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人民政府gaoyou.yangzhou.gov.cn/gyzfcgw/cggg/202009/6e0eef... · 2020. 9. 8. · /0q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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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GYXYC-2020028
项目名称: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2
目 录
第一章 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0
第四章 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磋商保证金...............................................12
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14
第六章 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没采购项目需求...............................................19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22
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7
3
第一章 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XYC-2020028
项目名称: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万元【含本项目调研、社会调查、考察、专家咨询、成果印刷等环节
实际产生费用】;
最高限价:85.0万元;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
为加快建立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制度,促
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
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江
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建立公示地价体系的通知》(苏自然资函
〔2019〕625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苏自然
资函(2020)400号), 要求各地开展公示地价制定工作。
2、项目实施范围:高邮市区域
3、项目进度:依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苏
自然资函〔2020〕400号)文件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制定、验收、公示工作。
(1)基准地价建设(城镇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
(2)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
4、质量标准:合格并批准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若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6月-2020年8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
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或上级主管单位说明文件)(此项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6、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原中国土地估价
师协会)公布的土地评估A级资信;
2、供应商须具有江苏省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投标文件中提
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5日,至“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
网”上自行下载(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9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5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采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同城可采用本票)、支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
金方式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无需换收据。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与响应文件一起送达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未按照磋
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采购单位开户信息:
账户名: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321084 0011 0100 0024 8101。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0年9月20
日17:00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或送至代理公司。因供应商填写有误或未按时发
送,其相应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
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
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zfcgw/)。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高邮市通湖路
联 系 人:唐小平
电 话: 13852544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联 系 人:张玲
联系方式:18112122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 话:18112122255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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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
1.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
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本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的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
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2.3“服务”指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货物的供应商应该承担与供货有关的
辅助服务, 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
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
2.4“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
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供应商应具有下列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见公告
3.4供应商不应与在本次组织中为采购人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标方法和其
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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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磋商保证金;
(5)开标、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与废标条款;
(6)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技术要求;
(7)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8)服务承诺;
(9)竞争性磋商附件。
4.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
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4.3最小单位是包。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进行分
包、转包。
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5.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 2020 年 9 月 16 日
12:00 前,按照《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对在此
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代理公司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答复要求澄清的供应
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对
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4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有权决定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
时间通知所有供应商。
5.5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
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
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供应商。
6.磋商费用
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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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有效期
7.1自投标截止日起 3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
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
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磋商保
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8.磋商文件份数和签署
8.1 供应商应提交一式三份磋商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磋商文
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8.2 磋商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
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9.磋商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内外层封袋均应注明此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以
及“请勿在2020年9月21日 15:00 前启封”字样。以便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
“迟到”响应时,能原封退回。如果外层封袋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
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0.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
封送达响应地点。
10.2 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文件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截止时间。
1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1.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11.3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并书
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
9
成部分。
12.1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3.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4.诚实信用
14.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
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4.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代理机构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
的,将终止合同执行,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高邮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将供应
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5.质疑和投诉
15.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5.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5.3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5.4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高邮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
10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声明(原件)
(2)★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
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6月-2020
年8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或上级主管单位说明文
件)(此项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5)★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
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此项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项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6)★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原件)
(7)★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中国土地估价师
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原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公布的土地评估A级资信;
2、供应商须具有江苏省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原件备
查)。
( 9)★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10) ★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
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
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
12
第四章 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磋商保证金1.投标报价
1.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
1.2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代理费、评委费、服务费、培训费、设备费、质保期内
年维护费、税金等交付前的全部费用,还包括本项目调研、社会调查、考察、专家咨
询、成果印刷等环节实际产生费用。
1.3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取,评委费约3000
元,具体按实际发生数结算。该费用不再单独列出项目,在报价让利时考虑。
1.4说明: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不宣读。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
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
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2.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
并编制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
址、电话、传真等。
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
(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1.1磋商声明;
1.2磋商函;
1.3开标一览表;
1.4投标报价构成表及分析说明
1.5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13
内容需包含有评分项目中的内容。
(4)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4.磋商保证金
4.1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
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
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2磋商保证金金额:见磋商公告,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或本票方式从单位基
本账户转出缴纳,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现场。
4.3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14
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
1.1.1 磋商仪式
1.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
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
席。
2.磋商仪式由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主持,竞争性磋商领导小组成员、采购人
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3.磋商时请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
应文件。
1.1.2 磋商小组
1. 磋商仪式结束后,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
2. 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
1.1.3 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1.4 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1.1.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
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1.6 响应文件审查
1.1.7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8 供应商澄清
1.1.9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10 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分
1.1.1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5
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
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
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4.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
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1.12 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1. 响应无效条款
1) 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6)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9)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6
10)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1.2 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
1.1.13 确定成交供应商
1.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高邮市政
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1.1.14 询问及质疑
1.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7
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20分)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的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
商务部
分
(55
分)
企业资
质(7
分)
投标人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获得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
备案证明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得3分,乙级测绘资质得2分;丙级测绘资
质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达到乙级及以上的
得2分;丙级得1分。
项目团
队(7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名中级工程师得1分,最高得4分。
企业荣
誉(9
分)
投标人在“《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关于通报2018年度国家级地价动态
监测城市工作综合情况的函》(国规院函[2019]45号)”中所承担的
城市在2018年度国家级地价监测城市工作综合情况排名中为前10名,
有一个城市得3分,最高得9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关于通报2018年度国家级地价
动态监测城市工作综合情况的函》(国规院函[2019]45号)复印件和
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合同原件备查。
项目业
绩
(32
分)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家级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地价
监测点维护项目业绩的,每参加一个城市得2分,最高得6分。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县级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
新项目服务业绩的,每参加1个城市得1分,最多得4分。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地级市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
更新项目服务业绩的,每参加1个城市得2分,最多得6分。
投标人具有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业绩的,每参加1个城市得2分;最
多得4分。
投标人具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业绩的,每参加1个城市得
2分;最多得8分。
投标人具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业绩的,每参加1个城市得2分;
最多得4分。
技术部 实施方 整体实施方案对各阶段中所涉及各项工作制定的方案详细且完善的得
18
分
(25
分)
案(12
分)
12-10分;较详细且相对完善的得9-7分,粗略描述或者存在缺失项的
得6-4分,存在大量未涉及的内容的得3-1分。
工作进
度计划
(6分)
安排合理的得6-5分,较合理的得4-3分,基本合理的得2-1分,不符合
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质量保
证措施
(3分)
投标文件中明确了组织保障的得1分、明确技术保障的得1分、明确质
量保障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服务承
诺
(4分)
服务承诺应全面、可行。承诺应包括工期、工作质量、工作成果、误
期赔偿等方面。每提供一方面承诺得1分,最高得4分。
19
第六章 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没采购项目需求一、工作目的为了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职能,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调整与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产;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管理,促进土地市场
的培育和发展;为土地有偿使用提供合理的土地级别和价格标准;为有关部门制定土地利
用规划和计划提供科学依据等。特开展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
二、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
【2017】138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7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
资厅发【2017】16号);
6、《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7】299号);
7、《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苏自然资发〔2019〕9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
资办发〔2019〕36号);
9、《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建立公示地价体系的通知》
(苏自然资函(2019)625号);
10、《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函
(2020)400号)。
(二)技术依据
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3、《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
4、《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
5、《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
6、《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20
7、《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8、《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2020年度城镇基准地价体系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18508-2014)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高邮市市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
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公布与备案工作。
(二)制定2020年度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18508-2014),结合《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
稿)、《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高邮市市区实际情
况,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三)制定2020年度农用地基准地价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
-2012)要求,根据高邮市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农用地基准地价。
(四)完成2020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制定工作依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要求,开展高邮市市区标定地价制定工
作,完成标定地价成果公示。
四、工作范围依据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工作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及
近期规划区,用地范围约111平方公里,涉及老城区、城东新区、城南经济新区和高邮经济
开发区。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工作范围高邮市市域,共涉及13个乡镇(街道、
开发区),总评估面积约1921平方公里。评估对象为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集
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
五、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操作,确保地成果通过专家组验收。
六、进度要求相关成果严格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苏
自然资函(2020)400号)规定完成,具体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及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时间进行调整。
七、成果要求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21
(GB/T 18508-2014)、《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等相关规程规范提交工作成
果。
八、付款方式项目成果完成验收或备案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22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
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卖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关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
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
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
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23
(1)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参加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
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需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
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
张索赔。
6.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乙方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7.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
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质保期
服务期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城镇标定地价服务期 年
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交付期:
9.2交付方式:
9.3交付地点: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24
10.3 甲方付款方式:项目验收或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
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如因
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
场。
12.4 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
用。
12.5 本项目自然资源部门
13、交付和验收
13.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
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3.2 验收标准: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竞争
性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竞争性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乙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
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
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
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
14、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
25
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
14.3 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
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
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14.4 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
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
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
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5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
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
任。
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
总价 %赔偿金。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
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
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
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解决
26
17.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
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7.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
方应继续履行。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扬州市公共资源采购代理
机构见证盖章后生效。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7
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全称:
二 〇二〇年 月 日
28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 ★资格声明(原件)
(2)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6月-2020年8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
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或上级主管单位说明文件)(此项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5)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
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此项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项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6) ★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7)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
理人协会(原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公布的土地评估A级资信;2、供应商须具有江苏省省级
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原件备查)。
( 9 )★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
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
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
29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1、*磋商声明;
2、*磋商函;
3、*报价一览表;
4、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30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2、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31
资格证明格式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12 月 31 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不少于 2 项,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
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买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万元) 出 口(万元) 总 额(万元)
年
年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
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2
一、磋 商 声 明
致: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 (姓名和职务)代表
我方 (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为本次项目提交的,技术、报价、磋商资格文件一式三份。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
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2) 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
约束力。
(3) 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
方没收。
(4)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磋商供
货及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与之配套的服务工作,交付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的使
用方)验收、使用。
(6) 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
准。(7)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磋商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3
二、磋 商 函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磋商文件的磋商
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
价格,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预算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磋商的项目负责人为 ,职称为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约定期内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成果。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
内我方的磋商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人按照要求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含电
子文件、书面文件)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内容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磋商的工程量是按照设计图纸计算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将可能发生变化,我单位承诺
不会因为工程量的变化而与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同时承诺,成交款的金额将全部由我单位开票,
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我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但未在工程款中实际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将由发包人列
支。
磋商人:(盖
章) 单位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
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
称: 银行帐
号:
开户行地
址: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34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磋商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工程的磋商活动。代理
人在磋商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
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磋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四、报价一览表(格式)
第 1 轮报价
磋商人名称: 项目编号:
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报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磋商人代表签字:
说明:本项目原则上实行两轮报价,本报价为第一轮报价。
36
五、报价一览表(格式)
第 2 轮报价
磋商人名称: 项目编号:
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报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元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磋商人代表签字:
说明:本报价为第二轮报价,且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此报价表不须附在
磋商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磋商后现场报价填列)
37
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高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
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我公司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 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
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
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
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
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磋商
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
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
五、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
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8
七、竞争性磋商确认函: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确认函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中心于2020年9月21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GYXYC-2020028的高邮市公示
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按规定领取了磋商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备注:
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于2020年9月
20日下午5:00前连同磋商保证金扫描发送至我单位邮箱[email protected],。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9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参考格式)
声 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
章):授权代表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40
九、服务标准和要求响应表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规定的要
求和标准
投标产品的要求和
标准备注说明
1
见磋商文件第六
章竞争性磋商项
目的服务标准和
要求
2
3
4
5
41
十、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编号为GYXYC-2020028的高邮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
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
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圆整(¥: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