253

居民楼2

居住区

人群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SW

468m

2

40.553794

111.716778

居民楼

居住区

人群

E

1420m

3

40.560942

111.714800

沙尔沁公租房

居住区

人群

NE

1531m

4

40.532844

111.678022

次老村

居住区

人群

SW

2200m

5

40.573425

111.677867

牛牛营村

居住区

人群

NE

2500m

土壤

6

/

/

项目厂区及厂界外0.05km范围

土壤

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

噪声

1

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 评价使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4.1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具体见下表4.1-1。

表4.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序号

因子

标准限值

单位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1

SO2

年平均

≤6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2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3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4

CO(mg/m3)

24小时平均

≤4

1小时平均

≤10

5

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6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200

7

TSP

24小时平均

≤300

年平均

≤200

4.2 土壤环境

项目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具体标准值见表4.2-1。

表4.2-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一览表 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mg/kg)

1

60

2

65

3

铬(六价)

5.7

4

18000

5

800

6

38

7

900

8

四氯化碳

2.8

9

氯仿

0.9

10

氯甲烷

37

11

1,1-二氯乙烷

9

12

1,2-二氯乙烷

5

13

1,1-二氯乙烯

66

14

顺-1,2-二氯乙烯

596

15

反-1,2-二氯乙烯

54

16

二氯甲烷

616

17

1,2-二氯丙烷

5

18

1,1,1,2-四氯乙烷

10

19

1,1,2,2-四氯乙烷

6.8

20

四氯乙烯

53

21

1,1,1-三氯乙烷

840

22

1,1,2-三氯乙烷

2.8

23

三氯乙烯

2.8

24

1,2,3-三氯丙烷

0.5

25

氯乙烯

0.43

26

4

27

氯苯

270

28

1,2-二氯苯

560

29

1,4-二氯苯

20

30

乙苯

28

31

苯乙烯

1290

32

甲苯

120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34

邻二甲苯

640

35

硝基苯

76

36

苯胺

260

37

2-氯酚

2256

38

苯并[a]蒽

15

39

苯并[a]芘

1.5

40

苯并[b]荧蒽

15

41

苯并[k]荧蒽

151

42

1293

43

二苯并[a,h]蒽

1.5

44

茚并[1,2,3-cd]芘

15

45

70

4.3 声环境

项目位于沙尔沁工业区,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区域,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限值,具体标准见表4.3-1。

表4.3-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标准dB(A)

65

55

污染物排放标准

4.4 废气

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中二级排放标准,具体标准见表4.4-1。

表4.4-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20

30

40

50

60

70

监点

浓度限值

颗粒物

120

5.9

23

39

60

85

/

周界外浓度最高

1.0

根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参照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备案号BG-2019-01号)》(2019年5月2日起施行);职工食堂油烟排放参考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

表4.4-2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油烟

1.0

颗粒物

5.0

非甲烷总烃

10.0

4.5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5-1。

表4.5-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类别

昼间 (dB)

夜间 (dB)

3类

65

55

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值见表4.5-2。

表4.5-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施工阶段噪声源

噪声限值dB(A)

昼 间

夜 间

施工机械

70

55

4.6 废水

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6-1。

表4.6-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三级标准mg/L

污染物

三级标准mg/L

BOD5

300

SS

400

COD

500

氨氮

/

石油类

30

4.7 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的“十三五”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相关规定,现阶段进行总量控制的指标为SO2、NOX、COD、NH3-N。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磷化水洗工序,不外排。涉及到总量控制指标生活污水中产生的COD、NH3-N。

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水量为672t/a,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沙尔沁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施工期

5.1.1 施工期工程内容

施工期主要施工内容有场地平整、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和环境绿化等工程。

项目施工建设期间的主要环境污染因素来源于场地平整、厂房建设、土建等环节。按污染种类分有噪声、废气、固体废物和废水。从环境污染影响程度分析,施工作业活动产生噪声、空气污染的环境影响较大;废水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5.1.2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①施工扬尘包括场地内扬尘和场地外扬尘,场地内扬尘:主要为施工工地的地面粉尘,在环境风速足够大时(大于颗粒土沙的起动速度时)就产生了扬尘,其源强大小与颗粒物的粒径大小、比重以及环境的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风速越大,颗粒越小,土沙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产生量就越大。扬尘属于面源,排放高度低。场地外扬尘:主要为被带到附近公路上的泥土所产生的扬尘。

②施工机械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等机械,以柴油为燃料,均会产生一定量废气,排放少量CO、NOx、THC等污染物。

(2)水污染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项目施工高峰期人数按30人,平均用水量按40L/(人•日)计,排污系数按0.8计,则施工期排放的污水量为0.96m3/d,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密封罐车拉运至沙尔沁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车辆的冲洗、构件与建筑材料的保湿、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抑尘。

(3)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期交通运输车辆噪声声源强度为75~90dB (A);施工期主要机械设备噪声强度为92~100dB (A)。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设过程中弃置的建筑垃圾、施工废弃土石方、少量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按施工人员30人,生活垃圾产生系数0.5kg/d•人计,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15t/d。建筑垃圾主要来自建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碎石、废木料、废金属等杂物。可以回收利用的卖至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严禁施工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5.2 运营期工艺流程

(1)抽油杆生产工艺

根据订单需要进行原材料预订,原材料到厂后由质检部门依据检验指导书抽样检验,待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进入生产工序。对抽油杆原材料的两端进行镦锻,形成镦粗区域。有锻造缺陷的由检验人员挑出,再由修磨工对锻造缺陷部位进行手工打磨缺陷,此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及边角料固废,由磁粉探伤设备对修磨后产品进行检测,此过程产生废品,后对抽油杆进行整体调质热处理,调质处理分淬火和回火,淬火是把原材料电加热到一定温度(800℃),由滚轮输送到喷淋水圈内进行冷却,该用水为循环冷却水。回火是把材料放到回火炉(电加热)内加热到一定温度(600℃),再保温一定时间使其组织转变,对镦锻区域部位进行车螺纹,此过程产生钢屑粉尘,一端装上接箍,另一端装上护帽保护螺纹,最终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包装、入库等待发货。

图5.2-1 抽油杆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图 5.2-2 抽油杆原料(左)及成品(右)图

(2)抽油杆接箍生产工艺

根据订单需要进行原材料预订,原材料到厂后由质检部门依据检验指导书抽样检验,待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进入生产工序。进行扎管,根据订单要求对圆钢进行切割下料,扎管、下料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固废,然后进行粗车端面、车外圆,后车台阶孔、精车端面、滚丝,以上过程均会设备噪声和固体废物,铣扁后采用浸泡的方式依次将工件浸入去油槽、水洗槽、酸洗槽(5%草酸溶液)、磷化槽(15%磷化液)进行酸化、磷化处理,利用磷化液在材料表面形成一层磷化膜,来提高产品的防腐蚀能力,磷化后水洗过程会会产生磷化废水,磷化液循环使用,定期添加,酸化槽会产生废液及沉渣、磷化槽会产生磷化渣沉淀。磷化水洗后自然晾干后打标,最终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包装、入库等待发货。

图5.2-3 抽油杆接箍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图 5.2-2 抽油杆、油管接箍原料(左)及成品(右)图

(3)油管接箍生产工艺

根据订单需要进行原材料预订,原材料到厂后由质检部门依据检验指导书抽样检验,并取样做原材料的化学成分分析,待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进入生产工序。根据订单要求进行车外圆,后车台阶孔、车螺纹,以上过程均会产生设备噪声和固体废物,然后进行产品检验,检验过程会产生不合格产品,最终合格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包装、入库等待发货。

图5.2-3 油管接箍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产排污节点图中的N1-N8均为生产设备噪声,G1-G2为粉尘,G3为酸雾,S1-S9为钢屑、边界料废品及废槽渣等固废。

物料平衡:项目物料平衡表见表5.2-1,物料平衡见图5.2-4。

表5.2-1 项目物料平衡表

投入

产出

物料名称

年用量(t/a)

产品名称

产量(t/a)

抽油杆用钢

19231

抽油杆

18180.23

抽油杆接箍用钢

3000

抽油杆接箍

2896.77

油管接箍用钢

2500

油管接箍

2417.45

无组织排放粉尘

0.62

钢屑、沉降粉尘

11.75

边角料废品

1224.18

合计

24731

合计

24731

注:粉尘、边界料废品产生量数据来自同类企业生产经验。

图5.2-4 项目物料平衡图(t/a)

5.2.1运营期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气污染源源强分析

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电锅炉供热,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抽油杆车螺纹、抽油杆接箍扎管下料以及油管接箍车端面、车外圆、车螺纹过程产生的粉尘;职工食堂燃料废气和油烟废气。

①车间粉尘

车间粉尘主要为抽油杆接箍扎管、下料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该粉尘的化学成分主要为金属铁和钢,比重大,易沉降,不易扩散,项目不涉及含重金属(镉、铬、汞、铅、砷)粉尘排放。根据材料本身粗糙程度及厂家提供的经验数据,以上加工过程质量损失为0.05%,其中95%散落在机器旁边,5%逸散产生粉尘,项目原料用量为24731t/a,则产生的粉尘量为0.62t/a,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车间酸雾

本项目磷化槽容积为1m3(1m×1m×1m),磷化工序采用15%的磷化液,成分为磷酸、氧化锌、硝酸锌、碳酸锰、活性剂、渗透剂、硫酸镍等,磷酸为三元中强酸,不易挥发,不易分解,磷化液中其他成分均不易挥发。酸洗溶液为5%的草酸溶液,酸洗池为1m3(1m×1m×1m),草酸在100℃时开始升华,125℃时迅速升华,酸洗、磷化过程温度为50-60℃,酸洗过程草酸挥发量很小。

③食堂废气

a.油烟废气

本项目职工食堂就餐人数按70人计。通过经验调查,煮食用油量按30g/人·d,经计算,本项目总食用耗油量为0.63t/a,油烟挥发系数按耗油量3%计算,则油烟产生量约为0.0189t/a,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按75%计,则油烟排放量为0.0076t/a。净化设施风量约为8000m3/h,日工作4小时,外排油烟浓度为0.79mg/m3,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和燃气废气一并由高出楼顶的通风井高空排放。

b.燃烧废气

职工食堂燃料采用液化石油气,燃气总量计算公式如下:

Qa=q*n/H

式中:Qa-总年用气量(m3);

q-人均用气定额(MJ/人·年),取2800MJ/人·年;

n-人数;

H-发热值(MJ/m3),取45MJ/m3;

经计算,职工食堂液化石油气用气总量为4356m³/a(2526.48t/a)。

根据《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本项目职工食堂废气排放量见表5.2-2。

表5.2-2 食堂燃气设施产污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表

污染物

烟气量

颗粒物

SO2

NOX

产污系数

17000Nm³/t

0.039kg/t

0.001kg/t

1.08kg/t

排放浓度

/

2.30mg/Nm3

0.06mg/Nm3

63.56mg/Nm3

排放量

42951160m3/a

0.099t/a

0.0025t/a

2.73t/a

(2)水污染源分析

项目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补水、磷化水洗补水、锅炉补水、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项目排水为冷却水排水、磷化废水、锅炉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用水情况见表5.2-3。

表5.2-3 项目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用水

项目

用水

规模

用水

定额

日用水量m3/d

年用

水量

m3/a

排放

系数

日排水量m3/d

年排

水量

m3/a

全年用水天数

循环补水

/

/

0.5

150

/

0.13

39

300

磷化水洗补水

/

/

0.84

252

/

0.76

228

300

锅炉软水制备

/

/

0.30

54

0.2/1.5

0.24

43.2

180

生活用水

70人

40

L/m2·d

2.8

840

0.8

2.24

672

300

绿化

4602.41m2

1

L/m2·d

4.6

460

/

/

/

100

合计

/

/

9.04

1702

/

3.37

982.2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总产生量为982.2t/a。生产废水299.4t/a,循环冷却水排水、磷化废水均由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磷化水洗工序,不外排。软水系统废水和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PH调和+过滤”,处理后的水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水洗工序。工艺简介: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后进入污水泵,再进入混凝沉淀池,通过投加混凝剂(絮凝剂PAM、PAC)以降低原水的浊度等水质的感官指标,又可以去除BOD5和COD,再进入沉淀池去除水质的SS,经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进入pH调节池投加氢氧化钠调节pH,再经过高效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去除水中的有机大分子等,最后处理后的水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水洗工序。

图5.2-5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

参照《磷化废水处理技术应用研究》(朱荣胜,广东化工,2012年第10期,第39卷,总第234期)和《酸洗磷化废水处理工程实例》(张会展,赵明军,吴志坚,工业用水与废水,2009年第40期,第6卷),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见图5.2-4,酸洗磷化废水水质及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情况见表5.2-4。

表5.2-4 项目生产废水水质、水量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pH

3-5

/

6-9

/

生产废水

299.4t/a

COD

500

0.15

80.3

0.024

BOD5

80

0.02

20

0.006

SS

180

0.05

20.7

0.006

总锌

81

0.02

3.9

0.001

磷酸盐

3.9

0.001

0.4

0.0001

石油类

30

0.01

4.1

0.001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本项目水洗工序水质的要求,且项目废水水量在污水处理站能力范围内,因此,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不外排,回用于水洗工序是可行的。

生活污水672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到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沙尔沁污水处理厂,(一般化粪池的COD的去除率为15%、BOD5去除率为10%、SS去除率为30%,氨氮去除率为3%)。项目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的水质水量情况见表5.2-5。

表5.2-5 项目生活污水水质、水量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生活污水

672t/a

COD

350

0.24

297.5

0.20

BOD5

250

0.17

225

0.15

SS

200

0.13

140

0.09

氨氮

25

0.017

24.25

0.017

(3)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车床、扎管机、打标机、钻床、砂轮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90~110dB(A)之间。为使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降到最低,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隔声降噪措施,做全封闭隔声同时进行减振处理等措施,降噪值可达20dB(A)以上,噪声值为70~90dB(A)。工程噪声源平均声级值情况见表5.2-6。

表5.2-6 工程噪声源平均声级值单位:dB(A)

序序号

产噪位置

产噪设备

名称

数量

噪声级dB(A)

处理措施

要求

处理后噪声级(dB(A))

1

生产车间

车床

10台

90

吸声墙体和隔声门窗,设备安装减震垫

70

2

扎管机

2台

95

吸声墙体和隔声门窗,设备安装减震垫

75

3

打标机

2台

90

吸声墙体和隔声门窗,设备安装减震垫

75

4

立式钻床

8台

100

隔声、消声装置

80

5

砂轮机

2台

110

吸声墙体和隔声门窗,设备安装减震垫

90

6

风机

1台

70

吸声墙体和隔声门窗

50

7

水泵

15台

90

安装减震垫

70

8

项目区内机动车辆行驶噪声

60~70

/

60~70

(4)固体废物分析

项目建成运营后生产过程将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钢屑、边角料及废品等。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酸洗槽废渣、磷化槽废渣、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废活性炭、软水处理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酸洗槽废渣、磷化槽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7:“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等。”废物代码336-064-17。软水处理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

①生活垃圾

该项目劳动定员7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d 计,年工作 300天,则该项目产生生活垃圾总量为 10.5t/a。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②车间钢屑、沉降粉尘

主要为抽油杆接箍扎管、下料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车外圆、车螺纹等过程产的钢屑,根据材料本身粗糙程度及厂家提供的经验数据,以上加工过程质量损失为0.05%,其中95%散落沉降在机器旁边,5%逸散产生无组织粉尘,项目原料用量为24731t/a,则沉降的钢屑粉尘量为11.75t/a。

③边角料及废品

根据同类企业生产经验数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废品工件约1224.18t/a,该部分固废均外售钢厂。

④废润滑油

机械设备运行维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占使用量的5%-10%,本项目按10%计,则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03t/a。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酸洗槽废液及沉渣

酸洗槽内的酸液为5%的草酸和水配制而成,随着酸洗的进行,酸洗槽底部产生沉渣,需对槽内酸洗液进行更换,一般更换周期为半年更换一次,则废液及沉渣产生量为0.8t/a,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磷化槽废液及废渣

磷化处理过程中,需要不断添加磷化液,随着生产进行,磷化槽内会产生磷化渣沉淀,定期对磷化渣进行清理,根据同类企业生产数据,磷化槽废渣产生量为0.12t/a,磷化槽废渣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⑦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磷化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为危险废物,污泥产生量一般占污水处理量的1.5%,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量为299.4t/a,则污泥产生量为4.5t/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⑧废活性炭

污水处理站活性炭过滤设备会产生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根据更换频次2个月更换一次,产生量为1.5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⑨废离子交换树脂

锅炉软水系统采用阳离子交换树脂,将水中的钙镁离子置换出来制得软水,树脂两年更换一次,产生量为0.03t/2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排情况详见表5.2-7。

表5.2-7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名称

产生量t/a

固废性质

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

10.5

一般固废

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钢屑、车间沉降粉尘

11.75

一般固废

外售

边角料及废品

1224.18

一般固废

外售

废润滑油

0.03

危险废物HW08

900-214-08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酸洗槽废渣

0.8

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磷化槽渣

0.12

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水处理污泥

4.5

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1.5

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离子交换树脂

0.03t/2a

危险废物HW13

900-015-13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合计

1253.38

/

/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排放浓度

排放量

生产车间

颗粒物

0.62t/a

0.62t/a

酸雾

少量

少量

食堂餐饮油烟

油烟

3.16mg/m3

0.0189t/a

0.79mg/m3

0.0076t/a

食堂燃烧废气

NOx

63.56mg/m3

2.73t/a

63.56mg/m3

2.73t/a

SO2

0.06mg/m3

0.0025t/a

0.06mg/m3

0.0025t/a

颗粒物

2.30mg/m3

0.099t/a

2.30mg/m3

0.099t/a

生活污水672t/a

COD

350mg/L

0.24t/a

297.5mg/L

0.20t/a

BOD5

250mg/L

0.17t/a

225mg/L

0.15t/a

SS

200mg/L

0.13t/a

140mg/L

0.09t/a

NH3-N

25mg/L

0.017t/a

24.25mg/L

0.017t/a

生产废水299.4t/a

pH

3-5

/

6-9

/

COD

500mg/L

0.15t/a

80.3mg/L

0.024t/a

BOD5

80mg/L

0.02t/a

20mg/L

0.006t/a

SS

180mg/L

0.05t/a

20.7mg/L

0.006t/a

总锌

81mg/L

0.02t/a

3.9mg/L

0.001t/a

磷酸盐

3.9mg/L

0.001t/a

0.4mg/L

0.0001t/a

石油类

30mg/L

0.01t/a

4.1mg/L

0.001t/a

办公生活区

生活垃圾

10.5t/a

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生产车间

沉降粉尘

11.75t/a

外售

边角料及废品

1224.18t/a

外售

废润滑油

0.03t/a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酸洗槽渣

0.8t/a

磷化槽渣

0.12t/a

污水处理站

废水处理污泥

4.5t/a

废活性炭

1.5t/a

锅炉房

废树脂

0.03t/2a

噪声主要来自车床、扎管机、打标机、钻床、砂轮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90~110dB(A)之间。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隔声降噪措施,做全封闭隔声同时进行减振处理等措施,降噪值可达20dB(A)以上,噪声值为70~90dB(A)。

其他

主要生态影响

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明显,且建成后通过绿化可改善生态环境。

7 环境影响分析

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1.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扬尘

产生扬尘的作业为土地平整、基础开挖、回填、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施工扬尘的另一种情况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材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与风速和尘粒含水率有关,因此,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和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保证一定的含水率是抑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手段。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抑尘措施,如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做到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及时清理,减少二次扬尘。这些措施将降低扬尘量50~70%,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内蒙古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内容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作业时间、作业地点、排放扬尘污染物的种类及其防治措施等,向所在地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工程施工应当遵守《内蒙古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九条防尘规定。

为了减少扬尘量,施工期要在施工道路增加洒水频次及限速行驶等措施,严禁临时弃置土方,减小扬尘污染。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并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很小。

②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以柴油为燃料,会产生一定量废气,项目施工用机械须严格依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呼政发[2018]43)的要求执行。从而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减轻施工期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7.1.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所排废水主要是施工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建筑施工作业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大部分回用,对环境影响较小。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严格施工废水输送、储存的防渗要求,化粪池、沉淀池等均应进行防渗,以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30m3)处理后由密封罐车拉运至沙尔沁污水处理厂,一个月拉运一次,化粪池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7.1.3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机械噪声,噪声源为主要推土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达75~90dB(A)。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

(2)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围档封闭。

(3)尽量选用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

(4)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出入口,设备运输车辆作业应安排在白天,控制车速。

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经工地围挡隔挡、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标准要求。且项目周围居民楼距本项目较远,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很小。

7.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设过程中弃置的建筑垃圾、施工废弃土石方、少量生活垃圾。施工完毕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后,剩余部分送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7.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7.2.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生产车间粉尘

车间粉尘主要为抽油杆接箍扎管、下料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由运营期污染源强核算结果知,粉尘总排放量为0.62t/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要求,采用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型对项目大气评价工作进行分级预测,面源参数、预测参数及预测结果如下:

表7.2-1 面源排放参数

编号

名称

排气筒坐标

面源高度/m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m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评价因子源强kg/h

颗粒物

1

生产车间

40.551981

111.696703

14

117

105

4800

连续

0.13

表7.2-2 估算模型预测参数一览表

序号

参数

取值

1

农村/城市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2

最高环境温度(℃)

38.5

3

最低环境温度(℃)

-30.5

4

通用地表类型

草地

5

区域湿地条件

中等湿度气候

6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

-

7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表7.2-3 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一览表

下风向距离/m

生产车间

颗粒物

小时浓度ug/m3

占标率(P)%

100

2.72E-02

3.03

125

2.70E-02

3.00

150

2.54E-02

2.82

175

2.36E-02

2.62

200

2.20E-02

2.45

225

2.07E-02

2.30

250

1.96E-02

2.17

275

1.86E-02

2.06

300

1.77E-02

1.97

325

1.69E-02

1.88

350

1.62E-02

1.80

375

1.55E-02

1.73

400

1.49E-02

1.66

425

1.44E-02

1.60

450

1.39E-02

1.54

475

1.34E-02

1.49

500

1.30E-02

1.44

525

1.26E-02

1.40

550

1.29E-02

1.43

575

1.25E-02

1.38

600

1.21E-02

1.34

625

1.17E-02

1.30

650

1.14E-02

1.27

675

1.11E-02

1.24

700

1.08E-02

1.20

725

1.06E-02

1.17

750

1.03E-02

1.15

775

1.01E-02

1.12

800

9.86E-03

1.10

825

9.64E-03

1.07

850

9.44E-03

1.05

875

9.25E-03

1.03

900

9.07E-03

1.01

925

8.89E-03

0.99

950

8.73E-03

0.97

975

8.57E-03

0.95

1000

8.41E-03

0.93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2.74E-02

3.05

D10%最远距离/m

109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最大占标率1%≤Pmax=3.05%<10%,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要求,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通过预测,生产车间颗粒物无组织的最大落地浓度为2.74E-02μg/m3,出现在109m处;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2)酸洗酸雾

本项目磷化槽容积为1m3,磷化工序采用15%的磷化液,磷化温度为50℃-60℃,磷化液成分为磷酸、氧化锌、硝酸锌、碳酸锰、活性剂、渗透剂、硫酸镍等,磷酸为三元中强酸,不易挥发,不易分解,磷化液中其他成分均不易挥发。酸洗溶液为5%的草酸溶液,酸洗池为1m3,草酸在100℃时开始升华,125℃时迅速升华,本项目酸洗过程温度为50℃-60℃,因此酸雾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油烟废气

本项目职工食堂油烟产生量约为0.0189t/a,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按75%计,则油烟排放量为0.0076t/a,外排油烟浓度为0.79mg/m3,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和燃气废气一并由高出楼顶的通风井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相关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天然气废气

职工食堂燃料采用液化石油气,经计算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0.099t/a、SO20.0025/a、NOX2.73t/a,排放浓度为颗粒物2.30mg/m3、SO2 0.06mg/m3、NOX63.56mg/m3。职工食堂燃料燃烧废气与净化后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随空气流动迅速稀释扩散在周围空气中,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7.2.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水、磷化水洗废水和锅炉排水,排放量为1.07t/d,循环冷却水排水、磷化水洗废水均由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磷化水洗工序,不外排。软水系统排水和锅炉排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污水处理站规模施2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PH调和+过滤”,处理后的水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水洗工序。工艺简介: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后进入污水泵,再进入混凝沉淀池,通过投加混凝剂(絮凝剂PAM、PAC)以降低原水的浊度等水质的感官指标,又可以去除BOD5和COD,再进入沉淀池去除水质的SS,经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进入pH调节池投加氢氧化钠调节pH,再经过高效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去除水中的有机大分子等,最后处理后的水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于水洗工序。生产废水经以上工艺处理后满足水洗工序水质要求,且项目水量在污水处理站能力范围内,因此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是可行的。

生活污水排水量为672t/a,职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设置1座隔油池和1座化粪池(容积为10m3),(一般化粪池的COD的去除率为15%、BOD5去除率为10%、SS去除率为30%,氨氮去除率为3%),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297.5mg/L、BOD5225mg/L、SS140mg/L、NH3-N24.25mg/L,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终排入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合理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对污水管网、隔油池、化粪池、污水池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污水渗入地下影响地下水环境,要求污水管道、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水池的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

沙尔沁污水处理厂位于本项目北侧1.4km处,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104m3/d,同时建设中水回用工程2.0×104m3/d及配套的污水收集、2015年年底运行,采用CASS处理工艺,进水水质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全部用于园区内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园区的绿化用水、园区人工湖补充水。由于目前园区入驻企业数量及实际运营情况不定,污水处理厂目前实际污水处理规模最大为2000m3/d。有足够余量,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排水。因此从污水量及污水水质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至沙尔沁工业园区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7.2.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车床、扎管机、砂轮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工程噪声源平均声级值情况见表7.2-4。

表7.2-4 工程噪声源平均声级值 单位:dB(A)

序序号

产噪位置

产噪设备

名称

数量

噪声级dB(A)

处理措施

要求

处理后噪声级(dB(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