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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人〔2019〕144 号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实施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各
校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暨南大学实施“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暂行办法》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暨 南 大 学
2019 年 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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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实施“暨南双百英才计划”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教育
工作重要论述,吸引聚集德才兼备的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
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贯彻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提升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全力推进我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决定实施“暨南双百英才计划”,设立“暨南双百英才”
岗位,在校内公开遴选和培养“暨南双百英才”。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
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
选推荐考察的首要项目,突出品德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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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本为本,加强一流本科教育。紧紧抓住
人才引进、培养、用好的三个环节,建设一流学科,汇聚一
批高端人才,培养一批青年人才,产生一批重大的标志性成
果,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双
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暨南双百英才计划”的组织领导和评审
工作,坚持科学评价的原则,成立“暨南双百英才计划”领
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构成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
校长担任双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负责审议 “暨南双百
英才计划”评审方案,监督评审过程,审定评审结果,明确
培养目标任务,确定相关培养措施和支持条件。对出现重大
相关争议的问题具有终审权。
二、工作小组构成及主要职责。工作小组由人力资源开
发与管理处处长担任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
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财
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
负责制定评审办法,拟定设岗学科和遴选人数,审议申报人
选材料及个人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情况,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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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提出拟支
持条件的建议和审定培养合同等。
第四章 设岗类别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实行公开招聘、重点激励、目标
考核、聘期管理的原则,分为暨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分设
领军人才岗位和杰出人才岗位,实施细则见附件 1)、暨南杰
出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分设暨南杰青第一、第二层次岗位,
实施细则见附件 2)、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分设杰出教学
名师、教学名师第一、第二层次岗位,实施细则见附件 3)。
第五章 设岗学科
设岗平台原则上是“双一流”建设学科、冲击教育部 A
类学科、暨南大学攀峰专项行动计划支持学科、ESI 前 1%学
科、“六卓越一拔尖”计划 2.0相关学科、广东省“冲补强”
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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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管理考核
对于入选者将按照“暨南双百英才计划”聘期目标,签
订聘用合同,实行动态考核和目标管理。
一、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实施岗位聘期分类管理,暨
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的聘期为五年,暨南杰出青年学
者支持计划入选者的聘期为三年,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入
选者的聘期为三年。对于入选者将按照“暨南双百英才计划”
聘期目标,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动态考核和目标管理。
二、提供的人才岗位津贴,其中 80%为基本津贴,20%为
目标任务考核绩效津贴。
1.领军人才岗位津贴按合同约定比例发放,入选人员在
年底前填写年度工作进展表,经学院评估、审批合格后,将
年薪剩余部分以年终绩效的方式发放。
2.杰出人才,暨南杰青第一、第二层次及暨南教学名师
入选者:人才岗位津贴先按 80%发放,待聘期考核合格后,
将人才岗位津贴剩余的 20%一次性发放。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
向,把好入选者考核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
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实施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注
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四、已纳入“暨南双百英才支持计划”培养的人员,聘
期考核合格且符合“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更高层次岗位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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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条件者,可申请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高一层次的岗位。
新引进且处于首聘期的各层次人才不再申报“暨南双百英才
支持计划”。
五、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遴选方式。学校原则上三
年集中遴选一次。对于取得突出成果的人才,学校采取不定
期遴选方式,列入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
六、实施期中检查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暨南
双百英才计划”入选者统一组织期中检查和期满考核。
对于期中检查基本合格者,剩余聘期内只发放“暨南双
百英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津贴的 50%;如聘期期满考核合
格,发放相应层次人才津贴剩余的 20%。
对于期中检查不合格者,收回学校所发放相应人才岗位
全部津贴,并停止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支持。原则上三年
内不得申报各类人才工程。
对于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一次性发放相应层次人才
津贴剩余的 20%;对于聘期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申报“暨
南双百英才计划”更高一层次岗位。
对于聘期考核基本合格者,给予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
内不再发放人才岗位津贴;试聘期结束后,经考核仍不合格
者,收回聘期内发放的全部人才岗位津贴,原则上三年内不
得申报各类人才工程;试聘期考核合格者,学校不再发放剩
余人才岗位津贴的 20%。
对于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收回聘期内发放的全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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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津贴,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报所有人才工程。
七、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强制退出“暨南双百
英才计划”: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
4.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
八、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的其中
一个岗位。
九、设定“暨南双百英才计划”人才项目编号,入选者
在支持期内产生的学术成果应标注人才项目编号。
第七章 违约责任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入选者在聘期内离职,领军人才
需退回聘期内发放当年年薪的 30%;杰出人才、暨南教学名
师及暨南杰青第一、第二层次人才需退回聘期内发放的全部
人才岗位津贴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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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知。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在校内网站公开发
布申报通知。
二、个人申报。申请人填报《“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岗位
申请表》。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者,一经查实,立
即取消申报和聘用资格。
三、学院审核。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选的师德品行、学
术业绩并提交推荐意见。
四、工作小组评议。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工作小组评
议申报人选的材料和申报资格。
五、评审。按照岗位设置和学科分布情况,组织校内外
同行专家对申报人学术水平、学术潜力等进行评审。
六、领导小组评议。“暨南双百英才计划”领导小组进行
评定。
七、校长办公会审批。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将评审结
果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
八、公示拟聘人选。在校园网校内通知专栏对拟聘人选
进行公示
九、发文。经公示无误,并上报请校长审批后,正式发
文公布入选者名单。
十、签订合同。与入选者签订《“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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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聘用合同》。
第九章 附 则
一、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暨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2.暨南杰出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3.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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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暨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暨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分为两个层次:
一、领军人才:
1.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
2.在学科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能引领学科发展,能培
养创新团队,能提升一流学科核心竞争力的学科带头人。
3.具有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实力和国际知名大学正教授
的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4.理工医科类 5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 55周岁
及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杰出人才分为 A 类和 B类岗位:
1.A 类岗位:
(1)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
(2)在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影响力,能引领学科方向发展,
具有冲击国家级领军人才工程的潜力,能提升一流学科核心
竞争力的学科方向带头人。
(3)具有国家级青年人才的实力和国际知名大学终身
副教授的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4)理工医科类 45 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 50 周
岁及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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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类岗位:
除了具备 A类岗位(1)(2)申报条件外,年龄在 45 周
岁以上、57周岁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其
近五年科研业绩成果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文科类: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至少 1项或主持国
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至少 2项;理科类:主持国家重大科研
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至少 1 项。
(2)文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A1 类论文至
少 1 篇或 A2 论文至少 2 篇。理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在《Science》《Nature》《Cell》发表至少 1篇或发表其他
A1 一区论文或本学科 TOP 期刊论文至少 2 篇。
(3)文科类;获得教育部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至
少 1 项,本人排名第一;理科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
果奖励一等奖至少 1 项,本人排名第一。
(4)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担任国务院学科评
议组成员、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
高等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5)获批到校经费,文科类:本人获批到校横向经费累
计达 500万元及以上或到校纵向科研经费累计达 300万元及
以上;理科类:本人获批到校横向经费累计达 1000万元及以
上或到校纵向科研经费累计达 1000 万元及以上。
二、岗位目标
以质量为导向,以获得“三重两大一服务”的标志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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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为目标,从学科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学生培养、人才队
伍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明确其岗位目标和任务。
一、学科平台建设方面:明确引领本学科在全国的排名,
以及申报、建设国家级重点学科、基地、实验室、工程中心
等聘期内岗位目标任务。
二、科学研究方面:明确获批主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明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一级学科顶级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在国家级出版
社公开出版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等。
三、学生培养方面:以扎实学识和前沿研究支撑高水平
教学,开设学科前沿课程,原则上每学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
一门本科生课程,主持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组建教学
创新团队,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指导学生撰写
高水平的毕业论文,在权威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省
部级及以上奖项等。
四、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明确引进和培养国家级人才工
程入选者等。
五、社会服务方面:明确获批国际、国家重要发明专利,
制定本领域行业标准,获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科技成果转
化经费的额度,或为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提供政策咨询等。
三、支持条件
采取综合支持措施,确保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入选者
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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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岗位津贴。
1.领军人才:
按照“高目标、高任务、高待遇”的原则,提供有竞争
力的待遇。
2.杰出人才:
杰出人才 A类和 B类岗位入选者均提供税前 25万元/年
的人才岗位津贴。
二、综合支持措施。
聘期内可申请 6个月带薪学术休假。根据入选者的需求,
提供个性化的支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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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暨南杰出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暨南杰出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分为暨南杰青第一、第二层
次:
一、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1.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
2.具有冲击国家级青年人才工程的潜力。
3.已达到省部级青年人才工程入选者的学术水平和影
响力。
4.理工医科类 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 45周岁
及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1.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
2.具有冲击省级青年人才工程的潜力。
3.在本学科领域同类人员学术水平排名为前 30%。
4.理工医科类 35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 40周岁
及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目标
以质量为导向,从学科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学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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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明确其岗位目标和任务。
一、学科平台建设方面:明确协助本学科带头人完成本
学科在华南地区、广东省的排名和申报任务,建设省部级重
点学科、基地、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聘期内岗位目标任务。
二、科学研究方面:明确获批主持面上(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明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在一级学科顶级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在国家级
出版社公开出版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等。
三、学生培养方面:原则上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
课程,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和课程体系建设,在人才培养工作
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学生撰写高水平的毕业论文,在权威
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等。
四、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对照岗位申请层次,依次明确
引进和培养省部级、校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五、社会服务方面:明确获批国家重要发明专利,获得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的额度,或为中央和
地方国家机关提供政策咨询等。
三、支持条件
采取综合支持措施,确保“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入选者
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一、人才岗位津贴。
1.暨南杰青第一层次入选者:
提供税前 12 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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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暨南杰青第二层次入选者:
提供税前 6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二、综合支持措施。
聘期内可享受 6个月带薪学术休假。提供赴国外知名高
校进行为期一年研修的机会,根据现行公派出国人员标准进
行资助(13万元人民币/年)。出国研修期间仍可享受“暨南
双百英才计划”相关待遇。提供 1 次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资
助金额不超过 2万元人民币,受资助方须提供国际会议的正
式大会发言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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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始终坚持在本科
教学一线,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效果显著,在师生
中具有良好口碑。
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分为三个层次:
1.杰出教学名师:
(1)57周岁以下,15 年(含 15年)以上教龄,始终坚
持在一线教学,正高职称,教学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
放宽。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
师;获得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
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3)主动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
视教学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做出重要贡献。
2.教学名师第一层次:
(1)年龄 50 周岁以下,10 年以上教龄(含 10年),正
高职称,教学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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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 4名;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
奖的主要完成人前 3 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 2 名;国家
级课程主讲人;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近 5年内主持承
担国家级或省级教学类项目。
(3)有冲击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潜力。
(4)具备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
能力和影响力,重视教学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
做出重要贡献。
3.教学名师第二层次:
(1)年龄 45 岁以下,5 年以上教龄(含 5年),教学成
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近 5年内主持过校级及以上
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国家级或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
程项目;获得省部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奖项;指导学生
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一等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
(3)有冲击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省高等
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潜力。
二、其他条件。
1.近 5学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 240学时
/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
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 100 学
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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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取得突出的教学成果,学生评价优
秀(近 5 年所主讲本科课程评估分数不低于 90 分或位列本
单位前 30%)。
已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国家高等学校教学
名师奖的教师,经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纳入暨南
杰出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已获得“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或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经个人申报,符合上
述条件的,可纳入暨南教学名师第一层次培养计划。
二、岗位目标
以质量为导向,从课堂教学、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研究、
团队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明确其岗位目标和任务,教学名
师入选者聘期内需至少完成以下目标中的三个。
一、课堂教学方面: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入选者每学
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不少于一门本科核心课程,其中本科课
堂教学总学时不得少于 240学时/学年。
二、教材建设方面:培养期内主编出版至少 1本本科教
材。
三、教学改革研究方面:牵头开展高水平教学研究,制
定并实施不少于 1 项教学改革方案,聘期内获批省级教学类
项目且争取获批 1 项国家级教学类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人获
得 1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四、团队建设方面:组建以本人为核心的课程教学研究
团队,开展示范性公开教学和教学方法研讨活动,长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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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两名中青年教师。
五、学生培养方面: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参与社会实践;指导学生撰写高水平毕业论文;指导学生冲
击“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以上
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行政主管部门主办)一等奖。
三、支持条件
采取综合支持措施,确保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入选者
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一、人才岗位津贴。
1.杰出教学名师入选者。
提供税前 25 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2.教学名师第一层次入选者。
提供税前 12 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3.教学名师第二层次入选者。
提供税前 6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二、综合支持措施。
为暨南教学名师入选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教学
团队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给予个性化的支持条件。
暨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年 9月 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