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the diplomatic language of zuo-zhuan: a rhetorical approach · 2015. 5.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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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On the Diplomatic Language of Zuo-Zhuan: A Rhetorical Approach 指導教授:蔡妙真 教授 Miao-Chen Tsai 研 究 生:王琮瑄 Tsung-Hsuan Wang 中華民國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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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On the Diplomatic Language of Zuo-Zhuan:

A Rhetorical Approach

指導教授:蔡妙真 教授 Miao-Chen Tsai

研 究 生:王琮瑄 Tsung-Hsuan Wang

中華民國一○一年八月

誌 謝

一篇論文的完成,仰賴了非常多人的幫助。

研究過程的點點滴滴,一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在這次的研究經驗中,我

不斷學習到新的觀點,用什麼角度審視問題頓時成為了研究中的樂趣。在此,我

要特別感謝我的指導教授蔡妙真老師,老師後來健康較不便時仍然為我付出諸多

心力,時時諄諄教誨,我深深感佩在心。自從碩一上了老師「春秋研究」這門課

後,非中文本科系出身的我,便很執著的喜歡上了《左傳》。老師不嫌棄我資質

駑鈍,給了我相當多的視野和啟發,每一次找完老師討論之後,都深深佩服老師

的高見和創意,覺得自己又往目標進了一步。寫作過程中老師任我恣意發揮自己

的想法,讓我了解到找到問題、在群經中研究問題、在專著中解決問題是一件多

麼迷人的事。

再者,要感謝我的初審委員劉德明老師,老師在我不成氣候的初審論文中提

點了許多問題和想法,讓我看見自己問題的盲點,使我真切地了解到一個研究議

題鑽研之後要處理得面面俱到,還有多少該努力補足之處。在此,也一併謝謝系

上的江乾益老師,口考時老師指出了我非常多行文錯誤之處,同時也對我的研究

給予肯定,讓我獲益良多。上述三位老師的提點,是我的論文得以加深廣度和深

度最大的助力。

此次研究,我要特別感謝思賢,他總在我偷懶時監督我的進度、督促我的學

習,在我迷航失去動力時堅忍我的心志、砥礪我的性情,替我借閱了所有相關的

研究用書,買齊了我迫切需要的相關書籍,在每一次我論文繳交期限之際不厭其

煩為我翻找、整理資料,支援我研究過程中任何力不從心的狀況,他實是惠我良

多的最佳友伴,我深深銘記在心。

最後,謝謝我的父母,尤其是我的母親,支持我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我才能

無拘束地展開研究的生活。也謝謝茆毛群們,在我疲累至極時提供我溫暖的懷抱

以歇腳,他們是我永遠的寶貝。

一篇論文的完成,仰賴了非常多人的幫助。我知道沒有這些援手,自己必定

無法獨立完成任何研究議題,謝謝這些曾幫助過我的人,讓我深深地享受了一

回,這世界……

i

摘 要

《左傳》的文學語言博大精深,尤其是外交辭令的精采攻防更是研究當時價

值取向、交際風氣、說服文化的重要文獻。本文嘗試由修辭學觀點分析《左傳》

外交辭令,以期能為春秋時代的言說方法、說服傾向整理較完善的理路。

本文共分成五章,首章緒論整理相關的文獻資料,詳述研究動機、研究方法、

樣本取材和預期成效,本文研究目的在於了解外交辭令話語中產生說服訴求的生

成之因,以及外交辭令成功的因素,進而歸類出當代言說風氣盛行的原因和言說

風氣的主體傾向。第二章敘述相關之修辭學的理論由此切入談外交辭令、行人文

化,為春秋外交辭令的成熟背景做精要的簡述,說明修辭學的起源和理論依據,

進而選擇適切的修辭理論類型與批評架構。第三章以修辭學為視角對《左傳》文

本進行分析,目的在於了解當時言語交際的訴求與傾向,可歸類為「交際者、情

境與社會文化訴求」三者。本章分析文本後由說服訴求歸類出春秋社會的文化型

態,再透過第四章解析《左傳》外交辭令之所以使用上述說服訴求的原理和交際

語言如此編排的目的,最後透過修辭學中「呈現」的手法對外交辭令現象做詳細

的闡釋,並由此推測說服文化在當代之所以盛行的原因以及所代表的意義。第五

章總結理論意義和外交辭令在春秋時代的定位,並建構出春秋時代的修類型。

由修辭學的觀點來看,說服無所不在,即使只是友善的聘問或一般閒聊談

話,只要有話語交際就無可避免傳達了交際者的說服傾向。修辭學的核心是從言

說說服的角度出發,檢視語言訴求被使用的原因,關切語言使用所造成的結果,

勾勒當時的語言文化面貌。春秋時代因為周文疲弊、禮崩樂壞導致的諸多社會現

象,可以由外交辭令的素材觀察「說服」在春秋時代的盛行狀況。由於春秋時代

重視言說的實踐勝於理論的歸納,後世受中華文化重於實踐的影響,也較少關於

言說交際說服的理論範疇,因此本文由修辭學的觀點闡釋《左傳》外交辭令的諸

多現象,期能為中國的言說藝術開展不同面向的視野,並由修辭傾向呈現外交辭

令在言語說服的交際中所標誌的意義,對先秦的說服藝術能從不同的角度認識,

並歸納出春秋時代較完善的說服脈絡。

關鍵字:左傳、外交辭令、修辭學、行人、說服、交際、語言

ii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前言 ----------------------------------------------------------------------------1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研究動機-------------------------------------------------------2

一、文獻回顧-----------------------------------------------------------------------------2

(一)經學、史學與文學層面-----------------------------------------------------3

(二)辭令語言層面-----------------------------------------------------------------4

二、研究動機-----------------------------------------------------------------------------6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9

一、外交辭令之揀選範圍--------------------------------------------------------------9

二、研究方法-----------------------------------------------------------------------------9

三、研究取材與理論方法相關之問題----------------------------------------------12

(一)研究取材----------------------------------------------------------------------12

(二)研究理論方法----------------------------------------------------------------14

第四節 預期成效-----------------------------------------------------------------------16

第二章 修辭學概論與春秋辭令------------------------------------------19

第一節 修辭學概論-------------------------------------------------------------------19

一、修辭的起源與歷程---------------------------------------------------------------19

二、話語的修辭因素------------------------------------------------------------------22

(一)交際者因素------------------------------------------------------------------23

(二)情境因素---------------------------------------------------------------------24

(三)社會文化因素---------------------------------------------------------------24

三、修辭的編排原理------------------------------------------------------------------25

(一)爭議點------------------------------------------------------------------------25

(二)起點---------------------------------------------------------------------------26

(三)呈現---------------------------------------------------------------------------28

四、修辭批評的類型批評------------------------------------------------------------29

第二節 辭令概說-----------------------------------------------------------------------30

iii

一、辭令的涵義------------------------------------------------------------------------30

二、春秋時代對言說的主張---------------------------------------------------------33

(一)尚言與慎言之傳統----------------------------------------------------------33

(二)春秋辭令成熟的背景-------------------------------------------------------34

(三)春秋辭令以禮言說的成因-------------------------------------------------36

(四)春秋辭令的關注及發展----------------------------------------------------40

三、春秋時代的修辭論辯------------------------------------------------------------41

第三節 《左傳》外交辭令與春秋行人---------------------------------------41

一、《左傳》外交辭令-------------------------------------------------------------41

二、春秋時的行人制度-------------------------------------------------------------42

三、行人之外交行為----------------------------------------------------------------45

四、行人之修養與轉變-------------------------------------------------------------47

第三章 《左傳》外交辭令中的修辭要素-------------------------51

第一節 交際者因素------------------------------------------------------------------51

一、交際對象的心境------------------------------------------------------------------52

(一)大國的心理立場多是求利、求名、求霸------------------------------52

(二)小國的心理立場多是求尊重、求生存、求保護---------------------54

二、交際雙方間的關係---------------------------------------------------------------57

(一)相互之間的社會權力------------------------------------------------------58

(二)友好關係---------------------------------------------------------------------60

(三)利益關係---------------------------------------------------------------------66

(四)同盟策略關係---------------------------------------------------------------69

三、言說者的個人特質---------------------------------------------------------------72

(一)理性訴求(logos)---------------------------------------------------------73

(二)感性訴求(pathos)--------------------------------------------------------75

(三)品格訴求(ethos)---------------------------------------------------------77

四、第三者的影響---------------------------------------------------------------------80

第二節 情境因素----------------------------------------------------------------------82

第三節 社會文化因素---------------------------------------------------------------87

一、 以「禮」為中心的文化訴求-------------------------------------------------88

二、 以「德」為中心的文化訴求-------------------------------------------------90

第四章 《左傳》外交辭令中的修辭編排原理-------------------------95

iv

第一節 爭議點-------------------------------------------------------------------------95

一、歲聘與朝覲-----------------------------------------------------------------------95

二、衝突與拘執-----------------------------------------------------------------------99

三、國家尊嚴被藐視-----------------------------------------------------------------101

第二節 起點----------------------------------------------------------------------------104

一、與事實相關的起點--------------------------------------------------------------104

二、與偏好相關的起點--------------------------------------------------------------106

(一)價值--------------------------------------------------------------------------106

(二)階層--------------------------------------------------------------------------107

第三節 呈現----------------------------------------------------------------------------109

第五章 結論------------------------------------------------------------------------113

一、 論文總述------------------------------------------------------------------113

二、 對修辭批評──類型批評的回應-------------------------------116

三、 《左傳》外交辭令在修辭學上的意義------------------------117

參考文獻-----------------------------------------------------------------------------------119

附錄一 《左傳》外交辭令分析簡表------------------------------------125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前言

經學為中華文化璀璨的文明結晶之一,蘊藏著恆常不變的真理及智慧,自古

以來即被視為事理準則,具有經世致用的崇高地位。然而,做為五千年文化的遺

韻,必有其廣大內斂的光華待後世學者發揚闡述、繼往開來。群經中尤其以《左

傳》最能一覽先秦時期的歷史與文化傳承,自然地表現出春秋時期激烈變革的社

會思潮。這些脈絡存在軍事活動、征戰記事、君臣應答、賦詩言志、行人辭令等

字行間,記錄了一個時代變遷的軌跡。其中,外交場合上的君臣應答、行人往來、

言語交際等,屬於上層階級的社交活動,他們對外交場合禮儀的正式與慎重,使

得外交言語更能表現出從周公以來受禮樂文化影響所產生的特質,每一位交際使

臣的言語常牽一髮而動全身,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戰爭頻仍的年代,行人言

語的純熟更是國與國之間必須仰賴的生存技能。

「言」字早在殷商時代中的甲骨片就出現了,至春秋時代,人類使用語言進

行溝通、表意乃至於社交的行為已有長久的歷程,當投注焦點放在先秦這被中國

思想史上稱為「純為自創」1的時代,語言觀就是「他們思想體系的一個有機組成

部分」,2言語之間應答的頻繁,顯示出對語言問題及語言行為產生前所未有的關注

及思考,這是一個重要而關鍵的現象。語言記錄時代的文化背景、關注議題、社

會行為、風俗走向、國情趨勢等,更與許多文化要素密切相關。3錢鍾書說過:「吾

史工於記言者,莫先乎《左傳》,公言私語,蓋無不有。」4劉知幾《史通》也提到:

「語微婉而多切,言流靡而不淫」,考察其「跌宕而不群,縱橫而自得」的敘事藝

術,進而推許至「後世亦殆未有其比」5的高度,《左傳》語言、外交辭令的精采攻

防,無疑是先秦文化遺產中的最佳典範。這些典範背後,可能代表著當時的文化

觀、價值觀,而這些當代觀點也會對辭令產生某種制約,兩者間互相牽制,在一

則則的辭令間顯現出各諸侯國的差異性、協調性與共同性。6《左傳》對先秦交際

1 呂思勉:《先秦學術概論》,北京:東方出版中心,1985 年,頁 1。

2 沈立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

3 如慎言不苟、修辭立誠、希言自然、去言體道的思想,名與實、言語物、言語禮、言語德、言語

行、言與志、言與意、言與像、言與道、言與默、文與質、美與信、表與儀的思想等等。出自沈立

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 4 錢鍾書:《管錐編》(第一冊),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 年,頁 271。

5 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史通通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頁 138。

6 春秋時代辭令、外交辭令的特色可用修辭學理論中「類型批評」的範疇視之,最早提出這個名詞

的是 Edwin Black,Rhretorical Criticism: A Study in Method(Wisconsin: Uner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78.嘗試探索在類似的語藝(修辭)情境下重複出現的語藝類型的特性。基本的預設是:

特定語藝(修辭)情境會引起人們某些共同的預期心理,影響言者的語言取向,產生共同的語藝(修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

場合的記載事件,文字語言遠大於非文字語言,換而言之,缺乏肢體動作、輔助

情緒、詳盡背景描述的紀錄使吾人對言說者乃至言說者所代表的國家立場、形式

走向等,大部分只能從言辭間探究些端倪。不同時代環境會有特定的社會風氣,

而人在回應情境的方式是有限的,也因此,探索辭令、分析辭令,可以對先秦說

話術蓬勃發展的現象有更深層的認識,它從一些重複或類似的修辭場景中針對言

說者話語行為的實踐勾勒出先秦普世的價值觀及言說風氣,從而歸納出辭令為什

麼在當時為社會所必需、如何決定內容的取向、如何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如何

影響著事件後續的發展等。

綜合以上原因,本文便以《左傳》中的外交辭令為主體,以更廣闊的視野探

究古聖先賢們運籌帷幄的智慧、泱泱雄辯的器度及巧智博采的言語攻防,用修辭

學的觀點分析影響辭令中的成敗關鍵因素,探究辭令言語間的利弊得失,並綜合

分析各國在交際時實際上所關注的焦點議題、和議的最低限度、攻防間被隱藏的

目的,期能為這春秋史的瑰寶更添一份完善的理路。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研究動機

一、 文獻回顧

歷史上對《左傳》的研討、評點不勝枚舉,特別是關注於《左傳》的敘式、

記言、佈局、語法、義法、藝術等多有著墨。《左傳》文辭典雅,旁徵博引,「論

備火則區分在目,修飾峻整;言勝捷則收獲都盡,記奔敗則披靡橫前;申盟誓則

慷慨有餘,稱譎詐則欺誣可見;談恩惠則煦如春日,紀嚴切則凜若秋霜;敘興邦

則滋味無量,陳亡國則淒涼可憫」,7全書十九萬六千餘字,在十三經中篇幅最大,

於唐代有「大經」之稱,是記載關於先秦史的宏偉精深鉅著,以嚴謹而優美流暢

的語言奠定了其在古代學術領域上重要的文學價值,清楚呈現春秋社會的歷史推

演及社會風貌,更能從中透析當時的文化思想以及人文精神的底蘊,作為十三經

中之一經,《左傳》歷年來有各方面的研究專著,考究其研究現況,以經學,史學、

文學等三方面為大宗;又,本文主要以辭令說服為主,故將辭令探討之文獻獨立

而論。再者,本文主要是以外交辭令為探討素材,非相關領域之前人學術著作因

研究成果豐富,便只舉部份之例為代表,詳細完整現況便不在此一一呈現。

辭)特性。詳細論述參考第二章第一節之四:修辭批評的類型批評,理論架構參考自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

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33、34。 7 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史通通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頁 42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3

(一) 經學、史學與文學層面

《四庫全書總目》提到:「漢晉以來,藉《左氏》以知經義;宋元以後,更藉

《左氏》以杜臆說」,8由此可見《左傳》解經之功,從中見敘事之本末,以群經相

互對照,裨補闕漏,闡發微言大義,考鏡源流,故《左傳》經學方面的研究,大

致是以經學史、經學思想、經學發微、經學義理等為主要研究觀點,9成果斐然而

豐碩。

此外,《左傳》與各經或互相引據,或交錯闡發,因此以研究《左傳》為主

而旁及各類經書如《詩》、《書》、《易》、《禮》等相關論述也豐富多元,在

外交辭令中往往會引詩賦詩代替一般語言,這方面著作如夏鐵生〈左傳、國語引

詩說詩之研究〉、奚敏芳〈左傳賦詩引詩之研究〉、張素卿〈左傳稱詩研究〉、

毛振華〈左傳賦詩研究〉等。

以史學角度而言,《左傳》為研究先秦重要的史料,歷代學者推崇有加,以

為是「史之極也」、「史之大宗」,是史學、是通史,也是編年史的正式完成。不僅

為探索上古史之信史,更是研讀二十五史之基準。10史學研究角度主要是以時代推

演、歷史流變、紀傳編年、人物事例、地理方志等角度作為《左傳》的探微。從

經學歷史的脈絡流變等而言,相關代表有張高評《春秋書法與左傳學史》、張以

仁《先秦史論集》、張以仁《春秋史論集》、陳致宏〈左傳之敘事與歷史解釋〉、

黃紹英〈先秦傳記文學發展過程的考察〉等。

文學層面因受西方法論影響,研究呈現多元、中西並進的多是從文學的觀點

出發。劉知幾《史通‧雜說上》推崇《左傳》:「或腴辭潤簡牘,或美句入歌詠,

跌宕而不群,縱橫而自得」、「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聞,古今卓絕」,11《左

傳》文辭博雅,婉而成章,被視為繼《尚書》之後的散文代表,從文學的價值與

意義作為研究主題,12或從章法、修辭、藝術、結構等進行分析,13近年因中西文

化交融,漸漸有西方理論運用在古典文學上,於是以西方理論的角度研究《左傳》

亦為趨勢之一。14相關研究例如:張高評《左傳之文學價值》、《左傳文章義法撢微》、

8 《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1,卷二十六,頁 4。

9 如程發軔:《春秋要領》,臺北:三民書局,1987 年。此專著述《左傳》最為詳盡,有關《左傳》

源流、經傳條例、敘事等皆備,禮、詩、預言、比事等,皆有論述。 10

張高評:〈臺灣近五十年來《春秋》經傳研究綜述(上)〉,漢學研究通訊,第 23 期,2004 年。 11

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史通通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頁 422。 12

如張高評:《左傳之文韜》,高雄:麗文文化,1994 年。此專著述關涉文學、史學、詩學、藝術

等文事,以訂《左傳》至文學價值。

又如張高評:《左傳之文學研究》,此專著則以文體、語言、詩歌、小說、敘事藝術等方面審析《左

傳》以定其文學地位。 13

如錢鍾書:《管錐編‧左傳正義》,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 年。此為語言藝術

及修辭之探究。 14

如蔡妙真〈《左繡》研究〉即以接受美學探討《左傳》的文學價值,剖析《左繡》之結構,馮李

驊對《左傳》做出哪些面向之分析,強調《左繡》對《左傳》主題思想之揭示與闡發,進而以接受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

鄭魁星〈左傳泓水、城濮、鄢陵三大戰役與其文學藝術表現研究〉、劉淑爾〈左

傳寫作技巧研究:以「晉文圖霸」為主〉等。

(二) 辭令語言層面

據統計,《左傳》中辭令的字數約佔全書總字數的十分之一,15內容多方而豐

沛,呈現了春秋諸侯國為了自身利益、國家尊嚴等在外交場合下的運籌帷幄、言

語智慧,相當繽紛而多元。民國以前,鮮少能見關於辭令的專著,多是在朝聘盟

會、人物描摹、戰爭記事、軍事活動、敘事體例上約略論述,筆墨偶一書之約略

論及辭令本身,16相關研究例如:郁台紅〈春秋朝聘研究〉、魏銘儀〈《春秋左氏

傳》聘禮研究〉、陳嘉琦〈春秋中期盟會研究〉等。

近幾十年來前人對外交辭令的研究則有愈來愈多的看法,相關的期刊專論也

漸漸紛呈,但由於辭令本身即是精美而凝鍊的語言,姑且不論棉裡藏針、意在言

外等特性能為辭令分析者所研究而形成各家之言,辭令本身的生成、形式、作用

等也是研究取材良好的寶窟。因此,雖近幾年來不斷有學者對《左傳》外交辭令

進行研究,但左氏著傳,其貌多方,百世之下,有其一體,皆足名家」,17因為研

究取向、觀點、切入角度的不同,這片領域仍有廣袤的研究空間值得後學商研。

《左傳》為見證先秦語言發展及運用的史料,錢鍾書《管錐編》之〈左傳正

義〉,以辭令探析的語言藝術為主,考究《左傳》言說用語之藝術。然,以語言交

際或外交辭令作為研究尚略偏少,就說服相關文獻而論,陳致宏「語用學與左傳

外交辭令」即是就語言學角度切入文本,以文本中的對話、書面、賦詩為主要交

際語言,對其語法、詞彙、句法、辭令修辭、語言藝術等角度進行分析,以語用

學為基礎,用主客觀語境、間接言語行為等對《左傳》外交辭令的成敗進行剖析,

進而以「文化制約」對《左傳》外交辭令之表達及說服進行探討,從語言學的角

美學理論包裝在其中,將「評點」體式轉用於經傳作為《左繡》在《左傳》學研究及文學批評上之

意義。。

又如張素卿:《敘事與解釋──左傳經解研究》,臺北:書林出版公司,1998 年。此書即援引歷代

《左傳》專著,以顯《左傳》敘事尤備之長,進而闡述《左傳》敘事解經的價值及地位。

再如潘萬木:《左傳敘述模式論》,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 年,初版。此書即運用經典

敘事學和後經典敘事學的相關原理、傳播學、接受美學等西方理論與中國敘事傳統,對《左傳》徵

引、評論、預言、人物等方面作梳理與總結。 15

武惠華:〈左傳外交辭令探析〉,《中國人民大學學報》,1994 年,第 4 期,頁 87。 16

如李小平〈左傳晉國建霸君臣言行探討〉,與辭令教相關的部份為「言語」、「行為」等考察,述

其進盡忠言,奠定霸業的賢良典範,在僵局中,如何達成說服君主貢獻計策的成效、德化力量如何

服人等,對晉君臣言行等一一討論。(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學位論文,1990 年)

又如黃碧珍:〈春秋鄭國之政治外交及文化研究〉,以鄭國的文化、政治、外交等方面為主,諸如王

權衰微、君主專制、大夫專政、會盟頻繁、商業發達等等,探求小國生存之道,如何與大國擬定外

交略等。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1995 年) 17

張高評:《左傳導讀》,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 年,頁 14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5

度探索《左傳》的地位價值。因本文「修辭學」領域部分理論與「語用學」相類,

皆屬於言語溝通傳播的範疇,且本文探討的主題素材和陳致宏〈語用學與左傳外

交辭令〉中的外交辭令主體相同,故後文將立專篇討論,以明其別。18

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詳細的考釋春秋辭令,辭令不是行人的專利,而是

整個春秋社會都洋溢著辭令之美。從辭令的源流論起,提及春秋禮制、春秋行人

制度、春秋筆法與春秋辭令的關係,比較春秋辭令與戰國策士辭令之間的風格及

論說方法,歸納春秋辭令特有的藝術表現,最後討論春秋辭令的歷史意義。全書

以「禮」為春秋的社會秩序及辭令言說的背景,以春秋行人辭令作為邦國及文明

的重要象徵,將文雅含蓄的表達方式、自信的氣勢及豐富的美學思想,以及辭令

中涉及歷史、天文、地理、哲學等文化修養,視為對春秋時代精神的展示。

沈立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從探討「說話」這一性質

的活動論起,解釋先秦語言活的背景、成因、影響,全書可分為三部份,其中之

一對周代社會最具典型意義的語言變體如筮辭、祝嘏、禮辭、諡法、諱制以及春

秋行人辭令進行描述分析,以語言活動的型態揭示周代社會這些語言活動的實踐

性修辭意識和語言觀念。《左傳》在通篇裡有大量的語言分析,透過各身分階層間

不同的分野,如宗教與世俗、神鬼與人際、貴族與平民、國內與國外等,對語言

形成的社會結構詳細論述,呈現出周代語言觀念的基本特徵及文化內涵。

蘇杏美〈《左傳》語言藝術之研究〉引用西方的談判理論對比中國固有的言

說理論及文學批評,用以分析《左傳》中「諫」、「說」的形式與功用,將成敗因

素歸納為辭令本身與主觀語境的人格特質、預設立場、角色觀念、交涉動機和客

觀語境的交際之場合、雙方所處之國際形勢、社會背景及文化環境等,說明析理

辯證、一體兩面的論辯技巧,而論辯技巧又分為析理以辯證、喻理先動情、因勢

以利導、巧言以折服等,從文本藝術層次歸結全書辭令修辭藝術,具有含蓄委婉、

典雅精煉、詼諧機智等特色。

李青苗〈《左傳》辭令研究〉,依照說話者身分之間的差異將辭令分類,討論

不同場合的辭令特點,並分析辭令辭格方面的藝術表現,亦討論了「禮」這項辭

令賴以開展的文化背景,連帶敘述辭令中的符號學特徵表現,以及不同的時、空、

內、外、意識形態、心理層面等話語視角為辭令帶來的影響。

李華〈《左傳》修辭研究〉論文中所界定的修辭在於分析具體辭格、重視語

言技巧如詞、句、篇章的運用,關注語言、文體風格,並從《左傳》中的辭令梳

理修辭觀點,分析闡述《左傳》修辭對後世散文發展、史傳文學、小說創作等方

面的地位及影響。

王俊〈春秋行人辭令研究〉亦是以《左傳》為分析文本,分析行人環境產生

的時代和創作主體,了解行人辭令的產過程,評述行人辭令的歷史地位及沒落之

因,在藝術特色方面主要是以修辭的「辭格」層面論述委婉含蓄、剛柔相濟、雍

18 本章第三節之「研究觀點」獨立論述與陳先生論文之研究方法、研究理論、素材處理等異同之

處,詳見第三節,特此說明。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6

容典雅的辭令風格。

其他與外交辭令相關的論文,亦是選擇辭令的某部份面貌研究分析,如董芬

芬〈春秋辭令的文體研究〉是將辭令分為盟、誓、誅、祝、國書、書牘、 命令、

論諫、議論、外交辭令等幾種文體,從文體、對象的差異分析辭令特色;劉明濤

〈《左傳》外交辭令述論〉將外交辭令分成外交場合、外交主體、外交目的等對

外交辭令分類統計,分析國家與不同對象之間的辭令特色;宋麗琴〈《左傳》行

人辭令中委婉語研究〉從表謙敬語詞和表諱飾性語詞、巧妙變換表達手法、恰當

選用不同的語氣等四個方面歸納出行人辭令委婉語常見的表現形式,並剖析所呈

現出的語言特色、了解行人辭令委婉語不同於一般交際辭令的時代特定性和隱含

性特徵,以及接受者對委婉辭令的可接受性;穆靜〈春秋行人與戰國策士外交辭

令比較研究〉比較語言風格、表達、引用的方式,從社會、經濟、地位、文化、

價值的不同,根本分析春秋與戰國辭令的歧異之處。

沈玉成、劉寧:《春秋左傳學史稿》中將辭令分為對內諫說和對外的行人辭令

兩種。19辭令最簡單的定義即是「語言」,《左傳》中有許多文采博雅的辭令,其中

最核心的部份即是外交上的行人辭令。行人辭令除了反映外交人員的文化素養

外,更重要的是呈現了當代的文化思想與社會風範,也同時開啟了後世縱橫遊說

的風氣。

過去關於辭令的研究大多見於期刊,20近幾年兩岸的學位論文在這領域顯然已

有欣欣向榮之姿,當中有不少是直接以《左傳》的辭令或是外交辭令本身為研究

探討對象,或佐以文化背景,或佐以修辭觀點,或佐以語用語境,或佐以藝術分

析,使《左傳》辭令的奧妙更加多元而繁盛。

二、 研究動機

綜觀《左傳》全書,行人辭令用語典雅、精粹凝鍊,當中亦呈現出許多行人

典範。而無論何國的行人,只要被認為是有禮且具代表性的,其言辭用語或思想

體系大部分都有既定的脈絡可循,反映著當代特定的文化規範。言語雖為一項可

19

沈玉成、劉寧:《春秋左傳學史稿》,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 年,頁 100。 20

諸如:陳致宏〈《左傳》外交辭令之說服藝術〉、陳彥輝〈春秋行人辭令簡論〉、武惠華〈《左

傳》外交辭令探析〉、高益榮〈《左傳》說詞的特色及成因〉、陳敦荃〈《左傳》外交辭令臆說──諸

侯小國向大國抗爭的重要武器〉、張偉〈淺談外交辭令的語言策略〉、甘佩欽〈試析《左傳》外交辭

令在戰爭描寫中的作用〉、張秋玲〈試析〈秦晉殽之戰〉中人物的語言美〉、羅建新〈《左傳》諫說、

外交行為藝術探驪〉、劉成榮〈《左傳》行人辭令的生成機制及其美學特徵〉、林貽瑞〈淺論《左傳》

的外交辭令〉、陳雙景〈《左傳》反駁的外交辭令釋例〉、符儒友〈言辭論證的情緒管理:左傳外

交戎事辭令論述〉胡安聯〈論《左傳》「行人」及其辭令特色〉、王守謙〈略論《左傳》中行人與

行人辭令〉、周山河〈論《左傳》的外交辭令〉、周曙光〈談《左傳》中外交辭令的特色〉、查清

蘭〈淺析《左傳》外交辭令的產生及其發展〉、謝其祥〈巧詞妙語勝卻甲兵百萬──小議《左傳》

的行人辭令〉等。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

自由運用選擇的表意媒介,但作為更需謹小慎微的交際語言,卻存在一致性的形

態,更意味交際者揀選某些言語素材進入主題,呈現某些觀點溝通協商,這中間

已一步步反映著特定面貌或傾向的社會行為。人們在具體情境中該說什麼、如何

說,辭令有何基本立場、預期目標等雖然在典籍中隱晦不明,但卻可以從對具體

語言行為的影響及規範中推導界定。

《左傳》成書的內容以「言」和「事」為主,事為敘事,言為言說。《左傳》

在敘事解經上也較《公羊傳》和《穀梁傳》來得詳盡,劉勰曾美之曰:「聖文之羽

翮,記載之冠冕。」21《左傳》長於敘事,亦為史傳文學之祖。《傳》文中言的方

面以辭令為主,有些非貴族身份之代表如《左傳》中的愛國商人弦高,言語流暢

而帶有深層目的的使用方式,也意味著辭令不單為上流階層所專有,重視言說的

風氣已擴展到各階層,在國與國間,無論是賦詩言志、君臣應答、行人交際,無

不情采飛揚、精粹流暢,劉勰曾說:「陶鑄性情,功在上哲。夫子文章,可得而聞,

則聖人之情,見乎文辭矣。」22這裡強調了文辭的重要,體察聖人之情,「先王聖

化,布在方冊」,23古遠的聖賢文化可於典籍的文采中重現。另外,《左傳》襄公二

十五年:「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晉為伯,鄭入陳,非文辭不為功。慎辭哉!」24這

段文字為孔子對子產的評論,顯現出文辭重要而關鍵的地位,也代表春秋後期對

行人辭令的評價。

周文疲弊,王道中衰,諸侯爭霸,政治領域的活動便是貴族競爭的舞台。王

室的權力日漸衰微而各國諸侯興起,於是本來著重於朝覲天子的儀式,漸漸轉換

為諸侯之間的外交活動。周天子號令天下的實權轉為霸主取代,在國際的交流上,

無論是小國之於大國或大國面對小國,辭令對於各種交際盟會皆有舉足輕重的影

響。在外交場合中,辭令具有維護本國既有利益、捍衛國家尊嚴、拓展國際邦交

等作用,因此,政治領域的修辭,無疑地便成為這時期十分重要的課題。政治領

域修辭包含了政治思想的宣傳與外交修辭,諸如政令的宣導、政策的制定與執行

的落實,或者外交上的答辯、盟約的訂立、利益的談判、關係的互動等,都是外

交辭令的著重點。

基於外在大環境的變遷影響,春秋時代是一個對辭令高度重視的時代,因此

設置了「行人」一職為國際使節,為了達到預期目的,外交辭令都經過精心策劃,

考驗著行人的談吐、智慧與應變,期能最後達到理想的預期效果。因此,對於要

如何善用語言以達成交際或說服,便成為行人辭令首要處理的事項。

外交辭令是《左傳》的重要核心,從國與國之間外交攻防的言談中,直接或

間接地表現了當時複雜多元的文化觀點。而辭令內容因關係到國家情勢走向,因

此具有高度的說服技巧,它的特性在於強調或包裝行人真正的目的,屬於人際、

21

南朝梁‧劉勰著,周振甫譯注:《文心雕龍今譯》,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頁 142。 22

南朝梁‧劉勰著,周振甫譯注:《文心雕龍今譯》,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頁 19。 23

南朝梁‧劉勰著,周振甫譯注:《文心雕龍今譯》,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頁 19。 24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2008 年,頁 1106。以下引用《左傳》內容若無特殊

說明,皆依據此版本此頁碼,隨文將頁碼附於引文之後,不再另行注明。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

組織、國際的溝通與傳播,從行人使用辭令的當下,即存在著富有深度文化及高

度純熟的修辭技巧。古典修辭學主要學說即在探討語言的包裝與說服,因此由修

辭學的理路切入外交辭令,即能管窺言語說服的層層脈絡。

《左傳》外交辭令的部份近年來頗受關注,對於《左傳》外交辭令之美亦多

所探討,無論兩岸各地之辭令相關研究範疇長短多寡,關於語言說服的部份,所

重的大部分為修辭辭格以及文學審美佈局上的藝術分析,關於「說服」的成因、

方法及實際層面切入的研究觀點則相對較缺乏。但無論是修辭辭格或文學審美之

藝術,都與言說的藝術相同,屬於「修辭學」或「語藝學」25中的一環,一併與交

際言語、說服文化等面向共同構成修辭學的全部面貌。26

外交辭令屬於高度說服的交際工作,要深入解釋辭令成敗與否,關鍵重在說

服的方式與技巧。說服一直是「修辭學」(Rhetoric)的核心課題,歷來卻鮮見以

「修辭學」本義的「說服」探討《左傳》外交辭令。從正確地使用語言表意、嫺

熟地表現語言形式等方面而言,中國的語言使用與修辭發展一直綿延不絕且源遠

流長,從卜辭、筮辭、祝嘏辭說、禮樂禮辭到後來群雄割據的外交辭令,在春秋

戰國時邁向了巔峰,言說的發展和藝術均到達到鼎盛時期,期間盛況絕不遜於古

希臘時期的智辯哲思,是修辭表現的璀璨時代。但與西方較不同的是,中國的能

言善辯通常不是主要目的而是附加條件,如先秦諸子的巧言才辯,為的是自身思

想的闡揚與繼承,這樣的「思想」總被賦予安身立命之道,是以語言本身的技巧

便相對不那麼重視。再者,孔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27言語的動聽因為不

是社會秩序、文化傳承、經世致用第一序必要條件,因此純以言說為長的技能往

往具有負面的效果,例如縱橫家之流主觀的界定上常認為不是那麼地重視文化涵

養,被視為為「利」而辯或為「權」表現;或從《莊子》對辯者的看法也可稍加

印證:「飾人之心,易人之意,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辯者之囿也。」28莊

子語之意也許透露了當時能言善道者的現象及侷限,但也不難從中看出言說技巧

方面是較不受重視的。即使我國有很活躍的語言活動,對話語本身具體的析論仍

相對而微,因此本文竊以為能從前人研究較缺乏的部分為起始,用修辭學方法為

主體來分析《左傳》外交辭令的文本,為《左傳》外交辭令領域再添一寬廣之研

究視野。

25

兩者英文書寫皆為「rehtoric」,在修辭學發展上習慣譯作「修辭學」,但也有學者為區別修辭中

偏向形式美學辭格和「rehtoric」本義中關於話語說服的方法或批評,將其譯作「語藝學」。關於修

辭學詳細背景及相關論述留待後章詳論。 26

例如不同的文章形式、不同的說話內容,都可能在表達同一個主題。然而,訊息傳遞之後,所

達到的效果皆不盡相同。以文學形式而論,可能和篇章使用的樣式、說話揀選的辭格相關,但為什

麼要選擇這樣的形式、這樣的辭格,則跟交際的環境、交際對象相關,實際上也就是是交際手段的

一種選擇方法,而分析語言之所以如此使用,則是分析交際語言的核心課題,也是修辭學處理的主

題。 27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頁 62。 28

陳鼓應:《莊子今注今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 年,頁 102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9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本文將要探討的是關於《左傳》外交辭令中的「說服」以及經由「說服」風

氣所呈現的文化現象,因此將運用修辭學的理論切入《左傳》的外交辭令,除對

辭令的成敗做分析之外,也將對照出春秋時期士階層或貴族階層的中心思想,和

相對的文化背景,由外交辭令的說服見其社會觀點。

一、 外交辭令之揀選範圍

依《左傳》外交辭令的類型而分,大約可分為雅言與書信二種。

雅言又可分為對話與賦詩,在春秋時期,因為諸侯林立,各國用語無法統一,

因此「周王室開始逐漸推行自己所用的語言,使其成為幫國交流的通用語言。」29

在此時,因王室中衰而諸侯爭霸,各諸侯間的朝聘盟會來往密切,基於「語言能

通用於各國」的基礎,便發展出了以禮樂教化為基礎的通用語言。

對話指一般交際對話、君臣應答,在雅言系統中對話常常法先王之言,即引

用《詩》、《書》等典籍以表徵己意,逐漸形成以《詩》、《書》代言的表現形式。

然而,因為「詩言志,歌詠言」,所以也出現了賦詩言志的現象,不表達己意而賦

一或數句詩作說明,應答者也須以詩作答,賦詩是春秋時期普遍的風尚和準則,

隨著士階層的興起而成為春秋辭令的一大特色。至於書信,則為各國使臣間以書

面的方式表授己意的形式之一。

本文著重的辭令以外交辭令為主要對象,因此所選的辭令必須是國際間的對

話,並且言談間須帶有特定目的。非例行朝聘、一般盟會誓詞、一般對話30、單純

友好往來的賦詩答禮或某些特定爭訟等,雖為外交辭令中的一環,然這些辭令幾

乎無特定目標,往往與交際結果無關,對交際雙方無明確影響性,以修辭學的角

度分析不具有效成果,故這些面向的辭令非本文主要的分析素材,於文中不討論

其交際成果,將其放入文末附錄,視為一國辭令走向之參考資料的一部分,一併

檢閱之。

二、 研究方法

本文所分析的外交辭令,主要是以史料的呈現歸納說服元素,意指從言說者

29

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初版,頁 16。 30

「一般對話」指的是交際者之間的來言的談內容為一般閒談,不涉及帶有國家利益之要求,如

昭公元年晉侯有疾,鄭伯使公孫僑如晉聘,且問疾,公孫僑與晉臣叔向之對話即為一般對話。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0

的背景因素、交際者的人格特質、情境、社會文化因素等,觀察其在交際中的影

響和在春秋時代中所標誌的意義,由此而評估效果,可將辭令交際結果劃分為

「成、敗」,以及「無特定說服目的」等三部份,有說服結果的外交辭令較具代表

性,故以此為本文主要探討之文本。其次,分別由這些說服因素討論,歸納出它

們在特定時期裡代表的某些意義,最後經由「修辭批評理論」,31由外交辭令說服

的走向歸結春秋社會外交辭令的主要風格。

修辭學(Rhetoric)最早大約在西元前四世紀左右就已發達,因為「古希臘認

為,修辭應成為一門學科,且被接納為教育的一部分,特別是在那些民主導向的

城市裡,修辭對社區活動而言具有實用價值。」32因此希臘人開始將公眾演講的理

論及實踐取名為修辭學(rhetoric, rhetorike)。修辭學一開始是為了城邦(polis)服

務,目的在推動政治措施或增進政治力量,為社會發展而努力。修辭學最大的作

用在於促進希臘公民(自由公民)語言藝術的教育。對內,它使公共議題能更確

切的用言語表達;對外,經由辯論與說服來統馭其他國家。因此在西方的社會,

交際語言很早就被廣泛應用並且深植於希臘的文化教育中。

修辭學是一門關心「語言」的學問,是處理「言說的藝術」(the art of speaking)

或「說服的藝術」(the art of persuasion),著重點在於話語使用的藝術及實際所能

達成的功效,具有因時因地制宜的特色。本文之所以選擇用修辭學的方法分析《左

傳》文本,主因是因為修辭所關照的是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對象使用語言文字溝通

表意的能力,修辭超越辯證與科學,與真實生活發生密切關聯,與文化有無可分

割的聯繫。它代表的是文化中被視為不朽的價值,而修辭行為正是這種價值的實

踐。同時,因為修辭的情境考量與受眾(audience)密切相關,「一個誠實的語藝

者(即本文所說的修辭者、言說者)會考量兩件事:從理想與道德的觀點考量事

物應如何的問題,以及考量觀眾所處的情境。」33由此觀點探究《左傳》的外交辭

令之使用,也許更能了解春秋時代的語言現象、語言所呈現的文化價值,以及言

語在特定情境交際時該如何揀選「真實」的面貌,和這「揀選後呈現的事實」所

代表的意義。在不同演說場合、不同受眾不同目的的情況下,言語總是被賦予高

度的修飾,而在動盪的春秋時代裡,使用語言最傑出的人往往是擔任國家使節、

使者的重要角色,所以修辭學可以深度的理解語言,剖析語言如何被最有效的使

用。並且,以修辭批評理論批判之,可見春秋時期整體的修辭走向,因此,竊以

為可以「修辭學」為輔,探討辭令中關於「說服」與「受眾」的關係,並進一步

呈現當時的文化觀點,歸納影響言說的社會文化因素,觀察春秋時交際者如何適

31

修辭批評是指對「企圖影響他人的論述」做批評分析,它是個修辭觀點的分析,關心言說者的

論述如何具有說服力、吸引力,以及這些論述呈現言說者的價值觀。它可以分析某些論述是否成立,

也可以就論述的分析結果歸納出結論,觀察文本的分析能幫助吾人了解哪些事,以及是否能了解類

似情境之下的修辭行為代表的意義。此部分觀點參考自林靜伶:《語藝批評──理論與實踐》,台北:

五南出版社,2000 年,頁 6、7、11。 32

Richard Leo Enos, Greek Rhetoric before Arisrorle, ( Prospect Heights, IL: Waveland, 1993 ), ix. 33

Weav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 of rhetoric to the audience reality in Language is Sermonic, pp. 206-08,

211. 中文翻譯引自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4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

當地揀選正確的說服語言,並分析外交辭令所代表的文化現象。

對修辭學而言,「修辭」無所不在,意指只要有訊息傳達,無論訊息中是否存

有特定目標、結果是否為蓄意,說服都涵蓋在其中。在言語交際中充分的發揮言

語的最大效益、適宜地表達內在情感、因時因地調整訊息內容等都是修辭學所關

注的問題。然而,言語是根據哪些準則調整?言說者的訴求使用哪種成分包裝能

使交際對象也欣然同意?這便是本文要討論的主題,重視話語的實用性以及實踐

──受眾(交際對象)接受與否的關鍵很多時候並不在於言者的滔滔雄辯或條條

有理頭頭是道,而是取決於對言者所表達的文化認同。然而,亦有因為能言善道

而使人妥協的現象,這也反映了某些時候交際者自身的特點對於文化有一定程度

上的制衡,此為本文的討論對象。因此,更廣而論之,修辭學所處理的是整個話

語動態中的流動過程,包含各種公開與否、正式與非正式的交際,以及交際結果

所呈現的思想、價值觀。

將這樣的修辭理論與《左傳》外交辭令對照,不難發現春秋時期的社會與古

希臘羅馬時期有一些相像的地方,例如:外交頻仍、使節來往密集、國與國之間

既征戰又合作、言論風氣自由開放等,尤其在使節交際的部份,《左傳》內記載了

豐富的外交辭令多達二百三十五則,34辭令豐富多采,內容不外乎國與國之間交際

使命的傳遞,有高度的目的性。而修辭理論多在探討話語如何被適切且有效地使

用,針對言語提出許多文化上的、社會上的、認知上的看法及分析,竊以為這樣

有系統的話語組織結構可以用來作為分析《左傳》外交辭令利弊得失的另一種視

角,檢閱辭令的關鍵細節,歸納辭令的呈現所代表的意義。

其次,社會文化也是影響交際成敗的重要因素,它也包含在修辭學的範疇裡。

社會文化是不斷變遷的社會現象,由於國情各自不同,因此外交辭令成敗的關係

亦會趨向複雜,這樣的複雜組成了春秋外交辭令的面貌。是以,從修辭批評中的

「類型批評」來看,對類似修辭情境下的語言分析,有助於了解論述、回應論述

之間的互動關係,推測論述相似或相異的原因,觀察所透露出的社會真理,了解

這些真理的普遍性及差異性。

因此,本文第三章便是將《左傳》二百三十五條外交辭令整理歸納,分析辭

令的修辭要素,以表格陳列歸類修辭的分析和統計結果,再分別討論這些修辭要

素在外交辭令中代表的涵義,以統計方法分析為輔,進而歸結春秋前後期的辭令

走向。此處著重於語言文字本身以外的影響因素,與交際者、情境、社會文化等

相關。本章所用到的修辭理論包含了亞里斯多德、西塞羅、普若門等些修辭學家

提述過的主張,將這些影響要素分類論之。

第四章則探討修辭的編排原理,著重於語言本身的運用、編排,探究語言所

透露出的側面訊息、不明說的事實、掩蓋的事實、言意之外的價值觀、認知衝突

時的調和等。本章所運用到的理論為西塞羅、普洛門、柏克等修辭學家之觀點,

34

詳見本文後之附表。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2

和第三章修辭要素相互對照,以此檢視春秋時代語言本身的使用概況。

然而,用西方理論分析中國的重要典籍,雖然是個較新的觀點,但難免會有

適不適切的問題存在。儘管修辭理論的發展五花八門,學派與系統各自有獨到新

說,但基本理論──說服,是未曾改變的,也是修辭學始終被言語藝術廣泛運用

的原因,每個理論的宗旨都是察覺說服、運用說服,這和《左傳》外交辭令的目

的完全一致。事實上,從言論開啟的那一刻,說服便無所不在,世上本無中立立

場的言論,每個言論的組成都已經帶有言說者的預設立場。因此,以《左傳》最

早的記錄年代魯隱公而論,至少早在西元前七二二年,中國說話的藝術便已邁向

成熟而多元的階段,行人辭令更是說話藝術的典範代表,標誌著某些階級特有的

語言現象,35用大量的事例作佐證分析,進一步用修辭理論檢驗歸納《左傳》外交

辭令的合宜性,使理論與實例相輔相成。

此外,《左傳》本身是由史官記載,對外交辭令而言,史官所選擇的材料、敘

事方式、切入的角度等,也隱含了作者自身在當時文化背景之下的說服意識,亦

即《左傳》作者也透過了外交辭令記載的事件敘述了當時社會或文化的現象,以

及當時行人、貴族、國家的價值觀,通過歷史人物的交際應答,說服將檢閱當代

的價值觀。單一事件辭令的成功與否,也意味著當時春秋時代的價值觀在相同事

件上所受到的衝擊與否。辭令的成敗有時無關乎說服技巧的優劣,也可能與當代

的風氣、政策或文化走向相關,可從民俗習慣、審美意識、哲學思想、價值觀、

國家走向及歷史因素等著手,就說服技巧層面而言,包含交際者、構思、佈局、

場景、語言傳遞方式、說服語言的運用等,因此本文以修辭學的角度此切入《左

傳》外交辭令的理路,期能還原一個春秋社會最真實的交際語言樣貌。

三、 研究取材與理論方法之相關問題

(一) 研究取材

本文之主題為《左傳》外交辭令,故以《左傳》中國家和國家間的言與互動

為取材資料,從較寬的標準界定外交辭令,包含外交場合中的「公言」與「私言」

二者、列國公卿間與國體政令無關的言談、禮尚往來的聘問等,只要交際者代表

的國家身分不同而留下言論的紀錄,無論目的是出於何者,皆為本文所收錄的取

材範圍。

然而,本文所探討的主題「《左傳》外交辭令」與前人研究者陳致宏之《語用

35

來自不同地域而屬於同一社會等級或團體的說話者,其語言的相似性往往較那些來自同一地域

而分屬不同團體者為高,這種現象,在等級制高度發達的社會裡表現得尤為明顯。引自沈立岩:《先

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16。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

學與《左傳》外交辭令》36之「外交辭令」為極近似之主體,同樣以《左傳》文本

分析出外交辭令,然本文所得到的外交辭令共二百三十五則,與陳致宏在《語用

學與《左傳》外交辭令》單就數字而言有一則之差,然就實際狀況而言卻多所出

入。下列出陳致宏論文所略之辭令,以及本文相較陳致宏之專著所刪減之辭令說

明之。

陳致宏專著中所列出的外交辭令有二百三十六則,細究辭令之條理,本文多

出了六則陳之文章未列引的外交辭令:

1. 成公三年,齊侯朝於晉,與郤克、韓厥間之對話。

2. 成公八年,晉士燮來聘,言伐郯。

3. 襄公二十六年,鄭子大叔請印堇父、皇頡于秦。

4. 襄公二十九年,吳公子季札適晉。

5. 昭公六年,叔向使詒子產鑄刑鼎書。

6. 昭公七年,趙景子問子產伯有能為鬼。

此六則辭令皆有不同國家間的交際語言或文字往來,故本文以外交辭令視之

而列入本為材料,詳見附錄。

另外,陳文中亦有兩則外交辭令為本文所不列引,分別是:

1. 僖公三十二年,杞子自鄭使告於秦。

2. 哀公二十五年,魯哀公自至越,季康子、孟武伯、郭重與公之對話。

僖公三十二年《傳》文之「杞子」為秦臣,杞子從鄭國向秦國通報鄭國狀況,

不算國與國之外交內容,不應視為外交辭令。哀公二十五年之季康子、孟武伯、

郭重三人皆為魯臣,37彼此與魯哀公之間之對話亦不得視為外交辭令,故本文不列

引。

再者,本文則與其餘陳致宏所析之外交辭令有文字長度擷取上的差異。本文

將同一外交事件始末之文本均視為同一則辭令,陳致宏於部分辭令則一析為二,

這樣的辭令共有三起,分別是:

1. 僖公四年,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屈完及諸侯盟。38

36

陳致宏:《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台北: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0 年。 37

季康子,《傳》文又作「肥、康子、季孫」,自魯哀公四年至二十七年執魯政。孟武伯,《傳》文

又作「孟孫、孟孺子、孟孺子洩、武伯、孺子」。郭重,《傳》文又作「重」,僅出見於哀公二十五

年。以上資料參考楊伯峻:《左傳詞典》,台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87 年,頁分別為 383、

377、654。 38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

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

2. 僖公九年,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晉侯乃還。39

3. 宣公十五年,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欲救之……楚子捨之以歸。40

第一則陳文於「夏,楚子屈完如師」處分為二;第二則陳文於「宰恐先歸」

處分為二;最後陳文於「楚子厚賄之」處分為二。

另,因《左傳》襄公十四年之外交事件交錯而紛雜,故本文對襄公十四年之

外交事件剪裁與陳致宏之文亦有歧異,從十四年「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

至「(士鞅)秦伯已為知言,為之請于晉而復之」,陳致宏之列舉並非完全按照《傳》

文行文順序,且於「鄭子蟜見衛北宮懿子」一則辭令似有重複列引,本文與陳文

相較,亦有一則辭令因文意讀取而分裂為二。41除以上所列,其餘外交辭令微小的

異同之處為節錄事件、對話時主觀的文字長度取捨,不影響到辭令之則數。故本

文與陳致宏之〈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取材範圍則數表面上形成二百三十

五與二百三十六這「一則」之項目差異。

(二) 理論方法

處理「語言」的學科皆和語言的使用狀況、實踐情形相關,無論是語言學、

語用學、語彙學、語法學、修辭學、音韻學、傳播學、談判學、辯論學、演講學……

皆在處理「溝通、表意」的問題,無論是審美的、藝術的、實用的或理論的言說

觀念,順暢的溝通、正確的表意目的即是「說服」的實踐,也是這類學科之最高

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

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

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于陘。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于召陵。

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

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

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

池,雖眾,無所用之。」

屈完及諸侯盟。(288─293 頁) 39

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

宰孔先歸,遇晉侯,曰:「可無會也。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

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其在亂乎!君務靖亂,無勤於行。」晉侯乃還。(327─328 頁) 40

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

天方授楚,未可與爭。雖晉之彊,能違天乎?諺曰:『高下在心。』川澤納汙,山藪藏疾,瑾瑜匿

瑕,國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

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

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

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女則棄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為義,臣能

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君之賂臣,

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霣,又可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

信臣,下臣獲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759─760 頁) 41

因襄公十四年事件過多過長,本處不再引述辭令細目,詳見附錄一襄公十四年之外交辭令。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

宗旨。

修辭學探討的是「表達能力」,基本的運作方式和目標可定義為「說服」,亞

里斯多德認為它是一種「無論何種情況都能運用現有資源完成說服手段」的能力,

處理的是言說的藝術。「它在以非暴力手段處理衝突、協調行動、更新觀念、發展

文明的一切努力中所發揮的關鍵作用是不言而喻的。」42修辭負載著文化思想,和

文化同源,利用言語的呈現、言說內容的編排和揀選以強化某些現象,弱化或消

除彼此交際的衝突點,由不完全相同的立場、視角、論點下展開溝通,關注的是

語言如何被排列、呈現、運用,以及這些編排的處理方式所代表的意義。。

陳致宏《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利用語用學中「語境」的概念,是「研

究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話語,特別是研究在不同的語言交際環境下,如何理解語言

和運用語言的一門學科。」43根據《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第二章的引述,

「所謂語境,指的是交際過程中語言表達式表達某種特定意義時所依賴各種時

間、地點、場合、話題、交際者身份、地位、心理背景、時代背景、文化背景、

交際目的、交際方式、交際內容所涉及到的對象以及各種與語言表達式同時出現

的非語詞指號(如姿勢、表情)等等。」44在語境方面,陳致宏分成了客觀語境─

─國際形勢,以及主觀語境──表達者、接受者、臨場反應、交際動機等方面分

析辭令成敗之意義,並且以「文化制約」分析《左傳》外交辭令之說服觀點,討

論「德、禮」二層面對於外交辭令的文化制約現象。

「表達能力」的運用不能脫離社會文化等外在因素,但和語用學相較,修辭

學更著重於「受眾」的角色分析,經由對受眾的認知,分析影響話語表意的因素,

也觀察語言如何被解讀、如何被操控、如何呈現有意識揀選後的事實。因此言語

論證是相對的,除了不變的事實之外,真理往往是一種主觀的規範,建立在言說

者對受眾的理解之下所傳達的表意訊息中。本文所運用到的修辭學外在範疇,是

基於對「受眾」了解之下所做的分析,如社會權利、友好關係、人格特質、情境

壓迫、社會文化因素等,同為「環境影響說服」,此部份為較易與語用學相類的部

份,然而本文著重點在於受眾與修辭環境上之關聯,藉以連帶討論「話語」的組

成、編排與受眾間的關係,而這部份的焦點即在話語呈現的意義與價值,探究的

是語言本身,是為本文的第三章。另外,本文也從語言呈現的事實面貌分析影響

交際成敗的可能因素,並由言語的衝突、價值排序等方面探究春秋「文化觀」與

「說服」間的制衡,著重點在交際語言本身所代表的階層、觀點、價值意義,是

為本文的第四章。

本文用上述的研究理論分析《左傳》外交辭令,佐以統計方法,雖部分論述

和陳致宏有相類的風景,然而,圍著「受眾」這一核心能使吾人探究辭令語言背

42

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頁 3。 43

陳致宏:《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台北: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0 年,頁 21。 44

王建平:〈語境的定義及分類〉,轉引自陳致宏:《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台北:萬卷樓

圖書有限公司,2000 年,頁 2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

後所代表的價值觀,由「受眾」所表述的語言分析語言所呈現的觀點,由觀點在

言說中的排列順序推測春秋所重視的人格特質、說理規範以及權力和說服之間的

關係,用「類型批評」檢視春秋說服的類型所涵蓋的文化底蘊,由此視角建構春

秋時代言說風氣。

第四節 預期成效

經學一直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基石,除了明道致用之外,也呈現出仁人志士遺

風。因此,本文嘗試將傳統的經學結合西方理論,為《左傳》外交辭令提供另一

種欣賞角度,或有助於對《左傳》言說的藝術有進一步的認知。運用修辭學探討

外交辭令,雖只是辭令總貌中的一隅,但仍希望達到一些預期成效:

一、 為《左傳》外交辭令作理論上的統整。中國外交辭令形成、發展、成熟的時

間,皆遠遠早於西方的古典修辭時期,這標誌著先秦運用語言的成熟,但始

終沒有相關的統整清楚地表明春秋行人是如何巧妙運用辭令的核心──說

服,因此筆者嘗試將「如何運用」的方法及實踐作一完整的表述,使先秦廣

博妙語的行人智慧能源遠流傳。

二、 使傳承中國千年來的《左傳》經典能有新的關照視野。傳統的經學著重於敘

事、解經層面,所呈現的多是經學或史學的觀點,即便從文學層面觀之,亦

著重於《左傳》字裡行間的文學價值、文字藝術。本文擬從西方修辭理論的

角度切入探討,目的就是為經學廣開層面,使吾輩對經學能有更寬廣的認識,

並且能從中見不同文化在某些層面巧妙的一致與智慧,進一步用修辭學的觀

點欣賞《左傳》的外交辭令,也為往後《左傳》的相關領域提供一個新的研

究視角。

三、 補足歷代以來「修辭」在先秦史上的定義及闕漏。將修辭的成因、技巧等結

合中國歷來已有的修辭藝術,45使語言的藝術樣貌更豐富,能夠用較有系統的

理論定義中國文本的說服藝術,為先秦的修辭類型走向下定義,歸納春秋時

代特有的修辭風格,祈能修補先秦關於修辭部分的不整全處。

四、 對先秦外交語言的運用及語言中呈現出的價值有進一步的認識。《左傳》內保

45

中國歷來已有的修辭藝術是指關於文章形式美感方面,偏向文句美學的潤飾,諸如:譬喻、排

比、頂真、對仗、雙關、層遞、映襯……或是委婉其辭、言近旨遠、棉裡藏針、剛中帶柔、柔中見

剛……因這類的修辭藝術歷來已多所討論,舉凡涉及外交辭令的專著皆會提及這方面的研究,相關

著作可見前頁文獻檢討,是以本文於此便不再討論此方面的研究成果。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

存著大量而豐富的先秦語言使用記錄,而外交辭令無疑是語言成熟的象徵。

本文運用修辭學探討先秦時的外交辭令,有助於從交際者言說內容的角度了

解春秋時代一再被強調的社會觀感及文化禮教,也補充了關於先秦語言運用

方面文本分析的缺乏。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

第二章 修辭學概論與春秋辭令

從修辭學的觀點而言,語言的闡釋是一種文化的延伸,往往因為呈現了思想

的脈絡而顯現出其價值。《左傳》行人及行人外交辭令是成就《左傳》言語價值重

要的一環,所反映的不僅是戰國縱橫遊說之風的前兆,其得宜或失禮的應對進退

也勾勒出春秋中後期的社會風貌,呈現古典文化的遺響。本章先就修辭學相關理

論概介,並探討辭令的涵義析論之,再述及行人制度與工作,以及行人出使時特

別應該注意嚴守的規範。

第一節 修辭學概論

一、 修辭的起源與歷程

修辭(rhetoric)是一種人類文化的實踐,是一種語言的應用技巧,以及語言

最佳效果的追求,而春秋時的「辭令」,是指經過事先編排、修飾和斟酌的言辭,

以英文翻譯之亦是 rhetoric,可見得中國的修辭緣起相當早,46並且至少在春秋時

代就活躍成熟。由此可知,修辭學作為一種語言實踐的應用,是和語言一起同步

發展起來的。就西方修辭而言,根據歐美過去學者的考證,至少在西元前五世紀,

修辭這種「言說的藝術」就已經在古希臘蓬勃發展了。47

修辭學一開始是建立在希臘城邦地區,源於對於公共事務上的決策而各自表

述己見,當時往往根據好的言說能力者的言論作為施政方針,因此好的言說能力

是當時希臘社會中普遍盛行的風氣,被視為交際時應具備的能力。當時的智辯士48

們相信:真理由一場紛歧的辯論中產生,許多事物的價值可以因為語言而再被創

造,49儘管這些理論或定義是富有爭議的,但因為修辭本身的性質是屬於社會的,

46

關於辭令的起源詳見本章第二節。 47

根據肯尼迪(George Kennedy)等人的考證,修辭作為一種「藝術」於西元前五世紀中葉誕生於

地中海的西西里島,起因是位於該島東南部的錫拉秋茲城(Syracuse)於西元前 467 年發生了一場

革命,因為一位暴君 Hieron 去世,引發關於暴君所佔領的土地中,何者是屬於「已到期」的爭論。

其後,名為 Corax 的修辭學家提供居民在法庭上的訓練與答辯,使他們在法庭上能為自己的觀點辯

護,他所教導有系統的演說方法,很快便為他人所接受,最後由職業修辭從業者傳至雅典及其他的

希臘城邦。參考自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頁 19;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3nd ed. (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

32. 48

Sophistes,希臘文為 techne。修辭學是由一群職業為演說家、教育家、辯護家的人所發展的一門

系統性研究,智辯士這個字是由希臘裡的「哲人」而來,意味著聰明或富於技巧性的思辯,修辭學

對他們而言即是理性話語或爭論的藝術。 49

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3nd ed. ( Boston: Allyn and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0

根本存在於日常生活的語用中,所以從修辭被討論的那一刻修辭的研究之門就已

敞開。

將修辭學有系統的架構在教育課程裡的是亞里斯多德《修辭學》。亞氏認為修

辭的領域在於發現一種有用的說服方法,而不在於強調言語的藝術性。「修辭學」

是在雙方認知歧異的情況下,於彼此都可以接受的意見或認知中找到可以支持己

方的論點而不矛盾的一種方法,因此他將修辭界定為「不管碰到什麼事情都能發

現可資利用的說服手段的那種能力」,50這樣的辯證法技巧即是修辭處理的課題。

修辭學不外乎處理三件事:未來之事──權宜性議題、現在之事──價值性

議題、過去之事──證據的重現。51以說服的藝術而論之,分成三種說服之道:說

之以理(logos),處理著重於論點或演講中邏輯的有效證據,是推理或理性的學習

且需通過證明才能實現;動之以情(pathos),在說服中使用感情訴求來感動聽眾,

言者是為了說服聽眾或影響聽眾判斷,對於情感的拿捏往往受道德所支配,程度

上也要足以撼動或感動聽眾的判斷;服之以德(ethos),言者的特性和可信度具有

潛藏的說服性訊息,因為說服之道是從言說者在演講中發展而來,關注的是社會

心理中良好的品格,說服往往能通過人格得到實現。

亞里斯多德這三種藝術論證(entechnoipisteis)處理的是言者和受眾之間的訊

息、情感拿捏,透過言者和受眾的言說特質表現影響判斷,因此這三者本質上雖

為藝術論證,但在當時亦被視為良好言說者所應具備的言說能力,屬於人格特質

中的一種典範,只有掌握這三個面向,言說者才能對受眾建立某種能達成說服的

情感狀態,而這番狀態能使受眾對言說者傳達的訊息在立基點上有一定的同意。

其後,在希臘化及羅馬時期,修辭理論的發展也達到顛峰。它是由宗教儀典、

立法、政治協商、訂立盟約、宣戰、媾和資源分配等七大話題所構成,52希臘化時

期強調修辭必須言簡易賅且意在言外,並且開始探討修辭的起因,任何修辭情境

都是至少存在著不同的意見立場所造成的,這個意見衝突被稱為爭議點,探討的

是一件事物本質的認知差異,以及針對這個爭議點該如何處理。53羅馬時期,修辭

Bacon, 2004 ). 40. 50

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初版,頁 52。 51

亞里斯多德在《修辭學》中將修辭的演說類型分成三個部份,即議事演說(希臘字為

symbouleutikon)、典禮演說(希臘字為 epideiktikon)、法庭演說(希臘字為 dikanikon)。議事演說

旨在運用大量根據,支持或對抗某些決策或行動,影響的是決策的權宜性判斷,關切的是未來之事。

典禮演說為公眾典禮的演說場合,旨在頌揚或責備,處理的是美德或敗德的議題,著重在價值觀上

的判別,關切的是現在之事。法庭演說關心司法議題的決定而非政策議題,著重控告或辯護,旨在

重新建構過去的真相,即使是法庭外的是非判準也都用這一類的價值觀處理:證據會被檢視,可以

支持或推翻某個過去行為的假設,公平正義的標準受到社會價值觀的評判和給予,關切的是過去之

事。 52

由西元前四世紀希臘修辭學家 Anaximenes 提出,參考自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語

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頁 65。 53

「爭議點系統」由西元前二世紀希臘修辭學家 Hermagoras 提出,後為西塞羅所吸收整理,參考

自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初版,頁 74─81、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3nd ed. (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

10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1

更注重內在理論的系統性與實踐性,在修辭學上徹底將理論予以組織化的是羅馬

的修辭學家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一般而言,以某種程度上來說,言

語藝術所關切的是普通的日常生活事物、風俗或人類用語。在修辭的領域中,偏

離日常言語或違背社會認知下的習俗是最大的錯誤。」54他在《論構思》(De

Inventione)這本書中記錄了前人智慧所遺留的修辭的五要項,55並且提供有用的方

法,作為言語表達的五個準則。56

1. 構思(inventio),發現一個確切或表面上確切的論證,是修辭發明的核心。證

明和反駁是成功進行說服的關鍵步驟和途徑。無論是衝突的議題,或是造成阻

礙的觀點,都可以從爭議點中尋求歧異兩方的關聯性,並為相關看法下定義,

進而推測應該使用什麼樣的口說或步驟以達成既定的修辭目的。

2. 佈局(dispostio),即發現一個具有恰當次序的分配論點,使用有效率的方式或

組織來安排、鋪陳這些題材,並且因時因地制宜,根據實際情況與具體修辭目

的來處理,諸如使用引言、證明、觀點區分等。

3. 風格(elocutio),著重於表達方式及想法的呈現,焦點在於創新的題材與所使

用特有語言的配合度,使想法能如實地呈現,諸如簡明、宏大或中和的話語言

談風格,以及辭語辭彙或辭格上的使用。

4. 記憶(memoria),對於演說的題材與字彙,智力上要使記憶紮實,從記憶的思

想到口語文化傳遞需要層層的組織編排,背誦便是增強記憶的主要訓練之一。

5. 發表(pronutiatio),將音調及肢體語言控制在平穩的狀態,使主體題材和形式

具體,關注言者的一太、沉穩、力量及魅力,從動作、姿勢、臉部表情、手勢、

音調及音量上變化已達成主要的修辭目的。

西塞羅在《論演說者》(De Oratore)這本書中,對於「說服主要是激起受眾

的情感」這一重要性貢獻了極大的關注。他認為,「一個真正的言說者有著極為崇

高的職權,就是為國家中的道德提供一個等同政治的領導地位,因此,修辭是權

力的一種,它代表了在言說中發現有效的說服手段,更正確而言,修辭擁有可以

轉移受眾想法、改變受眾心意的力量。」57這個能力需要好的言說者,而此種言說

者的特質恰巧能與春秋時代用言語化干戈為玉帛的行人特質相互對照。

首先,西塞羅認為,一個好的言說者必須是接受過廣泛教育的人。他認為一

個好的言說者「對許多知識必須要有所了解,否則言說(演說)便會淪為雜亂的

54

Cicero, De Oratore. Bks. Ⅰ-Ⅲ. Trans. H. Rackham.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I.

iii. 12. 55

西元前二世紀到西元前一世紀時流傳一本關於關於修辭說服技巧的書《獻給赫倫尼爾斯的修辭

學》(Retorica Ad Herennium),作者不詳,書中談到了修辭五要素的確立,流行了整個羅馬時期,

直到西塞羅時再度於著作《論構思》書中討論出來。 56

以下所敘述的修辭五要項參考 Cicero, De inventione. Trans. H. M. Hubbell.( Cambridge, MA: Loeb

Classical Library, 1976). 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初版,

頁 82-98。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3nd ed.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97-99. 57

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3nd ed. (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 106.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2

空話且荒誕不經。」58西塞羅十分重視雄辯的智慧和美德,「完備的言說者對言說

的掌控不僅是維持個人的自身尊嚴,同時也維護了整體的國家安全。」59沒有人能

夠對不熟悉的事物依然能言善道,「在西塞羅看來,各個學科或『藝術』的專門知

識的表達全依賴言說藝術,清楚地表達出來並且使人信服的專門知識歸根結底也

是一種雄辯。」60並且滔滔雄辯的言說藝術「是一種能力,用語言表達思想動機,

使受眾不能不為之所動地朝著言說所著重的任何方向前進」,61這種表達思想的能

力,即為古希臘認為的「智慧」。62

從西塞羅提出修辭五要項之後,修辭思想進入了全盛時期,不斷地被討論以

及被研究,從羅馬帝國後期、中世紀、文藝復興、啟蒙時期到當代西方修辭,修

辭學不斷地演進,但都不脫希臘羅馬時期的原型,尤其是受眾這一基本概念──

任何作品或言論的產生過程都是一個作者和受眾或虛擬受眾間的互動過程。因此

受眾的感知與認知是言者首要關注的核心,說服的著重點就是在改變受眾的心理

認知,也需要在一定的程度上處理受眾的情緒。更多時候,受眾反映的其實是一

個社會風貌、習俗或根深柢固的價值觀,從國際交際的立場而論之,受眾的被說

服與否,關係到整個國家社會文化的建構及衝突。往後的修辭學與語言學及傳播

學融合,讓話語的研究更廣闊而顯得博采多元。

二、 話語的修辭因素

修辭學是由表達的效果出發,研究語言表達的規律,它所產生的脈絡及情境

也相對重要。基尼艾維(James L. Kinneavy)認為:「必須在文化及情境脈絡下才

能評斷一篇論述,而且此論述也是在情境脈絡中產生及進行詮釋。」63語言的意義

是由「誰說的」以及「對誰說」的意義來平等決定的,這個意義就是協商的空間,

因此語言的使用行為從來不是中立或價值中立的活動。這樣有偏斜的語言素材在

交際裡的目的即是表意以達成溝通或協商,為了使溝通的目的成功而完善,話語

便須經過縝密的思維,通過細節的編排、策略的應用等,使言語有組織而具說服

力。這樣經過編排的語言在《左傳》的外交關係中即為外交辭令。

58

Cicero, De Oratore. Bks. Ⅰ-Ⅲ. Trans. H. Rackham.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I.

v. 17. 59

Cicero, De Oratore. Bks. Ⅰ-Ⅲ. Trans. H. Rackham.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I.

viii, 34. 60

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頁 107。 61

Cicero, De Oratore. Bks. Ⅰ-Ⅲ. Trans. H. Rackham.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III. xiv. 55-56. 62

Cicero, De Oratore. Bks. Ⅰ-Ⅲ. Trans. H. Rackham.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III. xv. 56. 63

James L. Kinneavy, “ Contemporary Rhetoric, ” in The Present state of Schoplarship in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Rhetoric, ed. Winifred Bryan Horner (Columbia: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1990),

19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3

修辭本身就具有強烈的目的性及趨向性,這種修辭觀「立足的是話語活動的

人際形式本質和雙向互動性質,著眼的是整個針對交際對象與交際目的的話語策

略的制定與實施,同時又能兼顧話語活動與目的的豐富性。這一種修辭觀把握的

是整個動態的言語交際過程及參與交際的各種因素,總結的是綜合性的話語策

略。」64

因此,語言的說服方式與環境的影響必須互相融合,強調充分利用交際者特

質、社會文化、環境以及各種不可預知的權宜力量來達到說服目的及組織話語策

略,追求的是語言最佳使用效果,表意、交際以及社會文化等因素都存在著相當

程度的影響。

在《左傳》中,分析附錄一所得的二百三十五條外交辭令文本,修辭策略可

以從其構成說服因素角度來歸類,包括:

(一) 交際者因素

交際者因素處理的是言說者與受眾之間的關係,關注於交際雙方思想、心理、

外在環境傾向等所造成的言說後果,於此處本文引用李軍對於交際者因素的分

類:「包括話語接受者的特點與心理、交際雙方的關係、表達者特點、第三者或旁

觀者因素等,利用這些因素而形成的修辭策略很具交際的針對性,是修辭策略體

系的重要組成部分。」65這項策略諸如:利用交際對象的情緒與心境、交際對象的

心理趨求、利用交際對象的特點、交際者之間的關係、利用表達者自身的特點、

利用第三者等。66

本文參酌李軍的分類,以《左傳》文本的適用性為考量,就外交辭令的「國

家」而言,分成大國與小國的立場,在交際時各自有不同面向的需求,可視為兩

種不同的受眾族群,同種受眾之間的言論又具有普世價值,67此影響因素之一可歸

類為「交際對象的心境」,並且交際心理可分為上述的大國小國二類;再者,若以

言者和受眾之間自身的外在環境區分,彼此的社會權力、友好關係、利益關係、

同盟策略關係皆會影響交際成敗,是以這四種關係可以「交際雙方間的關係」統

攝;若以達成說服目的的言說者自身而言,根據西塞羅《論演說者》之理論,言

說者的品格素養會影響到受眾的情感趨向,對修辭學而言,好的辯才特質被視為

一種完善的人格素養,68是以本文運用亞里斯多德三種藝術論證,作為言說者人格

64

李軍:《話語修辭理論與實踐》,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8 年,頁Ⅸ。 65

李軍:《話語修辭理論與實踐》,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8 年,頁 96。 66

李軍:《話語修辭理論與實踐》,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8 年,頁 98─104。 67

如以小國對晉國或楚國等大國的外交辭令而論,晉和楚期望的國際走向十分類似,多與求名、

求霸相關,這種心理趨求對大國而言便具有普遍義,故可視為同一族群的普通受眾。 68

如西塞羅在《論演說者》認為「雄辯」是眾多美德之一,其他美德可與其相提並論,但無法超

越,詳閱 Cicero, De Oratore. Bks. Ⅰ-Ⅲ. Trans. H. Rackham. (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4

特質的說服展現,歸類為「言說者的個人特質」;最後,因為《左傳》外交辭令常

有「交際的最後決策並非交際雙方決定」的現象,會和交際雙方以外的第三者相

關,故「第三者」無疑是影響交際成敗的重要因素。

是以,本文於「交際者因素」之下,分析了四個子項:「交際對象的心境」、「交

際雙方間的關係」、「言說者的個人特質」、「第三者影響」,就《左傳》外交辭令的

文本而言,這四個影響項目具有普遍義。

(二) 情境因素

情境是交際外在69的環境影響因素,包括交際時的地理環境、自然文物、社會

概況和時間壓迫等。而艾佛‧理察(Ivor Armstrong Richards)對文字的情境則有

詳細的定義討論,認為「文字情境是一個消除誤解的方法」,70同樣地,文字能消

除誤解,也能造成誤解,故文字能帶給交際對象一個新的情境,是以本文將情境

因素分為「外在因素」和「內在因素」,藉以探討情境因素對問題的界定以及既定

觀點的重新導向能造成何種影響。

(三) 社會文化因素

社會文化因素是一個時代中的風土民情、哲學思想、價值取向、文化型態等,

它是大環境造就的風氣。希臘羅馬時期之修辭,處理的是關於「正義」的道德問

題,言說的能力主要是維護時代所公認的社會公義,其後修辭學歷經數世代的傳

承與發展,言說的主要目的仍在於維持並闡發某項當時社會所公認的普世價值,

而這普世價值通常只有對當代而言才具意義。對照中國春秋時代的社會環境,行

人雄辯的言說能力,便是為了維持宗周秩序的核心──禮,諸侯爭霸的禮樂失序

造成貴族社會對「禮」自發的維持和強調,而「德」與「禮」本為一體兩面,是

以德、禮便是春秋社會公認的普世價值觀,維持著春秋最後的秩序,因此,影響

《左傳》外交辭令中的社會文化因素便以「德」、「禮」之強調為主要論述。

上述三種觀點是影響交際的修辭因素,主要是建立在言說者、受眾和外在環

境之間的關係上,三者彼此之間的影響亦是相輔相成,在交際時經常融為一體相

互指涉,構成交際中「何以如此」之結果的影響關鍵。

1992).III. xiv、III. 69

「交際外在」的因素是相對於「交際內在」而言,「交際內在」的因素指的是交際者、語言表意

等對辭令的影響。 70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

《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4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5

三、 修辭的編排原理

前述所言之修辭因素要如何使用?為何須如此編排?這便牽涉到話語修辭構

思本身所形成的「為什麼」,即為修辭的編排原理,前述已提及的西塞羅語言

表達五個準則之「構思」、「佈局」、「風格」即為修辭編排的範疇。本文修辭

的編排原理是站在解讀話語訊息、呈現話語思想的角度解構語言,分析出交

際辭令產生的歧異點和文化觀點,並討論這些辭令分歧之處該如何修飾、如

何弭平,以及這些資訊的排列所呈現的價值對話語影響的程度。由此觀之,

本文將修辭的編排原理分為:爭議點、起點和呈現。

(一) 爭議點

在西塞羅的《論構思》中,他討論到透過法庭案例來思考的系統,稱之為爭

議點系統(stasis system),71爭議點系統最早是由西元前二世紀的希臘修辭學家海

默格拉斯(Hermagoras)及其當代的修辭學家透過法律為案例,討論相關爭議點,

指的是某些掙困或停頓的事項。其著作今已亡佚,散見其後師承之的修辭學家著

作中,本文便就《論構思》而言爭議點,將言論中可能是衝突或者造成阻礙的觀

點分析出來,就可以明確知道交際立論分歧之所在。

爭議點原先是一種透過法庭案例思考的系統,包含:其一,事實性議題或推

測性議題,涵蓋兩個面向的問題:「發生了什麼事」與「何時發生」;事實性議題

會變成爭執的雙方間潛在的碰撞點,對這碰撞點雙方都不同意,因此會使其他面

向的論證提升強度;其二,定義性的議題,即當事實性議題產生衝突點造成停滯

時,便會產生爭論。西塞羅寫道:「對某一項事實達成同意時,便會產生對事實的

定義,以及如何用已知的文字去稱呼」;72其三,內容性議題,對於行為的嚴重性

做適當的分類,例如某事的發生是因為一時間的情緒或是事先已策劃?其四,程

序性議題或轉移性議題,指的是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方案,做為提供爭議點的觀點,

例如交際中的某一方提出希望某一個決策能根據其他理由被推翻,轉移性議題便

是關注用何種理由?由誰推翻?在何種情況下?73

爭議點系統時至今日仍引起修辭學研究者廣泛的興趣,可歸納三個面向:「其

71

Cicero, De inventione. Trans. H. M. Hubbell.( Cambridge, MA: Loeb Classical Library, 1976).I. 11-19. 72

原文為「the controvesy about a definition arises when there is agreement as to the fact and the question

is by what word that which has been done is to be called.」,Cicero, De inventione. Trans. H. M.

Hubbell.( Cambridge, MA: Loeb Classical Library, 1976).Ⅰ.viii.11. 73

本段關於「爭議點」的說法參考 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3nd ed. (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 98-99: Stasis and Topical Systems.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6

一,事實必須是修辭者的中心關注,這一關注應該貫穿整個修辭發明的過程;其

二,事實並非一成不變的客觀存在,修辭者完全可以從多方面對現有或被提出的

事實表述的『論證』過程主動進行『雄辯干預』;其三,修辭努力的成敗得失取決

於這一干預的結果。」74此一干預也可以通過以下三種基本策略得到實現:「一,

給已經被認定、無法更改的事實下一個新的或不同的定義(re-name the fact);二,

在討論該事實的語境內突出強調某些特殊情況和考慮因素(invoking special

circumstances);三,對現有的討論所涉事實的組織機構是否具有正確探討、判斷、

處理該事實所要求的正當性、有效性和權威性提出質疑和挑戰,要求一個全然不

同的機構安排(demanding a radical institutional change)做為對有爭議的事實表述

做出判斷的先決條件。」75

爭議點系統使交際雙方的思路有跡可循,不會因為衝突而陷入混亂與盲目,

且能更進一步探討事實的真相,通過有編排、有組織的「辭令」,讓有歧見的雙方

在事實的認定上起決定性的作用。

(二) 起點76

所有溝通的目的都是要使受眾從對前提的認同進而轉向對結論的認同以及對

整體事件觀點的認同。榷姆‧普若門(Chaim Perelman)便認為論辯的前提就是從

使聽眾接受的前提開始。他將論辯起點分成「有關真實(reality)的論辯起點(包

括事實、真理、預設)以及有關偏好(the preferable)的論辯起點(包括價值、階

層、論點)。」77

事實、真理與預設(facts, truths, and presumptions)三者是屬於與事實相關

的起點。事實是指「已經為普遍受眾所接納的事物」,78意即某事物的狀態已為普

遍受眾79所接收,只有普遍受眾有認定事實之所以為事實的同意權,普遍同意的達

74

劉亞猛:《追求象徵的力量:關於西方修辭的思考》,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

年,頁 64。 75

劉亞猛:《追求象徵的力量:關於西方修辭的思考》,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

年,頁 64。 76

「起點」的中譯與整理參考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134。 77

此部分參考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134。關於普若門的理論,詳見於

Chaim Perelman and L. Olbrechts-Tyteca, The New Rhetoric: A Treatise on Argumentation, trans. John

Wikinson and Purcell Weaver (Notre Dame, IN: Univerd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68. ) 78

Chaim Perelman and L. Olbrechts-Tyteca, The New Rhetoric: A Treatise on Argumentation, trans. John

Wikinson and Purcell Weaver (Notre Dame, IN: Univerd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68. ) 287. 79

universal audience,他們的目的是公開檢驗演說者的理念,是指合理的、有溝通能力的人,「普

遍」是針對言說者而論,意義上是相對的,他們也有可能是來自不同身分地位或族群,是言者想透

過言論去影響的那群人,並不限定只有眼前的對象。他們對言說者而言代表了某種絕大多數的價值

觀,以普若門的說法是「包括所有人類,或至少所有正常的成年人」(The New Rhetoric, 30.)都有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7

成在於人們認為資料源自於真實的結構。例如:在中國清代以前的統治社會中,「皇

帝」是一切權力的表徵,是一項事實,然而此項事實的成立並不是因為它代表了

不變的真理,而是它受到了普遍受眾──中國人民的同意。普若門將「受眾」提

升到話語修辭的核心,從而探討真理與事實的關係。

既然普遍受眾是界定某些資料為具體事實的關鍵,那也意味這項具體事實有

可能被推翻,但不是在起點,而是在結論。當結論是需要重新被審視、不確定或

無法預測時,論辯的起點便需要被同意,80因此,「同意」是界定事實的重要依據,

只有在同意某一項事實時,協商的基礎才能從一個看似客觀的立場展開。

真理則為連接事實、較廣的原理(principle),可能是科學理論,或是宗教觀

點等無法改變、無法推翻的事實,它與事實都存在一個共同點,即是兩者皆獲得

了普遍性的同意,都可以當作言論的起點,探究的事關於「真實」的本質。

預設也是一種與事實本質相關的起點,與事實、真理一般,皆享有普遍性的

同意。預設指的是「習慣性地對發生的事情給予某些預設」,立足在受眾會對某些

事情產生什麼心理、什麼反應的預期假設,例如在正常情況下會發生什麼事並發

生何種情況?並且預設也可以從言論中建立或強化受眾的心理認同,取得事實上

的同意,有些則建立在客觀環境的事實上,預設對方的行為。

價值、階層、論點(values, hierarchies, and loci)屬於與偏好相關的起點。後

二者其實都與「價值」息息相關,只是作用方式不同。81以《左傳》舉例,「晉文

公是一個霸主」是一項事實,然則「晉文公是好的霸主」則有待商議,後者牽涉

到觀點上的價值判斷,就是屬於偏好類的價值問題。

另外,普若門認為,「階層」的排序可呈現論述中最重要到最不重要的論證排

序。階層又可分成「同質性階層」與「異質性階層」,同質性階層指較相似的價值,

有時只是程度問題,因此容易被界定;異質性階層則較難界定,因為有許多不同

的價值混含在其中,甚至有些價值亦是相互衝突的,而異質性階層的考量較常出

現,因為對於事實的看法每個人都有相異觀點,因此如何在同意的前提下揀選彼

此不交集或互相衝突的價值以協商,是交際中經常面臨的選擇。

由此可知,與事實、真理等不同的地方在於,事實、真理等獲得的是普遍受

眾的支持,然則價值、階層、論點獲得的是特定受眾的支持,它會隨著受眾對象

的不同而有所改變,相對而言,一旦某些價值被用於特定事件或討論到此價值的

細節時,這些特定受眾便是說服的目標。82

可能是普遍受眾。 80

在《當代語藝觀點》中舉了一例:在哥倫布之前,「地球是平的」是一個普遍被接受的事實,這

個看法之所以享有事實的地位並不是因為它是不證自明或者永恆的真理,而是因為它在當時社會被

賦予同意。(頁 135) 81

在《左傳》外交辭令中,以「論點」為相關的偏好起點和前兩項要素之間並區分的界線並不明

顯,辭令文本的記載不適用此理論更深層的細項分類,故本文便將其併入前二項要素討論之,略去

關於「論點」的偏好起點之專門探討。 82

普洛門指出:「獲得普遍同意的宣稱是由於宣稱的普遍性,這些宣稱能被視為對普遍受眾(聽眾)

有效的條件是因為他們的內容不能被特殊化;一旦我們論及細節與特定案例,我們只能得到特定受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8

(三) 呈現

語言往往不只反映了真實,同時也選擇了真實。呈現意味著選擇去強調某些

觀念與事實,忽略其他的,並鼓吹受眾去重視。83所有的語言都具有策略性及修辭

性,當說話者說出了所做的語言選擇,就形塑出了說話者的觀點和揭露了說話者

的意圖。美國具影響力的修辭理論家柏克(Kenneth Burke)認為:「即使任何給定

的術語是真實的反映(reflection),它的本質必定來自事實的選擇,在這個範圍內,

它的功能必定也扮演了對事實的偏斜(deflection)。」84這段文字指的是語言只是

反映出事實中願意被呈現的一面,只能表現出事實中的片面,呈現的當下即為有

意識的揀選,這些揀選的內容便是在當下言者的認知中比其他要素重要或特別的

論點,希望它能引起重視並盤據在受眾的意識裡,它可能會在某些時候影響受眾

對某事物的認知。根據柏克的說法,每一個詞彙或符號,都是我們就此觀看世界

的屏幕,柏克認為這就像是圖像式的展覽「終端屏幕」(terministic screen):

當我說出「終端屏幕」這詞彙時,我心中就會特別浮現一些我所曾看過的

照片。他們是來自同一物體的不同照片,使用不同色調的濾鏡,看起來就

彼此相異。如照片這般真的物品,在材質上甚至形式上都有明顯的差異,

關鍵在於使用不同的濾鏡。敘述被記錄下來的事件也是如此。85

呈現的技巧及在於使這些觀看角度下的產物能被受眾所接受或注意。這些濾鏡即

是言者解讀事件的價值觀,語言不單單只是描繪經驗或想法,它更主導著受眾注

意某些事,並同時忽視其他事,讓受眾能順著言者的角度思考,歸結出合理的結

論。

對於「呈現」,普洛門也有相似的看法。呈現是「透過文字的效力,呈現事實

上並不存在或不在場的事物」,86它很可能是個抽象概念,例如價值觀的塑造。要

將一個不在場或不存在受眾心中的價值觀讓受眾接受或注意是一件十分困難的

眾(聽眾)的支持。」(The New Rhetoric, 76.)這邊可以舉個簡單的例子,例如:「誠實是對的行為」

是個普遍性的價值,但如果某人主動告訴小偷自己家藏有黃金千萬,通常大部分人不會認為這是可

以用「誠實」來定義的行為。本段關於普洛門的敘述轉引自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

南出版社,1996 年,頁 136。 83

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 101. 84

原文如下:even if any given terminology is a reflection of reality, by its very nature as a terminology it

must be aselection of reality; and to this extent it must function also as a deflection of reality. 出自

Kenneth Burke, Language as Symbolic Actio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37), 45. 85

Kenneth Burke, Language as Symbolic Actio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37), 45. 86

The New Rhetoric, p. 142, 轉引自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13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29

事,但透過「呈現」,便較容易傳達這些抽象而不具體存在的概念。在論述的過程

中,語言具有選擇性,因為人類語言往往是象徵性的、較為隱晦含糊的,普洛門

認為:「論辯的研究促使我們不僅要考量資料的選擇,也要考量資料如何被詮釋、

如何被賦予意義。」87因此呈現的運用能使受眾在眾多詮釋中選擇某一特定詮釋,

強化並去除其他面向。

四、 修辭批評的類型批評88

類型批評嘗試探索的是在類似的修辭情境下,不斷重複出現的修辭類型特

性,是繼亞里斯多德之後逐漸形成的另一種修辭觀點。如:在春秋時代周德既衰

的情況下,諸侯間的言談應對是否呈現一些共同的特性?大國與小國的外交辭令

存在著哪些相似或相異處?權益受損的國家言辭有何共同特性?在類似的情境

下,這便是類型批評所關注的問題。

類型批評的基本定義是:修辭情境會對修辭實踐產生某種程度的制約,可能

源自文化因素,例如歷史、習俗、價值觀的影響。因此特定的修辭情境會引起人

們某些共同的預期心理,以至於影響話語的藝術實踐,產生共同的修辭類型。

最早提出類型批評名詞的是布萊克(Edwin Black)。他指出此項研究的三個要

點:第一,一位言者所可能涉入的修辭情境種類是有限的;第二,一位言者處於

某一修辭情境時,所可能運用的修辭回應策略是有限的;重複出現的修辭類型有

助於修辭批評者對類似修辭情境下的修辭回應的了解。

哈特(Roderick Hart, 1997)認為類型批評的進行式建立在以下預設的基礎上:

「第一,類型必然產生,因為人的回應是有限的;第二,類型透露社會真理,類

型批評揭露真底的普遍層面和差異層面;第三,對類型力量的認知大都是隱而不

顯的,通常只有在某一個案打破類型制約時會引起注意;第四,類型穩定社會生

活,因為類型是一種社會共識;第五,類型的認知影響到後繼認知,我們對任何

修辭文本的理解都受到先前修辭類型的影響。」89因此,以春秋社會舉例,春秋社

會的「類型」意味著重禮重德,因此只要有人「不知禮」,便容易成為焦點,受到

史籍特別記載。春秋時大國和小國間的外交辭令也存在著不同的辭令風氣,歸納

成因,可發現一些特定的辭令傾向,其中,重禮是一項顯而易見的要素,因此以

類型批評來說,也可以了解即使禮樂失序,當時的「禮」仍然能穩定大多時候的

87

The New Rhetoric, p. 120-121, 轉引自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140。 88

本節理論參考自林靜伶:《語藝批評──理論與實踐》第三章之「類型批評」,台北:五南圖書

出版社,2000 年,頁 33─42,為了講求本論文辭彙的一致性,將其使用的「語藝」更改為「修辭」,

特此說明。 89

本段與上段文字引自林靜伶:《語藝批評──理論與實踐》,台北:五南圖書出版社,2000 年,

頁 34。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30

社會生活,並影響到後繼交際辭令的走向。

康寶和詹美森(Karlyn Kohrs Campbell & Kathleen Hall Jamieson, 1978)則強

調修辭類型的形成是一種包含實質形式(substantive form)、風格形式(stylistic

form)與情境因素(situational characteristics)的融合,90由內在動力所促成,在特

定情境下預設的觀眾心理和預期回應,會壓迫到言者「如何說」的思維。「也由於

類型批評會影響後繼認知,哈特甚至認為所有的批評可以說都是類型批評。」91

批評類型的方法大致可分為歸納和演繹取向,前者用在分析類似情境下的論

述,用於論述未被建立之時;後者則用於某一類型已被建立的情況況下,檢視此

一情形之下的論述。本文目的在於分析春秋時代的外交辭令,屬於尚未被建立的

類型範疇,因此適用於歸納取向的方法。

歸納取向可將是依據類似的情境界定、分析類似修辭情境下的論述,統整重

複出現的修辭策略,包括(一)實質形式,屬於意念思考的佈局,指的是「說什

麼」;(二)修辭形式,指的是表現行為,關心的是「如何說」;(三)組織方式,

論述內容如何被組織與編排,探討這樣表現方式的意義。

最後,建立類型,根據特情境下的修辭策略,討論修辭策略與情境的關係,

了解這些修辭要素如何互相影響與互相滲透。類型批評必須掌握修辭情境與修辭

回應之間的關係,以建立相關的類型。

第二節 辭令概說

一、 辭令的涵義

春秋時代的「辭令」,是指經過事先編排、修飾謀劃和斟酌言辭,一般被廣泛

運用在外交場合、賓客應答、政事議論、盟會謀劃等方面,經過了一個由事神之

辭轉向事人之辭的過程。92陳彥輝在《春秋辭令研究》中詳細考釋了「辭」、「令」

的由來。關於「辭」的本義提到:《說文解字》中記載:「辭,訟也。」,段玉裁以

90

林靜伶:《語藝批評──理論與實踐》,台北:五南圖書出版社,2000 年,頁 36。 91

林靜伶:《語藝批評──理論與實踐》,台北:五南圖書出版社,2000 年,頁 37。 92

西周以前殷禮重視的是神人之禮,因此辭令多指運用於向鬼人祈福的專業術語。《周禮‧春官‧

大祝》記載:「大祝掌六祝之辭」,即掌管六種為國家祈福蒙惠和避災免禍的祈語,大祝的職責就是

通過辭令告知天地人鬼神祇,在祭祀儀典上大祝的呼告之辭必然存在著一定的規範,必須運用自身

的經驗、知識及對鬼神的理解加以編排辭令,以達祈福的目的,和今天所說經過草創、加工、潤色

的辭令產生過程近乎一致。隨著各種禮樂制度逐漸完備、貴族對文化的認同、邦國使者密切往來、

教育發展成熟、國際事務日益繁雜等因素、「天道遠、人道邇」的思想興起、朝聘盟會宴饗等場合

需要大量專於辭令人士,像大祝這等長於辭令的人才需求大增,人們將事神的注意力轉移至人事的

運作,並為掌管此事務的官員定下一定的專職名稱,如大行人、小行人、司儀、象胥等,辭令的變

化便由事神之辭轉向事人之辭。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31

為辭的本意是「說」,今本「說」訛誤為「訟」。而「說者,釋也」,意即解釋、解

說,包含了辯解之意。在《左傳》的文獻中,也包含了解說和爭訟二義,更符合

「辭」本身的涵義。事實上,無論是訟辭或說辭,基本組成單位都是言詞,都是

作為或增加表意的效果、溝通的媒介,使對方更容易理解話語中的意義。為了發

揮詞語的最大功用,在表意之前,必須經過事先的修飾、文飾,即成為「辭令」

之辭。93當「辭」的使用是為了達到某一目的時,辭令的意義就更趨向於使對方正

確理解話語涵義、接受或轉換思考的角度,此時的「說辭」無疑就含有說服成分。

廣泛而言,「解說、辯解、爭訟」等本意並無不同,它們的共同目的都是使對方相

信、信服,同意由己方立場所發出的言論或思想,這也是辭令最大的目的。《左傳》

中有記載:

子產之從政也,擇能而使之:馮簡子能斷大事;子大叔美秀而文,公孫揮

能知四國之為,而辨於其大夫之族姓、班位、貴賤、能否,而又善為辭令,

裨諶能謀,謀於野則獲,謀於邑則否。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子產乃問四國

之為於子羽,且使多為辭令;與裨諶乘以適野,使謀可否;而告馮簡子使

斷之。事成,乃授子大叔使行之,以應對賓客,是以鮮有敗事。北宮文子

所謂有禮也。(1191頁)

這段記載說明辭令的特色是經過事先謀劃的,起始時需要草創、討論、加工、修

飾、潤色,等過程,方能達成辭令真正功效。另外,在《論語‧為政》亦說明:「為

命,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修飾之,東里子產潤色之」,94經過規劃

的辭令詳細縝密、各專所長,這種辭令編排的交際語言在外交場合更是調和國際

形勢的和平媒介,是以在子產為政時能將鄭與邦國的關係調適得最好。

從《論語》裡的敘述來看,辭令在春秋時期也視為「命」,「『甲、金文令、命

同字』。……『令』的本義為發出命令,《說文》:『令,發號也。』段注:『號部,

曰號者,呼也;口部曰呼者號也。發號者發其號呼以使人也,是曰令。人部曰使

者,令也。義相轉注。引申為律令、為時令。』」95因為辭令是屬於文飾過的言辭,

所以在春秋時期「辭令」又稱為「辭命」。

《左傳》中的辭令,篇幅最多的首當外交辭令。外交辭令事實上包含了「辭」

與「令」兩種意含。「辭」即是行人出使時的應對,回應對方的詢問,例如昭公四

年楚子問子產諸侯之志、昭公七年趙景子問子產伯有能為鬼乎、宣公三年楚子問

鼎於王孫滿等;有些是對答他國使者的「告命」,例如隱公三年魯眾仲對齊告成三

國之辭、昭公元年楚子圍聘於鄭,娶於公孫段氏,鄭人惡之,子羽與楚令尹間的

93

本處的辭、令簡釋是根據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提到關於「辭」之部分予以簡述之,北京:

中華書局,2006 年,頁 2─3。 94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頁 209。 95

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5。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32

對話等;有的是朝聘宴饗上的致詞、賦詩、答禮,例如襄公二十七年趙鞅請鄭國

六卿賦詩言志、襄公二十年季武子如宋,報向戌之聘的賦詩應答等。

「命」則代表外交文告,有時是向對方通報情況,96例如隱公五年鄭伐宋以報

東門之役,宋告命魯、宣公十五年宋人使樂嬰齊告急於晉、僖公二十四年周襄王

使告王子帶之亂於晉和秦;有時是向對方說明情況,例如僖公二十四年周襄王使

來告難於魯;有些則是表明己方的態度和立場,例如鄭子家與趙宣子書、桓公十

八年魯人聳恿齊彭生殺魯桓公等。「命」通常代表著國家懿旨的具體呈現,帶有明

確的立場方向。另外,根據《儀禮‧聘禮》的記載:「久無事,則聘,若有故,則

卒聘。束帛書將命。」97《左傳》中的「命」,雖記載為「曰」,但許多辭令實則書

之於策,例如隱公五年:

宋人取邾田。邾人告於鄭曰:「請君釋憾於宋,敝邑為道。」鄭人以王師會

之,伐宋,入其郛,以報東門之役。宋人使來告命。公聞其入郛也,將救

之,問於使者曰:「師何及?」對曰:「未及國。」公怒,乃止,辭使者曰:

「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人之所敢知

也。」(47頁)

杜預注:「告命,策書。」表示宋使是執書策以告魯君。「公聞其入郛也」之「聞」

亦是聞之於策書。既然命的形式多以策書呈現,通常就有一定的書寫規範,清‧

劉寶楠《論語正義》曰:「命者,凡聘問會盟所受主國之命,其與皆有一定。故《聘

記》之『辭無常』,明命久常也。」98相對於命常有的書寫規範,辭的表現則較靈

活、權宜,因場合需要對象而容易產生複雜的變化。

辭是屬於雙向性的口頭言辭,不同於屬於單向言辭、策書形式的命。然,辭

與命時常交替使用,在外交辭令中時常無法區分得很清楚,行人出使,往往以書

策告命,又陳辭應對,辭的功用為命所鋪陳,使言辭得適當修飾以更好完成交際

使命,因此辭、命之義合在一起便被統稱外交辭令,是以國作為單位的交際行為

及君臣應答。因為外交辭令的目的更明確強烈,辭令形式內容沒有放諸四海皆準

的準則,較一般辭令更富於變化靈活,「不是所有的言詞都可以歸屬『辭令』範疇,

只有經過精心修飾的語言才能稱為『辭令』,『辭令』、『文雅』的特點決定了它是

『文辭』,是『修辭』。」99將它視為《左傳》辭令裡的核心亦不為過。也因帶有強

烈的目的性,是以多采雜陳的辭令元素便是探討說服、文化、社會價值觀取向等

良好的素材。

96

本部份有關「命」之說法皆參自王俊:《春秋行人辭令研究》,華中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年,頁 16。 97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儀禮》,北京:中華書局,1980 年,頁 1072。 98

清‧劉寶楠:《論語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90,頁 561。 99

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33

二、 春秋時代對言說的主張

在《詩》、《書》、《禮》、《樂》的教育與薰陶之下,春秋時期士人階層普遍追

求的是可以體現個人及國家文化修養的文雅言辭。

(一) 尚言與慎言之傳統

《左傳》辭理之巧,變化無窮,為春秋辭命之大宗,劉知幾《史通‧言語》

曾說:「蓋樞機之發,榮辱之主,言之不文,行之不遠,則知飾詞專對,古之所重

也。」100因體察飾言之必要,蓋春秋之尚言已蔚為一時風氣,乃至於發展至淋漓

盡致的外交辭令。如此的軌跡可遠溯至《詩經》、《尚書》裡所記載的遠古先民尚

言傳統。

「《尚書》中包含『言』的語句有六十多個,主要涉及給人們帶來積極影響的

『嘉言』和不符合事實或出於不良目的的『諞言』兩類言詞。」101能落實且於遠

古精神源遠相承,並深惠於博眾,此即嘉言代表。102巧言偽善便佞之言旨在藉助

語言本有的說服或渲染力達到目的,而此番目的不屬於公義、正義的範疇,言行

不一,為諞言的形式之一

《詩經》的〈大雅〉記載了許多關於「言」與「辭」的詩句,其中有云:「辭

之輯矣,民之洽矣。辭之懌矣,民之莫矣。」103辭,鄭玄釋為政教,孔穎達正義

云:「王者若出教令,其辭氣之和順矣,則下民之心相與合聚矣。其辭氣之悅美矣,

則下民之心皆得安定矣。」104蓋「言」為王者教令之辭,旨在使民安且合。由於

王者為邦國之典範,故其言辭多要求慎辭。因此從嘉言、諞言等歷史文獻中即可

見先民對於辭令之重視,無論是諞言或是嘉言,所使用的都是語言中必然存在的

說服力量而達到某一目的,換而言之,中國關於說服的修辭至少於此時便已存在

其中,至春秋時代因為外在的周室動盪,禮樂失序的環境改變使社會對辭令的需

求大增,延續尚言的傳統,揉合周代的文化,形成豐富多元的外交辭令。

因史載之辭令多出於王者,固《尚書‧周書‧華命》有「政貴有恆,辭尚體

要,不惟好異。」105之說,辭令出於王者,因此言語謹慎為其必然性,而《詩》、

《書》又是貴族子弟所熟讀之六藝之教,所以源自《詩》、《書》中關於言語、辭

令的概念便一直流傳並豎立了辭令的重要性,《左傳》襄公二十五提到:「辭之不

100

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史通通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頁 138。 101

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10。 102

參考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11─12。 103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初版,頁 1145。 104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初版,頁 1146。 105

《尚書》中「辭」的含義有二:一是「言辭」,如:「惟朕以懌,萬世有辭」;一是指「辭令」,

如:「禹乃會群後,誓於師曰:『濟濟有眾,咸聽朕命。蠢茲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賢,反道敗德,

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棄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爾眾士,奉辭伐罪。爾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勳。』」

參考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初版,頁 13。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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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已也如是,非文辭不為功,慎辭哉!」蓋辭令往往關乎邦國興衰、生民大業,

除不可不慎之外,言辭的重要性也相對提升而日趨成熟。

(二) 春秋辭令成熟的背景

殷末周初,因各個邦國眾多,西方的戎、狄等小國分佈零星,存在著文化差

異,因此語言也不盡相同。106至周滅殷商之後,施行宗法制度,分封王室功臣遺

民,於是諸侯與各邦國間的來往便形密切,而各國交流所使用的語言類型也趨向

鮮明。

從教育制度而言,六藝為貴族子弟主要學習內容,六藝之教的禮、樂都是培

養立身處世的行為準則,旨在要求言行得宜以擁有符合身份地位的學識氣度,為

塑造人格教育的典範。陳彥輝考釋結果,對六藝之教的重視是春秋貴族階層辭令

典雅而博采之因。107其中,「樂」則包含了詩教,與《詩經》緊密結合,在重要的

朝會儀典上,詩需合樂,「從音樂角度來看,《詩》規定了「樂」的思想內涵,從

審美的角度看,「樂」則豐富了《詩》的情感,增強了其表現力。」108《詩》、樂

都都與禮的內容息息相關,在周公制禮作樂奠定周代禮樂文化的基礎上,成為教

育必須的重要內容。知識階層受到禮樂文薰陶的教育,依《詩》、《書》內容引經

據典也普遍成為一種表達的風尚,《左傳》多所記載,其一如文公三年:

晉人懼其無禮於公也,請改盟。公如晉,及晉侯盟。晉侯饗公,賦〈菁菁

者莪〉。莊叔以公降、拜。曰:「小國受命於大國,敢不慎儀?君貺之以大

禮,何樂如之?抑小國之樂,大國之惠也。」晉侯降,辭。登,成拜。公

賦〈嘉樂〉。(531頁)

諸侯國君之間的對答,透過賦詩來表明己意是很常見的手法。晉國怕對魯文公有

所失禮,請求改盟約,文公至晉,晉侯席間朗誦《詩經‧菁菁者莪》,杜注:「取

其『既見君子,樂且有儀』。」文公拜謝,晉侯辭讓,登階完成拜禮,魯文公也朗

誦《詩經‧嘉樂》,杜注:「取其『顯顯令德,宜民宜人,受祿于天』。」通過賦詩,

雙方都委婉而含蓄傳達己意,完成盟約的改訂。109

106

《左傳‧襄公十四年》記載:「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楊伯峻:

《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2008 年,二版,頁 1007。),《禮記‧王制中》亦有「五方之民,

言語不通,嗜欲不同。」(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399)的文獻,皆說明了文化上根本的歧異,語言之隔乃其基本首因。 107

參考自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16─21。 108

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20。 109

陳彥輝在《春秋辭令研究》中提到外交辭令最早的賦詩應是僖公二十三年秦伯與晉公子重耳〈六

月〉、〈河水〉的賦詩紀錄。(頁 118)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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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於賦詩言志,《左傳》引《書》之辭令亦繁多,如:

晉郤缺言於趙宣子曰:「日衛不睦,……子為正卿,以主諸侯,而不務德,

將若之何?〈夏書〉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勿使壞。』」

(563頁)

羊舌職說是賞也,曰:「〈周書〉所謂『庸庸祗祗』者,謂此物也夫。」(765

頁)

叔向曰:「……《詩》曰:『爾之教以,民胥效矣。』從我而已,焉用效人

之辟?《書》曰:『聖作則。』」(1279頁)

卿大夫、使臣之間大量引用《詩》、《書》條例,所著眼的便是雙方都能理解引《書》

賦《詩》的內容。除此之外,《禮》、《易》、《春秋》也都是六藝的內容。《禮記‧

經解》記載:

孔子曰:「入其國,觀其風俗,則知其所以教。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

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絜靜精微,《易》教

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110

《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書》錄帝王言誥,舉其大綱,事非繁密;《樂》以

和通為體,是廣博簡易良善;《易》窮理盡性,言入秋毫;《禮》以恭遜、節儉、

齊莊敬慎為本;《春秋》聚合、會同之辭,是屬辭,比次褒貶之事。透過教育,促

使「雅言」111的興起。而這樣的「雅言」使用,由教育擴充至政治語言上的運用,

亦是教育實踐的指標,形成春秋時代附庸風雅、縱橫跌宕的辭令風格。

從社會層面而言,春秋時代變革劇烈,以周天子為首的周王室禮崩樂壞,導

致貴族政教的沒落、平民教育的開展,促使西周末年士階層的知識份子興起。陳

彥輝認為:「士人階層的崛起源於西周末年開始出現的上層貴族地位的下降和下層

庶民的上升」,112余英時認為:「由於士階層適處於貴族與庶人之間,是上下流動

的匯合之所,士的人數遂不免隨之大增。這就導致士階層在社會性格上發生了基

110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1369。 111

通行於春秋時代的雅言,不僅在語音上遵循一定之規,更重要的是在語言的內容方面,也要以

《詩》、《書》為基礎,形成以《詩》、《書》代言的重要表現形式。見於《左傳》、《國語》等文獻上

春秋時人的語言,特別是各邦國卿大夫朝聘會盟時使用的辭令,要求在內容上能夠被對方理解,達

到表情傳意的需求,才能完成朝聘會盟的目的,這時使用的語言就是雅言。引自陳彥輝:《春秋辭

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17。 112

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2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36

本的改變。」113所謂的上下流動,指的是貴族階層的士宦或是屬於王官階層的知

識份子降為士或家族降為士階層,另一方面因平民教育崛起,身為庶人而受過教

育的知識份子在尊王攘夷的前提下提出新的學說,透過卿大夫或諸侯發所長,或

是周遊列國尋找相契合的君主,或是獨立於社會,形成某個知識體系,成為所謂

的士階層。

除此之外,下層庶民流動到上層階級亦屬重要變動。《墨子‧尚賢上》:「雖在

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114、「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

則下之。」115因此有些庶民為士是透過選拔,而有些庶民則是透過教育興起學而

為士,由士而為公侯之師。《荀子‧王制》:「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

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116《管子‧小匡》載:「樸野而不慝,其秀才

之能為士者,則足賴也。」117意指出身低微,透過學而有能,則能成為士的一環。

這樣的上下階層的變動越大,士的族群也越大。因其上可為卿相,下可為布

衣,加上語言本屬於表意的溝通用具,使貴族、王官等所使用的雅言或辭令等漸

漸廣泛流通於各階層,辭令的使用與辭令的藝術便成為春秋社會特有的風尚,例

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鄭商人弦高亦能使用言語化解秦君來犯,便是典型的辭令之

善。在士階層不斷的擴展之下,辭令也成為重要的文化特色,負載著雅言的思維

與禮樂的精神。

(三) 春秋辭令以禮言說的成因118

自從周公旦制禮作樂,為周代制度奠定基礎後,禮樂文化便成為周朝文化的

重要特徵,在社會生活中扮演它的角色,無論是價值觀還是社會走向,都受到它

的影響,成為人在生活中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可以「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

利後嗣」(《左傳》,76 頁)。

「禮」剛產生之際,是為了配合社會交流的需求,119形成的元素是相對簡單

113

余英時:《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年,頁 10。 114

清‧孫詒讓撰:《墨子閒詁》,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1985 年,卷二,頁 4。 115

清‧孫詒讓撰:《墨子閒詁》,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1985 年,卷二,頁 5。 116

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台北:蘭台書局,1983 年,卷五,頁 2。 117

王冬珍、徐文助、陳郁夫、陳麗桂校注:《新編管子》,台北:國立編譯館主編,2002 年,頁 527。 118

本項「以禮言說成因」因歷來學者專注考釋成果十分豐碩,故本文不再詳述,只整理以下幾本

專著述之: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48─57、沈立岩:《先秦語言

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46─355、張端穗《左傳思想探

微》,台北:學海出版社,1987 年,頁 133─162。 119

例如《禮記》:「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禮記‧曲禮上》,7

頁)禮是為了人與人之間的以物易物提供較平等的憑藉。另外,《說文解字》提到:「禮,履也。所

以事神致福也。」(許慎:《說文解字》,7 頁)表示禮的起源和宗教、祭祀等相關。「禮的擴大在《左

傳》中變得很明顯。一方面仍指祭祀之事,另一方面,禮又指人類政治、社會等方面生活的規範。」

節錄自張端穗:《左傳思想探微》,台北:學海出版社,1987 年,頁 13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37

的。「隨著政治發展及社會需要,禮越來越繁複,特別是經過西周時期周公制禮作

樂的大規模改造,……禮的社會調節功能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無論禮樂體

系如何複雜,儀式多麼繁密,對於遵守、承認並使用著的人們來說,它的功能是

相同的,禮樂意味著秩序、尊敬、禮讓、仁義等涵義。」120禮調節社會秩序必須

靠著制度面才能實現,這些制度面便是先王制定的禮樂制度,也和祭祀、死生等

大事相關,「事實上,這些不同的禮儀制度正是用來顯示這個階級複雜的社會結

構。生活在這個結構中的成員各有其獨特的身分與地位,也各有其所應遵循的社

會規範,不相混淆。」121哀公十五年楚伐吳之外交辭令也看出了禮的生死祭祀之

功用。楚伐吳,陳派人去慰問而卒於途中,宰嚭不讓靈柩入吳都城,陳上介芋尹

蓋曰:

……且臣聞之曰:『事死如事生,禮也。』於是乎有朝聘而終、以尸將事之

禮。又有朝聘而遭喪之禮。若不以尸將命,是遭喪而還也,無乃不可乎!

以禮防民,猶或踰之。今大夫曰『死而棄之』,是棄禮也。其何以為諸侯主?

(1692頁)

這則辭令能從使臣言說看出禮的重要性。陳芋尹蓋表示無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事

死如事生」之禮,從「棄禮何以為盟主」可看出當時知識階層對於不知禮、無視

禮的人或國家那份無奈、氣憤和鄙視。可見,禮是當時諸侯們在國際上賴以立足

的憑藉,亦或是對小國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從這裡也看出春秋時的禮崩樂壞益

發嚴重,「王室而繼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天而既厭周德」(75 頁)等觀念

已植諸侯心中,「甚至有王廷之爭不能自決,乃訟之諸侯而平於陪臣(事見文公十

四年、宣公十六年、襄公十年)」122的荒謬事件。儘管如此,禮樂為周立國之根本、

綱要之紀,布於典策,行於制度,歷時甚久,根基甚深,深植於整個民族思想,

牽動著言行生活決策。「即或壞亂不修,終不能遽然歸於徹底的湮滅。其時『尊王

崇禮』的口號,也全非空話,齊桓、晉文之霸,實多仰之而成,所謂『求諸侯,

莫如勤王』(《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狐偃語)、『諸侯無歸,禮以為歸』(《左傳》昭

公四年叔舉語),道理即於在此。」123王室衰而不亡、周禮壞而不絕,這些觀念對

時人的影響仍然具規範效果牽動著社會意識和文化觀念,權力的影響力泰半也取

決於此。

在此同時,禮的內涵也逐漸轉化,從禮不下庶人的貴族獨有,深化為維持社

會秩序、政治制度,保持王室命脈、凝聚群體意識、協調階層關係的重要媒介。

如閔公元年齊桓公與仲孫湫的應答:

120

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49─50。 121

張端穗:《左傳思想探微》,台北:學海出版社,1987 年,頁 142。 122

沈立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48。 123

沈立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48。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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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曰:「魯可取乎?」對曰:「不可,猶秉周禮。周禮,所以本也。臣聞之,

『國將亡,本必先顛,而後枝葉從之。』魯不棄周禮,未可動也。君其務

寧魯難而親之。親有禮,因重固,間攜貳,覆昏亂,霸王之器也。」(257

頁)

禮為國家邦本,猶秉周禮,意味仍維持周禮的文化秩序,是團結國家、凝聚群體

思想的重要圭臬,直接關係到列國間的地位和國家的存亡。因此,一位失禮之國

君、卿大夫等,也很容易由違禮的舉動看出其國家、家族未來的命運。

是以,在大國侵瀆的同時,小國也靠著禮的約束性艱困地制衡著大國的舉兵

侵伐。整體來說,弱小國家比大國更需要禮所相伴而來的秩序,可以協調國際間

的緊張,消緩繁重的貢賦、回絕不合理的要求,甚至,禮也可以做為堅守自身、

自重自保的條件,昭公五年叔向為韓宣子如楚送女之介的對話:

大叔謂叔向曰:「楚王汏侈已甚,子其戒之!」叔向曰:「汏侈已甚,身之

災也,焉能及人?若奉吾幣帛,慎吾威儀;守之以信,行之以禮;敬始而

思終,終無不復。從而不失儀,敬而不失威;道之以訓辭,奉之以舊法,

考之以先王,度之以二國,雖汏侈,若我何?」(1266─1267頁)

因為「禮」本身有安定邦國的作用,所以明知是去野心勃勃的楚國,將暴露在楚

子狂暴昏庸的風險裡,叔向仍能安然以對,因為一切行為是在「合禮」的基礎上,

合禮,就不會出差錯。且在侵瀆頻仍的時局裡,合禮與否,仍然是能否贏得普遍

道義支持的重要前提。

「諸侯無歸,禮以為歸」,這是椒舉勸戒楚王的話,「今君始得諸侯,其慎禮

矣。」(《左傳》,1250 頁)王權衰落之後,諸侯國間對禮的需求、禮制所能提供新

的制衡與功能更加迫切需要,為了爭霸主盟,使他們無有貳心,是以有「輕幣、

重賄」之舉(襄公二十四年、昭公元年),無論大國或小國,禮對雙方都有著不同

面向但同等必要的牽引,彼此都需要靠禮來維護日益頻繁的邦交關係。在這樣條

件之下,小國的行人出使他國便以此作依據,大國的接待使官也以此作為決策,

國家內部卿相以勸誡天子守臣,是以達成了新的平衡。

因此,公卿大夫出使的禮儀進退也便得格外重要,如果僭越了合其身分地位

的規範即視為不知禮的表現,例如襄公四年:

穆叔如晉,報知武子之聘也。晉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

〈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鳴〉之三,三拜。

韓獻子使行人子員問之,曰:「子以君命,辱于敝邑。先君之禮,藉之以樂,

以辱吾子。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細。敢問何禮也?」對曰:「〈三夏〉,天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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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與聞。〈文王〉,兩君相見之樂也,臣不敢及。〈鹿

鳴〉,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勞使臣也,敢不重

拜?〈皇皇者華〉,君教使臣曰:『必諮于周。』臣聞之:『訪問于善為咨,

咨親為詢,咨禮為度,咨事為諏,咨難為謀。』臣獲五善,敢不重拜?」(932

─934頁)

從引文可以看出上層階級的人對禮樂制度的講究,〈三夏〉是天子設盛讌招待諸侯

之長所奏,而〈文王〉是「兩君相見之樂」,晉侯用樂違背了禮制,是以穆叔不拜,

因晉侯此舉是屬於不知禮的行為。當時有許多此類僭越的現象,如宣公三年楚子

問鼎之輕重的行為亦是如此。

正因為有這樣的共識與文化認同,在邦國使臣交際間可以看見失禮的行為頻

仍,也相對可以發現對禮念念不忘的諄諄強調。「尊禮之舉恰恰是維護貴族權力與

尊嚴的必要條件,是保持社會等級和身分認同之不可或缺的象徵和標誌──當

然,也是種種難以啟齒的欲望的必要的文飾。」124即使在以利益為宗、稱霸為旨

的野心下,禮依然是個難以完全無視的防線,適度的制衡所有太超越的行為,甚

至在兩軍對戰中依然保有禮所該有的樣子,如成公二年的齊晉鞌之戰,韓厥執齊

頃公前,「執縶馬前,再拜稽首,奉觴加璧以進」(793─794 頁),軍帥見敵國君主,

執縶為當時之禮,「再拜稽首」、「進酒」亦是。再者,也因為此時「禮樂被僭越、

被曲解,……使得春秋社會也是一個禮樂被強調被堅持被建設的特殊時代」,125基

於過去以來一直豎立著典範的周禮秩序破壞、尊卑無別、親疏無辨、仁義無存,

引發知識階層對禮更加地維護與重視,「禮是自然律,因此實踐禮儀應是人生的終

極關懷。」126已為春秋社會普遍的生命安頓、共識與指標。

春秋時期社會階層劃分更加周細,同時,不同階層不同身分之間的互動性也

不斷增強,往來的密切讓禮也因此須有相對的調整以利社會秩序。所以,一方面

而言,宗法制度的飄盪、經濟利益的取向使禮不斷被破壞;但另一方面,文化的

改際、道德的淪喪、宗法的失落也引發國內國外秩序的重整,加深了對禮的依賴。

也正因國際間對這種需求越來越甚,身為國家使臣的代表穿梭在國際間的言行風

範也象徵了對禮依賴性的實踐。是以行人的辭令大方向是以禮為依歸,德在其中,

特殊的禮樂文化幾乎左右著大部分的外交辭令、外交措施。從這點來討論,可以

解釋絕大多數的辭令「之所以然」的成因,換而言之春秋的外交辭令若撇開這層

關係完全獨立而論,不論放在哪個時局都會顯得突兀而無法有效達到制衡目的,

因「禮不僅是應然的道德律則,也是實在的歷史變化律則。」127因此,這樣奇特

而瑰麗的文化獨步春秋,其結果的展現決定了交際遊說的核心,是揀選說服素材

124

沈立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54。 125

陳彥輝:《春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頁 57。 126

張端穗:《左傳思想探微》,台北:學海出版社,1987 年,頁 136。 127

張端穗:《左傳思想探微》,台北:學海出版社,1987 年,頁 135。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0

的依據,也是賴以包裝掩飾的說服話術。以此為宗的外交辭令因此格外具有標誌

時代的意義和價值。

(四) 春秋辭令的關注及發展

春秋時代在辭令的使用標準上,可以《左傳‧襄公二十四年》為代表:

二十四年春,穆叔如晉。范宣子逆之,問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

朽』,何謂也?」穆叔未對。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

夏為御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晉主夏盟為范氏,其是之謂

乎!」穆叔曰:「以豹所聞,此之謂世祿,非不朽也。魯有先大夫曰臧文仲,

既沒,其言立,其是之謂乎!豹聞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

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絕祀,

無國無之。祿之大者,不可謂不朽。」(1087-1088頁)

至少於此時,言語就已被賦予了「不朽」的概念,立德、立功、立言的不朽遠大

於爵位世祿。以魯國大夫臧文仲為例,闡述著言立論的重要性,並且為這三不朽

的事建立了先後次序。樹立德性被視為最高標準,可作為處事接物的圭臬;其次

才是建立功業;而言論的建立也被視為不朽,但應以前二者為前提,這也揭示了

立言的標準亦是以立德和立功為依據。

「不朽」本身代表的是春秋辭令的最終實踐結果,也代表言說最大的目標。

從言論如此受到重視的結果來看,也可推測當時辭令必定十分受重視,而且除了

有一套標準外,也重視真正的實踐,如思想家、哲學家、外交官員、諸侯使臣等

都必須確切的使用話語以表達目的或需求,因此在既有的六藝涵養上,將不朽的

價值融入辭令中,使言論的地位提高,更至臻成熟。

既然國間互相侵瀆已成為常態,弱小國家時常處於侵略威脅中,不流血的靠

言說來避免戰爭相對成為首要課題。再者,因為列國間的關係轉為既緊繃又密切,

於是行李往來,不絕於途,對辭令的需求大增,在朝會盟聘中的辭令謙和有禮、

慎微卑讓,事實上是為了國家目的,存著國家興亡成敗的動機,關係著一國榮辱、

干戈與否。對此,辭令的好壞成了外交上重要的焦點,各國都培養出能出使專對

的行人,靠著語言交際消弭戰爭、訂定盟約、議成友好,這也使辭令被賦予強烈

目標性的意義,怎樣從衝突的立場中取得平衡、怎樣的言語帶給對方良好的觀感

等,都是行人在潤飾辭令的必要考量。也因此,密切的往來出使,使辭令的走向

更深度修辭化,形成縝密而多元的外交辭令。外交辭令的廣泛運用也標誌著春秋

辭令由最原始的卜筮之意,過度到交際之意,最後趨向說服之意。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1

三、 春秋時代的修辭論辯

修辭活動的著重點在於口語的交際傳播與說服,而「論辯」常是話語修辭呈

現的形式之一,春秋時的外交辭令尤為如此。春秋修辭學的實踐體現在一來一往

的論辯交鋒中,從交鋒中對事物本質重新認識、進行探討或思想評估。根據近人

周建設的看法,「先秦的論辯是一部『由內而外』的發展史。所謂內,指的是統治

集團內部;外,指的是全社會。」128語言交流往往伴隨著論辯存在,春秋時言語

修辭的形式起源主要是「議政」,由自己國內的內政開始了君臣應答,再為國家需

要而有對外陳說。這項「對外」的辭令不僅影響國際走向,也成為當代社會行為

的主要風氣。辯論必存在修辭行為,因此春秋外交辭令論辯行為的盛行趨勢,亦

可視為春秋修辭行為的走向。

其次,先秦的論辯也使修辭從單一邁向多元。早期的部落社會,辭令是對內

的議政諫說,隨著封建發展,辭令開始有外交調節的功能,不同的陳說形式,也

揉合了文化要素,在以禮制為基礎的社會中,論辯修辭扮演著禮制維護和宣傳的

角色,隨著不同場合、不同對象的需求,辭令產生了因時因地制宜的現象,修辭

取向漸趨多元,修辭方法也蔚為大觀。無論如何,先秦論辯存在的根本因素即是

基於「三需要」:「統治集團議政之需要,外交事務中利益爭奪之需要,以及民族

主體文化辯護傳播之需要」。129《左傳》的外交辭令大抵是由後二者組成,而發展

出不同修辭面貌的要素,為往後的漢語修辭提供豐富的材料。

第三節 《左傳》外交辭令與春秋行人

一、 《左傳》外交辭令

古者行人出境,以詞令為宗;大夫應對,以文言為主。130在外交場合,使者

與他國接待人員所使用的交際語言即為「外交辭令」,用以溝通、協調、商議、朝

見、聘問、盟誓等。這些外交辭令所使用的語言皆經過縝密的排列、修飾與策劃,

是具有完整組織的言論,通常伴隨著出使的目的一併呈現在外交辭令裡,因此外

交辭令往往帶有高度的目的性。各國的使者出使他國在行使交際時除了賓主兩方

的接待行為會影響主要觀感之外,外交辭令更是一項關鍵的交際媒介。外交辭令

雖有部分外交上字句的專門用語,但是外交辭令的風氣、內涵、意義等仍屬於春

128

周建設:《語義邏輯與語言哲學》,北京:學苑出版社,2006,頁 127。 129

周建設:《語義邏輯與語言哲學》,北京:學苑出版社,2006,頁 126。 130

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史通通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頁 16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2

秋時代整體辭令風氣的一隅,具有普遍化的現象。春秋時代封國繁多,各國皆有

自身獨特的文化及價值觀,卻在行李往來時能適用於一套以禮為依歸的標準,不

同的說話藝術及言語風格先後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關注及影響,這些都和內化的

教育、內化的人文價值等息息相關,繼而影響至外王事功上的言行措辭。

由說服程度的觀點而言《左傳》外交辭令,可分為兩個部份。其一為論述辭

令,意即辭令有強烈的目的、為了某一項目標而產生交際。這類的外交辭令是最

具衝突的部份,也可從中窺見行人往來的說服運用,更顯現出交際雙方的認知差

異或文化衝突。

其二是外交應答,此類的交際目的性質往往較低,或不具目地,用在外交例

行事務的對答上,僅是告知本國的某些動態、決策或對外發表某些訊息,如赴告、

朝聘、覲見等。此類的交際通常是出於禮貌、例行公事或一般閒談,對行人來說

外交的目的只在於清楚而正確的傳達國君所發布的事項。

就《左傳》外交辭令的形式而言,分成對話、賦詩與書面三種形式。對話指

的是交際過程中以論述為主傳達己意,為數最多,如僖公二十六年展喜犒齊師、

昭公十六年韓宣子來環等。賦詩是春秋時代的特殊交際形式,基於教育與文化的

背景之下的雅言,賦《詩經》中某一篇章或取某一詩句表達己意。並且,此時期

的交際對象皆以純熟地使用賦詩、正確了解其意為交際典範,根據陳致宏的統計,

與外交有關的外交賦詩共二十七見,131如襄公十四年駒支賦〈青蠅〉、襄公二十七

年楚薳罷賦〈既醉〉、昭公十四年鄭六卿賦詩言志等。書面形式則為文字上的溝通,

在交際中屬於單面向的辭令,《左傳》共四起,文公十七年鄭子家與趙宣子書、成

公十三年呂相絕秦書、襄公二十四年鄭子產寓書請范宣子輕幣、昭公六年叔向使

詒子產鑄刑鼎書。

外交辭令的功能在於謀取國家最大利益,可以避免戰爭、化解爭端,以不流

血的方式弭平衝突,受到不合理對待時能有效尋求援助、爭取利益、捍衛尊嚴,

保持兩國間的良好互動、體現周禮封建的禮樂文化等,能妥善地運用外交辭令也

意味著辭令的登峰造極在春秋時代早已實踐,更代表了中國燦爛而純熟的說服文

化。

二、 春秋時的行人制度

古代對於外交使節通稱為「行人」,古之所謂行人,即今之外交官。「居則擯

相應對,出則朝覲聘會,所以撫緝萬國,踐修盟好,要結外援以衛社稷也。」132在

春秋時代,行人有多種名稱,如行李、行理。133行人又稱為使人,《左傳》襄

131

陳致宏:《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台北: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0 年,頁 67。 132

黃寶實:《中國歷代行人考》,台北:中華書局,1955 年,頁 1。 133

分別見於《左傳》僖公三十年,480 頁及《左傳》昭公十三年,頁 1358。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3

公十一年:鄭人使良霄、大宰石 如楚,告將服于晉,曰:「孤以社稷之故,不

能懷君。君若能以玉帛綏晉,不然,則武震以攝威之,孤之願也。」楚人執之,

書曰「行人」,言使人也(990─991 頁)。而使人也可稱為使者、使或使臣,134因

此這些稱號皆為行人的其他名稱。

據《左傳‧哀公七年》記載,季康子對孟孫曰:「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

萬國。」(1642 頁)此處的「國」應指部落,禹用「布帛」會各部落首領或部落代

表,應是部落聯盟間的大事,事前需要充分的溝通、安排,應當有許多使臣於此

時在各部落間往來傳遞訊息。這段記載雖然沒有透露出部落間往來相關人員的職

稱,但此至少於此時期即有較大規模的外交活動是可以肯定的。

於傳世的文獻紀錄裡,殷商時期並沒有確切稱作「行人」的官職,西周時期,

處理諸侯國間邦交事務的官員便有了專屬的官職,這項官職的成員、階級關係在

《周禮》中有詳盡的記載:135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小行人,下大夫四人。司儀,上士八人、中士十有

六人。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環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訝,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掌察,四方中士八人、

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掌貨賄,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136

司儀、行夫、環人、象胥、掌客、掌訝、掌交、掌察、掌貨賄等都是協助接待諸

侯,或是盟會朝聘時輔佐與會順利完成的相關人員,他們的職責多是協助行人以

利交際進行,而根據接待對象不同而分為大行人、小行人。

《周禮‧司寇》關於大行人記載如下:「掌大賓之禮及大客之儀,以親諸侯。

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謨,冬遇以協諸侯

之慮,會以發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國

之慝,閒問以諭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諸侯之喜,致禬以補諸

侯之烖。……凡諸侯之王事,辨其位,正其等,協其禮,賓而見之。若有大喪,

則詔相諸侯之禮。若有四方之大事,則受其幣,聽其辭。凡諸侯之邦交,歲相問

134

分別見於《左傳》隱公五年,47 頁、襄公十四年,1005 頁,成公 2 年,頁 799。 135

《周禮》的可信度雖有待商榷,但它被視為一種理想文化禮制的典範,或許當代制度未必施行

有如典籍記載般完善,但從理想化的外交官制來看,至少可以證明當代對外交事務的關注。 136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900-90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4

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137大行人主要是處理諸侯朝見周天子之事,處理天

子接見諸侯的禮儀,代替天子聘問諸侯以促進宗室合諧等。

小行人職責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令諸侯春入貢,秋獻

功;王親受之,各以其國之籍禮之。凡諸侯入王,則逆勞于畿。及郊勞、視館、

將幣、為承而擯。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則擯,小客則受其幣而聽其辭。使適四方,

協九儀。賓客之禮,朝、覲、宗、遇、會、同,君之禮也。存、覜、省、聘、問,

臣之禮也。達天下之六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以金為之。

道路用旌節,門關用符節,都鄙用管節,皆以竹為之。……若國札喪,則令賻補

之;若國凶荒,則令賙委之;若國師役,則令槁禬之;若國有福事,則令慶賀之;

若國有禍烖,則令哀弔之。凡此五物者,治其事故。」138由此可知,小行人專職

處理接待諸侯之事,包括諸侯對王室的依時入貢、團聚諸侯間的救助精神,或是

代表王室慰勞諸侯等。

延循著周代的官制,到了春秋時期,處理國際邦交行為的官員仍為行人,陳

致宏統計《左傳》載「行人」者計二十六筆,二十八見。139從這些記錄來看,行

人之官已遍佈各諸侯國,處理國際間的交流,不再為周王室所專有。

這時期隨著周王室的衰微,以《春秋》觀之,魯朝聘周天子的定期例行之事

漸漸為朝覲諸侯列強所取代,其餘各國間對周王室的朝聘與敬重也被對強國的敬

畏所代替。周王室的行人官制漸漸萎縮,而與其相對的是諸侯之間的行人需求卻

因為列國往來日益頻仍而興起,140無論是稱霸、朝貢、盟誓或友好聘問等,都需

要靠完善的行人制度以維護國家利益,行人也因此有專職行人與臨時充任的兼職

行人之分,楊伯峻對於行人一職也曾說過:

行人之官,有專官,如襄二十六年《傳》有行人子員、行人子朱,皆專官

也。亦有兼官,見於《經》者,襄十一年、十八年、昭八年、二十三年、

定六年、七年是也。並以被執見書,乃一時奉使,故書以行人,其在本國

皆另有本職,行人乃其臨時兼職。141

專職行人是國家在某一時期派特定人員專門處理本國的外交活動,主要負責例行

的外交發言,例如襄公二十六年晉國的行人子朱、子員(1111 頁),哀公十二年衛

國行人子羽、吳國行人姚(1671 頁)等。

137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992~1009。 138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1010-1015 139

陳致宏:《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台北: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0 年,頁 40。 140

與行人相關的記載,《春秋》中共有六見:楚人執鄭行人良霄(襄公十一年)、晉人執衛行人石

買(襄公十八年)、楚人執鄭行人干徵師殺之(昭公八年)、晉執我行人叔孫婼(昭公二十三年)、

晉人執宋行人樂祈犁(定公六年)、其人執衛行人北宮結以侵衛(定公七年)。《左傳》中關於行人

的記載又有巴行人(桓公九年)、秦行人(文公十二年)、吳行人(哀公十二年)等。 141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2008 年,頁 734。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5

兼職行人多根據出使時被指派的任務臨時任命,因此「行人」之稱所涵蓋的

範圍較廣大。本國的王室子弟、大夫、卿等貴族階層都可以充任行人之職,本文

所提及的行人辭令則兼含所有正式或是臨時被派遣出使的行人。

三、 行人之外交行為

春秋是以禮治天下的國家,當行人在執行國軍使命時,各國也會依照周的禮

制接待諸侯之使。《國語‧周語中》有相關記載:

《周制》有之曰:「列樹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國有郊牧,疆有寓望,藪

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禦災也。其餘無非穀土,民無懸耜,野無奧草。

不奪民時,不蔑民功。有優無匱,有逸無罷。國有班事,縣有序民。」今

陳國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閒,功成而不收,民罷於逸樂,是棄先王之法制

也。142

行旅商賈立於途則識道路,飲食資助則使無虞匱乏。此段引文為單襄公回周時提

出根據周制所應行的禮數,即天子之法,由此可見行人之禮的制度與實行是屬於

整個春秋社會,不單單只有王都如此,是以陳國因未遵守而被特別指出。

對於來使入國,司門、司關亦有相應之職務,《周禮》載:「(司門)凡四方之

客造焉,則以告。」「(司關)凡四方之賓客敂關,則為之告。有外內之送令,則

以節傳出內之。」143

在接待來使的時候,以敬之禮為原則,這些禮數可從幾項文獻中看出::

君使士迎于竟,大夫郊勞,君親拜迎于大門之內而廟受,北面拜貺,拜君

命之辱,所以致敬也。

敬讓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故諸侯相接以敬讓,則不相侵陵。《禮記‧

聘義》144

襄王使太宰文公及內史興賜晉文公命,上卿逆於境,晉侯郊勞,館諸宗廟,

饋九牢,設庭燎。及期,命于武宮,設桑主,布几筵,太宰莅之,晉侯端

委以入。太宰以王命命冕服,內史贊之,三命而後即冕服。既畢,賓、饗、

贈、餞如公命侯伯之禮,而加之以宴好。《國語‧周語上》

142

徐元皓:《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66。 143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383、385。 144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1663。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6

三月,公如京師。宣伯欲賜,請先使,王以行人之禮禮焉。孟獻子從。王

以為介,而重賄之。(《左傳‧成公十三年》,860頁)

無論是諸侯接待王使或是天子接待諸侯之使,行人之禮都象徵著兩國交際的開

端,迎境、郊勞、饋牢等,除了合禮之外,也表示了尊重。然而,亦有此種「火

朝覿矣,道茀不可行,候不在疆,司空不視塗,澤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積,場

功未畢,道無列樹,墾田若蓺,饍宰不致餼,司里不授館,國無寄寓,縣無施舍……」145等相違的情況出現,發生在周定王使單襄公聘於宋假道於陳時陳侯態度,「及

陳,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賓不見。」146因此《國語‧周語中》

單襄公便提到:

周之〈秩官〉有之曰:「敵國賓至,關尹以告,行理以節逆之,侯人為導,

卿出郊勞,門尹除門,宗祝執禮,司里授館,司徒具徒,司空視塗,司寇

詰姦,虞人入材,甸人積薪,火師監燎,水師監濯,膳宰致饔,廩人獻餼,

司馬陳芻,工人展車,百官以物至,賓入如歸,是故小大莫不懷愛。其貴

國之賓至,則以班加一等,益虔。至於王吏,則皆官正蒞事,上卿監之。

若王巡守,則君親監之。」今雖朝也不才,有分族於周,承王命以為過賓

於陳,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147

單襄公的言辭中引用〈秩官〉提到的關尹、行理、侯人、卿、門尹、宗祝、司里、

司徒、司空、司寇、虞人、甸人、火師、水師、膳宰、廩人、司馬、工人都是周

代的官職,呈現了當時行李之間往來須動員的相關人員及相關事項,以「賓入如

歸」、「小大懷愛」為原則,也是禮之準則,《左傳》昭公五年楚國薳啟疆與楚靈王

的對話也有談到接待情形:

……是以聖王務行禮,不求恥人,朝聘有珪,享頫有璋;小有述職,大有

巡功。設机而不倚,爵盈而不飲;宴有好貨,飧有陪鼎,入有郊勞,出有

贈賄,禮之至也。(昭公五年,1267─1268頁)

「凡主國之於賓客,節逆郊勞,除門授館,清道詰姦,致饔獻餼,積薪堅濯,陳

芻展車。」148賓主國間的禮節代表著接待者自身修養,也象徵了國家文化之底蘊,

而且交際行為更會影響到國際觀感甚至辭令成敗。149

145

徐元皓:《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61─62。 146

徐元皓:《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62─63。 147

徐元皓:《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67─68。 148

黃寶實:《中國歷代行人考》,台北:中華書局,1955 年,頁 34。 149

有關來使的行為影響到外交辭令的成敗,於第三章影響交際因素中的交際對象一節有詳盡闡

釋,故於本處略去不再贅述。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7

行人既為國君的象徵,禮於行人即尊敬其君;非禮於行人,亦是辱其國君。

兩國相交不殺來使,戕害或拘執、侮辱行人,對交際結果往往會造成不可預期的

傷害、征戰與破裂,且史書對於殺、執、辱行人之事必書,如襄公十一年楚執鄭

行人良霄、昭公六年楚執徐行人儀楚、昭公八年楚殺陳行人干徵師、昭公二十三

年晉執魯行人叔孫婼、定公六年晉執宋行人樂祈犁等。

釀成戰爭往往是殺行人最嚴重的後果,《左傳》桓公九年有載:

巴子使韓服告於楚,請與鄧為好。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於鄧。鄧南鄙鄾

人攻而奪之幣,殺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讓於鄧,鄧人弗受。夏,楚

使鬬廉帥師及巴師圍鄾。鄧養甥、聃甥帥師救鄾。三逐巴師,不克。鬬廉

衡陳其師於巴師之中,以戰,而北。鄧人逐之,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

大敗,鄾人宵潰。(124─125頁)

殺行人之行為視為藐視其君至極,因此鄧鄾人殺巴、楚友好之使,奪之幣帛,而

楚派薳章讓之仍弗受,是以有楚巴之師合攻鄧人使之大潰。

此外,宣公年間也發生了宋殺楚使申舟事件,《左傳》宣公十四年:

楚子使申舟聘于齊,曰:「無假道于宋。」亦使公子馮聘于晉,不假道于鄭。

申舟以孟諸之役惡宋,曰:「鄭昭、宋聾,晉使不害,我則必死。」王曰:

「殺女,我伐之。」見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

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

殺之。楚子聞之,投袂而起,屨及於窒皇,劍及於寢門之外,車及於蒲胥

之市。秋九月,楚子圍宋。(755─756頁)

楚過宋而不假道,本即欲意挑釁,而華元認為此舉已將宋國視為楚之鄙縣,可算

是無此國了。殺其使,楚必當伐宋,亦是亡國,不如保持國家尊嚴,殺來使。楚

子說「殺女,我伐之。」即用此挑釁之舉使師出有名,而華元也很清楚殺楚使的

下場是「必伐我」,表示殺來使的結果可能會遭致來使之國的討伐已是春秋國際之

間的共識。

四、 行人之修養與轉變

以身分觀之,行人屬於貴族階層,專職行人爵位為中、下大夫,兼職行人甚

至有許多貴為公卿。他們是宗周禮樂文明最主要的棟樑之一,接受著貴族教育,

以此培育出德禮兼修、智勇兼備、文武雙全的一流人才,出使四方的一言一行都

標誌著教育與修養的實踐。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8

貴族教育的內容主要是六藝與六儀,150以《詩》、《書》、禮、樂為主,《左傳》

僖公二十七年晉作三軍謀元帥時,趙衰舉薦郤縠曰:「郤縠可。臣亟聞其言矣,說

禮、樂而敦《詩》、《書》。《詩》《書》,義之府也。禮、樂,德之則也;德、義,

利之本也。《夏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君其試之!」(445

─446 頁)《詩》、《書》、禮、樂是國家教育的基礎,也涵蓋了歷史、言語和文化思

想的教育在其中,對行人的學養尤為重要。《周禮‧春官》提到:「大司樂以樂語

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言語之訓練便涵蓋在其中。鄭注云:「興者,以善

物喻善事。道,讀曰導,言古以剴今也。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發端曰言,

答述曰語。」151興與道偏向修辭層面,旨在表意與傳達;諷與誦為話語聲音之表

現,著重語音之效果,言和語,則是不同的說話行為模式,依禮樂或交際場合決

定,這些都涵蓋在基礎的樂語之教中。

沈立言《先秦語言活動之型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第五章提到:關於樂語之

教的總體性質及意義,《周禮正義》說:「謂言語應答,比于詩樂,所以通意恉、

遠比倍也。凡賓客餐射旅酬之後,則有語。」所謂「比于詩樂」,其實包含了兩層

意思:其一是說言語乃禮樂活動之有機組成部分,另一層意思是說禮樂相伴而行

的言語教育,以培養國子語言方面的知識和技能,以及貴族之優雅、高貴的語言

風格為旨歸。152在《論語‧秦伯》中曾子曾言:「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

遠暴慢矣;正顏色,司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153樂語之教最終的目的,

就是能養成言語得宜、措詞文雅、氣度從容、溫婉含蓄的語言特色,而樂語之教

是貴族的基礎教育,因此影響所及是屬於全面的,在行人出使邦交的交際上也造

成了稱《詩》引《書》的結果。

在實踐上,行人出使時更能體現有德者的君子德行修養,完成繁複的社交禮

儀及言辭專對,「言,身之文也」(418─419 頁),在春秋國際往來日益繁密的時代,

言語訓練的展現便非常重要,很確切地反映在行人的修養操守上,「興、道、諷、

誦、言、語的樂語之教,確乎是教有所為,學有所用。其連類取譬、借古證今、

精熟地背誦詩篇、微妙地傳達意旨、巧妙地陳述自己的觀點並委婉地應對他人的

詰難等言語技巧,皆為行人專對所習用;其慎言主敬的語言態度和雍容典雅的語

言風格,更為行人辭令所特具,而迥異戰國策士之說辭。」154行人出使的言談間,

引《詩》賦《詩》的例子極為常見,不答賦、不知禮的現象是外交之恥,也會影

響到國際的觀感,因此完備的語言能力已及相關專業的知識培養是一個傑出的行

150

根據《周禮‧司徒》的記載,師氏之於國子之教分「至、敏、孝」三德和「孝、友、順」三行;

保氏之於國子之教分「禮、樂、射、御、書、數」六藝及「祭祀、賓客、朝廷、喪紀、軍旅、車馬

之容」六儀。 151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周禮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575。 152

節錄自沈立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70、

372。 153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頁 139。 154

沈立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73。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49

人必備條件。《詩經‧鄘風‧定之方中》有云「卜云其吉,終然允臧」,《毛詩正義》

曰:「建國必卜之,故建邦能命龜,田能施命,作器能銘,使能造命,升高能賦,

師旅能誓,山川能說,喪紀能誄,祭祀能語,君子能此九者,可謂有德音,可以

為大夫。」155「九能之音」即是樂語之教的實踐,也是春秋文化長期薰陶之下表

現在語言行為上的豐厚成果。

然而,封建制度長久以來的世襲也在某種程度上衝擊這樣的傳統,貴族苟安

世祿、程度低下的情況也開始出現,《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子皮欲使尹何為邑。子產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愿,吾愛之,

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學焉,夫亦愈知治矣。」子產曰:「不可。人之愛人,

求利之也。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子之愛

人,傷之而已,其誰敢求愛於子?子於鄭國,棟也,棟折榱崩,僑將厭焉,

敢不盡言。子有美錦,不使人學製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而使學者

製焉,其為美錦不亦多乎?僑聞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若果行此,

必有所害。譬如田獵,射御貫則能獲禽;若未嘗登車射御,則敗績厭覆是

懼,何暇思獲。」(1192─1193頁)

「學而後入政」是標準的公卿官職規範,卻有「以政學者」的狀況。雖然子產以

「未聞」曰之,然而子皮是當時鄭國之賢臣,尚能認可此舉,意味著依照當時治

國的實境以及從官的世襲制度,「學而入政」的狀況也許愈來愈難以確切而完善地

達成。

春秋後期禮樂瓦解之因素中,「不學」也是另一項加速貴族、禮樂制度崩壞的

原因。《左傳》昭公十八年:

秋,葬曹平公。往者見周原伯魯焉,與之語,不說學。歸以語閔子馬。閔

子馬曰:「周其亂乎?夫必多有是說,而後及其大人。大人患失而惑,又曰:

『可以無學,無學不害。』不害而不學,則苟而可。於是乎下陵上替,能

無亂乎?夫學,殖也,不學將落,原氏其亡乎?」(1397─1398頁)

「下陵上替」是一個「不學」的普遍問題,春秋時代漸漸進入了以武相併、以力

相兼的情況,各國在內政、外交、軍事、教育等方面對於能言善道、學有所長的

專才需求漸增,面對不思進取的沒落腐敗貴族,汰舊換新是必然趨勢,執政英才

取代庸才的結果是權力漸漸下移,《論語‧子張》中提到「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

仕」,156也呈現了這樣的狀況。

155

李學勤主編:《毛詩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199。例證參考自沈立岩:《先

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73。 156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頁 266。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50

《漢書‧藝文志》云:「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

必稱《詩》以諭其志,蓋以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157子曰:「不學詩,無以言」

也是反映這樣的狀況,然,《左傳》昭公十二年有載:

夏,宋華定來聘,通嗣君也。享之,為賦〈蓼蕭〉,弗知,又不答賦。昭子

曰:「必亡。宴語之不懷,寵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將何以

在?」(昭公十二年,1332頁)

這種不答賦、不知禮的狀況,在外交行為上《左傳》至少有四起,158不學的結果

除了使對方看不起外,也可以預見這些沒落貴族們的命運,本身無上進心,必將

為其他學有專精的人取代,昭子云「必亡」,正是因為如此。

反之,精於專對、進退得宜、彬彬有禮而學養豐厚的行人,便受到國家重用,

於往來之間巧妙的運籌帷幄,避免爭戰與衝突,將六藝、六儀之教內化於言辭應

答間,或旁徵博引,或剛柔並濟,或謙和守禮,或藉言達意,或棉裡藏針,或微

言默對,雄辯闊論而雍容典雅,化干戈為玉帛,在晉、楚夾縫中求生存的鄭國即

是一明顯之例,159這些都是行人修養的最高體現。

《論語》中提到:「居楚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160大

抵來講,無論出使的是什麼樣的邦國,這是作為行人基本的態度。一流的行人之

教,目的也在於維持行人出使於邦國交際間高格調的操守。

157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台北:宏業書局,1978 年,頁 1755─1756。 158

分別見於:襄公二十七年,齊慶封來聘,食不敬、賦不知;襄公二十八年,叔孫穆子食慶封,

誦〈茅鴟〉,亦不知;昭公十二年,宋華定來聘,不知賦,不答賦;昭公十五年,周天子言籍談「數

典而忘其祖」,籍談不能對。 159

有關辭令的詳細說明、舉例,於下一章述之,本處從略。 160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頁 20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51

第三章 《左傳》外交辭令中的修辭要素

《左傳》外交辭令精采、精密的攻防歷來極為人稱道,研究一項已存在千年

的歷史語言如何發揮作用、如何說服交際對手,便更能了解語言之所以如此組成

的實用價值。漢文化對於經典的流傳與詮釋往往重於實踐,較無系統化組織的理

論架構,尤其是《左傳》作為一部史書,將時代事件、《春秋》經文隱晦訛漏的字

句史實詳述補充便已達到歷史的價值,言語的部份固然呈現了許多先賢智慧結

晶,但有系統的組織、建立架構卻已是後學之事。本章是由《左傳》的外交辭令

歸納出幾項修辭學中影響語言的因素,並非建構一套修辭學理論來佐證《左傳》

辭令條例。是以本文所應用的修辭理論均為歸納分析《左傳》外交辭令原文之後,

分析出與原文相關的論點,以文本為基礎歸納出較有系統的修辭學組織,呈現出

關於《左傳》特有的辭令架構。修辭學的理論理論派別十分龐雜,本文所取用之

理論只是其中一小部份,然而對《左傳》外交辭令而言卻已是最適用的結果。

當代的修辭派別各有所見、百家爭鳴,本文所採用的策略觀點,例如交際者

之因素、情境因素、社會文化因素等,皆是以《左傳》文本分析後得到的結果再

應用修辭學上相關與適用的理論,並無特別鑽研某一派別之說。交際的互動是認

知協調的過程,言說者發話後的言論在受話者聽來會有各自表述的現象。要使人

類同意某些觀點必須要有原因,同樣地也並不會無緣無故答應某事,在交際時,

無論需要同意的事項和己方立場相異或相對,都需要某些條件交換,這種「交換」

便是決策的考量。假如沒有條件交換在其中,則必須有相當的外在環境因素牽制,

如人情考量、時局壓迫、兵臨城下等等。本文使用修辭學的目的在於分析某一個

時段的社會現象,綜觀《左傳》外交辭令的內容、形成的因素、造成的影響,將

第二章所提及的三種修辭要素「交際者因素」、「情境因素」及「社會文因素」,配

合《左傳》外交辭令文本,由本章逐一述之。

第一節 交際者因素

交際者是指言說者、交際對象與第三方非主要受話對象。交際對象的特點、

心情或心理訴求、是否有實權決策、第三者的影響、言說者的個人特質等都會影

響到交際結果。交際者所具備或使用的修辭技巧往往影響著交際的策略走向和訊

息傳遞的結果。

本文中交際對象的心境因素可分為大國與小國;交際雙方間的關係又細分成

交際者相互之間的社會權力、友好關係、利益關係、同盟策略關係;交際者個人

特質又可細分為理性訴求、感性訴求與品格訴求;最後乃是第三者影響。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52

一、 交際對象的心境

在《左傳》裡,交際對象往往是來使,代表的身分則是一個國家。因此,為

了使談判順利,利用交際者的心理趨求以達到目的,便能呈現良好的效果。在《左

傳》中可分為大國與小國的心理趨求,因為國家形勢發展與走向的差異,使得強

國與弱國之間的心理趨求有明顯的差異。

(一) 大國的心理立場多是求利、求名、求霸

春秋社會因為封建的宗法制度,造成諸侯分立的局面。隨著時日推移,禮樂

漸衰,諸侯與周王室間的實質分界與勢力掌控日益模糊,因此便有了逾矩、越權、

爭霸的現象。在《左傳》中,晉、楚、齊、秦等屬於相對較強勝的國家,為了維

持國家勢力與他國爭勝,常與較弱的國家如鄭、魯、宋、許、衛、陳、蔡等結盟,

提供弱小國家被侵略時的保護,強國彼此爭奪小國的附庸或迫使小國朝覲,導致

小國常有繁重的貢賦與苦不堪言的征戰。因此,弱小國家為了求生存,便常用辭

令藉以協商,避免政治衝突,甚至化干戈為玉帛,利用來包裝的語言便是大國的

心理趨求。《左傳》外交辭令有意在言外、曲折委婉的特色,弱小國家往往不直言

己意,從對方立場為出發點發言,對大國有利無害,看似合情合理,實則將己方

目標巧妙地「換句話說」,造就雙贏的局面。

就大國求利的心理立場而言,在《左傳》外交辭令中,求利、求名、求霸常

是主要言說目的,如《左傳》僖公二十六年展喜犒齊師:

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

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于展禽。齊侯未入竟,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

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

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縣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

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

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大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

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

『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

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439─440頁)

展喜以「世世子孫,無相害也」為中心,先搬出有憑有據的盟約,稱許齊桓公九

合諸侯一匡天下的作為,而後由齊國曾有的霸主名聲作賭注,「豈其嗣世九年,而

棄命廢職?」可看出當時諸侯間的名聲更甚於實力,征戰首先要求名正言順,所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53

以齊孝公亦恐於陷入這種情形,而展喜又很給面子的說「君必不然」,一方面讓齊

國認為自己有好的名聲,應好好愛惜維護,另一方面使齊侯有台階下,也只能順

這台階下,無可奈何地退兵。展喜利用諸侯求「名」的心理趨求,先齊侯一步娓

娓道出身為霸主應有的姿態,實則從中隱藏了欲齊侯退兵的目標。

又如《左傳》僖公十五年晉陰飴甥會秦伯間的對話:

十月,晉陰飴甥會秦伯,盟于王城。

秦伯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

繕以立圉也,曰:『必報讎,寧事戎狄。』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

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國謂君何?」

對曰:「小人慼,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小人曰:『我毒秦,秦豈

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歸君。貳而執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

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

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館晉侯,饋七

牢焉。(366-367頁)

晉陰飴甥會秦伯請歸晉惠公,技巧在於:「先扣高帽子」,一方面顯示出百姓報讎

決心,表示國人的憤慨;一方面顯示出晉臣對秦伯的信任及厚愛「不憚征繕,以

待秦命」,且「必報德,有死無二」,顯示晉臣認為秦君寬厚,必將有恩於晉國,

而此恩德必會永銘在心,以君子曰「我之罪矣,秦必歸軍」稱讚秦穆公的仁德,

並順此而言秦穆公此舉為德、刑最佳的典範。言「此一役也,秦可以霸」,陰飴甥

道出關鍵:此乃秦穆公真正的目的。陰飴甥此舉切中目標,為說服之利器。再者,

「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揭示反效果,意味以秦之能,

定不會做這不智之舉,且以君子、小人做對比,故意表表示身分地位較高的,都

知道秦君會釋放晉惠公。此言論一方面切中秦伯的目的,一方面以言語擠兌言秦

伯定當如此,以眾人的期望扣押,並表示百姓有「必報讎」決心,三方說服秦伯,

必應。

以大國心理趨求為主要辭令內容的還有哀公七年,魯國攻打更弱小的邾國,

邾國茅夷鴻向當時已成為強國的吳國求救之對話:

邾茅夷鴻以束帛乘韋自請救於吳,曰:「魯弱晉而遠吳,馮恃其眾,而背君

之盟,辟君之執事,以陵我小國。邾非敢自愛也,懼君威之不立。君威之

不立,小國之憂也。若夏盟於鄫衍,秋而背之,成求而不違,四方諸侯其

何以事君?且魯賦八百乘,君之貳也;邾賦六百乘,君之私也。以私奉貳,

唯君圖之!」吳子從之。(1643-1644頁)

這則辭令中先從大國的威勢被藐視開始:「魯弱晉而遠吳」、「背君之盟,辟君之執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54

事」,再從大國想要稱霸的心理趨求論「成求而不違,四方諸侯其何以事君」,最

後從求利的心理趨求而言「魯賦八百乘,君之貳也;邾賦六百乘,君之私也」,表

示幫助邾國攻打魯國有害無益,全篇辭令皆從「名、利、霸」出發,果使吳國在

明年因而伐魯。

簡而言之,對大國而言,只要交際者所言內容之利遠大於弊,抓住大國的心

理趨求往往容易說服成功,尤其是牽扯到「利」的部份。實質上的「利」往往是

最動人的條件;而「名」有時是當時社會禮法下不得不同意的規範;「霸」所伴隨

而來的常是更多與之相關的「利」,因此這樣的心理趨求也成為小國與大國對話的

辭令特色。

(二) 小國的心理立場多是求尊重、求生存、求保護

對弱小國家而言,求尊重、求生存、求保護是其首要交際目的。大國的征戰

或霸主地位往往需要靠拉攏小國來維護,因此在交際或決策上也利用這樣的心理

趨求來達成其目的。以《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文公與先軫之對話為例:

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

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

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

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讎已多,將何以戰?

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

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457-458頁)

以最終成敗的角度而言,楚國宛春是失敗的,在辭令使用上,未確切釋出己之善

意。宛春以為己方所承諾的「釋宋之圍」已是對方最關切之事,同時也暗示著這

對楚來說是一種退讓,應該是完美的協商,這樣的姿態容易得罪人而不自知。簡

而言之,子玉並無易地而處地站在晉的角度設想辭令內容,導致晉的反感。但宛

春的提議卻恰巧給了先軫好的建議,利用小國求保護的心理言「定人謂之禮」、「私

許復曹、衛」,終於使曹、衛告絕於楚。這是利用小國對大國依賴的心理趨求,當

急難時大國無法提供保護,等於終止了大國與小國間的依存關係,曹、衛告絕於

楚對晉無疑是有利而無害的。

交際時抓住對方心理趨求,目的在於得到認同,而當交際的雙方心理趨求皆

一致時,得到認同就相對容易,如《左傳》文公十三年魯襄公會鄭伯請平於晉:

冬,公如晉朝,且尋盟。衛侯會公于沓,請平于晉。公還,鄭伯會公于棐,

亦請平于晉。公皆成之。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55

鄭伯與公宴于棐,子家賦〈鴻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於此。」文子賦

〈四月〉。子家賦〈載馳〉之四章。文子賦〈采薇〉之四章。鄭伯拜。公答

拜。(598─599頁)

在這則辭令中,鄭和魯的賦詩應對也運用到立場一致的心理趨求。子家首賦的〈鴻

雁〉取其首章「之子于征,劬勞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鰥寡」之意,「以鰥寡自比,

欲魯文憐惜之,謂之道路奔波,再度去晉,而請和也。」161魯季文子的回答「寡

君未免於此」,表示兩國的處境類似,這也意味著交際目的中對方基本立場與己方

取得一致,都是處在小國的無奈和孤立無援,而望其同病相憐予以引援,使鄭再

接再厲賦〈載馳〉,終於使交際成功。

另外,也有暴露自己國家處境而增加說理的說服性,或者藉由利用大國交際

時的心境巧妙掩藏自己的目的,如《左傳》襄公四年:

冬,公如晉聽政。晉侯享公,公請屬鄫。晉侯不許。孟獻子曰:「以寡君之

密邇于仇讎,而願固事君,無失官命。鄫無賦于司馬,為執事朝夕之命敝

邑,敝邑褊小,闕而為罪,寡君是以願借助焉。」晉侯許之。(935 頁)

魯國因為國家褊小,不堪侍奉晉國各項開銷,因此向晉要求以鄫為其屬地,當中

透漏一項玩味的訊息:鄫國既無向晉貢賦,何以魯國則必須向晉朝貢?說己「密

邇于仇讎」是為了表示國際情勢的動盪,儘管晉對魯是「朝夕之命敝邑」,魯仍「願

固事君」,揭示了魯對晉的忠誠度,尤其是這樣「密邇于仇讎」的局勢下,更增加

了這位盟友的難能可貴性,也意味著晉在當時動盪的國際情勢裡必定提供給魯某

種程度上的必要幫助;再者,魯又提到因為晉的「朝夕之命敝邑」,可能會「闕而

為罪」,一方面是隱藏的控訴,一方面也為「以鄫為屬地」提供好理由,對晉而言

亦有利無害,使晉無論於情於理都有准許魯國的必要。

上述襄公四年的例子,除了交際時魯國的目的被合情合理化之外,也呈現出

一個較特別的現象:在交際時,小國利用大國心境,順著大國的慾望引導交際的

例子在所多聞,然而利用小國心境牽制或引發大國思考的,亦常是小國自己,這

是因為牽扯到「利」的關係,換而言之,即交際地位不平等。在交際過程中,「協

商」往往代表的是有條件的讓步,意即當中須釋出條件交換。在此前提下,如何

能使大國讓步或設身處地為小國思考,便是小國第一序要處理的課題。

在強國和弱國的交際中,國家尊嚴也是小國常遇到的問題,如何侍奉大國使

雙方關係達到微妙的平衡,也一直是小國外交辭令的首要目標。昭公十六年鄭子

產在韓宣子來求環的時候便曾言:「僑聞為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難,無禮以定其

位之患。夫大國之人令於小國,而皆獲其求,將何以給之?一共一否,為罪滋大。

161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2008 年,頁 598。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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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饜之有?吾且為鄙邑,則失位矣。」(1379 頁)從這談

話中便可看出大國的貪得無饜,而「吾且為鄙邑,則失位矣」是直接影響到國家

尊嚴的主要因素,因此子產在韓宣子求環事件的辭令就回答得十分巧妙:

韓子買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韓子請諸子產曰:「日

起請夫環,執政弗義,弗敢復也。今買諸商人,商人曰『必以聞』,敢以為

請。」子產對曰:「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

斬之蓬、蒿、藜、藋,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爾無我叛,

我無強賈,毋或匄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

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弊邑背盟誓也,毋

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為也。若大國令,而共無藝,鄭敝

邑也,亦弗為也。僑若獻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韓子辭玉,曰:「起

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辭之。」(1379-1380頁)

這則辭令中,用「教敝邑背盟誓」反問對方「與大國間的盟誓難道也可以如此嗎」,

單就這點,晉國的強求就已顯得不利;「吾子得玉,而失諸侯」更指出了大國心理

趨求上的危機,是第二個對晉不利之處,且這點是以小見大,表示使晉失諸侯的,

還是韓宣子自己,既是晉所不樂見的心理趨求,亦是韓宣子擔當不起的罪名;最

後才講到自己國家所求的尊嚴:「若大國令,而共無藝,鄭敝邑也」,從三方面論

述主要目標,讓韓起最後「私覲於子產以玉與馬,曰:『子命起舍夫玉,是賜我玉

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以拜!』」(1381─1382 頁)子產這則外交事件中無疑是抓

住各方心理趨求的最佳典範。

在求保護、求生存、求尊嚴的目標中,透露己方的處境,往往帶有萬不得已

的意味,甚至是玉石俱焚的決心,迫使交際對手將交際破裂後帶來的弊端放在天

秤上,與當下交際讓步後造成的損失一起衡量,做出取捨。這樣的逆向操作用以

達到談判目的,在《左傳》中隨處可見,如文公十七年的鄭子家與趙宣子書:

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見于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雖我小國,

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

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

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

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625-626頁)

「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告訴對方這已是最後底限,其實無論這是不是鄭的底限,

都可以視作這是鄭最後的容忍範圍,若不行,也拒絕再求和或讓步。從這裡就可

以看出,鄭已經釋出了最大的誠意和善意,晉只是一味的接受、索求,最後仍「未

逞吾志」,完全暴露了晉的無理,很委婉而明確地反將晉一軍。之後,順便再以「小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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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暗諷往後若鄭有任何不從或反抗

的舉動都是因為晉失德,把自己的立場說得冠冕堂皇而且有理有據,並說自己「鋌

而走險」、「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儵」,表示了談不攏最後一定會產生的破

局威脅,鄭反正橫豎都是無所逃,更顯示了鄭已無所懼,晉卻正好相反。自晉文

之後,晉的霸主名聲漸衰,晉一直想恢復號召諸侯的霸主地位,勢必與楚、齊等

較勁,尤其南方楚國更是一大威脅,鄭子家後來也說「為齊侵蔡,亦獲成於楚,

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627 頁),齊和

楚都有與鄭國盟會的紀錄,一方面突顯「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

的無奈,一方面也間接說明晉的霸主地位根本無力保護小國,這也是晉最大的隱

憂。

鄭國地理位置重要,被視為兵家必爭之地,從這則辭令就可以透露出端倪。

若晉把鄭逼急,令齊或楚對鄭進行援助,將更加深晉霸主地位的威脅。無論何者,

對晉都有害無益,而且還會因為對鄭的「命之罔極」,使名聲在諸侯之間難以服眾

心,要再稱霸更是雪上加霜。這些威脅,或許才是晉之所以屈服的最主要因素。

類似的辭令如成公十六年宣伯使告郤犨赦季孫、襄公三十一年鄭子產壞晉館

垣等皆是呈現出己方的心理、立場及萬不得已的後果,願對方圖之,用最後一個

玉石俱焚的手段以完成交際,皆是小國在心理趨求上迫使大國完成其交際目的的

例子。

在《左傳》中,利用「交際對象的心境」為一種修辭手段的共有六十六則,

和大國、小國無關係的有三則,談到大國的心境趨求為訴求的有五十三則,此五

十三則皆是以小國揣摩大國心理的立場出發;談到小國之心理趨求的有三十則,

在使用到「小國心理趨求」的三十則中,同時使用到大國的心理趨求和交際時暴

露己方小國之心理趨求的佔二十則,此二十則皆為以小國身分對大國陳述、揣摩

之外交辭令,因此單純以大國身份揣摩小國心理趨求的實際上只有十則,對比小

國以大國的心境趨求為訴求的五十三則,顯示越弱小國家,交際活動越頻繁;且

越弱小的國家,越需要靠說服達成不流血的協議。

另外,揣摩交際對象的心境,是對於受眾心理做的一種分析,六十六則和交

際對象心境之說服有關的外交辭令,失敗的僅四則,成功率達百分之九十四,顯

示中國修辭藝術的「受眾」心態至少在春秋時代就已被重視,而受眾心態的重視

與否,關乎到修辭之發展完善與否。以實踐的層面而言,此時期修辭的運用發展

已然純熟。

二、 交際雙方間的關係

交際的論辯和交際雙方的立場是有關聯的,言者舉證、論辯的根源來自於對

事件的定義、經驗與詮釋。措詞的不同正是對交際對象看法的反映,使聽者遵循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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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的理論形式接受言說者建構的世界,或者依照言說者所希望的模式解讀訊

息,這對修辭策略的形成影響最直接。從交際者間的關係切入,再慢慢帶回正題,

通常也能留下較好而不唐突的開場。這些策略在《左傳》裡有:交際者相互之間

的社會權力、傳統以降的友好關係、宗室親疏關係、利益關係或同盟策略關係等。

這些關係並不是全都獨立而存,話語的組成因素、活動型態往往十分複雜,有些

事件會同時牽扯到許多相關因素,因此有些修辭策略亦有其疊合的部份,然而因

為修辭要素之間不完全相同或不完全相容,各策略要素都有其獨特之處無法由其

他要素取而代之,故本文不將某些定義層面或使用情況有時會疊合的修辭策略歸

併為一,於下文一一細說。

(一) 相互之間的社會權力

交際者間的「社會權力」指的是雙方交際對象在國家間的政治職位、說話是

否能影響國君判斷、是否有政治決定權等。「權力」往往伴隨著「地位」和「身分」,

在《左傳》中,交際之對象若在其國家握有決策權,往往掌握了說服目的的命脈,

如晉的韓氏、趙氏,經由其他國家交際者與他們之間的論述內容便可以清楚表現

出來。《左傳》昭公十六年韓起向鄭求環,子產弗與時,子太叔、子羽便言:

韓子亦無幾求,晉國亦未可以貳。晉國、韓子不可偷也。若屬有讒人交鬬

其間,鬼神而助之,以興其凶怒,悔之何及?吾子何愛於一環,其以取憎

於大國也?盍求而與之?(1378頁)

這段話中可以看出韓宣子在晉國的地位,也可看出這樣的地位會影響交際對象的

決策結果。這樣的社會權力脅迫的往往不在少數。

當這樣的社會權力建立在國際間禮尚往來的友好上,便可見小國對交際對象

寄予厚望,如《左傳》昭公元年:

趙孟為客。禮終乃宴。穆叔賦〈鵲巢〉,趙孟曰:「武不堪也。」又賦〈采

蘩〉,曰:「小國為蘩,大國省穡而用之,其何實非命?」子皮賦〈野有死

麕〉之卒章,趙孟賦〈常棣〉,且曰:「吾兄弟比以安,尨也可使無吠。」

穆叔、子皮及曹大夫興,拜,舉兕爵,曰:「小國賴子,知免於戾矣。」飲

酒樂,趙孟出,曰:「吾不復此矣。」(1209-1210頁)

由於趙氏是晉的主事者,在饗禮上,基於禮貌和實際政治影響力,叔孫豹的賦詩

對晉國主盟,小國得以安居表達了感佩之意,願為大國效勞;子皮稱詩感謝趙孟

以義撫諸侯,而非以侵凌犯之;趙孟賦〈常棣〉,取「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之意,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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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加強兩國間兄弟般的關係表達了真摯的願望,對小國來說莫不是種值得高興的

喜悅。因此大家都興而拜曰:「小國賴子,知免於戾矣。」這句「賴子」,表達了

對趙孟的敬重和厚望,也透露出他在晉國所代表的意義。趙孟最後所言,一方面

是對此次交際表達贊同,一方面也暗示著合時合宜的雅言辭令現已愈來愈少了。

同時,許多時候《左傳》之行人出使代表的是國家身分,所以這「社會權力」

有時也指國家在國際上的地位。許多交際、請託、賦詩等都是靠這層關係來完成

使命,許多辭令的訴求同意與否也是基於這點作考量。如《左傳》僖公九年郤芮

與秦伯的對答:

齊隰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

秦伯謂郤芮曰:「公子誰恃?」對曰:「臣聞亡人無黨,有黨必有酬。夷吾

弱不好弄,能鬪不過,長亦不改,不識其他。」公謂公孫枝曰:「夷吾其定

乎?」對曰:「臣聞之,『唯則定國』。《詩》曰『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文

王之謂也。又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無好無惡,不忌不克之謂也。今

其言多忌克,難哉!」公曰:「忌則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330-

331頁)

秦穆公基於國家利益,考量是否納晉惠公。從旁人口中得知晉惠公夷吾「其言多

忌克」,這對秦國而言未嘗沒有好處,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提到:「所謂『若求

置晉君以成名於天下,則不如置不仁以猾其中,且可以進退』之意」(331 頁),秦

伯的想法便是據於此,這是基於其社會權力上的考量。

在「社會權力」這層交際關係中,有時「威之以勢」會包含在其中,利用威

脅來達成目的的手段,在《左傳》成公八年晉士燮為了伐郯之事來魯國出使便是

良好的例子:

晉士燮來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吳故。公賂之,請緩師。文子不可,曰:「君

命無貳,失信不立。禮無加貨,事無二成。君後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

燮將復之。」季孫懼,使宣伯帥師會伐郯。(840頁)

士燮話中的威脅「君後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是基於晉國國力大於魯國,對

魯國有制約作用,且士燮在晉國本為晉之重臣,這便標誌著社會權力之影響。在

同一年春季,魯為了汶陽之田一事才對晉表達完不滿,這一年年底依然答應晉的

要求,是因為晉是大國,魯不敢得罪,只好不得已地同意。同樣的,對晉來說,

在鞌之戰後把已承諾要把齊還給魯的汶陽之田再度給齊國,是為了拉攏齊國而無

視季文子的婉言拒絕,一樣是基於社會權力的考量。162

162

《左傳》成公八年載:八年春,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季文子餞之,私焉,曰:

「大國制義,以為盟主,是以諸侯懷德畏討,無有貳心。謂汶陽之田,敝邑之舊也,而用師於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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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外交辭令中,以社會權力為考量,不管是利益、威脅、懼怕等因素,

在春秋後期都漸漸愈發明顯,交際的辭令都帶有些威勢的色彩,在交際成敗的外

交辭令中佔了五成,這是春秋前期較少見的傾向,前期同樣的修辭策略僅佔兩成

一,間接說明了當時的禮法、道德等漸漸無法滿足諸侯的野心,也因為禮樂在春

秋後期幾乎不復存在,無法以此束縛諸侯的侵略,再加上較無實質之利的美名、

德行等遠不及領土的擴張和利益的輸送,因此春秋後期的社會轉向功利至上,也

可以從外交辭令這些現象看出來。163

(二) 友好關係

《左傳》外交辭令中,友好關係以廣義的角度而言有兩大方向:有交際目的

的友好關係,以及純粹的禮儀往來。164本章所言的友好事件為帶有交際目的、影

響外交成敗之友好關係。「友好關係」所涵蓋的範圍極廣,純粹的友好活動因為無

涉及外交成敗,視為單純而普通的友好活動,故本章只針對有交際目的和結果的

友好事件討論分析,並以此概稱「友好關係」。

友好關係指的是國與國之間良好的互動往來,在《左傳》中又分很多種,一

種是「傳統以降的友好關係」,是過去一直保有良好互動的友好形式;一種是「同

宗同緣的友好關係」,指的是特別強調經由血緣所建立的親疏友好;一種是「結盟

的友好關係」,指透過盟誓、講和等維持的友好;還有一種是「朝會朝聘的友好關

係」,指的是因為朝聘往來而保持的友好。因為宗周是以禮行封建制度的國家,各

諸侯的祖先在西周初年時大部分都是王室宗親或王室相關重臣,因此友好關係在

《左傳》中常是用以維持交際立場的表面功夫,許多辭令都是繞之開展,給說服

目標一個好的起始界線。話語的傳遞並不是突然的,若要使交際對象順著幾方的

立場思考,首先要先讓對方有可接受、已既定或使對方有利的立場開始。《左傳》

中以宗室、同盟為宗的友好關係隨處可見,除了是維繫宗周禮法社會必要條件之

外,也是大小諸侯間賴以存續的關係。

使歸諸敝邑。今有二命,曰『歸諸齊』。信以行義,義以成命,小國所望而懷也。信不可知,義無

所立,四方諸侯,其誰不解體?《詩》曰:『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七年

之中,一與一奪,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猶喪妃耦,而況霸主?霸主將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

以長有諸侯乎?《詩》曰:『猶之未遠,是用大簡。』行父懼晉之不遠猶而失諸侯也,是以敢私言

之。」(837 頁)從下一年的文句「為汶陽之田故,諸侯貳於晉」(842 頁)來看,季文子的言辭並

未被採納,汶陽之田終究仍歸齊國。 163

從昭公到哀公,共九十六則外交辭令中,扣除無關交際成敗的辭令三十三則,餘下六十三則裡,

以社會權力為論述手法的辭令多達三十三則,比例多達五成,遠超過從隱公至襄公一百三十九則外

交辭令,扣除無關交際成敗的五十三則,餘下八十六則裡,以社會權力為論述手法的辭令僅見十八

則,僅佔兩成一,可見得春秋末期辭令風氣的轉變,完整辭令條目詳見附錄。 164

純粹的禮儀往來和交際成、敗無關,在《左傳》外交辭令中,無關成敗的辭令除了一般對話和

爭訟對話之外,其餘的都是此類純粹禮儀往來的相關動態。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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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以降的友好關係」是指交際時用一段與交際對象相關的過去友好事蹟

做為「引子」,雖言引子,但不代表以友好關係開場的內容對說服不構成影響,反

而可視為「起點」策略,意即雙方在交際的開始時先讓某一事件能取得一致性的

同意,才能展開交際,因為對開場論述的同意與否會影響到受眾的心理,進而影

響到決策,165再由此切入主要目的,是與「友好關係」相關的外交辭令中最常見

的一種,除了可以重溫、敘舊,也可以使對方顧念先前情誼而行事有所顧忌,如

《左傳》僖公二十六年齊伐魯北鄙,魯展喜犒齊師,166齊侯曰:「何恃而不恐?」

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

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大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

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439-440 頁)傳統以來曾有的友好

是展喜退齊師的一種方法,也是這則辭令賴以展開的主要論述。簡單來說,「友好

關係」提供了有憑有據且已發生的真實事件為說服論點,使雙方能由此一致同意

的立場展開交際。

襄公十四年晉范宣子和姜戎首領駒支的對話亦是如此:

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

于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

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洩,則職女之由。

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于土地,

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嶽之裔冑也,毋是翦棄。賜我

南鄙之田,狐狸所居,犲狼所噑。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狸犲狼,以

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

舍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

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

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政,猶殽志也,豈敢離逷?今官之師

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

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于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

退。宣子辭焉,使即事于會,成愷悌也。(1005-1007頁)

165

與「交際開場之言論」相關論述詳見第四章第二節:起點。 166

此則辭令已於「交際對象的心境」部分引列分析,此不再重複,詳細可見前頁,爾後同一章節

有重複引用的辭令或出現過多次的辭令大抵皆比照此方式,於註腳插入辭令完整內容。本則辭令於

此一併附上: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于展禽。齊侯

未入竟,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

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縣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

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

在盟府,大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

位,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

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439─440 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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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辭令無論是范宣子或是駒支,都是用過去曾有的恩德、友好事件作為論述重

點。范宣子用「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作為駒支愧對晉的指

責。駒支只是直言國家立場及實際作為,並表現得問心無愧,和范宣子一樣從過

去的友好事蹟說起,訴說每一件為晉做的事,事件是揀選從過往至今都一直延續

不曾改變之事,才具足夠的說服力,並且又以言語不通來駁斥范宣子的荒謬,用

賦詩表示范宣子信了讒言。這舉動並不直斥,但卻和駒支的行為非常配合,表示

己方亦無損失,有從容不迫之感,而友好關係本來就是一項最直接的證據,對比

范宣子的數落,更突顯晉的無禮唐突,范宣子因而致歉。

另外,哀公二十四年晉侯將伐齊,使來乞師,也是一樣提到傳統以來的友好

關係:

(晉)曰:「昔臧文仲以楚師伐齊,取榖;宣叔以晉師伐齊,取汶陽。寡君

欲徼福於周公,願乞靈於臧氏。」臧石帥師會之,取廩丘。(1722頁)

「徼服於……」是外交辭令中常見的術語,在友好關係上更是常見。因為魯國是

周公的封地,晉國便言「徼福於周公」,而且一併稱許過去臧氏家族的勝利,實則

希望透過這兩層關係希望魯國能一起出兵攻打佔領齊國的廩丘,而魯確實也如其

所願,這也是用友好關係來達成主要目的的一種策略。

「同宗同緣的友好關係」指的是交際過程中提及的友好事件,是建立在過去

交際雙方有血親、姻親的關係,如昭公三年因晉少姜卒,齊景公使晏嬰請繼室於

晉之事:

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曰:「寡君使嬰曰:『寡人願事君朝夕不倦,將奉

質幣以無失時,則國家多難,是以不獲。不腆先君之適以備內官,焜燿寡

人之望,則又無祿,早世殞命,寡人失望。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顧齊國,

辱收寡人,徼福於大公、丁公,照臨敝邑,鎮撫其社稷,則猶有先君之適

及遺姑姊妹若而人。君若不棄敝邑,而辱使董振擇之,以備嬪嬙,寡人之

望也。』」韓宣子使叔向對曰:「寡君之願也。寡君不能獨任其社稷之事,

未有伉儷,在縗絰之中,是以未敢請。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顧敝邑,

撫有晉國,賜之內主,豈惟寡君,舉群臣實受其貺,其自唐叔以下實寵嘉

之。」(1233-1234頁)

維持著姻親關係是當時春秋社會諸侯間賴以平和的原因之一,此次少姜卒,齊國

惟恐怠慢,忙遣晏嬰詢問繼室之事。辭令中還特別提到「君若不忘先君之好,惠

顧齊國,辱收寡人,徼福於大公、丁公」,雖是客套辭令,但也是因著傳統以來的

友好關係而言,是以晉也客套了一番「若惠顧敝邑,撫有晉國,賜之內主,豈惟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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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君,舉群臣實受其貺,其自唐叔以下實寵嘉之」禮尚往來,進而完成這件交際

使命。

昭公九年周的甘地大夫和晉大夫閻嘉爭閻田,晉梁丙、張趯伐穎,周景王派

詹桓伯來辭,內容也是提到當年同宗的血緣分封關係:

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廢隊是為,豈如弁髦,而因以

敝之。先王居檮杌于四裔,以禦螭魅,故允姓之姦居于瓜州。伯父惠公歸

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

咎也?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難乎?伯父圖之!我在伯父,猶衣

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謀主也。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

原,專棄謀主,雖戎狄,其何有余一人?(1307-1309頁)

晉國是周成王之弟唐叔虞的封建之國,故周王用這層關係去責備晉國,隱含有數

典忘祖、離心背德之意。其後,叔向亦言「文之伯也,豈能改物」、「自文以來,

世有衰德,而暴滅宗周,以宣示其侈」,顯示周天子之責備的確其來有自。而由這

層血緣宗親關係論述,也終於使宣子妥協,「致閻田與襚,反穎俘」。

另外,昭公十三年,因為魯昭公不參加第二次的平丘之盟,晉人執季孫意如

以歸,子服惠伯與中行穆子的對話,也是基於血緣的友好關係:

子服惠伯私於中行穆子曰:「魯事晉,何以不如夷之小國?魯,兄弟也,土

地猶大,所命能具。若為夷棄之,使事齊、楚,其何瘳於晉?親親、與大,

賞共、罰否,所以為盟主也。子其圖之!諺曰:『臣一主二。』吾豈無大國?」

穆子告韓宣子,且曰:「楚滅陳、蔡不能救,而為夷執親,將焉用之?」乃

歸季孫。(1361-1362頁)

友好關係只是子服惠伯說服的策略之一,但從「魯,兄弟也」切入,合情合理,

同為姬姓封國,認為晉為盟主應該「親親」,親近兄弟的國家便是指魯國,以此做

為釋放季孫的主要訴求。雖然之後的「若為夷棄之,使事齊、楚,其何瘳於晉」

因為牽扯到晉盟主地位的直接利益,應是使晉同意的最主要原因,但這層血緣的

友好關係仍提供了良好的輔助。

「結盟的友好關係」指的是兩國透過盟誓互為友好,大國須幫助保護小國,

小國則須繳納貢賦以維持平和關係。《左傳》外交辭令中許多的訴求是建立在這層

關係上,許多提到「先君之好」的辭令也多屬於此類。因為從結盟關係切入可使

雙方在說服的基本立場較為一致,在此前提下說服論點便相對較為容易。基於結

盟之後的友好關係而做出請求的,如襄公四年魯國向晉國請屬鄫,167除了抓住晉

167

於「小國的心理立場」處已列引,本處於此附上完整內容:冬,公如晉聽政。晉侯享公,公請

屬鄫。晉侯不許。孟獻子曰:「以寡君之密邇于仇讎,而願固事君,無失官命。鄫無賦于司馬,為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64

的心理趨求之外,也是基於晉已和魯結盟,魯須給晉許多貢賦,要一直維持這樣

的關係首先就得先讓魯能「無失官命」,因此友好關係的因素也是此則辭令的說服

策略之一。

友好關係在很多時候都作為辭令的開場,尤其是雙方曾有的先君之好。同樣

的,需要某些特殊訴求時,也會用這層友好關係加以文飾,如成公十三年晉侯使

呂相絕秦,絕秦書一開始就提到:

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天禍晉國,

文公如齊,惠公如秦。無祿,獻公即世,穆公不忘舊德,俾我惠公用能奉

祀于晉。又不能成大勳,而為韓之師。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

成也。文公躬擐甲冑,跋履山川,踰越險阻,征東之諸侯,虞、夏、商、

周之胤而朝諸秦,則亦既報舊德矣。……(861-862頁)

在呂相絕秦書中通篇辭令幾乎都和昔日友好扯上邊,包括昔日的恩德或是背信忘

義的行為等。友好關係的破壞是晉執意絕秦的主要理由,因為之後晉歷數了八十

年來秦君對晉不利的種種罪狀,雖有許多強詞奪理之處,但用友好關係作為開頭

就為之後的言論找了個絕佳的好理由。

在《左傳》中,「結盟的友好關係」和「朝會朝聘的友好關係」有時並不能完

全切割,所有因為聘禮的來聘、答聘、宴享等皆是基於這層關係,是以有時也會

藉由這方面的友好關係透露些訴求或希望,最明顯的是外交賦詩大抵都是如此,

如昭公二年的晉國韓宣子如魯聘問,享禮上的賦詩即是如此:

二年春,晉侯使韓宣子來聘,……公享之,季武子賦〈緜〉之卒章,韓子

賦〈角弓〉。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彌縫敝邑,寡君有望矣。」武子賦

〈節〉之卒章。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樹焉,宣子譽之。武子曰:「宿敢不

封殖此樹,以無忘〈角弓〉。」遂賦〈甘棠〉。宣子曰:「起不堪也,無以及

召公。」(1226-1228頁)

在享禮上,魯國的公卿都大大的將韓宣子讚揚了一番,因其代表著晉國來聘,晉

與魯又是兄弟之國,又有結盟關係,因此友好的賦詩相贈變成為了交際中重要的

活動。季武子賦〈緜〉之卒章,杜注謂「義取文王有四臣,故能以緜緜致興盛。

以晉侯比文王,以韓子比四輔」。韓子賦〈角弓〉,杜注:「取其『兄弟昏姻,無胥

遠矣』,言兄弟之國宜相親。」後季武子再賦〈節〉之卒章,杜注:「取『式訛爾

心,以畜萬邦』,以言晉德可以畜萬邦。」一番交際後,季武子賦〈甘棠〉,杜注:

「因召伯息於甘棠之下,詩人思之,以愛其樹。武子欲封殖嘉樹如甘棠,以宣子

執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闕而為罪,寡君是以願借助焉。」晉侯許之。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65

比召公。」(1227─1228 頁)從這些賦詩的涵義中可見韓宣子在晉代表的地位,也

顯現了晉、魯間雙方面的友好關係。

再如襄公十九年,魯國季武子如晉拜謝晉國出兵伐齊之事:

季武子如晉拜師,晉侯享之。范宣子為政,賦〈黍苗〉。季武子興,再拜稽

首,曰:「小國之仰大國也,如百穀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輯睦,

豈唯敝邑?」賦〈六月〉。(1047頁)

因為范宣子賦了〈黍苗〉表達了友好親善之意,季武子在享禮上,直接表明了小

國的希望:「若常膏之,其天下輯睦,豈唯敝邑」,賦〈六月〉答謝。這則辭令也

是和結盟、拜會相關的代表。

除上述四種友好關係之外,《左傳》中也敘述了許多私人的友好關係,如襄公

二十九年吳公子季札聘魯、聘齊、聘鄭、聘衛、聘晉之事,根據《左傳》,季札的

聘問是為了「通嗣君也」,因此這些聘問既代表國家,也將其私人的友好關係置入

其中,加深了與各國間的關係,如聘魯時「見叔孫穆子,說之」;168聘齊時「說晏

平仲」;169聘鄭時「見子產,如舊相識。與之縞帶,子產獻紵衣焉」;170聘晉時「說

趙文子、韓宣子、魏獻子」、「說叔向」,171季札幾乎與各國的執政大夫交好,因此

即使季札所代表的吳國和各國並沒有直接、明顯的友好關係,卻可透過季札本身

達成良好的聘問之禮和聘問目的。

除此之外,「賜命」有時也用友好關係當作主要論述,如襄公十四年:

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

世胙大師,以表東海。王室之不壞,繄伯舅是賴。今余命女環,茲率舅氏

之典,纂乃祖考,無忝乃舊。敬之哉!無廢朕命!」(1018-1019頁)

周靈王賜命提到齊桓公主要目的是希望能藉由桓公當年「尊王」的號召牽制晉國,

股肱周室,也希望使齊對晉有貳心。齊本對晉就不甚友好,終於在襄公十八年齊、

晉發生了平陰之戰。

友好關係有時也是一種藉口,因為友好關係通常為一事實例證,可能因年代

久遠無從詳細考證,故有憑有據有之,強詞奪理亦有之。因此這項藉口能為某些

168

吳公子札來聘,見叔孫穆子,說之。謂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好善而不能擇人。吾聞君子務

在擇人。吾子為魯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舉,何以堪之?禍必及子!」(1161 頁) 169

其出聘也,通嗣君也。故遂聘于齊,說晏平仲,謂之曰:「子速納邑與政。無邑無政,乃免於難。

齊國之政將有所歸,未獲所歸,難未歇也。」故晏子因陳桓子以納政與邑,是以免於欒、高之難。

(1166 頁) 170

聘於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與之縞帶,子產獻紵衣焉。謂子產曰:「鄭之執政侈,難將至矣,

政必及子。子為政,慎之以禮。不然,鄭國將敗。」(1166 頁) 171

適晉,說趙文子、韓宣子、魏獻子,曰:「晉國其萃於三族乎!」說叔向。將行,謂叔向曰:「吾

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將在家。吾子好直,必思自免於難。」(1167 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66

行為提出一個看似合理的依據,如僖公四年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後伐楚: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

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

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

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包茅

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

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

師進,次于陘。(288-291頁)

管仲出兵伐楚的藉口是「爾貢包茅不入」及「昭王南征而不復」,兩個都是陳年舊

事,先敘「夾撫周室」之事開場,再敘周昭王來漢水未歸,是楚的責任。管仲這

兩件事的友好都與楚國和周王室相關,是以管仲從此問起,來掩蓋實欲伐楚的出

師無名。

總而言之,在《左傳》外交辭令中,友好關係是一個可以在一致立場下展開

論述的修辭策略,昔日的友好也意味著關係的牽絆,這份牽絆會影響到交際者決

策的考量,因此使用此一策略既可完成使命,亦可表達期望,復可巧立名目,甚

至可以絕交。並且,修辭策略往往不是單方面、單一向的,有許多的友好關係同

時也隱藏著利益問題,所以友好關係這項修辭策略在外交辭令中呈現極廣闊的應

用。

(三) 利益關係

利益問題是說服、談判中最直接的影響因素。在沒有任何外在環境牽絆的情

況下,利益往往是事件決定的主要考量點,這也意味著如果沒有任何利益為考量

前提,要說服一個相反立場或不同立場的對象同意某些論點,將會較其他的修辭

策略來得困難。

《左傳》外交辭令中也屢屢可見以利益為考量的例子,僖公七年鄭文公使太

子華聽命於甯母之盟之事:

鄭伯使大子華聽命於會,言於齊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實違君

命。若君去之以為成,我以鄭為內臣,君亦無所不利焉。」齊侯將許之。(317

-318頁)

以交際結果而言這則辭令是失敗的,沒有達成既定目標。鄭國太子華先捏造了「實

違君命」的事實,表示若除掉鄭之三氏賢臣,願以國家為交換。這件事對齊侯來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67

說是個近在眼前的利益,且就眼前的形勢而言對齊國並沒有任何壞處,所以「齊

侯將許之」。管仲以禮義和誠信止之,但從管仲和齊侯的對話也可以看出齊桓公當

時以利益為宗的傾向:

管仲曰:「君以禮與信屬諸侯,而以姦終之,無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

守命共時之謂信。違此二者,姦莫大焉。」公曰:「諸侯有討於鄭,未捷。

今苟有釁,從之,不亦可乎?」對曰:「君若綏之以德,加之以訓,辭,而

帥諸侯以討鄭。鄭將覆亡之不暇,豈敢不懼?若揔其罪人以臨之,鄭有辭

矣,何懼?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會而列姦,何以示後嗣?夫諸侯之會,

其德、刑、禮、義,無國不記。記姦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記,非盛德

也。君其勿許!鄭必受盟。夫子華既為大子,而求介於大國以弱其國,亦

必不免。鄭有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為政,未可間也。」齊侯辭焉。子華

由是得罪於鄭。(318-319頁)

齊桓公認為如果可以趁這機會直接削弱鄭國而不必打仗取勝,是個良機。然管仲

提出了「合諸侯以崇德也,會而列姦,何以示後嗣」的盟主約束,以「其德刑禮

義,無國不記」表示出德刑禮義對霸主地位的重要。這種德刑、禮義是屬於當時

文化風氣下特有的約束,以禮法為統治最高原則,以德刑為依歸,是以管仲以此

牽制桓公,再提「鄭有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為政,未可間也」表示眼前的利並

不是那麼可行。當利益是有風險的,而霸主的名聲又可能受到影響時,說服的條

件便不存在,172也終於使齊桓公改變心意。

以利益為說服主要訴求的,當屬僖公三十年燭之武退秦師之事: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

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

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

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

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

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

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揚孫戍之,乃還。(479-481頁)

首先燭之武表示全國都已有亡國的心理準備,從「亡鄭而有益於君」可看出,他

們有替秦想過,若這是百益無害之計,秦說什麼也不可能退兵,掙扎無用,不如

172

這裡指的說服條件是針對「交換」而言,意即如果要協議某些事,一定會有有形或無形的交換

條件。對立場較強勢的一方而言,若交換條件後的結果沒有比原先的情況或策略好,說服就會薄弱

許多。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68

「敢以煩執事」,一開始就點明了站在彼方立場的意味。其後,燭之武的說服論述

主要是以「利益」向秦穆公進言。離間秦、晉的關係,言和秦結盟一起圍鄭的晉

是「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基於晉是「何厭之有」的前提下,分析利害,

晉之所以與秦一同侵鄭,目的在於擴張版圖,有一天一定會「若不闕秦,將焉取

之」,秦穆公的做法只是「用亡鄭以陪鄰」而已。接著說明若不取鄭,鄭將釋出善

意:「行李往來,共其乏困」,又增加了不圍鄭的益處。

燭之武不以鄭之存亡為念,句句都抓住秦穆公心裡所想的事,以及未考慮到

的事,鄭表面上表示與秦友好──有益於君則侵之,使立場看似與秦國同一陣線,

再從秦的立場出發,說之以利、阻之以害,真正目的是使鄭國脫離險境。而秦的

目的說好聽是「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其實也只是站在國家利益的立場,圍鄭

滅之,亦可擴充版圖。但秦的目的絕對不是想「順便」或者直接壯大晉國,那顯

然也是種間接的利益減損。燭之武以晉的野心來阻之以害,實則為「利益關係」

的另一種形式。燭之武用四個利益關係說服秦國:一、地理位置:越國以鄙遠;

二、亡鄭以陪鄰,晉之厚,秦之薄;三、鄭為東道主,行李往來,共其乏困;四、

晉無厭且背恩信,朝濟而夕設版焉,因此這則外交辭令可說徹頭徹尾都與利益相

關,也是抓住大國求利求霸之心理趨求的代表。

較特別的是,燭之武面對大軍壓迫是見秦君而非晉君,表示他對秦穆公「嘗

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的心結非常清楚,且這也透了出了

秦、晉在這場戰爭中微妙的地位關係。

由燭之武退秦師之外交辭令可知,利益關係可以掩飾交際真正目的,使交際

對象的思考能導向言談事件中被忽略的利益盈虧,並以此為警戒,且這樣的導向

對交際言說者之立場而言是有利的,也是其辭令巧妙編排的結果,這是呈現173手

法的運用。《左傳》昭公五年吳蹶由犒楚師也有一樣的情形:

冬十月,楚子以諸侯及東夷伐吳,……聞吳師出,薳啟疆帥師從之,遽不

設備,吳人敗諸鵲岸。楚子以馹至於羅汭。

吳子使其弟蹶由犒師,楚人執之,將以釁鼓。王使問焉,曰:「女卜來吉乎?」

對曰:「吉。寡君聞君將治兵於敝邑,卜之守龜,曰:『余亟使人犒師,請

行以觀王怒之疾徐,而為之備,尚克知之!』龜兆告吉,曰:『克可知也。』

君若驩焉好逆使臣,滋敝邑休怠,而忘其死,亡無日矣。今君奮焉震電馮

怒,虐執使臣,將以釁鼓,則吳知所備矣。敝邑雖羸,若早修完,其可以

息師。難易有備,可謂吉矣。且吳社稷是卜,豈為一人?使臣獲釁軍鼓,

而敝邑知備,以禦不虞,其為吉,孰大焉?國之守龜,其何事不卜?一臧

一否,其誰能常之?城濮之兆,其報在邲。今此行也,其庸有報志?」乃

弗殺。(1271-1272頁)

173

呈現意味著選擇去強調某些觀念或事實,忽略其他的,並鼓吹受眾去重視。參考資料出自 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10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69

這則辭令是以利益為保護。蹶由分析如果楚王把他「驩焉好逆使臣」,會使吳國導

致「滋敝邑休怠,而忘其死,亡無日矣」的情形,這對楚而言是利而對吳是害。

若楚王「將以釁鼓」,將使吳國上下都有所準備,「敝邑雖羸,若早修完,其可以

息師」,這對楚而言是大不利,也是一種暗地裡的威脅。蹶由將自己個人性命放在

利益的考量下分析給楚王聽,殺了他對吳國的好處遠大於犧牲他個人,是以「敝

邑知備,以禦不虞,其為吉,孰大焉」,對楚而言多殺一個吳使並不會帶來額外的

好處,也許還可能招致麻煩,而且蹶由這般置個人生死於度外、放國家大義於前

的精神也是春秋時崇尚的品格素養,是行人忠於國家的典範,因此放了他回去。

從上文可見,利益關係有時也包含著威脅,昭公七年楚薳啟疆也是用這樣的

的利益關係恐赫魯昭公:

楚子享公于新臺,使長鬣者相。好以大屈。既而悔之。薳啟疆聞之,見公。

公語之,拜賀。公曰:「何賀?」對曰:「齊與晉、越欲此久矣。寡君無適

與也,而傳諸君。君其備禦三鄰,慎守寶矣,敢不賀乎?」公懼,乃反之。

(1289頁)

薳啟疆並沒有說楚王反悔想要回大屈之弓,而是言「齊與晉、越欲此久矣」,表示

這樣物品的珍貴,而楚獨送魯,向魯昭公透露了魯國的「特殊」。但真正重點在於

下文的「君其備禦三鄰,慎守寶矣」,表面上恭賀魯得了諸侯都想要的寶物,實則

以諸侯為要脅,暗示今後如有戰爭都可能是因大屈之弓而起。魯國弱小,禁不起

討伐,無論薳啟疆說的是不是事實,日後楚國也可能聯合其他國以此作為出兵藉

口,恐嚇的意味十分明顯,使昭公懼而反之。這種以表面利益恭賀實則恐嚇的例

子,《左傳》中也可見其影子。

(四) 同盟策略關係

同盟策略關係是指和交際對象因為基於同盟而同意某些決策,如宣公十二年

因為晉楚邲之戰,楚國向其屬國唐國求告,唐惠侯替楚莊王出軍之事。174或者用

同盟策略說服交際對象與自己同一立場、接受己方意見而放棄原本的計畫,如前

文所提過的僖公三十年燭之武退秦師175之外交辭令,燭之武就是用同盟策略的因

174

晉師右移,上軍未動。工尹齊將右拒卒以逐下軍。楚子使唐狡與蔡鳩居告唐惠侯,曰:「不穀不

德而貪,以遇大敵,不穀之罪也。然楚不克,君之羞也。敢藉君靈,以濟楚師。」使潘黨率游闕四

十乘,從唐侯以為左拒,以從上軍。(739─740 頁) 175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

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

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0

素說服秦穆公,先敘放棄攻打鄭國,和鄭同盟「行李往來,共其乏困」的好處,

再言晉「何厭之有」、「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都是在破壞秦和晉的同盟

關係,強化秦、晉之好以來的心結,最後用「闕秦以利晉」總結,將秦晉的同盟

關係變成利益上的嚴重不均等,使秦終與鄭盟。

在《左傳》外交辭令中,有些「同盟策略關係」也會與「友好關係」中「結

盟的友好關係」相關並存。許多決策因素是基於同盟的關係,也是基於友好關係,

如成公十三年的呂相絕秦書、文公十七年的鄭子家與趙宣子書。但是這兩者關係

都只是一部份的交集,同盟策略關係的影響是直接的,不似友好關係為間接影響,

友好關係在外交事件中的作用是為了求得立場上共識,有時只是禮貌上的答謝、

享禮、犒師等,如僖公二十六年的展喜犒齊師;而同盟策略之使用並不在於求得

立場上的一致,而是為決策的要脅、警惕或交換籌碼,與友好關係在交際中的本

質不同。

同盟關係上的破壞,會直接影響到交際對象的利益,因此《左傳》中許多辭

令都如燭之武退秦師般,離間交際對象本欲達到之目的,成公十六年魯國季文子

為晉人所執一事便是如此:

宣伯使告郤犨曰:「魯之有季、孟,猶晉之有欒、范也,政令于是乎成。今

其謀曰:『晉政多門,不可從也。寧事齊、楚,有亡而已,蔑從晉矣。』若

欲得志于魯,請止行父而殺之,我斃蔑也,而事晉,蔑有貳矣。魯不貳,

小國必睦。不然,歸必叛矣。」九月,晉人執季文子于苕丘。(893頁)

宣伯為魯之惡臣,蕩覆公室,又希望去掉季、孟氏以掌魯政,故以季、孟叛晉事

楚而言之,使晉人執季文子。宣伯以同盟關係離間晉、魯公室大臣間的關係,事

奉齊、楚對晉的外交而言是一項重挫,故晉國很理所當然拘捕了季文子。甚至當

魯成公一開始派聲伯請求赦季孫時,郤犨也不願意:

公還,待于鄆。使子叔聲伯請季孫于晉,郤犨曰:「苟去仲孫蔑,而止季孫

行父,吾與子國,親于公室。」對曰:「僑如之情,子必聞之矣。若去蔑與

行父,是大棄魯國,而罪寡君也。若猶不棄,而惠徼周公之福,使寡君得

事晉君,則夫二人者,魯國社稷之臣也。若朝亡之,魯必夕亡。以魯之密

邇仇讎,亡而為讎,治之何及?」郤犨曰:「吾為子請邑。」(893-894頁)

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

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

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

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

使杞子、逢孫、揚孫戍之,乃還。(479─481 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1

聲伯也是使用同盟策略「以魯之密邇仇讎,亡而為讎,治之何及」說服郤犨,卻

沒有成功,興許和郤犨個人的野心相關,也可能是因為在不能完全判別真偽的情

況下,宣伯所說的事對同盟關係的破壞和魯被滅亡讓晉造成的損失比起來大許

多,因此,宣伯使用這個同盟策略成功,聲伯則否。176

另外,在《左傳》中還記載了基於「同盟關係卻無法服人」的反思,而達成

交際協議的事例,襄公九年鄭簡公和六卿與晉士莊子盟:

晉士莊子為載書,曰:「自今日既盟之後,鄭國而不唯晉命是聽,而或有異

志者,有如此盟!」公子騑趨進曰:「天禍鄭國,使介居二大國之間,大國

不加德音,而亂以要之,使其鬼神不獲歆其禋祀,其民人不獲享其土利,

夫婦辛苦墊隘,無所厎告。自今日既盟之後,鄭國而不唯有禮與彊可以庇

民者是從,而敢有異志者,亦如之!」荀偃曰:「改載書!」公孫舍之曰:

「昭大神要言焉。若可改也,大國亦可叛也。」知武子謂獻子曰:「我實不

德,而要人以盟,豈禮也哉?非禮,何以主盟?姑盟而退,修德、息師而

來,終必獲鄭,何必今日?我之不德,民將棄我,豈唯鄭?若能休和,遠

人將至,何恃于鄭?」乃盟而還。(968-969頁)

鄭國公子騑的言論說明了鄭國對盟約的無誠信,「唯強國是從」說明了鄭處在大國

間的兩難地位,也間接表示這些盟約都是武力要挾而來的。同盟無信,本不該盟,

然知武子卻反言「我實不德,而要人以盟,豈禮也哉」,也許是個反思,也許只是

個息兵的藉口,無論如何,晉終究因為這個原因與鄭改載書後盟而還。

同盟策略關係也時也用來捍衛國家尊嚴,昭公十九年鄭國駟偃死了,晉國干

涉其繼承人的問題,於是子產和晉人便產生義正辭嚴的對話:

「鄭國不天,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昬,今又喪我先大夫偃。其子幼弱,其

一二父兄懼隊宗主,私族於謀,而立長親。寡君與其二三老曰:『抑天實剝

亂是,吾何知焉?』諺曰『無過亂門』,民有亂兵,猶憚過之,而況敢知天

之所亂?今大夫將問其故,抑寡君實不敢知,其誰實知之?平丘之會,君

尋舊盟曰:『無或失職!』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即世者,晉大夫而專制其位,

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為?」辭客幣而報其使,晉人舍之。(1403-1404頁)

晉自恃霸主,干涉鄭國的內政,子產提出了平丘之盟「無或失職」的誓詞,根據

這誓辭而各司其職各行其事,晉卻沒遵守,干涉內政是對鄭國國格的藐視和輕蔑,

也是對平丘之盟的踐踏。所以根據同盟盟約的關係,子產強烈指責「晉大夫而專

制其位,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為」的蠻橫無理便有憑有據有理。

176

雖然最後郤犨仍赦季孫,使聲伯的交際目的達成,但聲伯所使用的修辭策略主要是品格訴求,

與此處無關,故於此不敘亦不列舉之。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2

「交際雙方間的關係」的修辭要素在《左傳》外交辭令中佔一百則,在影響

交際成敗的外交辭令中使用率達百分之八十三,其中又以「社會權力」和「友好

關係」最為重要。

根據統計,「社會權力」的關係越到春秋後期使用率越高,從昭公到哀公,扣

除無關交際成敗的辭令三十三則,餘下六十三則裡,以社會權力為論述手法的辭

令多達三十三則,比例達五成,而隱公至襄公扣除無關交際成敗的五十三則,餘

下八十六則裡,以社會權力為論述手法的辭令僅見十八則,只佔兩成一,可見得

春秋末期辭令風氣的轉變。春秋後期的社會權力代表的是強勢地位的交際身分,

如國力、交際對象對國家的影響力等,運用社會權力的壓迫,往往使辭令不再重

視交際者「言說之藝術」,較多的成分是以勢逼人,連帶影響到戰國唯利是圖的言

說風氣。

交際雙方間的「友好關係」在外交辭令中可以是某些訴求的開場,也可以是

某些意見前提的認同,亦或是斷絕關係的一項藉口。總之,「友好關係」在交際雙

方間的關係訴求中廣泛運用,可看出春秋時代尋求言說同意的立基點便是過去周

代禮樂文化維持的禮法秩序,這層關係在春秋時代的外交辭令中不斷被提及,意

謂著這層關係曾經是當時重要的普世價值,以至於後代雖已多所破壞,在需要的

時候仍不斷被強調。換而言之,春秋時期外交辭令之建構仍是在正統的禮樂秩序

之中,即使它只是表面的強調或一種掩飾,都無法和時代切割,是春秋時代說服

要素的一大特色。

三、 言說者的個人特質

春秋是一個尚言風氣蔚為開展的時代,重視言之無文,行而不遠的能力與修

養。孔子在《論語‧為政》裡曾言:「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

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177這說明當時一個人的言

語行為被視為同等重要,甚至關係到福祿榮祇。其後學子貢亦言:「君子一言以為

知,一言以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178這些都體現了言辭價值在知識些曾所受

到的關注,謹言慎行除了是修養外,也是受人重視的人格特質,行人們巧妙運用

這項能力表現在國際外交上,實踐對辭令的運用和講求,這樣有技巧而滔滔雄辯

的能力亦是一種個人特質。

另外,春秋時代的禮樂制度正逐漸瓦解,相伴而來的是諸侯們對禮樂的僭越,

春秋晚期貴族衰落而不知禮、出使問答而不能對、王室衰微使諸侯不敬的現象愈

發明顯,如《左傳》僖公十一年周使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賜之命,而惰於受

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

177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頁 76。 178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頁 26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3

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337-338 頁)晉侯受玉的無禮怠慢,影響的是

其後代的禍福,因此對春秋時代而言,在各種外交場合做出合乎自己國家、地位、

身分的言行規範,拿捏恰到好處的禮儀應答分寸,除了視為「合禮」之外,亦是

一種值得景仰的人格特質。

另外,在亞里斯多德理論中所提到的三種說服藝術論證,也和人格特質相關,

包括說之以理的理性訴求、動之以情的感性訴求、服之以德的品格訴求。

(一) 理性訴求(logos)

理性訴求即說之以理,「logos 是希臘字,可單指一個字,也可包含群組的字詞

或文件、演說等。它也在字面、論述或論點中表達一種思想。理性訴求在於表現

一般的知識或理性,是一種人類的特質,使人類顯然有別於動物。」179簡單來說,

理性訴求偏向以證據或分析指涉論點,使論述有條理並且合乎邏輯。《左傳》外交

辭令中許多說服觀點都是用理性訴求陳述事物,例如《左傳》襄公四年魯襄公向

晉請屬鄫時孟獻子之文辭,180除了牽扯到利益,孟獻子也以「為執事朝夕之命敝

邑,敝邑褊小,闕而為罪」為理由,呈現魯請屬鄫和晉對魯索求之間的相關性,

這便是理性訴求運用的例證之一。

春秋時代,「善辯」是行人往來所必需的能力,因此《左傳》中屢屢可見以理

性訴求為修辭策略的例證。理性訴求有時也是真正目的的掩飾,言在此而意在彼,

卻合理而正當,如僖公三十三年秦國攻滑順道侵鄭,弦高對秦軍以及鄭穆公派皇

武子辭而致歉的外交辭令:

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以

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曰:「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

敝邑,為從者之淹,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且使遽告於鄭。

鄭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武子辭焉,曰:「吾子淹久

於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

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閒敝邑,若何?」杞子奔齊,逢孫、揚孫奔宋。

孟明曰:「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滅滑

而還。(494-495頁)

179

原文如下:「Logos is a Greek term with many nuances of meaning. It can mean simply a word, or it

can refer in a plural sense to the words of a document or speech. It also carries the sense of a thought

expressed in words, a discourse, an argument, or a case. Logos could also suggest intellect or rationality

generally, and the possession of Logos was the distinctly human characteristic that separated us from

other animals. 」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 83. 180

於「小國的心理立場」處已列引,本處於此附上完整內容:冬,公如晉聽政。晉侯享公,公請

屬鄫。晉侯不許。孟獻子曰:「以寡君之密邇于仇讎,而願固事君,無失官命。鄫無賦于司馬,為

執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闕而為罪,寡君是以願借助焉。」晉侯許之。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4

秦國本來是打算趁鄭國無備時偷襲,弦高發現秦軍時,目標就是讓秦軍了解他們

的目的已經被識破了一半,因此說「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讓

秦軍表面知曉鄭國已知秦軍出師的消息3在修辭學上,只要目標是受阻的、風險

超出事前的預估,就會降低執行能力,鄭國這樣說的目的在使秦軍退兵,此種說

法最符合經濟效益。另一方面,皇武子的辭令表面上在責備己方招待不周,實際

上也在告訴對方這件事全國皆知,順道說鄭有原圃,表示賠償或以示道歉,不戳

破秦軍的目的,又釋出了強大的善意,再順便鋪個台階「吾子取麋鹿,以閒敝邑」

給對方下,讓秦軍既出師無禮,又讓秦軍了解和原本出師的目的相去甚遠而選擇

退兵。鄭國不費一兵一卒,靠的就是委婉但清楚地道出秦軍目的,而且尚未說出

口的言外之意是:鄭有備矣。而這言外之意,在辭令中已昭然若示。無論是弦高

或皇武子,所說的話語都十分合理而友善,表面上對秦軍竭誠歡迎,實則傳遞「鄭

有備矣」的消息,這是利用理性訴求所完成的一種交際手段。

理性訴求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合理或不想接受的事,而不至於開罪對方,例如

襄公十年,宋向戌與晉人的對話:

晉荀偃、士匄請伐偪陽,而封宋向戌焉。……以與向戌。向戌辭曰:「君若

猶辱鎮撫宋國,而以偪陽光啟寡君,群臣安矣,其何貺如之!若專賜臣,

是臣興諸侯以自封也,其何罪大焉!敢以死請。」乃予宋公。(975─976頁)

根據《左傳》記載,晉伐偪陽費了好大一番功夫,還引發了大夫們的爭執,181因

此向戌不願接受也不敢接受,182寧可將其視為對宋國的友好,而不願這勞師動眾

得來的結果變成專只為了自己個人的封賞,更不想與晉有私人財禮往來的事發

生。晉在當時是大國,難以開罪,因此向戌用「若專賜臣,是臣興諸侯以自封也,

其何罪大焉」的理由來辭謝,表示這樣過度的重禮用個人的名義是擔當不起的,

也表示出拒絕的理由和晉、宋都相關,讓偪陽終究是給了宋公。

《左傳》外交辭令理性訴求除了恰當而善辯的應答策略,也包括了狡飾文辭

的詭辯,即在《傳》中說著看似合情合理的反話,實則為狡詐的飾詞。僖公三十

181

晉荀偃、士匄請伐偪陽,而封宋向戌焉。荀罃曰:「城小而固,勝之不武,弗勝為笑。」固請。

丙寅,圍之,弗克。孟氏之臣秦堇父輦重如役。偪陽人啟門,諸侯之士門焉。縣門發,郰人紇抉之,

以出門者。狄虒彌建大車之輪,而蒙之以甲,以為櫓,左執之,右拔戟,以成一隊。孟獻子曰:「《詩》

所謂『有力如虎』者也。」主人縣布,堇父登之,及堞而絕之。隊。則又縣之。蘇而復上者三,主

人辭焉,乃退。帶其斷以徇于軍三日。

諸侯之師久于偪陽,荀偃、士匄請于荀罃曰:「水潦將降,懼不能歸,請班師。」知伯怒,投之以

机,出于其間,曰:「女成二事,而後告余。余恐亂命,以不女違。女既勤君而興諸侯,牽帥老夫

以至于此,既無武守,而又欲易余罪曰:『是實班師,不然,克矣』。余羸老也,可重任乎?七日不

克,必爾乎取之!」五月庚寅,荀偃、士匄帥卒攻偪陽,親受矢、石,甲午,滅之。(975-976 頁) 182

《春秋左傳注》:「定八年《傳》,『諸侯唯宋事晉』,而向戎為宋之賢臣,故晉人欲滅偪陽為其私

邑。」(975 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5

三年晉陽楚父侵蔡,楚國子上救之而與其展開的對話便是:

晉陽處父侵蔡,楚子上救之,與晉師夾泜而軍。陽子患之,使謂子上曰:「吾

聞之:『文不犯順,武不違敵。』子若欲戰,則吾退舍,子濟而陳,遲速唯

命,不然,紓我。老師費財,亦無益也。」乃駕以待。子上欲涉,大孫伯

曰:「不可。晉人無信,半涉而薄我,悔敗何及?不如紓之。」乃退舍。陽

子宣言曰:「楚師遁矣。」遂歸。楚師亦歸。(504頁)

陽楚父的目的很簡單,如果不能趁楚軍渡河時「半涉而薄」,便是待其退三十里後

自己藉故退兵,因此陽楚父用「老師費財,亦無益也」說服子上,表示既然對兩

軍都無益處,不如另兩種情境擇一以一較高下。對楚國來說,這是合理的要求,

因此楚國接受退一舍,卻反而給予陽楚父時間歸去,進而言「楚師遁矣」。因此「老

師費財,亦無益也」只是表面上漂亮的掩飾,實際上另有目的。

理性訴求在《左傳》外交辭令中運用得十分廣泛,不論是善辯或詭辯,主要

都是為了呈現某些決策之所以必須如此的正當理由,有些目的隱藏在理由之後,

有些則否。無論如何,在「言之無文,行而不遠」的時代,這樣的辯才訴求無疑

是外交人才必備的首要條件。

(二) 感性訴求(pathos)

當理性訴求或外在環境無法撼動人心時,人類通常就會訴諸感性訴求。「所謂

『感性訴求』是指以打動人心、或刺激情感反應為主的論述方式。通常這種論述

可能會使用比較感性或刺激的語言來達成預期的情感反應。」183感性訴求以情感

指向為依歸,意圖使交際對象一起對某事感同身受而同意某些決策。《左傳》外交

辭令中也有許多這樣的訴求,期望能引起對方的同理心,哀公十年即為如此:

冬,楚子期伐陳,吳延州來季子救陳,謂子期曰:「二君不務德,而力爭諸

侯,民何罪焉?我請退,以為子名,務德而安民。」乃還。(1656頁)

吳國季子以「德」來說服楚國,而用來印證「德」的重要性的是人民,言「民何

罪焉」,希望對方能想想兩國國君因為不務德勤於爭戰下受苦受難的人民。這種「為

他人著想」的立場即是感性訴求的主旨。

另外,感性訴求在《左傳》外交辭令中常與友好關係並存,許多感性訴求是

希望對方能回想起過去的友好關係,而答應某些事。晉國的欒盈和范鞅之間有嫌

183

林靜伶:《語藝批評──理論與實踐》,台北:五南出版社,2000 年,頁 23。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6

隙,後來范鞅趁欒盈去築城時驅逐他。《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記載了欒盈過楚時和

周使臣的對話:

欒盈過于周,周西鄙掠之。辭于行人曰:「天子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

將逃罪。罪重于郊甸,無所伏竄,敢布其死,昔陪臣書能輸力于王室,王

施惠焉。其子黶不能保任其父之勞。大君若不棄書之力,亡臣猶有所逃。

若棄書之力,而思黶之罪,臣,戮餘也,將歸死于尉氏,不敢還矣。敢布

四體,唯大君命焉。」王曰:「尤而效之,其又甚焉。」使司徒禁掠欒氏者,

歸所取焉,使候出諸轘轅。(1061─1062頁)

欒盈以其父欒書功於周室為訴求,希望周天子念在「昔陪臣書能輸力于王室,王

施惠焉」的份上,放欒氏一條生路。欒盈將其父的功勞扣在每一句論述上:「大君

若不棄書之力……」、「若棄書之力而思黶之罪,……」,希望周天子能因此而顧念

往昔情誼,雖然最後周天子言「尤而效之,其又甚焉」是指周天子認為晉驅逐欒

氏為非,己方更不應效之,才「禁掠欒氏者」,但欒盈以情感作為論述的依據,也

可能是周天子決策的推手。

有些外交辭令中感性訴求是配合著動作的,例如定公四年楚國大夫申包胥到

秦國請求出兵救助楚國,與秦哀公之間的對話:

及昭王在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蛇,以荐食上國,虐始

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

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

靈撫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命矣。子姑就館,將圖

而告。」對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

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九頓首而

坐,秦師乃出。(1548頁)

申包胥一開始從利益、邊患問題說服秦哀公,但哀公並沒有被打動,以「子姑就

館,將圖而告」推託,這時申包胥便言「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

安」,一方面展現出其忠心,一方面也表示現今楚君的處境,用「依於庭牆而哭,

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的實質舉動,讓秦哀公見到一個為國君憂心的臣

子形象,而楚昭王的現況也隨著臣子的憂心舉動呈現出來,終於使秦國願意出兵

助楚國,用的是感性訴求,也是理性訴求。

感性訴求在《左傳》中往往是一個輔助性的策略,它使交際對象能停下來為

他人想一想,有時也做為己方訂定某些決策的理由,像宣公十五年楚莊王領兵圍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7

攻宋國,宋人派華元夜登子反床劫持之,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184宋國

已固守了九個月,城中糧盡柴絕,這句話表達了宋國的慘況,除了楚國退兵定盟

約,別無他法。以當時情況而言,子反被挾持在床可能是楚國退兵結盟最主要的

威脅因素,然「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是個很慘烈的畫面和情況,表達了事

宋國的不滿和不得不結盟的原因,使結盟看起來合理一些,讓楚撤軍也是其最終

目的。這也是《左傳》中感性訴求的一種狀況。

(三) 品格訴求(ethos)

品格訴求關心的是社會心理中良好的品格行為,亞里斯多德認為言說者的特

性和可信度帶有隱藏的說服訊息,「這種說服之道是從言者在演說中發展而來,並

不是一開始即存在受眾心中的評價。」185「品格」所指的是言說者予人的可信度

或社會觀感,它通常代表著某種文化所推崇的典範行為。言說者如何在論述過程

中建構好的形象以加強說服力,便是品格訴求所關切的重點。

從「品格訴求」檢視《左傳》外交辭令,可看出春秋社會在交際中所呈現品

格典範的特性。亞里斯多德認為三種說服之道中,品格訴求最具有說服力。交際

者一旦被認為品格出眾,受眾便比較容易接受言者所說的真理。

在《左傳》中,這樣的品格代表則是有知識、有文化素養、有禮、善辯或可

信賴的交際對象,有時候不必多說什麼,品格所散發的說服力已經讓交際對象願

意為言者做什麼,如襄公十四年欒黶欲殺士鞅,士鞅奔秦後與秦伯的對話:

秦伯問于士鞅曰:「晉大夫其誰先亡?」對曰:「其欒氏乎!」秦伯曰:「以

其汰乎?」對曰:「然。欒黶汰虐已甚,猶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

「何故?」對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愛其甘棠,況其子

乎?欒黶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沒矣,而黶之怨實章,將于是乎

在。」秦伯以為知言,為之請于晉而復之。(1010頁)

秦景公只是閒話家常的問士鞅晉國大夫的概況,而士鞅也僅是推測欒氏的狀況分

析給秦景公聽,然秦景公卻以為「知言」、「為之請于晉而復之」,士鞅完全沒有開

口說明任何訴求,但其言談中展現了其智慧,是好的言說,讓秦伯自發地為他請

求復位。

這則辭令也透露出春秋的一個現象,便是對說話人才的重視。恰如其分的應

184

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牀,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

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

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華元為質。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670─671 頁) 185

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 84-85.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8

答、善辯的人格特質都是當時的社會所推崇的外交人才,也視為品格典範之一,

秦景公便是基於士鞅是好的品格典範,而願意為他「請于晉而復之」。

以人格特質彰顯的,還有晉臣知罃,成公三年晉國知罃的與楚共王的對話中

便可以很清楚地呈現知罃忠貞、剛毅的人臣交際形象:

晉人歸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於是荀首佐中軍矣,

故楚人許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對曰:「二國治戎,臣不才,

不勝其任,以為俘馘。執事不以釁鼓,使歸即戮,君之惠也。臣實不才,

又誰敢怨?」王曰:「然則德我乎?」對曰:「二國圖其社稷,而求紓其民,

各懲其忿,以相宥也。兩釋纍囚,以成其好。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其誰

敢德?」王曰:「子歸,何以報我?」對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

無怨無德,不知所報。」王曰:「雖然,必告不穀。」對曰:「以君之靈,

纍臣得歸骨於晉,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之惠而免之,以賜君

之外臣首,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若不獲命,而使嗣

宗職,次及於事,而帥偏師,以脩封疆。雖遇執事,其弗敢違,其竭力致

死,無有二心,以盡臣禮,所以報也。」王曰:「晉未可與爭。」重為之禮

而歸之。(成公三年,813─814頁)

楚歸晉知罃本是楚國與晉國間的公事,楚共王卻一再以「怨我乎」、「德我乎」、「何

以報我」相詢,是以公濟私,目的在攏絡知罃。知罃撇清個人的恩怨,將「歸晉」

這件事推至國際間的友好,與己無涉,是以無怨無德,不知所報。面對楚共王一

再詢問,拿對晉「竭力致死,無有二心,以盡臣禮」相答,不受楚王言語所誘,

完全盡到身為人臣對祖國該有的貞節,因此楚王反而「重為之禮而歸之」,且相對

地看重知罃所代表的晉國。

除了善於言說的人格特質外,自身的品格也能代表國家風氣,如宣公十二年

晉楚邲之戰,楚圍鄭:

十二年春,楚子圍鄭,旬有七日。鄭人卜行成,不吉;卜臨于大宮,且巷

出車,吉。國人大臨,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師。鄭人脩城。進復圍之,三

月,克之。入自皇門,至于逵路。鄭伯肉袒牽羊以逆,曰:「孤不天,不能

事君,使君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聽?其俘諸江南,以實

海濱,亦唯命;其翦以賜諸侯,使臣妾之,亦唯命。若惠顧前好,徼福於

厲、宣、桓、武,不泯其社稷,使改事君,夷於九縣,君之惠也,孤之願

之,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君實圖之。」左右曰:「不可許也,得國無赦。」

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可幾乎!」退三十里而許之平。

(718-720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79

鄭伯「肉袒牽羊以逆」的行為讓楚莊王認為「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且守城者

和百姓上下同心,君臣上下一心,鄭伯謙讓卑下的行為代表著鄭國講和的誠意,

也因其能下人,讓楚莊王察覺到能信用其民的人格特質,進而產生對這個國家的

尊重,故楚子願「退三十里,而許之平」。

另外,從《左傳》特別記錄了不答賦、不知禮等現象,也表示了這些行人缺

乏了當代應有的品格典範,例如襄公二十七、二十八年慶封不答賦:

齊慶封來聘,其車美。孟孫謂叔孫曰:「慶季之車,不亦美乎!」叔孫曰:

「豹聞之:『服美不稱,必以惡終。』美車何為?」叔孫與慶封食,不敬。

為賦〈相鼠〉,亦不知也。(1127頁)

慶封歸,遇告亂者。丁亥,伐西門,弗克。還伐北門,克之。入,伐內宮,

弗克。反,陳于嶽,請戰,弗許,遂來奔。獻車於季武子,美澤可以鑑。

展莊叔見之,曰:「車甚澤,人必瘁,宜其亡也。」叔孫穆子食慶封,慶封

氾祭。穆子不說,使工為之誦〈茅鴟〉,亦不知。既而齊人來讓,奔吳。吳

句餘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於其舊。子服惠伯謂叔孫曰:「天殆富

淫人,慶封又富矣。」穆子曰:「善人富謂之賞,淫人富謂之殃。天其殃之

也,其將聚而殲旃。」(1148-1149頁)

慶封在襄公二十七年來聘時就已經不知道叔孫穆子賦〈相鼠〉的意思,而且態度

又不恭敬,二十八年仍是如此,始終不知道外交場合交際對象賦詩代表的意思,

讓叔孫穆子很不高興,但即使叔孫穆子賦了〈茅鴟〉刺其不敬,其仍是不知。慶

封顯然是當時春秋社會所厭惡的人格特質,雖然他在交際上沒有特別的訴求即言

辭,卻已經引發了交際對象的輕視和不滿。

從《左傳》重文重禮的現象來看,品格訴求正如同亞氏所認為的,是最強烈

的外在語言,也是影響觀感最直接的因素,其訴求甚至不需要縝密的辭令規劃,

即能使交際對象產生信任而順利完成交際。

綜觀以上三種個人特質的訴求,在《左傳》與交際成敗相關的一百四十九則

外交辭令裡共佔一○九則,在所有的外交辭令裡佔了一百一十七則,表示無關交

際成敗的對話也可以體現出某些人格特質。其中,運用到理性訴求為九十二則,

感性訴求為二十五則,品格訴求為五十則,同時用到三者的為二則。由此可見,

理性訴求佔大宗,感性訴求最末。且同時只運用到理性和感性訴求的計八則,同

時只運用到理性和品格訴求的計二十五則,只運用到感性和品格訴求的計二則。

由統計可知,「個人特質」的修辭要素在交際裡佔了近八成,表示亞里斯多德

所提出的三種人格特質是交際中不可或缺的主要策略。且理性訴求無論搭配其他

人格特質或單獨存在,都被春秋時代廣為運用,而理性訴求即是「辭順」的表現,

在歪曲事實時也是「詭辯」的一種。理性訴求與言語的說服關係最為直接,偏向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0

以證據或分析指涉論述,並呈現出某方面的思想。《左傳》外交辭令個人特質的訴

求以此為大宗,顯示了春秋時期外交辭令的風氣偏向證據的陳述及理性的論斷,

而亞里斯多德本人認為三種藝術論證以品格說服最具影響力,對比春秋時代的言

說情況,也意味著在一切崩壞的春秋時代,證據的顯現要比良好的人格典範更具

服人的直接影響力。亞里斯多德之所以會如此認為,是以個人的私人交際為主要

探討環境,高道德或具指標的人格典範易在受眾心中產生崇敬的心理,使受眾個

人主觀的情感為良好的品格所懾服,但因為行人之言辭代表的是國家政策,每一

項決策都關係到國際形勢之走向,故論述的重點講求的是在不在「理」的客觀面

向。相反的,品格訴求大多為一己之個人行為,屬於主觀層面,較無一公正的表

準,亦會因交際對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影響到成功率,是以和理性訴求相較,

後者因較能提供具體事證。面對應多所思慮的國政事務,證據的呈現便成為良好

的交際判準。

四、 第三者的影響

修辭策略中的「第三者」要素是指雙方在交際中,提到雙方以外第三人的看

法、言行等,而這言行影響到交際對象某一方的思維。「第三者」也是指在交際場

合裡非主要交際對象的他方,因為地位、權勢、能力、個人特質等影響力左右了

交際對象的看法,或是在交際過程中第三方比交際對象更早做決定,進而跟著說

服交際對象,這些都是交際行為中的重要部分。

在《左傳》外交辭令中,第三者因素影響交際的,總共有十起,186有八起的

「第三者」是指人,兩起的「第三者」是指其他國家。若將交際對象分為言說者

與受眾,與「人」之因素相關的外交辭令中,「第三者」全都是受眾國家的使臣。

其中,襄公二十七年和昭公九年的交際影響都和晉臣叔向有關,187叔向的言辭都

186

僖公二十三年晉公子重耳請秦穆公助其返國、僖公三十三年陽楚父侵蔡,楚子上救之、宣公十

二年晉楚邲之戰鄭皇戌如晉師襲楚,晉大夫論戰與否、成公二年齊使賓媚人賂晉以和,晉人不可,

魯、衛諫之、成公十三年呂相絕秦、成公十六年魯使子叔聲伯請季孫行父于晉、襄公二十七年向戎

弭兵,晉楚爭先、昭公四年楚使椒舉如晉求諸侯、昭公九年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王使詹桓伯辭

于晉、哀公十七年,晉國伐衛,齊國觀、陳瓘救之,使俘者告于趙鞅。 187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晉、楚爭先。晉人曰:「晉固為諸侯盟主,未有先晉者也。」楚人曰:

「子言晉、楚匹也,若晉常先,是楚弱也。且晉、楚狎主諸侯之盟也久矣,豈專在晉?」叔向謂趙

孟曰:「諸侯歸晉之德只,非歸其尸盟也。子務德,無爭先。且諸侯盟,小國固必有尸盟者,楚為

晉細,不亦可乎?」乃先楚人。書先晉,晉有信也。(1132─1133 頁)

《左傳》昭公九年: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晉梁丙、張趯率陰戎伐穎。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

「我自夏以后稷,魏、駘、芮、岐、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

楚、鄧,吾南土也;肅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邇封之有?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

周,亦其廢隊是為,豈如弁髦,而因以敝之。先王居檮杌于四裔,以禦螭魅,故允姓之姦居于瓜州。

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后稷封

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難乎?伯父圖之!我在伯父,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1

和德、禮相關,並說服決策者改變策略。雖然叔向非晉國執政正卿,然從這些辭

令中可以看出叔向在晉國的地位及影響,其交際結果甚至與其品格相關。孔子對

叔向的評論是「古之遺直也」188,也表示了對其人格的推崇。此外,僖公二十三

年晉公子重耳請秦穆公助其返國,進退的禮儀是晉趙衰告知重耳的;宣公十二年

晉楚邲之戰鄭皇戌如晉師求襲楚,引起一群晉國公卿大夫們論戰與否的爭執;成

公十六年魯使子叔聲伯請季孫行父于晉,是范文子從中影響;昭公四年楚使椒舉

如晉求諸侯,改變晉侯心意的是司馬侯,以上這些「第三者」在其國家裡都有舉

足輕重的影響力,因此「第三者影響因素」也可以視為是第三種權力因素的介入。

另外,成公二年齊使賓媚人賂晉以和,郤克不欲講和,提出兩個不合理的條

件,賓媚人拒絕並表達國家立場,「收合餘燼,背城借一」,魯、衛一起加入勸諫

郤克之行列,這是基於國家形勢關係,得罪齊有害無益,對小國來說更是紛擾。

從修辭學上來看,對郤克而言,自己提出的要求本就不合理,被魯、衛道出又使

這層荒謬更加鮮明,再加上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爭執、怨懟與義憤,是最糟的交

際結果,讓晉最後終於答應齊國所求。189

較特殊的是哀公十七年利用第三者傳遞消息使受交際主要對象改變決定之外

交辭令:

晉趙鞅使告于衛,曰:「君之在晉也,志父為主。請君若大子來,以免志父。

不然,寡君其曰志父之為也。」衛侯辭以難,大子又使椓之。

夏六月,趙鞅圍衛。齊國觀、陳瓘救衛,得晉人之致師者。子玉使服而見

謀主也。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雖戎狄,其何有余一人?」叔向謂宣子曰:「文

之伯也,豈能改物?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自文以來,世有衰德,而暴滅宗周,以宣示其侈;諸

侯之貳,不亦宜乎!且王辭直,子其圖之。」宣子說。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弔,且致閻田與襚,

反穎俘。王亦使賓滑執甘大夫襄以說於晉,晉人禮而歸之。(1307─1310 頁) 188

《左傳》昭公十四年:仲尼曰:「叔向,古之遺直也。治國制刑,不隱於親。三數叔魚之惡,不

為末減。曰義也夫,可謂直矣!平丘之會,數其賄也,以寬衛國,晉不為暴。歸魯季孫,稱其詐也,

以寬魯國,晉不為虐。邢侯之獄,言其貪也,以正刑書,晉不為頗。三言而除三惡,加三利。殺親

益榮,猶義也夫!」(1367 頁) 189

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磬與地。「不可,則聽客之所為。」賓媚人致賂,晉人不可,曰:「必

以蕭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對曰:「蕭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則

亦晉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於諸侯,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詩》

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若以不孝令於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

而布其利。故《詩》曰:『我疆我理,南東其畝。』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而已,唯

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則不義,何以為盟主?其晉實有闕。四

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

《詩》曰:『布政優優,百祿是遒。』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

則有辭矣。曰:『子以吾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橈敗。吾子惠徼齊國

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

敝邑之幸,亦云從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魯、衛諫曰:「齊疾我矣。其死亡者,皆親暱

也。子若不許,讎我必甚。唯子,則又何求?子得其國寶,我亦得地,而紓於難,其榮多矣。齊、

晉亦唯天所授,豈必晉?」晉人許之,對曰:「羣臣帥賦輿,以為魯、衛請。若茍有以藉口,而復

於寡君,君之惠也。敢不唯命是聽?」(796─799 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2

之,曰:「國子實執齊柄,而命瓘曰:『無辟晉師!』豈敢廢命?子又何辱?」

簡子曰:「我卜伐衛,未卜與齊戰。」乃還。(1707-1708頁)

陳瓘主要的言說目標是晉國領軍者趙鞅,但他並不與之直接交際,而是對俘虜言

打仗是不得已的,「豈敢廢命?子又何辱」,還讓俘者正其衣冠而見之,顯示出對

眼前交際對象的尊重,無形中因為這些外在因素加深了陳瓘說詞的可信度,使趙

鞅用「未卜與齊戰」來掩飾退兵。這是基於將俘虜視為第三者身份而行巧妙的應

用策略。

《左傳》外交辭令中第三者影響並不多,但有第三者因素介入的辭令都可以

達成言說者的要求,或改變交際對象中受眾的心意,除了可見春秋時「察納雅言」

的現象,也可見品格、權力在其中深化的影響。

第二節 情境因素

情境因素分為兩個層面,一種是外在客觀環境,屬與外在的情境,一種是言

語、文字本身,屬於內在的情境。

交際時所在的時局、場合、時間等,有時會影響到交際雙方的情緒、語氣、

態度、用語,甚至有時因為見物而聯想到談判的目標。外在情境如果使用得宜,

會造成一定的目標壓力。這些因素較常作為言論的開場,主宰著言論一開始的氛

圍、步調。甚至,關於交際時有意或無意預設未來的的抽象情境,如兵臨城下的

壓迫、繁重貢賦的負荷、國家安全的危機、利益增減的取捨、慾望權力的掩飾、

眾矢之的的撻伐等,都是情境影響說服的因素。

因為時局的壓迫而使決策有所更動,在《左傳》外交辭令中可以昭公二十四

年子大叔陪鄭定公相禮如晉,調解周王室王子朝之亂為代表:

鄭伯如晉,子大叔相,見范獻子。獻子曰:「若王室何?」對曰:「老夫其

國家不能恤,敢及王室?抑人亦有言曰:『嫠不恤其緯,而憂宗周之隕,為

將及焉。』今王室實蠢蠢焉,吾小國懼矣;然大國之憂也,吾儕何知焉?

吾子其早圖之!詩曰:『缾之罄矣,惟罍之恥。』王室之不寧,晉之恥也。」

獻子懼,而與宣子圖之。乃徵會於諸侯,期以明年。(1451-1452頁)

外在環境的動盪,確實影響了晉執政大臣范獻子的決定。周王室的動亂,讓小國

擔憂卻自顧不暇;也讓大國憂心忡忡,因為這可能會是一場權力的傾覆與衝擊。

子大叔直指「王室之不寧,晉之恥也」,說明了王室傾覆後晉的連帶責任,也意味

這如果這時勢局無力逆轉,晉在國際上的地位也將不復存。從長遠來看,其實晉

公室當時已十分衰弱,早不復當年雄況,然而對權力一脈傳承的執政者來說,恢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3

復既往秩序顯然是第一要序,因此這場外交辭令中,外在情境的因素可說是主宰

著「與宣子圖之。乃徵會於諸侯」的主因。

受限於場合的壓迫而不得不如此的外交辭令,可以宣公十五年楚師攻宋,宋

華元夜登楚帥子反之牀為例,此為受脅迫的場合代表,讓「子反懼,與之盟」。而

華元之所以夜登子反之床,也是因為兵臨城下的壓迫。190或因為場合關係所衍生

出的外交辭令,如僖公三十三年秦師及滑,鄭商人弦高與鄭使皇武子對秦的外交

辭令,191弦高的辭令是出於自身愛國之心對秦國軍隊的警惕,皇武子是因為秦已

「束儎、厲兵、秣馬」,皆是外在環境的影響。

昭公六年季孫宿如晉拜莒田,晉侯對季孫的享禮上也可看出因為環境而衍生

的辭令,及其對交際的影響:

夏,季孫宿如晉,拜莒田也。晉侯享之,有加籩。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

國之事大國也,苟免於討,不敢求貺。得貺不過三獻。今豆有加,下臣弗

堪,無乃戾也?」韓宣子曰:「寡君以為驩也。」對曰:「寡君猶未敢,況

下臣,君之隸也,敢聞加貺?」固請徹加,而後卒事。晉人以為知禮,重

其好貨。(1277頁)

季孫宿因為額外的加籩婉拒晉平公,認為身分不合宜,而且是用「固請徹加」的

態度表示對禮的堅持。外在的這些行為也影響到晉的觀感,讓「晉人以為知禮」,

除了重其好貨之外,也不見此則辭令記載晉國責問魯國伐莒之事,也許也和季孫

宿因為環境關係而產生相應對外交辭令使用的品格訴求相關。

預設未來的情境,有時又接近於恐嚇。襄公十八年晉入齊的平陰之戰即為一

例:

冬十月,會于魯濟,尋湨梁之言,同伐齊。齊侯禦諸平陰,塹防門而守之,

廣里。夙沙衛曰:「不能戰,莫如守險。」弗聽。諸侯之士門焉,齊人多死。

范宣子告析文子,曰:「吾知子,敢匿情乎?魯人、莒人皆請以車千乘,自

190

夏五月,楚師將去宋,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王不能

答。申叔時僕,曰:「築室,反耕者,宋必聽命。」從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牀,

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

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華元為質。

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760-761 頁) 191

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冑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于王曰:「秦

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及滑,鄭商人弦高

將市於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曰:「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敝

邑,為從者之淹,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且使遽告於鄭。(494─495 頁)

鄭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武子辭焉,曰:「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餼

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閒敝邑,若何?」杞

子奔齊,逢孫、揚孫奔宋。

孟明曰:「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滅滑而還。(495─496 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4

其鄉入,既許之矣。若入,君必失國。子盍圖之!」子家以告公,公恐。

晏嬰聞之,曰:「君固無勇,而又聞是,弗能久矣。」(1037頁)

范宣子以「魯人、莒人皆請以車千乘」、「君必失國」等話語製造出一個壓迫國家

的情境,目的或者使齊國退兵,或者使齊國恐懼兵敗。結果這樣的辭令果然令齊

靈公害怕,又因為「晉人使司馬斥山澤之險,雖所不至,必旆而疏陳之。使乘車

者左實右偽,以旆先,輿曳柴而從之」(1037 頁),讓齊侯「畏其眾也,乃脫歸。」

利用情境製造出此番效果,也算是范宣子的目的。

最後,昭公二年晉侯使韓宣子來魯聘問,最後加深的友好關係則是因為見物

聯想到交際情形:

二年春,晉侯使韓宣子來聘,且告為政,而來見,禮也。觀書於大史氏,

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

周之所以王也。」公享之,季武子賦〈緜〉之卒章,韓子賦〈角弓〉。季武

子拜,曰:「敢拜子之彌縫敝邑,寡君有望矣。」武子賦〈節〉之卒章。既

享,宴于季氏。有嘉樹焉,宣子譽之。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樹,以無忘

〈角弓〉。」遂賦〈甘棠〉。宣子曰:「起不堪也,無以及召公。」(1227─

1228頁)

季武子因為庭中有嘉樹使韓宣子譽之,便順便因著這嘉樹言「敢不封殖此樹,以

無忘〈角弓〉」,藉此再次強調兄弟之國的關係,賦了〈甘棠〉以讚韓宣子,借的

還是眼前這棵樹的譬喻。192韓宣子雖謙讓言「不堪也」,實則也肯定了晉、魯外交

上的關係。

另一層面,文字情境的運用便比環境因素複雜許多。文字、詞彙的出現不是

獨立存在的,句子與段落互相依存,根據上下文可以了解情境,根據情境可以了

解上下文意。這種文字的互相依存與互動的關係,共同建構了文字的情境。193

內在的文字情境是讓交際者深入了解溝通意義的過程,要理解正確的意涵,

離不開文字情境。當文句出現時,若對所論述的點產生不明確義,在交際者的理

解上便會先予以保留,並由上下文、客觀情境去推論文字、詞句的涵義,此為「美

索不達米亞」的使用(Messopotamian use)。「美索不達米亞來自一個故事:『有一

個老婦人告訴她的牧師,她發現美索不達米亞這個字給她極大的精神支持。』正

如聽到這個故事的人都會著急,想知道老婦人賦予美索不達米亞這個字什麼意

義,我們作為讀者也經常急於發現字的意義,直到我們熟悉文字情境、能賦予字

192

杜注:「〈甘棠〉,《詩‧召南》。召伯息于甘棠之下,詩人思之,而愛其樹。武子欲封殖嘉樹如甘

棠,以宣子比召公。」轉引自《春秋左傳住》,1228 頁。 193

「文字情境」的用語理論來源參考艾佛‧理察(I.A.Richard)說法,見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

版社,1996 年,頁 4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5

意義為止。」194詞彙沒有固定的用法,詞彙的意義是從伴隨的其他字中去尋找的。

事實上,中國很早就使用這樣的方式解讀訊息、為語言下定義,如《春秋》的微

言大義,為其解經的三《傳》都是使用這樣的方式,在填補字義時,由於是根據

以情境來參考,故一個看似中立或已被定義的言論,也可以藉由文字情境的傳遞,

重新定義、審視此番交際裡相關訊息的涵義。在《左傳》裡,大量的賦《詩》言

志、稱《詩》讚揚都屬於這一類的情境的運用,因為詩無達詁,意義是取決於上

下文決定的。交際時若一方要推翻既有政策,有時會提出一項需要使用「美索不

達米亞」的見解,而當辭彙重新被定義時,會導向為辭彙下定義之一方的邏輯思

維,這樣的順理成章大多時候是不知不覺的,當修辭提供了不同的選擇時,無可

避免的也提倡、遊說了某些價值,這些都會先入為主地影響談判的立足點,影響

策略的開展。

《左傳》中有許多以內在情境作為遊說輔助的外交辭令,例如宣公三年楚子

問周使王孫滿鼎之輕重:

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於雒,觀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

鼎之大小、輕重焉。對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

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

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用能協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

鼎遷于商,載祀六百。商紂暴虐,鼎遷于周。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

姦回昏亂,雖大,輕也。天祚明德,有所厎止。成王定鼎于郟鄏,卜世三

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669-672頁)

鼎為傳國之器、王權象徵,在這個情境中,楚子以問鼎揭示了直逼周王的野心,

這屬於內在的情境。王孫滿巧妙的將君王德行上綱到鼎的依存根據,以夏桀、商

紂為例,用歷史觀點解釋鼎的變遷,也側面透露出鼎非楚子欲問則問之物,順便

替楚子問鼎之心滅一把火。王孫滿是使用內在情境對「問鼎」之事重新定義,以

「周德雖衰,天命未改」總結,用「鼎之輕重,未可問也」一語雙關,讓「問鼎」

之事變得名不正言不順,暫時打消楚子的野心。

另外,襄公二十五年子產獻捷于晉之外交辭令亦是內在情境的輔助:

鄭子產獻捷于晉,戎服將事。晉人問陳之罪。對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

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大姬配

胡公,而封諸陳,以備三恪。則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賴。桓公之亂,蔡

人欲立其出,我先君莊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殺之,我又與蔡人奉戴厲公。

194

此段文字出自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4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6

至於莊、宣,皆我之自立。夏氏之亂,成公播蕩,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

今陳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介恃楚眾,以憑陵我敝邑,不可

億逞,我是以有往年之告。未獲成命,則有我東門之役。當陳隧者,井堙、

木刊。敝邑大懼不競而恥大姬,天誘其衷,啟敝邑之心。陳知其罪,授手

于我。用敢獻功。」晉人曰:「何故侵小?」對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

各致其辟。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今大國多數圻矣,

若無侵小,何以至焉?」晉人曰:「何故戎服?」對曰:「我先君武、莊為

平、桓卿士。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復舊職。』命我文公戎服輔王,

以授楚捷──不敢廢王命故也。」士莊伯不能詰,復於趙文子。文子曰:「其

辭順。犯順,不祥。」乃受之。(1104-1106頁)

面對晉質問陳國之罪狀,子產數落陳的忘恩負義,由歷史的角度切入鄭伐陳的原

因乃陳之忘義,面對晉之「何故侵小」,言「先王之命,為罪所在,各致其辟」,

使伐陳的行為重新定義且變得順理成章,跟大小國無關,並非以大欺小。這層辯

白撇清了侵「小」的責問,並且話鋒一轉,順勢言「大國多數圻矣,若無侵小,

何以至焉」,使晉啞口無言,且此番辭令亦暗諷了晉誠為大欺小的事實。其後,再

言戎服乃因先王之命,使一切都有憑有據,所有能責問的理由子產都清楚劃清了

界線,故孔子言「言之無文,行而不遠」、「非文辭不為功」,是對外交辭令進退得

宜的最高稱許及贊同。

在《左傳》外交辭令中使用「美索不達米亞」見解最成功的是成公三年楚王

與知罃的對話。195楚國要歸知罃之前,楚共王仍想從知罃這裡撈點好處。所以他

一開始先問「怨我乎」探聽虛實,其次才是「德我乎」及「何以報我」。

知罃一開始以「不以釁鼓,使歸即戮,君之惠也。臣實不才」回答,表示這

是自己問題,面對何以報楚德時,將事情推向兩國之間的關係,與自己無涉,重

新定義「怨」的對象;面對「德我乎」言「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其誰敢德」,推

託了「德」的對象,使其「德」的條件無憑無據;之後面對「何以報」,基於前兩

者的言論說「無怨無德」,撇清了「報」的必要性,在楚王的追問下方言「雖遇執

事,其弗敢違,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以盡臣禮」,表面說得很冠冕堂皇,實則

意味來日方長,明日戰場相遇,定當好好較量,所以報也,重新定義「報」的意

義。知罃真正的想法就是藏在這裡,用未定論的內在情境形式,將楚王的話語重

195

晉人歸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於是荀首佐中軍矣,故楚人許之。王送知

罃,曰:「子其怨我乎?」對曰:「二國治戎,臣不才,不勝其任,以為俘馘。執事不以釁鼓,使歸

即戮,君之惠也。臣實不才,又誰敢怨?」王曰:「然則德我乎?」對曰:「二國圖其社稷,而求紓

其民,各懲其忿,以相宥也。兩釋纍囚,以成其好。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其誰敢德?」王曰:「子

歸,何以報我?」對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無怨無德,不知所報。」王曰:「雖然,必

告不穀。」對曰:「以君之靈,纍臣得歸骨於晉,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之惠而免之,

以賜君之外臣首,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若不獲命,而使嗣宗職,次及於事,

而帥偏師,以脩封疆。雖遇執事,其弗敢違,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以盡臣禮,所以報也。」王

曰:「晉未可與爭。」重為之禮而歸之。(813─814 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7

新導向對己方立場有利的立足點,不卑不亢,不辱任何國格,不因此私下許之,

也許是這樣凜然的態度,也或許是知罃的善於辭令,讓楚王碰了個釘子,使楚認

為「晉未可與爭」。

《左傳》外交辭令使用內在情境的引詩、賦詩,皆為斷章取義,卻能使交際

對象得知其交際目的,也和春秋時代禮樂的文化背景和教育制度相關,第二章已

述,於此不再贅言。

情境因素在外交辭令中佔八十八則,內在情境佔三十則,外在情境佔五十八

則,同時兼具內外情境的共六則。數據顯示了外在情境的影響往往大於內在情境,

意即環境的壓迫比文字的運用顯得更為直接,直接面臨到交際開展,也最容易在

一開始就感受到,是以外交行人在情境選擇上多以外在情境為主。

第三節 社會文化因素196

社會文化因素指的是社會整體的面向。因為受到外在環境的壓迫,文化一脈

傳承形成的傳統無形中也是交際的潛在控制因素。即使離交際目的還有一段距

離,交際雙方仍會礙於文化觀感有不同程度的取捨。因為社會輿論的壓力,也會

形成「從眾」的現象,這種主流意識常在無形中左右著交際言辭,表示了社會文

化壓迫下的顧忌,會對言語行為直接造成影響。

對修辭學家理察‧威佛(Rhichard M. Weaver)而言,文化是一種想像力、一

種精神、一種內在的取向。197文化源自對生活經驗共同的態度,代表著人類的世

界觀,而每一種文化都有權威中心(center of authority),威佛認為此一中心是「宰

制形象」(tyrannizing),198標誌著文化的理想型,被社會視為完美的標竿與努力的

方向。一個文化的宰制形象可藉由文化中「不受質疑的詞彙」(uncontested terms)

辨識出來,代表著文化中普遍的共識、信仰和價值觀。例如《左傳》中的「禮」

即是種不容質疑的辭彙,它涵蓋了春秋時代的社會最高的價值核心,「德」是以禮

為指標產生的道德約束,只要為違禮即是違逆全體社會;背德即為眾所撻伐。然

而仍有士大夫等違禮的現象,這也代表作為文化理想標誌的「禮」,無論是在禮崩

樂壞還是昇平之世的情況下,它都是眾人所努力的共同目標。

文化在社會中的干涉是巧妙的,在言語行為上往往會造成無形的文化壓迫,

在交際中,不同的論辯來源代表的是價值順序的高低,言說者往往會先揀選社會

196

陳致宏在《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中的第四章討論了「文化制約」的觀點,第三節詳述

春秋時影響文化制約的便是「德、禮」兩要素,敘述分析皆十分完備,是以本文此處主要是討論德、

禮運用的情形與其他修辭要素間的影響。 197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

《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65。 198

理察‧威佛認為:「此一文化中心規範所有事物,它是想像力的探索而非邏輯性的探索。本質上,

它建立了階級與秩序。」引自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65。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8

普遍的最高價值,使眾人遵從、排斥或質疑與這個文化理想相牴觸的事物。其次

則是在交際國可接受的價值範圍內尋求對己方最大利益的論點。己方的價值通常

能在言談中體現,但這項價值往往是必須被隱藏的,需經過縝密的斟酌與編排後

方能出現在交際言論裡,目的是塑造出一個或多個談判的妥協空間。傅柯認為:「許

多權力運作技巧之所以被接受是因為它們是隱藏的。當權力的可見度(visibility)

降低時,其有效性會增加。」199這段文字可以用以解釋禮樂文化產生的影響。在

《左傳》中,文化的壓迫是外交辭令中隨處可見的影子,通常是小國作為反制大

國的手段,小國的目的大多與生存、自保與維護國家尊嚴為前提,而這項前提也

恰好與大國想稱霸的雄心互相牴觸,在此情形下,小國言論的最高核心也大多時

候是隱藏於辭令背後的言外之意,並且作為春秋時代的最高理想,對周代有存亡

續絕之功的「禮」是一再強調的目標,「德」往往和「禮」為一體兩面,形成春秋

外交辭令的特色以及以社會文化因素說服的一種策略。

一、 以「禮」為中心的文化訴求

前章已敘春秋辭令以禮言說的主因,簡而言之,春秋文化是因為靠著「禮」

而維持王室命脈及社會秩序,因此當禮崩樂壞、諸侯爭霸後,起於對禮維護的自

覺,外交行人辭令皆有意識的往德、禮的方向開展,尤其是當時形勢較弱小的國

家面對較強大的國家之外交辭令更是如此。蓋因較弱小的國家無力與大國鬥爭,

故以言辭周旋,易人之意,以從西周初年就已制定的禮為說服因素制衡大國,往

往能達成交際使命。

《左傳》昭公三十年晉頃公去世時,晉國對於鄭國只有游吉來送葬表達了不

滿,游吉便是以「禮」的問題回覆之:

夏六月,晉頃公卒。秋八月,葬。鄭游吉弔,且送葬,魏獻子使士景伯詰

之,曰:「悼公之喪,子西弔,子蟜送葬。今吾子無貳,何故?」對曰:「諸

侯所以歸晉君,禮也。禮也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謂。事大在共其時命,

字小在恤其所無。以敝邑居大國之間,共其職貢,與其備御不虞之患,豈

忘共命?先王之制:諸侯之喪,士弔,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軍之

事於是乎使卿。晉之喪事,敝邑之間,先君有所助執紼矣。若其不間,雖

士、大夫有所不獲數矣。大國之惠,亦慶其加,而不討其乏,明厎其情,

取備而已,以為禮也。靈王之喪,我先君簡公在楚,我先大夫印段實往,

──敝邑之少卿也。王吏不討,恤所無也。今大夫曰:『女盍從舊?』舊有

豐有省,不知所從。從其豐,則寡君幼弱,是以不共。從其省,則吉在此

199

Michel Foucault,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ume 1; An introduction, trans. Robert Hurley (New

Tork: Pantheon, 1978), 137.轉引自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頁 24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89

矣。唯大夫圖之!」晉人不能詰。(1506-1507頁)

游吉以「舊有豐有省,不知所從」回答晉國,先從先王的禮制講起,後言「禮也

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謂。事大在共其時命,字小在恤其所無」,要晉國明白禮的

本意即在恤小所無,且禮又講究權宜性,體恤小國有時實有不能共其實命的處境,

一番言辭在情在理亦在禮,讓晉國無言以對,此為當時文化下的約束,即使已經

到了春秋後期,禮在大國間依然有其約束性,且為小國賴以憑恃的依據。

另外,定公十年魯國對齊國的外交辭令也可以看出大國的無禮以及約之以

「禮」的成效:

夏,公會齊侯于祝其,實夾谷。孔丘相,犁彌言於齊侯曰:「孔丘知禮而無

勇,若使萊人以兵劫魯侯,必得志焉。」齊侯從之。孔丘以公退,曰:「士

兵之!兩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亂之,非齊君所以命諸侯也。裔不謀夏,

夷不亂華,俘不干盟,兵不偪好──於神為不祥,於德為愆義,於人為失

禮,君必不然。」齊侯聞之,遽辟之。(1577-1578頁)

齊國輕視孔丘「知禮而無勇」,便想劫魯定公,然而「裔不謀夏,夷不亂華」是禮

的尊重;「不干盟,兵不偪好」是禮的約束。孔子認為齊君這樣的行為是「於德為

愆義,於人為失禮」,讓齊景公「遽辟之」,毫無疑問地可以看出「禮」便是當時

「不受質疑的詞彙」,它的價值考量是放在社會中的第一要序,超越其他的利益,

因為文化是共同的記憶,所以即使是春秋末世,也只能說「禮」已不是那麼完善,

但並未完全喪失。只要「禮」還存於教育、經驗、文化中,它就支配著微弱的春

秋枝架,讓以霸為宗的大國也無法跨越那道門檻。

同樣的例子也可以哀公十五年陳國副史芋尹蓋以禮回覆大宰嚭的要求為例:

夏,楚子西、子期伐吳,及桐汭,陳侯使公孫貞子弔焉,及良而卒,將以

尸入。吳子使大宰嚭勞,且辭曰:「以水潦之不時,無乃廩然隕大夫之尸,

以重寡君之憂,寡君敢辭。」上介芋尹蓋對曰:「寡君聞楚為不道,荐伐吳

國,滅厥民人,寡君使蓋備使,弔君之下吏。無祿,使人逢天之慼,大命

隕隊,絕世于良。廢日共積,一日遷次。今君命逆使人曰:『無以尸造于門。』

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且臣聞之曰:『事死如事生,禮也。』於是乎有

朝聘而終、以尸將事之禮。又有朝聘而遭喪之禮。若不以尸將命,是遭喪

而還也,無乃不可乎!以禮防民,猶或踰之。今大夫曰『死而棄之』,是棄

禮也。其何以為諸侯主?先民有言曰:『無穢虐士。』備使奉尸將命,苟我

寡君之命達于君所,雖隕于深淵,則天命也,非君與涉人之過也。」吳人

內之。(1690-1691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90

吳國和陳國為了靈柩的事有了不同意見,陳國副史芋尹蓋言「事死如事生,禮也」,

表示將靈柩運入吳國都城的合理性,再言「以禮防民,猶或踰之」、「棄禮也。其

何以為諸侯主」,使大宰柏嚭接納了靈柩就入都城。

其實,對交際形勢較強的國家而言,他們有足夠的武力或勢力執意做某些事,

但卻常常受限於禮,為了禮之事面對小國的控訴不得不妥協,可見面對普遍的共

識、信仰和價值觀,「禮」的確是當時根深蒂固的意識型態, 這也可以用來解釋

禮的崩壞或僭越也不會是一朝一夕之間的事,它從西周初完好的禮樂制度到戰國

時代徹底不復存,中間經歷春秋時代漫長的衰微過程,反映了當時越禮求利求霸

的社會風氣之下面對這項文化指控不得不的妥協,也代表了春秋時代即使禮的實

質行為已蕩然無存,但禮的精神卻依然深植於春秋統治者的心中,成為無形的文

化規範。

二、 以「德」為中心的文化訴求

「德」和「禮」一樣,都是春秋文化下的普世價值。周代以「天命靡常」作

為武王伐紂政權移轉的合理性,因此提出「敬德」的思想,將殷尚鬼的風氣轉化

為周尚文,開啟了人文化成的時代。於是這以德為本的文化配合禮樂制度,就形

成了維繫周代秩序的支柱,用「禮」加深「德」的合理性。即使東周後禮的盛況

不復存,「德」依然是約束霸主最好的武器,因為要使人投降很簡單,要服人心以

得擁戴卻很難。再加上天命靡常的觀念,榮祿會移轉,沒有一定的必然性,因此

諸侯間都以「德」為警醒和指標。爭強不能總是訴諸武力,爭霸需要其他國家的

認同,因此,弱小國家便以「德」為號召,在不合理的事實上以德約束,達到交

際目的。

「德」在國際間的觀感可以僖公九年宰孔與晉獻公的對話為例:

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

宰孔先歸,遇晉侯,曰:「可無會也。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

南伐楚,西為此會也。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其在亂乎!君務靖亂,無

勤於行。」晉侯乃還。(327-328頁)

宰孔以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為由向晉獻公言不必參加盟會,舉出了齊國向北、

東、西征伐的例子。然而,晉侯也因為這樣便回國去,「不務德」是當時價值觀中

普遍不能接受的行為,也許上未者自己未必做得到,卻都如此要求他人。

關於文化來源與論辯核心價值高低,可以從僖公十五年晉陰飴甥會秦伯看出

來,秦伯一開始問晉國的狀況,陰飴甥言「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

繕,以立圉也」、「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以待秦命」兩種國內不同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91

的意見,引發了秦伯的好奇:

秦伯曰:「國謂君何?」對曰:「小人慼,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

小人曰:『我毒秦,秦豈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歸君。貳而執

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

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

吾心也。」改館晉侯,饋七牢焉。(366-367頁)

從這項辭令可看出陰飴甥一開始是以「德」先言,再言「刑」,最後言「霸」,顯

示出了不同的論辯來源代表的是價值順序的高低,「霸」往往是放在德和禮的文化

訴求都到位時才談,但也正因為德和禮不斷地被強調,而顯示出其缺乏。

另外,宣公十五晉解揚與楚莊王的對話可看出由「信義」組成的品德對於身

為使臣的意義:

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乃止。

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

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遂

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

無信,女則棄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

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

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霣,又可賂乎?臣之

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又何

求?」楚子舍之以歸。(759-760頁)

楚囚解揚而厚賄之,使反晉君之言。而後楚子站在君臣角度看這件事責備之,解

揚站在晉之人臣的角度看這件事,提出了「制命為義,承命為信」、「義無二信,

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臣之許君,以成命也」解讀視角,而順著

解揚的角度,楚子亦知理虧,可見信、義為當時重要的社會文化,屬於品格教育

的一部分,讓想要當霸主的楚莊王不能不從,也意味著楚莊王亦認為解揚的作法

是值得嘉許的人臣典範,敬重這樣不辱君命的人格,最後乃舍之以歸,這是重視

品德的一種交際反映。

有些外交辭令會以文化為遮掩,使交際的目標變不明顯,或讓交際對象感覺

不到其真正目的,以襄公二十四年子產寓書于子西言輕幣為例:

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二月,鄭伯如晉,子產寓書于子西,

以告宣子,曰:

子為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也惑之。僑聞君子長國家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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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非無賄之患,而無令名之難。夫諸侯之賄聚於公室,則諸侯貳;若吾

子賴之,則晉國貳。諸侯貳,則晉國壞;晉國貳,則子之家壞,何沒沒也!

將焉用賄?

夫令名,德之輿也;德,國家之基也。有基無壞,無亦是務乎!有德則樂,

樂則能久。《詩》云『樂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臨女,

無貳爾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則令名載而行之,是以遠至邇安。

毋寧使人謂子,『子實生我』,而謂『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齒以焚其身,

賄也。

宣子說,乃輕幣。(1089-1090頁)

一開始的言語陳述「四鄰諸侯,不文令德,而聞重幣」,就已經給晉本末倒置的行

為提出了指責和反思的空間;再來,從晉的角度切入,言聚財會使諸侯或晉國人

民有貳心,「諸侯貳則晉國壞,晉國貳則子家壞」,直指晉之昏昧,並且提出解決

之道:「德,國家之基也。有基無壞,無亦是務乎」,帶來的樂可以為《詩經》說

的「邦家之基」,以至於遠至邇安。最後分析晉對外的名聲想要「子實生我」,還

是「子浚我以生」,難道不要「子實生我」嗎?這也間接把晉的立場推到了「子實

生我」上,而要達成這目標,就只缺「德」;最後,子產用一個象有齒的譬喻來警

示范宣子「焚其身,賄也」,這樣的語氣更接近恐嚇,但是子產全部都是用晉的立

場來說,似乎徹頭徹尾的為晉著想,並提出了晉可能的下場來警惕。全篇以「德」

為主線的說服帶有強烈的警示性,預示了一個晉若不從,無論如何都沒有方法走

下去的情境。

子產無論是言語壓迫還是言語內容本身都成功的抓到晉的核心,因此宣子

說,「乃輕幣」無疑是個明智之舉,至少不會讓晉的名聲落人口實,在當時諸侯間,

名聲應該是重要的稱霸條件之一,關係著諸侯民心的向背,又由於名聲的好壞是

建立在「立德」上,而立德又是可以使之不朽的最重要條件,亦是當時使小國順

服的關鍵,故以晉這樣的大國,更要捍衛名聲乃至於捍衛霸主之名,子產就是抓

住了這點,每一點都切中了晉的需求。而子產的目的其實只有一個,就是要晉輕

幣,這個目標在其外交辭令中較其他因素顯得隱晦些,掩藏在文化訴求的背景之

後。此篇是很典型的因為雙方需求有各自立場而形成看似衝突的協商空間,然則

子產卻能深入對方立場,亦能使論點對己方有力,用「德」來約束「霸」,成功的

把握了讓晉妥協的說服關鍵。

最後,《左傳》以德為言說的文化核心,還可以從襄公三十一年子產壞晉館垣

見證之:

公薨之月,子產相鄭伯以如晉,晉侯以我喪故,未之見也。子產使盡壞其

館之垣而納車馬焉。士文伯讓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盜充斥,無

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高其閈閎,厚其牆垣,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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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無憂客使。今吾子壞之,雖從者能戒,其若異客何?以敝邑之為盟主,

繕完、葺牆,以待賓客。若皆毀之,其何以共命?寡君使匄請命。」對曰:

「以敝邑褊小,介於大國,誅求無時,是以不敢寧居,悉索敝賦,以來會

時事。逢執事之不閒,而未得見;又不獲聞命,未知見時。不敢輸幣,亦

不敢暴露。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非薦陳之,不敢輸也。其暴露之,則

恐燥濕之不時而朽蠹,以重敝邑之罪。僑聞文公之為盟主也,宮室卑庳,

無觀臺榭,以崇大諸侯之館,館如公寢;庫廄繕修,司空以時平易道路,

圬人以時塓館宮室;諸侯賓至,甸設庭燎,僕人巡宮;車馬有所,賓從有

代,巾車脂轄,隸人、牧、圉各瞻其事;百官之屬各展其物;公不留賓,

而亦無廢事;憂樂同之,事則巡之;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賓至如歸,

無寧菑患;不畏寇盜,而亦不患燥濕。今銅鞮之宮數里,而諸侯舍於隸人,

門不容車,而不可踰越;盜賊公行,而夭厲不戒。賓見無時,命不可知。

若又勿壞,是無所藏幣以重罪也。敢請執事:將何以命之?雖君之有魯喪,

亦敝邑之憂也。若獲薦幣,修垣而行,君之惠也,敢憚勤勞!」文伯復命,

趙文子曰:「信,我實不德,而以隸人之垣以贏諸侯,是吾罪也。」使士文

伯謝不敏焉。

晉侯見鄭伯,有加禮,厚其宴、好而歸之。乃築諸侯之館。(1186-1189頁)

壞館垣後面對士文伯的責讓,子產從幾點去駁之:先敘來晉之誠,卻逢「執事不

閒」,卻不獲命,又「未知見時」,鄭不敢輸幣,亦不敢暴露,實為兩難;再則,

敘晉文公為盟主時,「館如公寢,庫廄繕修」,而文公則公室卑庳,是薄己以厚賓

客,且百官各司其事,公不留賓,而亦無廢事,最後「賓至如歸,無寧葘患,不

畏寇盜,亦不患燥溼」,這幾句深刻點出今昔對比,也說明了毀館垣之因,從歷史

的面向來看,今不如昔,遠非昔日霸主晉文公的待客之道;從社交面向來看,晉

君並未使賓客安心,且接見無時,說明了晉君的怠慢;從國家面向來看,晉的需

索無時,使鄭不敢寧居,悉賦來會,指出這一切的源頭都是始於晉君。接見無時,

使鄭深陷兩難。從這幾點來看,鄭為了不加重其罪,只好毀館垣以自保,並說明

若獲薦幣,修垣而行,句句皆有條有理,用言辭和行為指控晉的失當。

子產義正而不屈,辭嚴而不激,使趙文子反省「我實不德」,厚其宴好而歸之。

子產字字句句無提及「德」,卻也字字句句顯示著晉的失德,從「以敝邑褊小,介

於大國,誅求無時」、「今銅鞮之宮數里,而諸侯舍於隸人」到「賓見無時,命不

可知」,可見晉國無禮的索求與怠慢,對比當年晉文公更是天差地遠,如果不是因

為「失德」,會如此嗎?子產只是陳述鄭國不合理的行為之因素,將「德」的文化

壓迫巧妙藏在辭令中,而趙文子言「我實不德」,也正是文化因素制約下產生的結

果,顯示當時的什會風氣讓「德」無論在哪個國家都是的不變的普世價值。

統計附表的外交辭令,運用到社會文化因素影響交際的計七十二則,其中,

「禮」單獨存在的共三十七則,當中有「知禮」和「無禮」之例;「德」單獨存在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94

的計二十八則,當中亦有「務德」與「失德」之例。相對於個人特質或交際者因

素、情境因素,社會文化因素很少單獨存在,使用的比例也較其他因素來得少,

多搭配其他修辭策略使用,也暗示了文化的制約影響力春秋時代是是十分衰微

的,不再具有絕對而強大的規範性。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95

第肆章 《左傳》外交辭令中的修辭編排原理

本文第二章已提及修辭的編排原理是指「站在解讀話語訊息、呈現話語思想

的角度解構語言,分析出交際辭令產生的歧異點和文化觀點」,觀察這些訊息所排

列的價值觀、分歧點和影響話語的程度,再用這些元素審視春秋社會語言交際的

特色,以下分為爭議點、起點和呈現三者。外交辭令的交際說服都是其來有自,

這一章透過修辭學編排原理,分析春秋社會交際時常見的問題所在,以及外交辭

令使用的交際訴求所代表的意義。由修辭學的理論歸納出外交辭令的核心價值,

以及產生某些現象的原因,在言與不言之中呈現某些價值觀的偏好,進一步使先

秦特有的文化風氣能從外交辭令中找到佐證。

第一節 爭議點

爭議點系統使言說者將注意力放置於話語所牽涉到的事實上,在此尋找出對

己方有利的論點,當這個論點和交際對象所持之論點衝突時,這個衝突之處便稱

為爭議點,指的是某些掙困或停頓的事項。將言論中可能是衝突或者造成阻礙的

觀點分析出來,就可以明確知道交際立論分歧之所在,以便於重新尋找有利的佐

證,或是透過其他相關事件之背景,為爭議之事項重新下定義,使其定義有利於

己方論點的開展。

《左傳》許多交際並不是單純的聘問、朝貢、結盟、友好關係的再續等,而

是因為某一方(某一國)所做的決策或行為影響到另一方,交際的雙方在交際之

前至少有一方對此結果是無法接受的,便產生了所謂的爭議點,分析這些爭議點,

大抵而言有以下幾個面向:

一、 歲聘與朝覲

聘禮分成三類:天子聘問諸侯、諸侯朝覲天子、諸侯相互遣使聘問。聘禮在

五禮中屬於賓禮,根據出使身分的不同,分成大聘與小聘,《禮記‧王制》:「諸侯

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依鄭玄注,小聘使大夫,

大聘使卿。200依據鄭憲仁對聘禮的考釋,狹義的「聘禮」指的是《儀禮‧聘禮》

中諸侯遣使交聘之禮,201而實際上根據《左傳》、《春秋》的記載,廣義的聘禮還

200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360。 201

鄭憲仁:〈諸侯遣使交聘禮探究──儀節與宗廟圖〉,《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第一期青年經學

學術研討會》,2005 年 11 月,頁 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96

包含了天子與諸侯間的遣使往來,「其中,《左傳》傳文對諸侯遣使至天子稱聘,

如:宣公九年:夏,孟獻子聘於周。王以為有禮,厚賄之。成公七年:郤至聘于

周。」202因此天子遣使至諸侯稱為「聘」,然而,「諸侯遣使至天子也可稱為聘。」203故本文所指的聘禮亦包含天子與諸侯、諸侯與天子間的往來。

春秋時的朝覲因為周王室的衰微,變成以諸侯互相朝覲為主。據統計,《春秋》

共記諸侯朝覲 108 次,朝周王的僅有魯、鄭、晉、虢、齊五國 7 次。而《春秋》

和《左傳》所記載諸侯間的朝覲就有 101 次,其中魯受朝 39 次,晉受朝 38 次,

齊受朝 11 次,楚受朝 10 次,越受朝 2 次,紀受朝 1 次。204《春秋大事表》也評

論「終春秋之世,魯之朝王者二,如京師者一,而如齊至十有一,如晉至二十,

其者旅見而朝于楚焉。」205

由於春秋時期的王道衰微、禮樂弛懈,諸侯大欺小、強欺弱,「蓋春秋之初,

五伯迭興,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及其末葉,陪臣竊命,禮樂征伐自大夫出;於是

諸侯大夫朝聘宴饗,征伐盟會,無實無知,行人使臣,冠蓋相望。」206王室的衰

落也使列國間從「互為天子守臣」這相對次等的地位,提升到政治的核心舞台,

導致諸侯間以力相較的戰事頻仍,越演越烈,和王室以往仲裁和主宰的地位不復

存也大有關係,「僅《春秋》所記的二百四十二年間,大小戰事就多達四百八十三

次,除去弭兵之盟(襄公二十七年)後相對安定的幾十年間,幾乎無日無之」,207

大國較勁,小國臣服,而大國對小國間的爭奪、歸順與朝貢的戲碼也時時上演,

在《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記載:

晉侯使司馬女叔來治杞田,弗盡歸也。晉悼夫人慍曰:「齊也取貨,先君若

有知也,不尚取之。」公告叔侯,叔侯曰:「虞、虢、焦、滑、霍、揚、韓、

魏,皆姬姓也,晉是以大。若非侵小,將何所取?武、獻以下,兼國多矣,

誰得治之?杞,夏餘也,而即東夷。魯,周公之後也,而睦於晉。以杞封

魯猶可,而何有焉?魯之於晉也,職貢不乏,玩好時至,公卿大夫相繼於

朝,史不絕書,府無虛月。如是可矣,何必瘠魯以肥杞?……」(襄公二十

九年,1159─1160頁)

大國的生存本於對小國的蠶食鯨吞,而且時常需索無度,魯對晉奔走事奉無所不

從,晉卻仍無體卹之心。不光是魯,鄭也有一樣的憂患,文公十七年盟於穀是因

202

鄭憲仁:〈諸侯遣使交聘禮探究──儀節與宗廟圖〉,《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第一期青年經學

學術研討會》,2005 年 11 月,頁 3。 203

鄭憲仁:〈諸侯遣使交聘禮探究──儀節與宗廟圖〉,《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第一期青年經學

學術研討會》,2005 年 11 月,頁 3。 204

徐杰令:《春秋邦交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頁 64─65。轉引自陳彥輝:《春

秋辭令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8,頁 105。 205

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北京:中華書局,1993,頁 1561。 206

張高評:《左傳之文學價值》,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 年,初版,頁 166。 207

沈立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4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97

為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於楚,是以有鄭子家與趙宣子書:

……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

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齊。四年二月壬戌,為齊侵蔡,亦獲成於楚。居

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文公十七年,

626-627頁)

由此可之,小國在夾縫中求生存,實屬艱難,又以處於晉、魯兩國間的鄭為最,

襄公二十四年載:「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二月,鄭伯如晉,子產

寓書於子西,以告宣子……是行也,鄭伯朝晉,為重幣故……」(1089─1090 頁)

這些都可以看出大國的命令無則和小國的困頓。

春秋中後期,原本應該是尚禮往來的朝會聘盟,早已失去使諸侯懷德的精神,

剩下來只有畏討,208事實上,春秋時期的朝會聘盟、國際往來已經充滿了強欺弱

的壓迫色彩,209於是盟會變相成為打壓手段,建立在大國對小國的軍事脅迫,並

且這樣要脅往往帶有政治和經濟雙重面向的壓迫掠奪,經濟層面的需索往往又超

出禮制既定標準許多,哀公七年魯國也為吳國徵牢的問題與之爭辯:

夏,公會吳于鄫。吳來徵百牢,子服景伯對曰:「先王未之有也。」吳人曰:

「宋百牢我,魯不可以後宋。且魯牢晉大夫過十,吳王百牢,不亦可乎?」

景伯曰:「晉范鞅貪而棄禮,以大國懼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禮命

於諸侯,則有數矣。若亦棄禮,則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禮,上物不過

十二,以為天之大數也。今棄周禮,而曰必百牢,亦唯執事。」吳人弗聽。

景伯曰:「吳將亡矣,棄天而背本。不與,必棄疾於我。」乃與之。(1640

─1641頁)

從《傳》文中也透露出宋國也是這樣被不合理徵牢,周禮制規定上物不過十二,

吳卻用百,魯若不與的話「必棄疾於我」,這是在經濟掠奪上加諸軍事上的威脅,

魯國迫不得已只好同意,這便是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逼不得已的妥協。

《左傳》宣公十四年載:孟獻子言於公曰:「臣聞小國之免於大國也,聘而獻

物,朝而獻功,於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貨,謀其不免也。」(757 頁)容貌、

208

《左傳》成公八年季文子語:「大國制義,以為盟主,是以諸侯懷德畏討,無有貳心。」(837

頁)本處論點參考自沈立岩:《先秦語言活動之形態觀念及其文學意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年,頁 351:「原本具有禮尚往來之性質的朝聘會盟,至此已更多建立在大國對小國的軍事威脅之

上,而帶有了政治壓迫和經濟剝削的雙重性質。」 209

沈玉成、劉寧:《春秋左傳學史稿》中記載:「據元朝人陳則通《春秋提綱》和衛聚賢先生的計

算,其中「侵罰」272 例,「朝聘」154 例,「會盟」198 例。」江蘇: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 年,

頁 2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98

采章、嘉淑而加貨等都是小國所進獻的物品,目的在於免於災禍,並且尋求大國

的保護。然而,大國的需索無度往往使小國不堪負荷,變成為爭議點所在。襄公

二十二年子產就為這個問題與晉大夫起爭執:

夏,晉人徵朝于鄭。鄭人使少正公孫僑對,曰:

在晉先君悼公九年,我寡君于是即位。即位八月,而我先大夫子駟從寡君

以朝于執事,執事不禮于寡君,寡君懼。

……湨梁之明年,子蟜老矣,公孫夏從寡君以朝于君,見于嘗酎,與執燔

焉。間二年,聞君將靖東夏,四月,又朝以聽事期。不朝之間,無歲不聘,

無役不從。以大國政令之無常,國家罷病,不虞荐至,無日不惕,豈敢忘

職?

大國若安定之,其朝夕在庭,何辱命焉?若不恤其患,而以為口實,其無

乃不堪任命,而翦為仇讎?敝邑是懼,其敢忘君命?委諸執事,執事實重

圖之。(1065─1067頁)

一旦與大國結盟,就只能悉聽而朝,而且「不朝之間,無歲不聘,無役不從」,大

國常常「政令無常」,使得小國「國家罷敝,不虞荐至」,民不聊生,歲無安寢,

最終則不堪任命。子產此時為卿三年,向晉國提出申訴,語氣平緩委婉,卻將其

不合理之處點得清清楚楚。

因此,襄公二十四年,又有了鄭子產與范宣子書,為幣重故;襄公三十一年

也提到「以敝邑褊小,介於大國,誅求無時,是以不敢寧居,悉索敝賦,以來會

時事」(1186-1187 頁);昭公十三年又為了貢品等級和晉國爭論:

及盟,子產爭承,曰:「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列尊貢重,周之制也。卑

而貢重者,甸服也。鄭伯,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貢,懼弗給也,敢以為請。

諸侯靖兵,好以為事。行理之命無月不至,貢之無藝,小國有闕,所以得

罪也。諸侯修盟,存小國也。貢獻無極,亡可待也。存亡之制,將在今矣。」

自日中以爭,至于昏,晉人許之。(1358─1359頁)

鄭伯為男爵,卻用公侯之準來比照貢賦,是以「懼弗給也」。由此可推論,「行理

之命無月不至,貢之無藝,小國有闕,所以得罪也」不只是鄭國的憂患,也是當

時弱小國家共同的問題。

於是,大國欺小國,小國就欺更小的國,如左傳襄公四年:

冬,公如晉聽政。晉侯享公,公請屬鄫。晉侯不許。孟獻子曰:「以寡君之

密邇于仇讎,而願固事君,無失官命。鄫無賦于司馬,為執事朝夕之命敝

邑,敝邑褊小,闕而為罪,寡君是以願借助焉。」晉侯許之。(襄公四年,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99

935頁)

這則內容一方面說明了晉欺魯,魯欺鄫的情形,一方面也表示出了「為執事朝夕

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闕而為罪」的恐懼,顯現出晉對折服之國需索甚勤,魯不

堪負荷,故又去剝削更小之國。「侵小」這件事如果晉國不同意,那它不但會是魯

和鄫之間的爭議點,也會成為晉和魯之間的爭議點,這個爭議點是不同意就會馬

上存在而且改變衝突對象的,因此晉國同意魯國也可說是避免這樣的情形。

由此可見,歲聘朝覲在外交辭令中是很明顯的爭議點,也是大國和小國之間

最衝突的地方。因為大國一旦侵小國,最後就是結盟,結盟後就是無止境的朝覲

貢賦,導致小國無法負荷,不是與大國爭,便是侵瀆更小的國家,大國與小國之

間的貢賦觀點是此類交際中最明顯的分歧。

二、 衝突與拘執

春秋時的衝突指的是兩國間為了某事產生不愉快,或意見不合,最後訴諸武

力的行為,以戰爭為最大宗。《左傳》中有許多是為了避免戰爭而產生的外交辭令,

同樣以小國對大國為最。這些戰爭中,有些是為了戰爭請求救援或向他國控訴的

外交辭令,如昭公十三年:邾人、莒人愬于晉曰:「魯朝夕伐我,幾亡矣。我之不

共,魯故之以。」(1357 頁);有些是為了避免戰爭與對方遊說的外交辭令,如僖

公二十六年展喜犒齊師、僖公三十年燭之武退秦師。210在燭之武退秦師中,晉、

秦一起聯合攻鄭,爭議點是「攻鄭國以獲利」,而燭之武卻重新解釋這件事,言此

為「越國以鄙遠」、「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之行為,使秦國攻鄭的理由

產生動搖及不確定性,破壞其爭議點,再言「闕秦以利晉」,使這項論點成為秦對

晉的心結,也是秦、晉間新的爭議點,成功的使秦國退兵。

為避免戰爭而產生游說的外交辭令之爭議點最具關鍵,因為雙方屬於直接的

利益衝突,更需要圓融的談判。211

210

九月申午,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

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

有不利焉。」許之。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

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

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

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

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揚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

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初,鄭公子蘭出奔晉,從於晉侯伐鄭,請無與圍鄭。許之,使待命于東。鄭石甲父、侯宣多逆以為

大子,以求成于晉,晉人許之。(479─481 頁) 211

有關戰爭產生的外交辭令,在第三章已多所陳述,此處僅以燭之武退秦師為代表,其餘便不再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00

從戰爭吞併產生的事件中,也引發了拘執的問題。因此拘執也成為戰爭事件

的爭議點之一,如宣公十五年解揚不辱君命:

(晉)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

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

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穀,而反之,何故?

非我無信,女則棄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為義,臣能

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

信,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霣,又可賂乎?

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

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759─760頁)

因為被拘執,解揚先賈亦同意楚子的要求,最後仍照著原本晉君之命與宋言之,

讓楚子「將殺之」。雙方的爭議點在於「無信」,然而,解揚言「義無二信,信無

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表明一開始便和楚子無信義關係,再言「臣之許君,

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表示完成君命,也完成了信義,獲考死,又何

求?解揚就雙方的爭議點言之,表明己方的立場,重新對「信義」下定義,認為

楚子之言在一開始的立場就不合乎此義,何來無信?解揚這一言便是消除對方的

爭議點,使命題不存在,進而在言談間使用品格訴求打動對方,是以「楚子舍之

以歸」。

和拘執相關的辭令也可以哀公十二年為例:

語及衛故,大宰嚭曰:「寡君願事衛君,衛君之來也緩,寡君懼,故將止之。」

子貢曰:「衛君之來,必謀於其眾,其眾或欲或否,是以緩來。其欲來者,

子之黨也;其不欲來者,子之讎也。若執衛君,是墮黨而崇讎也,夫墮子

者得其志矣。且合諸侯而執衛君,誰敢不懼?墮黨,崇讎,而懼諸侯,或

者難以霸乎!」大宰嚭說,乃舍衛侯。(1672頁)

這件事表面上的爭議點是衛公「緩來」,子貢以「衛君之來,必謀於其眾,其眾或

欲或否,是以緩來」先述衛出公緩來之合理性,消弭爭議點,再言衛國公卿對此

事的不一看法,「其欲來者,子之黨也;其不欲來者,子之讎也」,表示若拘執衛

出公,是一件「墮黨而崇讎」之事,然後抓住吳國想當盟主的心理言「難以霸乎」,

是以「大宰嚭說,乃舍衛侯」。

由以上爭議點之事例可明白若要說服交際對象,必須處理爭議點的問題。最

好的方式便是重新定義爭議點,使爭議點不復存在。有些重新定義爭議點後,以

贅述。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01

其他角度產生新的爭議點,例如燭之武退秦師,把秦鄭之間的爭議點用另一個角

度審視後變成「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巧妙地轉換成秦晉間的問題,

使雙方此次衝突的交際目的不但消失而且還被轉移,這是春秋社會中用爭議點解

決問題的高明技巧。

三、 國家尊嚴被藐視

當周室衰微、霸權興起時,強侵弱屢見不鮮,春秋時代的小國為了求生存與

保護,往往須與大國結盟,然而大國的需索無度,或是不務德而勤遠略等,影響

到的都是小國的權益受損。因此在此種情形下小國派行人去大國交涉,為的無非

就是解決與國家利益有所衝突的某些決策,包括盟會時無視或忽略某些國家、朝

覲時的爭長、盟會時的爭先、矮化國家國格、侵犯國家財物等。

盟會時忽略某些國家,或者命令某些國家不可與盟,都是大國驕縱跋扈的行

為,如襄公十四年晉執戎子駒支為代表:

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

于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

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洩,則職女之由。

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于土地,

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嶽之裔冑也,毋是翦棄。賜我

南鄙之田,狐狸所居,犲狼所噑。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狸犲狼,以

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

舍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

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

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政,猶殽志也,豈敢離逷?今官之師

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

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于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

退。宣子辭焉,使即事于會,成愷悌也。(1005─1007頁)

范宣子用「來」,可見其語言非常無禮,也表現了強國特有的傲慢姿態。晉不准駒

支參與盟會,言其「言語漏洩」,使「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這是雙方的爭議

歧見之所在,也是駒支須反駁的點。因此,駒支就范宣子提出的指責,敘述昔日

姜戎與晉之間的關係,言「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

惡之能為」指控這項爭議點不過是子虛烏有,用賦詩表達范宣子信了讒言,終於

讓范宣子致歉並「即事于會」。

指控交際對象之爭議點內容為子虛烏有的,還可以諸侯相見爭先為例,可由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02

隱公十一年見之: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

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

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

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于薛,不敢

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

薛侯許之,乃長滕侯。(71─72頁)

雙方的爭議點在於朝會上行禮孰先孰後,面對這爭議點雙方各有理由。魯國認為

應秉持周制,「異姓為後」,魯和滕同為姬姓諸侯,理當藤侯先於薛侯。魯國這番

話是根據周制的盟會規定,也就是當時的禮法,薛侯所主張之事與周禮衝突便失

去了依據,使爭議點不復存在,也就同意了滕國先行禮。

由於鄭國在晉國和楚國之間,因此飽受外患欺凌,以鄭國和晉國的關係最為

密切和緊張。鄭子產數次為了貢幣之事與晉有所爭執,同樣的也為不合理的輕視

或要求表達不滿,如昭公十九年政駟偃卒,立繼承人之事:

鄭駟偃卒。子游娶於晉大夫,生絲,弱,其父兄立子瑕。子產憎其為人也,

且以為不順,弗許,亦弗止。駟氏聳。他日,絲以告其舅。冬,晉人使以

幣如鄭,問駟乞之立故。駟氏懼,駟乞欲逃,子產弗遣;請龜以卜,亦弗

予。大夫謀對,子產不待而對客曰:「鄭國不天,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昬,

今又喪我先大夫偃。其子幼弱,其一二父兄懼隊宗主,私族於謀,而立長

親。寡君與其二三老曰:『抑天實剝亂是,吾何知焉?』諺曰『無過亂門』,

民有亂兵,猶憚過之,而況敢知天之所亂?今大夫將問其故,抑寡君實不

敢知,其誰實知之?平丘之會,君尋舊盟曰:『無或失職!』若寡君之二三

臣,其即世者,晉大夫而專制其位,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為?」辭客幣

而報其使,晉人舍之。(1403─1404頁)

由晉國的角度而言,他們派人詢問為什麼不立絲為繼承人而立駟乞,這是晉國對

鄭國行為不認同的爭議點,而對鄭國而言卻遠非如此,牽涉到國家矮化的尊嚴問

題,從「子產不待而對客曰」可以看出子產對這樣的事情實在忍無可忍,已經沒

什麼好商量的了,面對晉國干涉鄭國內政之事,子產直言「晉大夫而專制其位,

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為」,斥責晉的無理及無禮,違背「無或失職」的舊約,不

把鄭國當國家來看,這是鄭國認為真正的爭議點所在,或許也是晉一開始沒有料

到的,甚至視為理所當然之事。

子產論述的這個問題可以涵蓋晉國所有不合理的舉動,在昭公十七年時韓起

如鄭求環時,子產也認為是矮化國格問題而拒之,是以此年此事子產依然這樣陳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03

述,表達了小國的無奈和憤怒,也將這些衝突事件化為同一個較嚴重而嚴肅的爭

議點,向大國請求尊重,也表明了自己的自重。

另外,有些爭議點是建立在實質的財物損失上,如成公八年晉韓穿來魯國言

汶陽之田之事:

八年春,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季文子餞之,私焉,曰:「大

國制義,以為盟主,是以諸侯懷德畏討,無有貳心。謂汶陽之田,敝邑之

舊也,而用師於齊,使歸諸敝邑。今有二命,曰『歸諸齊』。信以行義,義

以成命,小國所望而懷也。信不可知,義無所立,四方諸侯,其誰不解體?

《詩》曰:『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七年之中,一

與一奪,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猶喪妃耦,而況霸主?霸主將德是以,

而二三之,其何以長有諸侯乎?《詩》曰:『猶之未遠,是用大簡。』行父

懼晉之不遠猶而失諸侯也,是以敢私言之。」(837頁)

由之後的結果來看,晉最終仍是將汶陽之田歸給了齊國,這則辭令清楚可見「歸

與不歸」即是雙方之爭議點,季文子以「信以行義,義以成命,小國所望而懷也」

言之,卻比不上晉國對這件爭議點的看法,晉想討好齊國,而齊國又比魯國強大,

以長遠而言將是有利的決策,何況魯國一向與晉結盟,向晉尋求保護,對魯國施

行信、義便顯得不是那麼必要,是以季文子的言說無法推翻晉國建立在利益取向

的決策,亦即爭議點系統並未受到挑戰或重新定義,是以此則交際目標並沒有達

成。

由上述所言可知,爭議點是雙方對事情分歧的核心,必須要先解決爭議點問

題,才能更進一步安排事件、推動事件往己方目標發展。在解決過程中,有些交

際手法是對爭議點重新定義,有些則是提出不同角度的證據推翻爭議點,有些以

文化背景等外在因素制衡爭議點……無論何者,要推翻既有的決策和想法會比建

立一個決策和想法更困難,只要爭議點存在,交際就難以達成共識。然而,觀《左

傳》外交辭令,交際成功的遠比失敗多,212顯示了此時期對於問題的核心通常拿

捏得恰當,也是春秋辭令成熟的一種表現。

《左傳》外交辭令中的爭議點計四十七則,與成功之交際結果相關的計三十

八則,與失敗之交際結果相關的計六則,無關交際成敗的計三則。這數字意味著

無論修辭上打算使用哪些要素,春秋行人都有能力可以處理爭議點的問題,從爭

議點的內容可以看見衝突的尖銳,也可見化解爭議點的智慧。爭議點的運用關係

到交際純熟度,能察覺爭議點並圓滿解決,一向被視為完美的協商目標,春秋行

人牽扯到爭議點相關的議題時幾乎都有令人欣喜的好結果,也代表了春秋時代言

說的深度覺察和解決爭議的純熟技巧。

212

就《左傳》共兩百三十五則外交辭令成敗而言,失敗共二十八則,成功多達一百二十一則,無

關的共八十六則。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04

第二節 起點

在《左傳》的交際中有許多協議是靠雙方協議之後才達成的,因此討論從什

麼樣的立基點切入,便是討論外交使臣們從什麼樣的說服方法進行。在一些說服

相關的理論中,起點的佈置也是影響內容重要佈局的一環。

第二章已提及,榷姆‧普若門(Chaim Perelman)將論辯起點分成有關真實

(reality)的論辯起點及有關偏好(the preferable)的論辯起點。在《左傳》中凡

是涉及需協商的交際,都可以將交際的開端分成這兩個部份。

一、 與事實相關的起點

與事實相關的起點指的是事實、真理與預設。事實便是真實發生的事,它不

需要被要求舉證,且受眾接受事實不必透過說服,它已在交際前取得共識。《左傳》

中面對歧見時最常見的共同同意起點是友好關係,以友好關係為論述,建立在正

面、曾發生過的前提下,較容易開展好的論辯起點,通常用在要求交際對象改變

既有的決策之時,因為要說服交際對象,首先必須取得對某些事件看法的一致性,

如昭公十三年晉人執季孫意如之事:

季孫猶在晉,子服惠伯私於中行穆子曰:「魯事晉,何以不如夷之小國?魯,

兄弟也,土地猶大,所命能具。若為夷棄之,使事齊、楚,其何瘳於晉?

親親、與大,賞共、罰否,所以為盟主也。子其圖之!諺曰:『臣一主二。』

吾豈無大國?」穆子告韓宣子,且曰:「楚滅陳、蔡不能救,而為夷執親,

將焉用之?」乃歸季孫。(1361─1362頁)

在兄弟之國這項事實上取得晉的同意,再從這方面論述,言「何以不如夷之小國」

展開論述,這是以事實為基礎的起點論述,晉、魯同為姬姓國,是不須說服與證

明的事實,因此就這無法反駁的起點論之,便容易使結論跟著取得同意。

真理則為連接事實、較廣的原理(principle),它與事實都存在一個共同點,

即是兩者皆獲得了普遍性的同意,都可以當作言論的起點,探究的事關於「真實」

的本質。作為起點,可以在交際開端先取得一致性的協議。

在《左傳》中,宗法制度或是本於周禮的事實依據便是屬於真理相關的起點,

因為這些禮法已享有普遍性的同意,無須給予佐證或反駁。以此為基準的外交辭

令可以隱公十一年的滕、蔡爭先為由,213魯國云周諺之記載後,以「周之宗盟,

213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

也,我不可以後之。」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05

異姓為後」為起點,取得薛侯的同意是本於周代禮制,這是屬於周代真理的普世

價值,不容易被推翻,也不需要過多的舉證。

另外,《左傳》中有許多盟會事件,是依於盟書的根據,也算是普世價值,因

為盟書內容在結盟前已徵得了雙方同意,如昭公元年因為魯國季武子發莒事件,

莒人告於會,楚告於晉曰:「尋盟未退,而魯伐莒,瀆齊盟,請戮其使。」(1204

頁)楚以盟書之事實為依據,要晉執戮魯史,以春秋時代而言是屬於真理的事實

起點。

預設也是一種與事實本質相關的起點,立足在受眾會對某些事情產生什麼心

理、什麼反應的預設,從言論中建立或強化受眾的心理認同,取得事實上的同意,

有些是基於客觀環境的事實預期假設上,預設對方的行為,例如僖公三十三年鄭

商人弦高對秦師語:「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敝邑,為從者

之淹,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494─495 頁)「將步師出於敝邑」

這也是基於事實的起點,即使秦軍真正的用意在於攻鄭,但不說破時這便是一個

看似客觀的事實。同樣的,皇武子對秦師的言「吾子淹久於敝邑」也是表面上對

事實的客觀陳述,真正的目的是預設對方已明瞭「鄭有備矣」。不管雙方真正的目

的是什麼,如果秦因為要趁鄭不備所以有不能反駁的理由,那這項事實便存在並

取得了默認的同意。

然而,預設和事實、真理比較起來也是相對容易被推翻的,如《左傳》中關

於「外交賦詩」這件事。賦詩對外交使臣而言是一項必備能力,因此它也常作為

交際上的應答語言,而當交際的一方使用賦詩的方式時,本身就已預設交際的對

象應懂詩,但卻時常發生「不答賦」的狀況,如襄公二十七、二十八年慶封不答

賦,這就是預設的推翻。

使用預設為起點的好處在於將證明的負擔加在反對者身上,亦即如果交際對

象推翻這項預設,需負擔起舉證責任,可以宣公十二年楚少宰如晉詩時的外交辭

令為代表:

楚少宰如晉師,曰:「寡君少遭閔凶,不能文。聞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將

鄭是訓定,豈敢求罪于晉?二三子無淹久!」隨季對曰:「昔平王命我先君

文侯曰:『與鄭夾輔周室,毋廢王命!』今鄭不率,寡君使羣臣問諸鄭,豈

敢辱候人?敢拜君命之辱。」(733─734頁)

這一年楚侵鄭,晉國去救援鄭國,楚少宰以「聞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將鄭是訓

定」之言辭認為伐鄭與晉無關,要晉退兵,這是楚國的預設事實。然,士會用「與

鄭夾輔周室,毋廢王命」的事實起點推翻楚國的言論,打破其預設的事實,認為

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

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于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

薛侯許之,乃長滕侯。(71─72 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06

這件事才是真正跟楚國無關,士會所使用的起點便是負起推翻楚國預設事實起點

的舉證責任。

由此也可證明,相較於事實和真理上的起點,以預設為基礎的起點是比較容

易被推翻的。因為預設的事實是根據形勢的主觀判定,容易失之客觀。

二、 與偏好相關的起點

普若門認為,價值、階層、論點214(values, hierarchies, and loci)屬於與偏好

相關的起點。215《左傳》中的交際對象是具有國家代表身分的行人,原則上,《左

傳》外交辭令起點的論述會較偏向與偏好相關的起點,因為因為交際的內容往往

涉及特定的受眾,例如秦、晉間的秦晉之好只是一項掩人耳目的策略,實際上可

用「各懷鬼胎」來形容,因此弱小國家對秦君或對晉君定義的與事實相關的起點

便不能用在另一方身上,必須以特定受眾視之,便須抓住特定受眾所關注的偏好

作為論述的起始。

(一) 價值

價值的形成是基於人類在心中對事件的好惡評斷,和事實相較,它不能如事

實或真理般透過論述、舉證而獲得普遍的效力,但價值是言論開展的基礎,透過

價值的陳述去影響受眾,使受眾作出符合言說者期望的選擇,而非其他選擇,是

為論點訴諸價值的主要目的。「價值具有兩大特性,一是能影響人們的行為;二是

其本身並非具有普遍的政確性」,216當價值沒被用作指稱特定對象時,它是「抽象

價值」,例如「道德」、「真理」、「正義」等。當它被用作指稱特定對象時,就屬於

具體價值。例如:「道德」是一項抽象價值,但若說到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僖

公九年,327 頁),則是用來指特定對象,視為具體價值。普若門認為,當一個人

希望維持現狀、須為既得利益爭辯時,他通常傾向使用具體價值;相反的,若企

214

論點是組織階層排序的重要內容,可看出受偏好的價值認定,普若門分為六種論點:質、量、

秩序、存在、本質與人(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頁 137),指的是言說者的觀點是以上述六種中的何者為考

量展開論述,如此分析《左傳》外交辭令會與本文第三章多所疊合,故本章做修正而略去此項目。 215

普若門討論與偏好相關之論述起點,相關參考資料詳見 Chaim Perelman and L. Olbrechts-Tyteca,

The New Rhetoric: A Treatise on Argumentation, trans. John Wikinson and Purcell Weaver (Notre Dame,

IN: Univerd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68. )p.74─99.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頁 135─137;廖義銘:《佩雷

爾曼之新修辭學》,台北:唐山出版社,1997 年,頁 83─91;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

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頁 333─334。 216

廖義銘:《佩雷爾曼之新修辭學》,台北:唐山出版社,1997 年,頁 84。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07

圖改變現狀,便比較可能以抽象價值為依據,因為抽象價值不是特定對象,比較

容易為企圖改變現狀的提供判準。

《左傳》中,為了改變現狀,多數時候是以德、禮為說服價值,如鄭國為了

重幣問題使子產寓書于子西以告范宣子,言「夫令名,德之輿也;德,國家之基

也」(1089 頁),這是抽象的價值取向。而成公八年晉士燮為了伐郯問題聘魯,面

對魯國的賄賂緩師,言「君命無貳,失信不立。禮無加貨,事無二成」(840 頁),

使季孫懼而伐郯,也是使用抽象價值。

而以具體價值而論,如哀公十年楚子期伐陳,吳延州來季子救陳,即以「二

君不務德,而力爭諸侯」的具體指稱,要楚國退兵,這是維護陳國本有的利益。

又如昭公十六年,子產以「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世有盟誓,以相

信也,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匄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1380

頁)拒絕韓宣子求環之事,這便是指鄭國先君與先民盟約守信的具體價值,為了

維護鄭國本有的國家尊嚴。

但受限於《左傳》文本紀錄,若以有爭論的議題而言,很難找到大國在外交

辭令上為維護既得利益而產生的相關辯護,所呈現的都是小國對大國的爭辯,這

些爭辯用的都是當時各國諸侯所認可的價值,反映了可能在環境不利的情況下,

更能培養出傑出善辯的行人;而大國沒有積極的狡飾、爭辯,也意味著當時小國

行人所使用的價值具有強烈的規範性,甚至大國本身就明白小國所爭辯的目標對

大國的利益而言本屬不合理的行為,再次印證了春秋社會既破壞禮又致力保有遵

循禮的現象,也可從中看出春秋行人在價值取向上相對於其他朝代,較容易與交

際對象取得起點上的共識,共識有利於協商,因此在起點的共識較易取得一致的

前提下,言論就擁有了好的發展空間,這是春秋行人的外交辭令對於「遊說」語

言至臻成熟的原因。

(二) 階層

階層指的是依據具價值的重要性為基礎而呈現出來的選取或排列方式,指「在

一定文化條件下,話語共同體(discourse community)對不同價值按照其受珍視程

度作出一種相對固定的排列」,217是基於「某個價值和其他價值被接受的程度之

別」,218「選擇聽眾(受眾)能接受的價值通常並不難,但要決定聽眾(受眾)對

不同價值是如何排序則比較困難」,219因此「階層比價值更重要,階層是依據重要

217

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頁 333 之註腳 2。 218

廖義銘:《佩雷爾曼之新修辭學》,台北:唐山出版社,1997 年,頁 88。 219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

《當代語藝觀點》,頁 136。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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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不同,價值被排列順序的方式」,220例如《左傳》「三不朽」中的立德、立功、

立言是一種價值觀,在當時被認為「上大有立德,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襄

公二十四年,1088 頁)從這階層順序則可看出價值在此被分出了高低。選擇受眾

能接受的價值並不難,但決定受眾的價值如何排序以便開啟論述,則需針對不同

受眾斟酌,因為價值對許多受眾而言可能被賦予不同的認知與意義,其接受度亦

是因人而異。

普洛門將階層分成同質性階層與異質性階層,同質性階層指較相似的價值,

有時只涉及程度問題,因此容易被界定,在《左傳》中可以襄公九年鄭與晉盟,

改盟書之事為例:

晉士莊子為載書,曰:「自今日既盟之後,鄭國而不唯晉命是聽,而或有異

志者,有如此盟!」公子騑趨進曰:「天禍鄭國,使介居二大國之間,大國

不加德音,而亂以要之,使其鬼神不獲歆其禋祀,其民人不獲享其土利,

夫婦辛苦墊隘,無所厎告。自今日既盟之後,鄭國而不唯有禮與彊可以庇

民者是從,而敢有異志者,亦如之!」荀偃曰:「改載書!」公孫舍之曰:

「昭大神要言焉。若可改也,大國亦可叛也。」(968─969頁)

從鄭公子騑言「天禍鄭國,使介居二大國之間」,即可明白鄭處在晉、楚兩大國之

間的危險於無奈,將與晉國的盟書「不唯晉命是聽」改成「不唯有禮與彊可以庇

民者是從」,這屬於同質性的階層,兩者間沒有相反的或落差極大的衝突,晉也是

屬於強國之一,若晉夠強大而能庇鄭國免於楚患,鄭國在這前提亦唯晉命是聽。

同樣的問題,例如襄公二十七年晉、楚爭主盟;隱公十一年滕侯、薛侯爭行

禮之長等,都屬於這個範疇。在「同質性階層」之影響下的最後選擇中,可以看

見交際對象真正屬意的價值,就如上述鄭、晉結盟,可看出鄭國認為只有強而有

禮的國家才有辦法當盟主,這是環境所逼,也讓知武子思考著選擇這樣的價值背

後主因,是不是在控訴著晉、楚都沒有這項能力,而德性又不夠使諸侯懷惠,才

會以此為價值選擇。

從同性質階層的揀選中,可以看出階層間細微的差別即為爭議點之所在,同

時更能清楚勾勒出在同樣以德、禮為訴求下的社會文化,不同國家形勢對於同樣

的事件看法上的差異,又再次印證了大國求霸求名求利的心理,及小國求生存求

保護求尊嚴的訴求。

異質性階層較難界定,因為有許多不同的價值混含在其中,甚至有些價值亦

是相互衝突的。簡單來說,兩個無交集的事件或看法即為異質性階層,如強國的

目標可能是爭霸、國土擴充,卻又須有德有禮,這兩者在許多時候是衝突的,成

為小國以此為交際目標的主因。在《左傳》中這樣的矛盾有許多例,以利益關係

220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

《當代語藝觀點》,頁 136。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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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訴求的都屬於此範圍,需要用的德、禮為規範的交際亦多屬此類。

許多時候言論的回應固然包含了善意的價值考量,但這顯然不是回應者第一

序的價值觀,如文公十二年襄仲辭玉,言「君不忘先君之好,照臨魯國,鎮撫其

社稷,重之以大器,寡君敢辭玉」(588─589 頁),實際上是不想捲入秦晉之間的

問題。秦和晉作戰、想拉攏魯國,但魯國不想介入秦晉這兩大國間的紛爭,即是

「接受秦晉其中一國之拉攏」與「中立撇清關係」兩種異性質階層的選擇。因為

《左傳》中強國和弱國有很明顯的分際,對強國來說,弱國都是以社會文化、品

格等為訴求希望對方改變決策或做某些決策,是以對大國而言異質性階層考量時

常出現,須要在眾多可能衝突的價值中做選擇,這項選擇不但影響到交際的結果,

也反映了春秋的社會現象──文化的約束、理直的辯才、高尚的品格對當代的說

服而言存在著隱性的強制力,它沒有被公開承認必須如何做,但一旦發為外交辭

令作訴求時,卻無可避免的影響交際結果,也可說春秋社會的言論交際因為矛盾

的禮樂現象而存在著廣大的協商空間,縱觀《左傳》二百三十五條外交辭令,扣

除無交際成敗的八十六四則,失敗的只有二十八則,交際達成率過八成,用言辭

避免干戈、解決國防問題、維護國家尊嚴等是可以確定的,也促進了春秋外交辭

令的擴展及開啟戰國的遊說之風。

第三節 呈現

呈現是論述中非常基本的要素,語言的表現帶有言說者交際的策略,當人類

做出了語言的選擇,這項選擇也就塑造了此人的觀點和透露了此人的意圖。它可

以使交際對象將焦點導向陳述者所強調的面向,進而以此為思考依據,影響決策

的判準,因為人類通常相信未被明說的事實層面更接近於事實。

在《左傳》的交際中也可以清楚的看見「呈現」手法的運用,反映出事實的

某一面,然後以此面概括全面,言者主導某一信念或價值,以偏斜的呈現方式達

成初步的宣稱。同時,也可以藉由來使之間交際語言呈現的面向,了解文化價值

或所有被刻意忽略的事件,如成公十三年呂相絕秦書裡這段有名的文飾之辭:

……文公躬擐甲冑,跋履山川,踰越險阻,征東之諸侯,虞、夏、商、周

之胤而朝諸秦,則亦既報舊德矣。鄭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帥諸侯及秦圍

鄭。秦大夫不詢于我寡君,擅及鄭盟。諸侯疾之,將致命于秦。文公恐懼,

綏靜諸侯,秦師克還無害,則是我有大造于西也。無祿,文公即世,穆為

不弔,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奸絕我好,伐我保城,殄滅我費

滑,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傾覆我國家。我襄公未忘君之舊勳,而懼

社稷之隕,是以有殽之師。猶願赦罪于穆公。穆公弗聽,而即楚謀我。天

誘其衷,成王殞命,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穆、襄即世,康、靈即位。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0

康公,我之自出,又欲闕翦我公室,傾覆我社稷,帥我蝥賊,以來蕩搖我

邊疆。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康猶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

翦我羈馬,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則是康公絕我好也。(861─

863頁)

這則外交辭令有許多晉國欲掩飾的飾辭,如「征東之諸侯,虞、夏、商、周之胤,

而朝諸秦」,《春秋》三《傳》與諸子皆不載,史籍無考,恐為虛誇。就「呈現」

的立場而言,其目的在於傳達「有功於秦」的主張及立場,為後文秦晉恩怨鋪路。

再言「鄭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帥諸侯及秦圍鄭」,實則和當年晉公子重耳流

亡至鄭國而鄭文公不禮焉相關,再加上鄭背晉助楚,是以秦晉圍鄭。外交辭令的

說法是為了掩飾晉、鄭之間的恩怨而將其推到秦國的問題,撇清關係,使晉國出

師皆為秦,既合情理,又表現了友好;後宣稱「諸侯疾之,將致命于秦」,未必是

事實,但因為前已言「秦大夫不詢于我寡君,擅及鄭盟」,基於諸侯間友好的關係,

皆痛恨秦國擅自結盟的行為,推論十分順理成章,而達到可能為事實的有效宣稱。

然後用「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將秦過殽地未行假道之禮,說成侵犯,也是為了

下文的「有殽之師」合理化晉國的立場;在下文言「懼社稷之隕,是以有殽之師」

則是將晉埋伏襲秦使其君全軍覆沒找了一個為了保護社稷而不得已的藉口;又言

「帥我蝥賊」,指康公率晉公子雍動盪其邊疆,因此令狐之役是不得已的保衛戰。

事實上秦康公送公子雍回國,而趙盾迫於宗法棄公子雍立夷皋為晉靈公,並領軍

敗秦軍於令狐。這段飾辭為了掩飾晉襲秦之不是,因此將理由反過來說。

從這則外交辭令可見晉國充份處理了秦晉之間的戰爭和衝突,因為這是晉國

要合理化與秦國絕交之事的重點所在。而晉宣稱之事,往往扭曲事實,表示了晉

國十分在意宣稱的合理性,想呈現出晉是迫於無奈而與秦絕交的形象,這意味著

「順理成章」在諸侯間十分重要,襄公二十五年子產獻捷的時候,曾被晉國以言

辭刁難一番,子產卻用言辭一一駁回,文子曰:「其辭順。犯順,不祥。」(1106

頁)可見辭順在當時外交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會影響到交際成敗,也會影響到

交際對象甚至其他人的看法。而晉與秦告絕這件屬於國際大事,必受諸侯矚目,

告絕的文書若辭不順,則晉侯可能因此失去諸侯之心,使霸主、盟主的地位受到

挑戰,是以文書中每一項指陳都先聲奪人,氣勢壯盛。

就「語言不只反映真實,也選擇了真實」的層面而言,《左傳》三種個人特質

中佔最廣的「理性訴求」也解釋了這件事。基於《左傳》是個講求辭順的時代,

因此在遊說交際時,使者大部分選擇呈現出有理、辭順的一面作為交際風格,即

使言語婉曲,如襄公二十二年鄭子產因晉人爭朝之事與晉對談的言辭,語氣雖平

和,仍可清楚了解以理性敘事為宗的的言說特色,以理說人都能舉以證之,和「辭

順」的風氣不無關係,這點同樣可以從「感性訴求」使用率最低得到印證。或言

春秋時代長於以理敘事交際,「辭令有理」在當時甚至像德、禮文化一樣具有約束

力,也因此春秋社會的外交辭令發達,外交人才輩出,這也是時代風氣制約性的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1

特殊影響。

交際者雙方間的關係會影響交際結果,而在此之中最常被提到廣泛運用的訴

求是「友好關係」。從呈現的角度來看,春秋時代的行人交際大部分都樂於呈現友

好事件的真實層面。因為封建制度的施行,兄弟、功臣、遺民的分封,最早的宗

旨除了利於國家統治,也含有友好、恩德、靖撫的意味。東周後所喪失的禮樂精

神,恰巧從友好關係中重新見證曾有的秩序,這對面臨國際紛爭、用以社會文化

層面之外交辭令規範交際對象的國家而言,無疑是個好的佐證,也間接呈現了「禮

樂失序」導致的紛亂與爭奪,進一步暗示了此番交際的原因及意義。是以,雖然

友好關係並沒友直接講到交際目的,但透過呈現的揀選,也已在不言之中。

另外,《左傳》外交辭令還有許多言在此而意在彼的現象,如僖公三十年的燭

之武退秦師。就呈現的意義而言,目的在於使交際對象對於透過外交辭令所見的

真實產生信任,這些言外之意的言辭,同為真實的一部分,屬於有偏斜的真實;

就交際對象而言,他們做的決策同樣也是基於某些偏斜的真實,只是雙方所揀選

的真實層面不交集。用言外之意的表現方式,在於避免呈現出己方真正目的與交

際對象之目的互相矛盾的爭議點,不讓其直接衝突到利益關係,並且對雙方而言

雙方的目的是兩項已知的真實,談判空間不大,因此用言外之意的言說方式呈現

另一種看似對對方有利的真實,如「焉用亡鄭以陪鄰」、「闕秦以利晉」、「鄰之厚、

君之薄」等,使交際對象重新審視自己所認為「真實」的另一面貌。

或者,《左傳》中也有許多外交辭令是一次揀選許多真實的其他面貌作為說服

方法,例如昭公十六年鄭子產與晉韓宣子為環故的外交辭令,221子產說了三個求

環的壞處:「教弊邑背盟誓」、「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共無藝,鄭敝邑也」,最

後一項方為鄭國此番交際的主因,但子產言其餘二者,目的在於增加真實層面的

可信度。並且,以「階層」的價值言之,子產將真正目的放於最後,使其讓這項

外交辭令在韓宣子的立場呈現了最不重要的價值,進而達到說服的目的。

221

宣子有環,有一在鄭商。宣子謁諸鄭伯,子產弗與,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大

叔、子羽謂子產曰:「韓子亦無幾求,晉國亦未可以貳。晉國、韓子不可偷也。若屬有讒人交鬬其

間,鬼神而助之,以興其凶怒,悔之何及?吾子何愛於一環,其以取憎於大國也?盍求而與之?」

子產曰:「吾非偷晉而有二心,將終事之,是以弗與,忠信故也。僑聞君子非無賄之難,立而無令

名之患。僑聞為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難,無禮以定其位之患。夫大國之人令於小國,而皆獲其求,

將何以給之?一共一否,為罪滋大。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饜之有?吾且為鄙邑,則失位矣。

若韓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貪淫甚矣,獨非罪乎?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韓子成貪,將焉

用之?且吾以玉賈罪,不亦銳乎?」

韓子買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韓子請諸子產曰:「日起請夫環,執政弗義,

弗敢復也。今買諸商人,商人曰『必以聞』,敢以為請。」子產對曰:「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

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藜、藋,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爾無我

叛,我無強賈,毋或匄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

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弊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為也。

若大國令,而共無藝,鄭敝邑也,亦弗為也。僑若獻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韓子辭玉,曰:

「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辭之。」(1378─1380 頁)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3

第五章 結論

一、 論文總述

對於先秦語言交際的說服情形與使用面向而言,《左傳》無疑提供了良好的史

料。作為十三經之一,《左傳》的經學地位不容忽視,而其辭章典雅、雍容富麗的

特色,在文學史上又有「文學之祖」的美譽。全書共十九萬六千餘字,記載了春

秋時代各個層面的事蹟,言說並重,除了多視角的敘事,亦記載了多面向的辭令。

其中,國際間的外交辭令表現了行李往來、君臣應答、賦詩言志等外交攻防,提

供了解春秋時代國際互動及言說傾向豐富的材料,以先秦語言的記載而言,實為

經典之最。

《左傳》外交辭令是在一個宗法制度動盪、禮樂失序的時代下展開,為當時

諸侯爭霸、大侵小、強欺弱的國際形勢,提供國際地位較不利的弱小國家用以維

護自身利益的最後一道防線。綜觀《左傳》外交辭令,整理後得辭令文本共二百

三十五則,交際成功的辭令共一百二十一則,失敗的辭令共二十八則,無關交際

說服的辭令共八十六則。本文便依此二百三十五則辭令為文本分析探討外交辭令

的現象。

修辭學的核心價值是說服,當言說開啟的瞬間,話語便帶有言說者的主觀立

場。西方修辭學對於話語說服的運用有詳細的討論,早在西元五世紀前說話的藝

術便普為當時的智辯士所關注,那時的語言說服是以公眾事物為對象,為社會制

度提出疑問和見解,解釋關於「正義」和「詭辯」之間的相容與矛盾,與春秋外

交辭令的目的雖不盡相同,卻可由西方前人所開展出的修辭理論與《左傳》外交

辭令做對照。從西周到東周,見證了禮樂制度、樂語之教由盛轉衰的過程,這過

程中所有的矛盾、僭越、失序等都表現在國際間交際的態度上,朝聘禮的往來行

為已漸漸由諸侯對周天子的朝覲改為諸侯之間的互相聘問,因此春秋時代國際間

的關係也變得格外緊密,互動與從前相較更加頻仍,基於大國以武力恃強的野心,

小國更須靠不流血的談判予以自保,因此外交辭令便成為國際間周旋的主要媒

介,它是由當代的價值觀和文化觀組成的,「避免衝突、增加友好」是外交辭令主

要的目的,要能夠使完全不同立場的交際對象心服,辭令就必須有讓人信服的要

素,是以《左傳》外交辭令除了記載事件過程,也記載了春秋時代公認的普世價

值觀和言說特質的典範。

影響外交辭令的要素可分為人、空間、背景等三個層面,「人」指的就是交際

者因素,必須抓住交際對象的心理,運用雙方的間關係,拿捏分寸,同時也必須

展現特有的人格素養。在《左傳》中,這人格素養既表現在善辯的人格特質上,

也表現在對德、禮精神的維護。基於禮樂宗法的失序,不知禮的交際者會帶給人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4

極端的反感;相反的,恪守周文的交際者在言談間對禮制的操守與堅持也格外讓

人敬佩。

有大量外交需求的都是較弱勢的國家,從「交際對象的心境」之交際者因素

可發現,他們抓住大國的心理趨求以達成交際目的,緩和看似衝突的情境。由「求

名、求利、求霸」的層面著手,將大國視為普通受眾,抓住「受眾」的心理,成

功率達百分之九十四。在這過程中,藉由小國的言論也透露出弱勢國家主要的心

理趨求在於「求尊重、求保護、求生存」,抓住對方的心理趨求,就等於抓住了對

方的目的,進而針對這目的進行牽制或協商。這樣的交際因素也顯示春秋社會對

受眾心理的分析、重視,許多外交辭令都是站在受眾的角度解讀事件。在西方修

辭學理論中,對「受眾」的分析、重視是影響言說成敗的一大要素,是成功的言

說必備的條件之一,春秋時代雖無關於受眾層面的言說記載或心理活動,卻已在

話語活動的實踐上展現出來。

統計發現,從昭公元年至哀公二十六年間,使用「社會權力」的訴求比例遠

高出隱公元年至襄公三十一年之間,顯示愈到春秋後期,言說愈帶有權力的壓迫,

除了表現出交際語言的說服傾向漸漸變質外,也呈現出春秋前中期原有霸主、盟

主之地位不再明顯的事實,使昔日的大國無力再保護較弱小的國家,其他新興的

強國便使用國際權勢手段逼迫較小的國家與之結盟或與之朝貢,德、禮的社會文

化規範漸漸失去了絕對的約束力,然而這些規範仍在統治者的心中,在交際中被

提及時仍有其制約性和說服力,但「不可僭越」禮樂界線的主動性相對來講就顯

得模糊,價值觀的崩解讓實質的霸業更顯得重要,因為用威勢、權力對交際的影

響是最直接的威脅,導致了春秋後期新興諸侯以權、利和力為導向,而唯利是圖

的辭令內容也預告了戰國時代的社會風氣。

根據《左傳》外交辭令內容分析各個影響修辭要素之使用狀況,發現「友好

關係」是最多辭令使用的修辭要素,除了和周代尚禮的社會相關外,也顯示春秋

時代的交際行為習慣從源流說起,既重溫過往的友好互動,也提供了交際雙方在

言論起點上的共識,因為說服的首要條件便是在某事上需有某個共同觀點的同

意,是以這有助於交際雙方說服論述的開展。根據第四章的修辭原理「起點」的

編排視之,因為西周是封建治國,宗法和禮樂制度建構了整個社會機制,因此不

論是兄弟分封的封國、功臣分賞的封地或遺民靖撫的封爵,過往的友好活動皆提

供了良好的事實,使禮樂漸衰的東周仍有好的關係可重溫追溯。並且,從友好關

係的普遍運用情形可發現,言說達成初步共識的立基點──周禮文化下的禮尚往

來友好聘問,在外交辭令中不斷被提及、強調,也意味著這層關係曾經是當時社

會公認的普世價值,不須佐證便能使交際雙方達到起點上的統一共識,事先淡化

原有可能的衝突氛圍。即使這層友好關係早就隨著周文疲弊而不具作用,甚至交

際時使用這層關係往往也是表面上的強調或某些欲望掩飾,對春秋社會而言,它

都因為無法徹底和文化切割而具有特殊意義,也是春秋時代說服要素的重要特色。

另外,在三種個人特質中,理性訴求佔大宗,從第四章「呈現」的觀點來看,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5

交際對象普遍使用理性訴求來表現出真實,是因為當時的外交辭令有「辭順」則

「犯順不祥」的特色,這透露出兩種訊息:

其一,順理成章的辭令在春秋時代幾乎有等同於禮、樂文化的「隱性」222約

束力,使用理性訴求的交際語言往往是為了改變對方某項決策而說之,除了表現

出有理的例證外,也展現了滔滔雄辯的個人特質,對春秋社會而言,這無疑是最

好的說服語言。

其二,從眾多理性訴求的雄辯語言而言,這顯現了春秋外交辭令的發達和成

熟原因。過去眾多文獻對於春秋時代外交辭令發達而多元的看法幾乎都是從禮樂

淪陷方面切入論之,因為禮樂的失序導致諸侯爭霸,弱小國家必須靠高超的交際

手腕與大國周旋而避免戰爭攻伐,使外交人才一夕間掌握國家命脈而無比重要,

外交辭令的發展更是與此脫不了關係。然而,上述所言固然是其中原因之一,另

外的原因也可以透過「呈現」對理性訴求的分析而見之,那就是春秋時代的「辭

順」具有品格上的約束力,是以每一項外交決策都存在著協商的空間,觀《左傳》

外交辭令交際成功的有一百二十一則,對比失敗的二十八則而言,交際成功是交

際失敗的四倍多,顯示了這項協商空間非常廣大,標誌著言說在當代的影響力,

使得較弱小的國家更致力於培養交際人才與大國周旋,以避免各種衝突。這是外

交人才能有效達到交際目的真正的理由之一,也是春秋外交辭令以理性訴求為宗

的主因。

外交辭令也重視「情境」的修辭要素。第四章言爭議點理論,於外交辭令歸

納出三種爭議點類型:歲聘朝覲、衝突與拘執、國家尊嚴被藐視。從爭議點可分

析出說服成敗的關鍵在於是否處理到雙方爭議的核心,這項「處理」包括了「消

弭」爭議點和「取代」爭議點。以修辭的要素視之,「處理」爭議點便包括了內在

情境的使用。內在情境多指文字、文意上的定義空缺,這是消弭爭議點的方法之

一。如果爭議點無法被完善地解決,則說服交際對象改變心意便難以成立。《左傳》

有許多利用內在情境語意的不明確,重新定義爭執事件的外交辭令,這表示早在

春秋時代就有用言語的不確定性來處理衝突事項的語言技巧,不同於「交際者因

素」所重視的是「對象」(受眾)的特質,爭議點之內在情境重視的是「語言」本

身的問題,以語言為主要層面思考衝突的弭平之道,代表了修辭技巧的整全,也

顯示了「語言」這項因素本身在春秋時代扮演著調節社會各種現象的重要程度。

最後,從「語言不只反映了真實,也選擇了真實」的層面角度出發,恰巧可

以解釋交際之所以呈現「言外之意」的現象。因為言外之意的「言」也是不同的

真實選擇,目的在於掩蓋雙方都已知而存在衝突的「意」。這項「言」所呈現的真

實往往是交際對象所忽略的,而人類普遍相信未被明說的事件更有斟酌之必要,

且交際對象所忽略的這些事實因為事件本身「被忽略」的性質,更能引起其心理

222

言「隱性」指的是西周初期禮樂文化有絕對的規範性,針對維繫社會秩序之積極面向的「顯性」

而言。至春秋時代禮樂的作用從積極維護轉為消極避免,禮樂文化不再是神聖不可侵之象徵,但受

到過往教育及文化薰陶的影響,無形中仍會牽制著諸侯某些行為決策,是以「隱性」稱之。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6

上的警惕,能使交際對象重新思考「真實」的層面,容易推翻交際對象本有的真

實認知,使其重新下定義,言說者就能達到交際目的。這項「言外之意」的言說

技巧在春秋時代的外交辭令中被廣泛使用,也成為春秋辭令成熟的重要里程碑。

二、 對修辭批評──類型批評的回應

《左傳》外交辭令是屬於外交事件,且《左傳》又有史書性質,因此外交辭

令可歸類為亞里斯多德提到的「議事」論述類型,言談內容和政治事務有關,處

理的是未來的決策事件,影響的是決策的權宜判斷。

對從事外交辭令的行人而言,「議事論述」無非是希望能改變某些決策,讓交

際對象了解事件的利弊得失,因此使用說服和討論來解決問題,以期達到權宜的

目的。

以實質形式而言,討論的面向在於特定情境下的「說什麼」或「做什麼」,因

此本文簡單將外交辭令區分為強勢與弱勢兩方。以國家而言,強勢通常是較大的

國家如晉國、楚國、秦國,弱勢通常是較小的國家如魯國、鄭國、宋國;以身分

而言,強勢指的是聆聽訴求的人,弱勢指的是有求於他人的人。

就整體辭令而論,弱勢方面對受損的權益,首要條件便是先遣使交際。交際

的目的為的都是「自我辯護」,因此辭令的內容無論是旨在說服交際對象改變決

策,或是旨在宣稱某一件事而為其行為找合理的藉口,就達成這些目標的辭令而

論,實質內容皆是以辯護組成。歸納外交辭令,可分成兩種類型,一是不言己意

而言他利弊,例如燭之武退秦師、楚子問鼎王孫滿對;二是使用文化制約,例如

僖公十五年晉陰飴甥與秦伯之會,即是抓住對方想稱霸的心理提出霸主應有的德

性而巧妙制衡。

在影響外交辭令的修辭策略中,交際者因素裡的三種訴求可視為辭令的表現

方式及人格特質的展現。以理性訴求為大宗,品格訴求其次,感性訴求居末,代

表了以理說之而加以佐證,是春秋社會普遍接受的論述形式,高成功率、高使用

率也意味著當代社會對言說「有理性」和對「善辯」的重視。

品格訴求的回應結果較為極端,使用得當有時能有超越交際目的的意外回

報,如襄公十四年晉士鞅奔秦後與秦景公的對話;使用失當則會引起交際破裂,

如襄公二十七、二十八年的齊國慶封不答賦,造成這種較極端的現象和春秋時代

對於「禮的破壞」以及貴族自覺對「禮的維護」相關,因為肱股周代的禮樂日漸

缺乏失衡,是以在正式的社交場合表現出來行為的便是更加強調的矛盾,反映在

辭令上便相對極端。

感性訴求的使用較少,也和外交辭令是屬於政治性的議事類型相關。情感上

的動搖無直接證據,在當時「能言善辯」的理性陳述背景下,感性訴求也相對顯

得偏向輔助性質。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7

在外交辭令的組織編排上,「友好關係」被廣泛的使用,作為論述的起點或論

述的穿插,目的是讓交際雙方先取得一段對事實的同意,而有助於論述的開展。

並且,而隨著春秋末世,「社會權力」也常伴隨著外交辭令影響著決策,例如哀公

七年吳國向魯國徵百牢之事,就可看出文化的制約在此時期漸漸失去制衡,而由

權力所取代。

對於「事實」的呈現方面,由於外交使者在交際陳述時,若面對的是決策權

宜的問題,因此在事實的揀選上,對於己方真正的目的通常是放置於論述的最末

或避而不談,而言交際對象可能忽略的真實層面,目的在於給交際對象新的立基

點而重新思考決策的利弊,這也意味著交際者在外交辭令中面對爭議點的問題,

是用「消弭」或「取代」的方式處理之,進而化解雙方歧見。

修辭學有助於分析話語的活動型態,特別是帶有高目的性質的外交辭令。用

修辭學的批評方法、類型分析等可將外交辭令的交際活動分為若干層面,觀察修

辭策略的走向,有助於重建當時的社會形勢、文化情境,是以,修辭批評也記錄

了社會的變遷和模擬,藉以還原當代的價值觀傾向。

三、 《左傳》外交辭令在修辭學上的意義

修辭分析的目的不在於獲得唯一的解釋,而是判斷某項陳述可能的理由、反

映的問題、明顯或隱藏的現象,並就有限的文本推測其考量,提供真理的另一種

視角。在《左傳》外交辭令中,行人的工作是交際、說服或被說服,從修辭檢視

的角度可幫助了解辭令編排、策略「之所以然」的部份,也可將外交辭令的往來

活動視為一種文化的實踐,提供多元的詮釋觀點,有助於了解先秦語言的運用方

式、呈現偏好,從中展現了外交辭令所表現出來的人格理想、淑世典範和文化價

值,也標誌著春秋信義禮樂精神的底蘊。

本文的研究是以外交辭令為主體探討春秋時代言說的特色與風氣,但在研究

過程中也發現外交辭令只是春秋時期總體言說走向的一部分,它是屬於「對外」

的辭令,尚有大半未及討論的「對內」辭令,指的是國內君臣間的言論,因為其

「對內」的性質,而呈現和外交辭令不同的言說傾向。

事實上,國際間外交辭令所呈現的觀點也只是基於國家利益之立場的「對外」

說法,重視的是交際者的人格特質,面對衝突時用語言本身來處理「爭議點」,所

呈現的多半是國際形勢的分析以及文化觀感的制約,相較於國內君臣應答的辭

令,前者的說服程度強烈許多。然而,後者因為是君臣勸諫或執政大夫之間彼此

的討論,交際雙方的衝突並不緊張,因此辭令的說服程度雖無外交辭令的表現上

來得尖銳而富有張力,但在思想的體現、價值的張揚、文化的理據等層面表現也

相對豐富許多。同一個環境,對同一事件卻有不同的觀點,雖然這些觀點不見得

是衝突的,但從修辭學的分析來看,何以第一序揀選某些觀念或事實呈現在辭令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8

中,也是值得探討的部份。進一步也連帶引發相關外交問題:這些價值的排列、

揀選,和外交辭令間有什麼樣的關聯?從對內辭令所透露的細節能推測其國家哪

些政策取向或外交行為?並且,這些細節對於春秋重視言說的現象而言又代表什

麼意義?如果說對外的外交辭令交際成功與否,重視的是善於言說的人格特質、

言外之意的開展等,衝突與威脅愈重大,辭令愈委婉有理,那對內的說服要素所

重視的又是哪些層面?探討對內辭令的走向,也意味著進一步探討衝突不明顯、

不直接、不強烈的情況,少了國家存亡的重大威脅,說服的要素又將以何者為重?

辭令的編排又將如何呈現?

另外,修辭學中的圖門理論也有助於分析論辯要素。史帝芬‧圖門(Stephen

Toulmin)提出了「論述、保證、宣稱」三大要素,並由「支持、修飾、駁斥」三

個輔助性要素來強化完整的論點,論辯結構的分析可以檢視《左傳》辭令語言的

完整性,即便辭令缺乏某些論辯項目,也可以從不斷地修飾、駁斥中了解言說者

說服的意義及內在的思想。並且,圖門在《Human Understanding》一書中所提到

關於「概念改變的演化模式」之理論,可以解釋春秋社會言辭某些思想概念的發

明及發展。這項概念評估離不開人類發展的歷史及文化背景,需要視情境脈絡而

定,所以它可以是客觀的,在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下維持著中立的分析。是以,

也可以用此理論分析春秋各主要國家整體的辭令走向,必能使春秋時言說技巧中

的各種實踐成果有更整全的理路,也能更深刻了解春秋時代言說的博雅風華。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19

參考文獻

說明:本處參考文獻分成古籍和近人著作,古籍部份按經、使、子、集分類,順

序按年代編排;近人著作則按照姓氏筆劃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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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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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軍:《話語修辭理論與實踐》,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8 年,初版。

林靜伶:《語藝批評──理論與實踐》,台北:五南圖書出版社,2000 年,初版。

Sonja K. Foss, Karen A. Foss and Robert Trapp, Contemporar Perspectives on Rhetoric,

林靜伶譯:《當代語藝觀點》,台北:五南出版社,1996 年,初版。

宗守雲:《修辭學的多視角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2005 年,初版。

徐國源:《傳播的文化修辭》,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08 年,初版。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22

張宗正:《理論修辭學:宏觀視野下的大修辭》,北京:中國社會科學,2004 年,

初版。

賀又寧:《修辭學:言語行為之視野》,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年,初版。

溫科學:《當代西方修辭學理論導讀》,台北:書林出版社,2010 年,初版。

廖義銘:《佩雷爾曼之新修辭學》,台北:唐山出版社,1997 年,初版。

劉亞猛:《追求象徵的力量:關於西方修辭的思考》,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

聯書店,2005 年,初版。

劉亞猛:《西方修辭學史》,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8 年,初版。

譚學純、林大津:《修辭學大視野》,福州:海峽文藝出版社,2005 年,初版。

肯尼斯‧博克等著;常昌富、顧寶桐譯:《當代西方修辭學:演講與話語批評》,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年,初版。

大衛‧寧等著;常昌富、顧寶桐譯:《當代西方修辭學:批評模式與方法》,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年,初版。

四、 其他:

余英時:《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年,初版,

姚孝遂:《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北京:中華書局,1998 年,初版。

五、 學位論文:

王俊:《春秋行人辭令研究》,華中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年。

李小平《《左傳》晉國建霸君臣言行探討》,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學位論文,

1990 年。

李青苗:《《左傳》辭令研究》,東北師範大學中文系學博士學位論文,2010 年。

李華:《《左傳》修辭研究》,西北師範大學中文系博士學位論文,2008 年。

劉明濤:《《左傳》外交辭令述論》,吉林大學歷史學系碩士學位論文,2006 年。

董芬芬:《春秋辭令的文體研究》,西北師範大學中文系博士學位論文,2006 年。

蘇美杏:《《左傳》語言藝術之研究》,高雄師範大學中文系碩士學位論文,2007 年。

六、 期刊論文:

甘佩欽:〈試析《左傳》外交辭令在戰爭描寫中的作用〉,《蘭州商學院學報》1997

年第 11 期。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23

武惠華:〈左傳外交辭令探析〉,《中國人民大學學報》第 4 期,1994 年,頁 87─

93。

林貽瑞:〈淺論《左傳》的外交辭令〉,《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第 9 期,2002 年,

頁 75─77。

周曙光:〈談《左傳》中外交辭令的特色〉,《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第 9 卷第

1 期,2001 年 3 月,頁 57─60。

查清蘭:〈淺析《左傳》外交辭令的產生及其發展〉,《江西科技師範學院學報》第

4 期,2006 年 8 月,頁 88─91。

胡安蓮:〈論《左傳》「行人」及其辭令特色〉,《周口師範學院學報》第 20 卷第 4

期,2003 年 7 月,頁 25─27。

陳敦荃:〈《左傳》外交辭令臆說──諸侯小國向大國抗爭的重要武器〉,《外交學

院學報》1995 年第 2 期。

張偉:〈淺談外交辭令的語言策略〉,《湖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第 23 卷第 6 期,

2006 年 11 月。

張秋玲:〈試析〈秦晉殽之戰〉中人物的語言美〉,《山西廣播電視大學學報》,1999

年 9 月

劉成榮:〈《左傳》行人辭令的生成機制及其美學特徵〉,《蘭州學刊》第 3 期,2007

年,頁 189─192。

鄭憲仁:〈諸侯遣使交聘禮探究──儀節與宗廟圖〉,《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第

一期青年經學學術研討會》,2005 年 11 月。

羅建新:〈《左傳》諫說、外交行為藝術探驪〉,《西安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第 9 卷第 5 期,2006 年 10 月,頁 32─35。

七、 英文:

Cicero. De Oratore. Bks. Ⅰ-Ⅲ. Trans. H. Rackham.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Cicero. De inventione. Trans. H. M. Hubbell. Cambridge, MA: Loeb Classical Library,

1976.

Chaim Perelman and L. Olbrechts-Tyteca, The New Rhetoric: A Treatise on

Argumentation, trans. John Wikinson and Purcell Weaver (Notre Dame, IN:

Univerd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68. )

Herrick, Jams A, The History and Theory of Rhetoric: An Introduction. 3nd ed.

( Boston: Allyn and Bacon, 2004.)

Kenneth Burke, Language as Symbolic Actio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3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24

Winifred Bryan Horner, The Present state of Schoplarship in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Rhetoric, (Columbia: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199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25

附錄一 外交辭令分析簡表

說明:

1. 「修辭要素」欄標示的「一般對話」指的是和推動國際關係無關之對話。

2. 交際成敗歸類為「無」,其修辭要素標示的是兩國間一般的「禮儀往來」,如非

出於禮尚往來的聘問友好,便歸類為一般對話,亦有少數為爭訟對話。

3.交際成敗的角度是根據提出訴求的一方最終的交際結果而定,有些較有爭議的

成敗判定因素於「備註」欄標記之。

4.「修辭要素」為本文第三章所提到的理論應用,「爭議點」為本文第四章之內容。

5.頁碼依據楊伯峻編《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二版。

代 辭令內容 修辭要素

敗 備註

1 隱

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欲納之。

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于鄭,而求寵於諸

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

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

願也。」宋人許之。

交際者:雙

方間關係

(友好關

係、利益關

係)

成 36

2 隱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石子曰:「王

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

寵於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

厚從州吁如陳。石碏使告于陳曰:「衛國褊小,

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

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涖於衛。九月,衛人

使右宰醜涖殺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涖殺

石厚于陳。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成 37-38

3 隱

宋人取邾田。邾人告於鄭曰:「請君釋憾於宋,

敝邑為道。」鄭人以王師會之,伐宋,入其郛,

以報東門之役。宋人使來告命。公聞其入郛也,

將救之,問於使者曰:「師何及?」對曰:「未及

國。」公怒,乃止,辭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

社稷之難,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

人之所敢知也。」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情境:外在

敗 47

4 隱

齊人卒平宋、衛于鄭。秋,會于溫,盟于瓦屋,

以釋東門之役,禮也。

八月丙戌,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

禮儀往來 無 影響項

目待斟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26

年 公及莒人盟于浮來,以成紀好也。

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公使眾仲對曰:「君釋

三國之圖,以鳩其民,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

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59-60

5 隱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

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

也,我不可以後之。」

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

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

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于薛,

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

請。」

薛侯許之,乃長滕侯。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爭議點

成 71-72

6 隱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于許,

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

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

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

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

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

乃與鄭人。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社會文

化:德

敗 73-74

7 隱

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

禍許國,鬼神實不逞于許君,而假手于我寡人,

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

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餬其口於四方,

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

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于地,天其

以禮悔禍于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

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昬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

滋他族實偪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

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

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

交際者:對

象心境(小

國)、雙方

關係(利益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社會文化

因素:禮

※爭議點

無 74-75

8 桓

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

「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

必敗。」

公會齊侯于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

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車。

交際者:對

象的心境

(大國)、

情境:外在

成 151-15

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27

魯人告于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

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

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9 莊

夏,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

秋,師及齊師戰于乾時,我師敗績,公喪戎路,

傳乘而歸。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

止。

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管、

召,讎也,請受而甘心焉。」乃殺子糾于生竇。

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

歸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

公從之。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感

性訴求)

成 179-18

0

10 莊

秋,宋大水。公使弔焉,曰:「天作淫雨,害于

粢盛,若之何不弔?」對曰:「孤實不敬,天降

之災,又以為君憂,拜命之辱。」

臧文仲曰:「宋其興乎!禹、湯罪己,其興也悖

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國有凶,稱

孤,禮也。言懼而名禮,其庶乎!」既而聞之曰

公子御說之辭也。臧孫達曰:「是宜為君,有恤

民之心。」

禮儀往來 無 187-18

9

11 莊

二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大子御寇,陳公子完與顓

孫奔齊。顓孫自齊來奔。

齊侯使敬仲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若獲宥,

及於寬政,赦其不閑於教訓,而免於罪戾,弛於

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

請以死告。《詩》云:『翹翹車乘,招我以弓,豈

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為工正。

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

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

禮,不繼以淫,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

也。」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社會文

化:禮

成 成是以

敬仲的

訴求視

之。

220-22

1

12 僖

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

虢。公曰:「是吾寶也。」對曰:「若得道於虞,

猶外府也。」公曰:「宮之奇存焉。」對曰:「宮

之奇之為人也,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於君,君

暱之;雖諫,將不聽。」乃使荀息假道於虞,曰:

「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冀之既病,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感

性訴求)

成 281-28

3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28

則亦唯君故。今虢為不道,保於逆旅,以侵敝邑

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于虢。」虞公許之,

且請先伐虢。宮之奇諫,不聽,遂起師。夏,晉

里克、荀息帥師會虞師,伐虢,滅下陽。先書虞,

賄故也。

13 僖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

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

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

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

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

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

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

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

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

問諸水濱!」師進,次于陘。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于召陵。

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

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

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

君之願也。」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禦之?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

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

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

屈完及諸侯盟。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品格訴

求)

社會文

化:德

※爭議點

成 288-29

3

14 僖

鄭伯使大子華聽命於會,言於齊侯曰:「洩氏、

孔氏、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若君去之以為成,

我以鄭為內臣,君亦無所不利焉。」齊侯將許之。

管仲曰:「君以禮與信屬諸侯,而以姦終之,無

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

違此二者,姦莫大焉。」公曰:「諸侯有討於鄭,

未捷。今苟有釁,從之,不亦可乎?」對曰:「君

若綏之以德,加之以訓,辭,而帥諸侯以討鄭。

鄭將覆亡之不暇,豈敢不懼?若揔其罪人以臨

之,鄭有辭矣,何懼?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

會而列姦,何以示後嗣?夫諸侯之會,其德、刑、

禮、義,無國不記。記姦之位,君盟替矣。作而

不記,非盛德也。君其勿許!鄭必受盟。夫子華

交際者:雙

方關係(利

益關係)

社會文

化:德

敗 317-31

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29

既為大子,而求介於大國以弱其國,亦必不免。

鄭有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為政,未可間也。」

齊侯辭焉。子華由是得罪於鄭。

15 僖

夏,會于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

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

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拜。孔曰:「且有後

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

無下拜』」。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余

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于下,以遺天子

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禮儀往來 無 326-32

7

16 僖

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

既盟之後,言歸于好。」

宰孔先歸,遇晉侯,曰:「可無會也。齊侯不務

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

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其在亂乎!君務靖亂,

無勤於行。」晉侯乃還。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社會文

化:德

成 327-32

8

17 僖

晉郤芮使夷吾重賂秦以求入,曰:「人實有國,

我何愛焉?入而能民,土於何有?」從之。

齊隰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

秦伯謂郤芮曰:「公子誰恃?」對曰:「臣聞亡人

無黨,有黨必有酬。夷吾弱不好弄,能鬪不過,

長亦不改,不識其他。」公謂公孫枝曰:「夷吾

其定乎?」對曰:「臣聞之,『唯則定國』。《詩》

曰『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文王之謂也。又曰

『不僭不賊,鮮不為則』,無好無惡,不忌不克

之謂也。今其言多忌克,難哉!」公曰:「忌則

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利

益關係)、

個人特質

(品格訴

求)

成 330-33

1

18 僖

冬,齊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晉。

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管仲辭曰:「臣,賤有司

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若節春秋來承王命,

何以禮焉?陪臣敢辭。」王曰:「舅氏!余嘉乃

勳,應乃懿德,謂督不忘。往踐乃職,無逆朕命!」

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

君子曰:「管子之世祀也宜哉!讓不忘其上。《詩》

曰:『愷悌君子,神所勞矣。』」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成 341-34

2

19 僖

九月,晉侯逆秦師,使韓簡視師。復曰:「師少

於我,鬬士倍我。」公曰:「何故?」對曰:「出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無 以「請

戰」而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0

因其資,入用其寵,饑食其粟,三施而無報,是

以來也。今又擊之,我怠、秦奮,倍猶未也。」

公曰:「一夫不可狃,況國乎?」遂使請戰,曰:

「寡人不佞,能合其眾而不能離也。君若不還,

無所逃命。」秦伯使公孫枝對曰:「君之未入,

寡人懼之;入而未定列,猶吾憂也。苟列定矣,

敢不承命。」韓簡退曰:「吾幸而得囚。」

會權力) 言,韓

簡的目

的並未

達成,

但此番

交際結

果和雙

方的言

論都無

關。

355-35

6

20 僖

壬戌,戰于韓原,晉戎馬還濘而止。公號慶鄭。

慶鄭曰:「愎諫、違卜,固敗是求,又何逃焉?」

遂去之。梁由靡御韓簡,虢射為右,輅秦伯,將

止之。鄭以救公誤之,遂失秦伯。秦獲晉侯以歸。

晉大夫反首拔舍從之。秦伯使辭焉,曰:「二三

子何其慼也!寡人之從晉君而西也,亦晉之妖夢

是踐,豈敢以至?」晉大夫三拜稽首曰:「君履

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實聞君之言,羣臣敢在

下風。」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爭議點

成 以秦之

立場而

言是

成,屬

詭辯之

理。

356-35

8

21 僖

十月,晉陰飴甥會秦伯,盟于王城。

秦伯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

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繕以立圉也,曰:『必

報讎,寧事戎狄。』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

征繕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

此不和。」秦伯曰:「國謂君何?」對曰:「小人

慼,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小人曰:『我

毒秦,秦豈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

歸君。貳而執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

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

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

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館晉侯,饋七牢焉。

交際者:心

境(大國求

名霸)、個

人特質(理

性、感性訴

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德

成 366-36

7

22 僖

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

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

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

交際者:雙

方關係(利

益關係)、

無 408-40

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1

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

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

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

執鞭、弭、右屬櫜、健,以與君周旋。」子玉請

殺之。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文而有禮。其

從者肅而寬,忠而能力。晉侯無親,外內惡之。

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

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

乃送諸秦。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23 僖

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奉匜沃盥,既而揮之。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懼,

降服而囚。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請

使衰從。」公子賦〈河水〉,公賦〈六月〉。趙衰

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

級而辭焉。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

重耳敢不拜?」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第三者影

成 410-41

1

24 僖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氏

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敢告叔父。」臧文仲對

曰:「天子蒙塵于外,敢不奔問官守?」王使簡

師父告于晉,使左鄢父告于秦。

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于鄭」,辟母弟之難

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于氾,

而後聽其私政,禮也。

一般對話 無 427-42

8

25 僖

晉侯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陽樊。右師圍

溫,左師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

叔于溫,殺之于隰城。

戊午,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請隧,弗許,

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

所惡也。」與之陽樊、溫、原、欑茅之田。晉於

是始啟南陽。

陽樊不服,圍之。蒼葛呼曰:「德以柔中國,邢

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誰非王之親姻,

其俘之也?」乃出其民。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社會文

化:禮

敗 432-43

4

26 僖

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

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于展禽。齊侯未入竟,展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成 439-44

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2

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

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

「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縣罄,

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

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

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

府,大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

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

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

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

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情境:內在

文化:德

※爭議點

27 僖

夔子不祀祝融與鬻熊,楚人讓之。對曰:「我先

王熊摯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竄于夔。吾是以失

楚,又何祀焉?」秋,楚成得臣、鬬宜申帥師滅

夔,以夔子歸。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敗 440-44

1

28 僖

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

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

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

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

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

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讎已多,

將何以戰?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

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於衛,

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

交際者:對

象心境(小

國求生

存)、雙方

關係(利益

關係)

※爭議點

敗 多是先

軫與晉

文之言

論,非

外交辭

令。而

以楚的

角度而

言是失

敗的。

457-45

8

29 僖

子玉使鬬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軾

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欒枝對曰:「寡

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

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

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將見。』」

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虛

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成 459-46

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3

木,以益其兵。

30 僖

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

作王宮于踐土。

鄉役之三月,鄭伯如楚致其師。為楚師既敗而

懼,使子人九行成于晉。晉欒枝入盟鄭伯。五月

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

丁未,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

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侑。王命

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賜

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

矢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

『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

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揚天子之

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

禮儀往來 無 462-46

6

31 僖

九月甲午,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

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

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

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

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

子亦有不利焉。」許之。夜,縋而出,見秦伯曰:

「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

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

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

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

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

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

肆其西封,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

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

揚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力不及此。

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

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初,鄭公子蘭出奔晉,從於晉侯伐鄭,請無與圍

鄭。許之,使待命于東。鄭石甲父、侯宣多逆以

為大子,以求成于晉,晉人許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求利求

霸)、雙方

關係(利益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爭議點

成 479-48

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4

32 僖

冬,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

辭曰:「國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則有備物

之饗,以象其德;薦五味,羞嘉穀,鹽虎形,以

獻其功。吾何以堪之?」

禮儀往來 無 482-48

3

33 僖

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冑而下,超

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于王曰:「秦

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

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及滑,鄭商人弦

高將市於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曰:

「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

敝邑,為從者之淹,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

夕之衛。」且使遽告於鄭。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

在、內在

※爭議點

成 494-49

5

34 僖

鄭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

武子辭焉,曰:「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

餼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

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閒敝邑,若何?」

杞子奔齊,逢孫、揚孫奔宋。

孟明曰:「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圍

之不繼,吾其還也。」滅滑而還。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

在、內在

※爭議點

成 495-49

6

35 僖

晉陽處父侵蔡,楚子上救之,與晉師夾泜而軍。

陽子患之,使謂子上曰:「吾聞之:『文不犯順,

武不違敵。』子若欲戰,則吾退舍,子濟而陳,

遲速唯命,不然,紓我。老師費財,亦無益也。」

乃駕以待。子上欲涉,大孫伯曰:「不可。晉人

無信,半涉而薄我,悔敗何及?不如紓之。」乃

退舍。陽子宣言曰:「楚師遁矣。」遂歸。楚師

亦歸。

大子商臣譖子上曰:「受晉賂而辟之,楚之恥也。

罪莫大焉。」王殺子上。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第三者影

情境:外在

※爭議點

成 以陽處

父之目

的而

言,辭

令已

成。第

三者影

響子上

之判

斷,亦

達成陽

處父目

的。

504

36 文

晉人懼其無禮於公也,請改盟。公如晉,及晉侯

盟。晉侯饗公,賦〈菁菁者莪〉。莊叔以公降、

禮儀往來 無 魯公如

近改盟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5

拜。曰:「小國受命於大國,敢不慎儀?君貺之

以大禮,何樂如之?抑小國之樂,大國之惠也。」

晉侯降,辭。登,成拜。公賦〈嘉樂〉。

與賦詩

無關。

531

37 文

衛甯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湛露〉及〈彤

弓〉。不辭,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

以為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

於是乎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

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王于是乎賜之彤弓

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覺報宴。今陪臣來繼

舊好,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

社會文

化:禮

敗 535-53

6

38 文

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晉,曰:「文公之入也無衛,

故有呂、郤之難。」乃多與之徒衛。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無 因公子

雍即位

有利於

558

39 文

狄侵我西鄙,公使告于晉。趙宣子使因賈季問酆

舒,且讓之。酆舒問於賈季曰:「趙衰、趙盾孰

賢?」對曰:「趙衰,冬日之日也;趙盾,夏日

之日也。」

一般對話 無 561-56

2

40 文

秦伯使西乞術來聘,且言將伐晉。襄仲辭玉,曰:

「君不忘先君之好,照臨魯國,鎮撫其社稷,重

之以大器,寡君敢辭玉。」對曰:「不腆敝器,

不足辭也。」主人三辭。賓客曰:「寡君願徼福

于周公、魯公以事君,不腆先君之敝器,使下臣

致諸執事,以為瑞節,要結好命,所以藉寡君之

命,結二國之好,是以敢致之。」襄仲曰:「不

有君子,其能國乎?國無陋矣。」厚賄之

禮儀往來 成 魯國辭

玉實際

上是不

想捲入

秦晉之

間的問

題。

588-58

9

41 文

秦為令狐之役故,冬,秦伯伐晉,取羈馬。晉人

禦之,趙盾將中軍,荀林父佐之。郤缺為上軍,

臾駢佐之。欒盾將下軍,胥甲佐之。范無恤御戎,

以從秦師于河曲。

臾駢曰:「秦不能久,請深壘固軍以待之。」從

之。

秦人欲戰,秦伯謂士會曰:「若何而戰?」對曰:

「趙氏新出其屬曰臾駢,必實為此謀,將以老我

師也。趙有側室曰穿,晉君之壻也,有寵而弱,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爭議點

成 由秦之

立場,

目的是

希望晉

能休兵

隔日再

戰,好

有機會

夜逃,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6

不在軍事;好勇而狂,且惡臾駢之佐上軍也。若

使輕者肆焉,其可。」秦伯以璧祈戰于河。

十二月戊午,秦軍掩晉上軍,趙穿追之,不及。

反,怒曰:「裹糧坐甲,固敵是求。敵至不擊,

將何俟焉?」軍吏曰:「將有待也。」穿曰:「我

不知謀,將獨出。」乃以其屬出。宣子曰:「秦

獲穿也,獲一卿矣。秦以勝歸,我何以報?」乃

皆出戰,交綏。

秦行人夜戒晉師曰:「兩君之士皆未憖也,明日

請相見也。」臾駢曰:「使者目動而言肆,懼我

也,將遁矣。薄諸河,必敗之。」胥甲、趙穿當

軍門呼曰:「死傷未收而棄之,不惠也;不待期

而薄人於險,無勇也。」乃止。秦師夜遁。後侵

晉,入瑕。

而用言

語話術

之後此

一目的

已成。

589-59

2

42 文

冬,公如晉朝,且尋盟。衛侯會公于沓,請平于

晉。公還,鄭伯會公于棐,亦請平于晉。公皆成

之。

鄭伯與公宴于棐,子家賦〈鴻雁〉。季文子曰:「寡

君未免於此。」文子賦〈四月〉。子家賦〈載馳〉

之四章。文子賦〈采薇〉之四章。鄭伯拜。公答

拜。

交際者:對

象心境(小

國)、個人

特質(感性

訴求)

情境:內在

成 598-59

9

43 文

襄仲使告于王,請以王寵求昭姬于齊,曰:「殺

其子,焉用其母?請受而罪之。」冬,單伯如齊

請子叔姬,齊人執之。又執子叔姬。

未知 敗 襄仲目

的未達

成,然

辭令內

容與結

果無

關。

607

44 文

三月,宋華耦來盟,其官皆從之。書曰「宋司馬

華孫」,貴之也。

公與之宴,辭曰:「君之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

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請承命於

亞旅。」魯人以為敏。

社會文

化:禮

無 608-60

9

45 文

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齊平。公有疾,使季文子會

齊侯于陽穀。請盟,齊侯不肯,曰:「請俟君間。」

情境:外在

※爭議點

敗 616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7

46 文

晉侯蒐于黃父,遂復合諸侯于扈,平宋也。……

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於楚也。鄭子家使執

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

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

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

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滅侯宣多,而隨蔡侯以

朝于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

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

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于君。

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

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

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

一朝于襄,而再見于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

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

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

「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

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

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

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齊。四年二月壬戌,為

齊侵蔡,亦獲成於楚。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

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

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壻池為質焉。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感性)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德

※爭議點

成 625-62

7

47 宣

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於雒,觀兵于周疆。定王

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對

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

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

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

莫能逢之。用能協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

鼎遷于商,載祀六百。商紂暴虐,鼎遷于周。德

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姦回昏亂,雖大,輕也。

天祚明德,有所厎止。成王定鼎于郟鄏,卜世三

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德

無 669-67

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8

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48 宣

十二年春,楚子圍鄭,旬有七日。鄭人卜行成,

不吉;卜臨于大宮,且巷出車,吉。國人大臨,

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師。鄭人脩城。進復圍之,

三月,克之。入自皇門,至于逵路。鄭伯肉袒牽

羊以逆,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懷怒以

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聽?其俘諸江

南,以實海濱,亦唯命;其翦以賜諸侯,使臣妾

之,亦唯命。若惠顧前好,徼福於厲、宣、桓、

武,不泯其社稷,使改事君,夷於九縣,君之惠

也,孤之願之,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君實圖

之。」左右曰:「不可許也,得國無赦。」王曰:

「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可幾乎!」

退三十里而許之平。潘尪入盟,子良出質。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同盟

策略)、人

格特質(理

性、感性、

品格訴求)

情境:外在

※爭議點

成 718-72

1

49 宣

晉師在敖、鄗之間。鄭皇戌使如晉師,曰:「鄭

之從楚,社稷之故也,未有貳心。楚師驟勝而驕,

其師老矣,而不設備。子擊之,鄭師為承,楚師

必敗。」彘子曰:「敗楚、服鄭,於此在矣!必

許之。」欒武子曰:「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

不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

懼之不可以怠;在軍,無日不討軍實而申儆之于

勝之不可保、紂之百克而卒無後,訓之以若敖、

蚡冒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箴之曰:『民生在勤,

勤則不匱。』不可謂驕。先大夫子犯有言曰:『師

直為壯,曲為老。』我則不德,而徼怨于楚。我

曲楚直,不可謂老。其君之戎分為二廣,廣有一

卒,卒偏之兩。右廣初駕,數及日中;左則受之,

以至于昏。內官序當其夜,以待不虞。不可謂無

備。子良,鄭之良也;師叔,楚之崇也。師叔入

盟,子良在楚,楚、鄭親矣。來勸我戰,我克則

來,不克遂往,以我卜也!鄭不可從。」趙括、

趙同曰:「率師以來,唯敵是求。克敵、得屬,

又何俟?必從彘子!」知季曰:「原、屏,咎之

徒也。」趙莊子曰:「欒伯善哉!實其言,必長

晉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利益

關係)、人

格特質(理

性)、第三

情境:外在

成 730-73

3

50 宣

楚少宰如晉師,曰:「寡君少遭閔凶,不能文。

聞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將鄭是訓定,豈敢求罪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敗 733-73

4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39

于晉?二三子無淹久!」隨季對曰:「昔平王命

我先君文侯曰:『與鄭夾輔周室,毋廢王命!』

今鄭不率,寡君使羣臣問諸鄭,豈敢辱候人?敢

拜君命之辱。」彘子以為諂,使趙括從而更之,

曰:「行人失辭。寡君使羣臣遷大國之跡於鄭,

曰:『無辟敵!』羣臣無所逃命。」

會權力、友

好關係)

情境:外

在、內在

51 宣

楚子又使求成于晉,晉人許之,盟有日矣。楚許

伯御樂伯,攝叔為右,以致晉師。許伯曰:「吾

聞致師者,御靡旌、摩壘而還。」樂伯曰:「吾

聞致師者,左射以菆,代御執轡,御下,兩馬、

掉鞅而還。」攝叔曰:「吾聞致師者,右入壘,

折馘、執俘而還。」皆行其所聞而復。晉人逐之,

左右角之。樂伯左射馬,而右射人,角不能進,

矢一而已。麋興於前,射麋,麗龜。晉鮑癸當其

後,使攝叔奉麋獻焉,曰:「以歲之非時,獻禽

之未至,敢膳諸從者。」鮑癸止之,曰:「其左

善射,其右有辭,君子也。」既免。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734-73

5

52 宣

晉魏錡求公族未得,而怒,欲敗晉師。請致師,

弗許。請使,許之。遂往,請戰而還。楚潘黨逐

之,及熒澤,見六麋,射一麋以顧獻,曰:「子

有軍事,獸人無乃不給於鮮?敢獻於從者。」叔

黨命去之。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736

53 宣

晉師右移,上軍未動。工尹齊將右拒卒以逐下

軍。楚子使唐狡與蔡鳩居告唐惠侯曰:「不穀不

德而貪,以遇大敵,不穀之罪也。然楚不克,君

之羞也。敢藉君靈,以濟楚師。」使潘黨率游闕

四十乘,從唐侯以為左拒,以從上軍。

交際者:對

象心境(小

國)、雙方

關係(同盟

策略)

情境:外在

成 739-74

0

54 宣

晉原縠、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于清丘,曰:

「恤病,討貳。」於是卿不書,不實其言也。

一般對話 無 750

55 宣

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欲救之。伯宗曰:

「不可。古人有言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

天方授楚,未可與爭。雖晉之彊,能違天乎?諺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成 就晉解

揚與楚

王的辭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0

曰:『高下在心。』川澤納汙,山藪藏疾,瑾瑜

匿瑕,國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

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

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

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

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

許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女則棄之。

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為義,

臣能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

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君

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霣,又可

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

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又何求?」楚子

舍之以歸。

求)

情境:外

在、內在

社會文

化:德、禮

※爭議點

令而論

之。(併

為一

則)

759-76

0

56 宣

夏五月,楚師將去宋,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

「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王不能

答。申叔時僕,曰:「築室,反耕者,宋必聽命。」

從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牀,

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

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

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

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華元為

質。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個

人特質(感

性訴求)

情境:外

在、內在

※爭議點

成 760-76

1

57 宣

冬,晉侯使士會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禮。

殽烝。武子私問其故。王聞之,召武子曰:「季

氏!而弗聞乎?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公當

享,卿當宴。王室之禮也。」武子歸而講求典禮,

以脩晉國之法。

一般對話 無 769-77

0

58 成

六月壬申,師至于靡笄之下。齊侯使請戰,曰:

「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詰朝請見。」

對曰:「晉與魯、衛,兄弟也。來告曰:『大國朝

夕釋憾於敝邑之地。』寡君不忍,使羣臣請於大

國,無令輿師淹於君地。能進不能退,君無所辱

命。」齊侯曰:「大夫之許,寡人之願也。若其

不許,亦將見也。」齊高固入晉師,桀石以投人,

禽之而乘其車,繫桑本焉,以徇齊壘,曰:「欲

情境:外

在、內在

成 790-79

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1

勇者賈余餘勇!」

59 成

韓厥夢子輿謂己曰:「旦辟左右!」故中御而從

齊侯。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謂

之君子而射之,非禮也。」射其左,越于車下。

射其右,斃于車中。綦毋張喪車,從韓厥曰:「請

寓乘!」從左右,皆肘之,使立於後。韓厥俛,

定其右。逢丑父與公易位。將及華泉,驂絓於木

而止。丑父寢於轏中,蛇出於其下,以肱擊之,

傷而匿之,故不能推車而及。韓厥執縶馬前,再

拜稽首,奉觴加璧以進,曰:「寡君使羣臣為魯、

衛請,曰:『無令輿師陷入君地。』下臣不幸,

屬當戎行,無所逃隱。且懼奔辟,而忝兩君。臣

辱戎士,敢告不敏,攝官承乏。」丑父使公下,

如華泉取飲。鄭周父御佐車,宛茷為右,載齊侯

以免。韓厥獻丑父,郤獻子將戮之,呼曰:「自

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乎?」

郤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

赦之,以勸事君者。」乃免之。

1.韓厥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2.逢丑父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社會文

化:德

成 以逢丑

父的立

場而論

此則外

交辭令

為成。

793-79

5

60 成

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磬與地。「不可,則

聽客之所為。」賓媚人致賂,晉人不可,曰:「必

以蕭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對

曰:「蕭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

則亦晉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於諸侯,而曰必質

其母以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

《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若以不孝

令於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疆理天下,

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詩》曰:『我疆我理,

南東其畝。』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

而已,唯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

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則不義,何以為盟主?其晉

實有闕。四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

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諸侯,

以逞無疆之欲,《詩》曰:『布政優優,百祿是遒。』

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

之命使臣,則有辭矣。曰:『子以吾師辱於敝邑,

不腆敝賦,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橈敗。吾

子惠徼齊國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唯是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利益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第三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德

※爭議點

成 796-79

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2

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餘

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從也;況其不幸,

敢不唯命是聽?』」魯、衛諫曰:「齊疾我矣。其

死亡者,皆親暱也。子若不許,讎我必甚。唯子,

則又何求?子得其國寶,我亦得地,而紓於難,

其榮多矣。齊、晉亦唯天所授,豈必晉?」晉人

許之,對曰:「羣臣帥賦輿,以為魯、衛請。若

茍有以藉口,而復於寡君,君之惠也。敢不唯命

是聽?」

61 成

晉侯使鞏朔獻齊捷于周。王弗見,使單襄公辭

焉,曰:「蠻夷戎狄,不式王命,淫湎毀常,王

命伐之,則有獻捷。王親受而勞之,所以懲不敬、

勸有功也。兄弟甥舅,侵敗王略,王命伐之,告

事而已,不獻其功,所以敬親暱、禁淫慝也。今

叔父克遂,有功于齊,而不使命卿鎮撫王室,所

使來撫余一人,而鞏伯實來,未有職司於王室,

又奸先王之禮。余雖欲於鞏伯,其敢廢舊典以忝

叔父?夫齊,甥舅之國也,而大師之後也,寧不

亦淫從其欲以怒叔父,抑豈不可諫誨?」士莊伯

不能對。王使委於三吏,禮之如侯伯克敵使大夫

告慶之禮,降於卿禮一等。王以鞏伯宴,而私賄

之。使相告之曰:「非禮也,勿籍!」

社會文

化:禮

敗 809-81

0

62 成

晉人歸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

罃。於是荀首佐中軍矣,故楚人許之。王送知罃,

曰:「子其怨我乎?」對曰:「二國治戎,臣不才,

不勝其任,以為俘馘。執事不以釁鼓,使歸即戮,

君之惠也。臣實不才,又誰敢怨?」王曰:「然

則德我乎?」對曰:「二國圖其社稷,而求紓其

民,各懲其忿,以相宥也。兩釋纍囚,以成其好。

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其誰敢德?」王曰:「子

歸,何以報我?」對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

任受德,無怨無德,不知所報。」王曰:「雖然,

必告不穀。」對曰:「以君之靈,纍臣得歸骨於

晉,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之惠而免

之,以賜君之外臣首,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

宗,亦死且不朽。若不獲命,而使嗣宗職,次及

於事,而帥偏師,以脩封疆。雖遇執事,其弗敢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內在

※爭議點

無 內在情

境知罃

巧妙運

用了美

索不達

米亞形

式。

813-81

4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3

違,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以盡臣禮,所以報

也。」王曰:「晉未可與爭。」重為之禮而歸之。

63 成

齊侯朝于晉,將授玉。郤克趨進曰:「此行也,

君為婦人之笑辱也,寡君未之敢任。」

晉侯享齊侯。齊侯視韓厥。韓厥曰:「君知厥也

乎?」齊侯曰:「服改矣。」韓厥登,舉爵曰:「臣

之不敢愛死,為兩君之在此堂也。」

禮儀往來 無 815-81

6

64 成

冬十一月,鄭公孫申帥師疆許田。許人敗諸展

陂。鄭伯伐許,取鉏任、泠敦之田。

晉欒書將中軍,荀首佐之,士燮佐上軍,以救許

伐鄭,取泛、祭。

楚子反救鄭,鄭伯與許男訟焉,皇戌攝鄭伯之

辭。子反不能決也,曰:「君若辱在寡君,寡君

與其二三臣,共聽兩君之所欲,成其可知也。不

然,側不足以知二國之成。」

(成公五年)……許靈公愬鄭伯于楚。六月,鄭

悼公如楚訟,不勝,楚人執皇戌及子國。故鄭伯

歸,使公子偃請成于晉。秋八月,鄭伯及晉趙同

盟于垂棘。。

情境:外在 成 以子反

的立場

而言意

在使許

鄭二君

朝楚

王,而

這樣的

目的已

在成公

五年達

成,於

末一併

檢附。

819

65 成

八年春,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

季文子餞之,私焉,曰:「大國制義,以為盟主,

是以諸侯懷德畏討,無有貳心。謂汶陽之田,敝

邑之舊也,而用師於齊,使歸諸敝邑。今有二命,

曰『歸諸齊』。信以行義,義以成命,小國所望

而懷也。信不可知,義無所立,四方諸侯,其誰

不解體?《詩》曰:『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

也罔極,二三其德。』七年之中,一與一奪,二

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猶喪妃耦,而況霸主?霸

主將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長有諸侯乎?

《詩》曰:『猶之未遠,是用大簡。』行父懼晉

之不遠猶而失諸侯也,是以敢私言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個人

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社會文

化:德

※爭議點

敗 就汶陽

事件結

果而

言,晉

並未改

變決

定。

837

66 成

晉侯使申公巫臣如吳,假道于莒,與渠丘公立於

池上,曰:「城已惡。」莒子曰:「辟陋在夷,其

孰以我為虞?」對曰:「夫狡焉思啟封疆以利社

一般對話 無 839-84

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4

年 稷者,何國蔑有?唯然,故多大國矣。唯或思或

縱也。勇夫重閉,況國乎?」

67 成

晉士燮來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吳故。公賂之,

請緩師。文子不可,曰:「君命無貳,失信不立。

禮無加貨,事無二成。君後諸侯,是寡君不得事

君也。燮將復之。」季孫懼,使宣伯帥師會伐郯。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品

格訴求)

※爭議點

成 成的角

度是就

士燮的

立場而

言。

840

68 成

晉侯觀于軍府,見鍾儀,問之曰:「南冠而縶者,

誰也?」有司對曰:「鄭人所獻楚囚也。」使稅

之,召而弔之。再拜稽首。問其族,對曰:「泠

人也。」公曰:「能樂乎?」對曰:「先父之職官

也,敢有二事?」使與之琴,操南音。公曰:「君

王何如?」對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問

之,對曰:「其為大子也,師、保奉之,以朝于

嬰齊而夕于側也。不知其他。」公語范文子,文

子曰:「楚囚,君子也。言稱先職,不背本也;

樂操土風,不忘舊也;稱大子,抑無私也;名其

二卿,尊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舊,信也;

無私,忠也;尊君。敏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

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雖大,必濟。君盍歸之,

使合晉、楚之成。」公從之,重為之禮,使歸求

成。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

訴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德

成 844-84

5

69 成

晉郤至與周爭鄇田,王命劉康公、單襄公訟諸

晉。郤至曰:「溫,吾故也,故不敢失。」劉子、

單子曰:「昔周克商,使諸侯撫封蘇忿生以溫為

司寇,與檀伯達封于河。蘇氏即狄,又不能於狄

而奔衛。襄王勞文公而賜之溫,狐氏、陽氏先處

之,而後及子。若治其故,則王官之邑也,子安

得之?」晉侯使郤至勿敢爭。

一般對話 無 854

70 成

宋華元克合晉、楚之成,夏五月,晉士燮會楚公

子罷、許偃。癸亥,盟于宋西門之外,曰:「凡

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菑危,備救凶

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

贄往來,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討不庭。有渝

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胙國。」鄭伯

禮儀往來 無 856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5

如晉聽成,會于瑣澤,成故也。

71 成

晉郤至如楚聘,且涖盟。楚子享之,子反相,為

地室而縣焉。郤至將登,金奏作於下,驚而走出。

子反曰:「日云莫矣,寡君須矣,吾子其入也!」

賓曰:「君不忘先君之好,施及下臣,貺之以大

禮,重之以備樂。如天之福,兩君相見,何以代

此?下臣不敢。」子反曰:「如天之福,兩君相

見,無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遺,焉用樂,寡君須矣,

吾子其入也!」賓曰:「若讓之以一矢,禍之大

者,其何福之為?世之治也,諸侯間於天子之

事,則相朝也,於是乎有享、宴之禮。享以訓共

儉,宴以示慈惠。共儉以行禮,而慈惠以布政。

政以禮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此

公侯之所以扞城其民也。故《詩》曰:『赳赳武

夫,公侯干城。』及其亂也,諸侯貪冒,侵欲不

忌,爭尋常以盡其民,略其武夫,以為己腹心、

股肱、爪牙。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腹

心。』天下有道,則公侯能為民干城,而制其腹

心。亂則反之。今吾子之言,亂之道也,不可以

為法。然吾子,主也,至敢不從?」遂入,卒事。

歸,以語范文子。文子曰:「無禮,必食言,吾

死無日矣夫!」

禮儀往來 成 成是針

對郤至

完成聘

問。

857-85

8

72 成

夏四月戊午,晉侯使呂相絕秦,曰:

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

盟誓,重之以昏姻。天禍晉國,文公如齊,惠公

如秦。無祿,獻公即世,穆公不忘舊德,俾我惠

公用能奉祀于晉。又不能成大勳,而為韓之師。

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文公躬

擐甲冑,跋履山川,踰越險阻,征東之諸侯,虞、

夏、商、周之胤而朝諸秦,則亦既報舊德矣。鄭

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帥諸侯及秦圍鄭。秦大夫

不詢于我寡君,擅及鄭盟。諸侯疾之,將致命于

秦。文公恐懼,綏靜諸侯,秦師克還無害,則是

我有大造于西也。無祿,文公即世,穆為不弔,

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奸絕我好,伐

我保城,殄滅我費滑,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

傾覆我國家。我襄公未忘君之舊勳,而懼社稷之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同

盟策略)、

第三者因

素、個人特

質(理性、

品格訴求)

情境:外在

※爭議點

成 861-86

5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6

隕,是以有殽之師。猶願赦罪于穆公。穆公弗聽,

而即楚謀我。天誘其衷,成王殞命,穆公是以不

克逞志于我。穆、襄即世,康、靈即位。康公,

我之自出,又欲闕翦我公室,傾覆我社稷,帥我

蝥賊,以來蕩搖我邊疆。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康

猶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翦我

羈馬,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則是康

公絕我好也。

及君之嗣也,我君景公引領西望,曰:「庶

撫我乎!」君亦不惠稱盟,利吾有狄難,入我河

縣,焚我箕、郜,芟夷我農功,虔劉我邊陲,我

是以有輔氏之聚。君亦悔禍之延,而欲徼福于先

君獻、穆,使伯車來命我景公曰:「吾與女同好

棄惡,復修舊德,以追念前勳。」言誓未就,景

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會。君又不祥,背

棄盟誓。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讎,而我之昏姻

也。君來賜命曰:「吾與女伐狄。」寡君不敢顧

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于吏。君有二心于狄,

曰:「晉將伐女。」狄應且憎,是用告我。楚人

惡君之二三其德也,亦來告我曰:「秦背令狐之

盟,而來求盟于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

楚三王曰:「余雖與晉出入,余唯利是視。」不

穀惡其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壹。』諸侯備

聞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暱就寡人。寡人帥以

聽命,唯好是求。君若惠顧諸侯,矜哀寡人,而

賜之盟,則寡人之願也,其承寧諸侯以退,豈敢

徼亂?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以諸侯

退矣。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

73 成

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見楚子,必下,免冑而趨風。

楚子使工尹襄問之以弓,曰:「方事之殷也,有

韎韋之跗注,君子也。識見不穀而趨,無乃傷

乎?」郤至見客,免冑承命,曰:「君之外臣至

從寡君之戎事,以君之靈,間蒙甲冑,不敢拜命。

敢告不寧,君命之辱。為事之故,敢肅使者。」

三肅使者而退。

禮儀往來 無 887-88

8

74 成

欒鍼見子重之旌,請曰:「楚人謂夫旌,子重之

麾也,彼其子重也。日臣之使于楚也,子重問晉

一般對話 無 88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7

國之勇。臣對曰:『好以眾整。』曰:『又何如?』

臣對曰:『好以暇。』今兩國治戎,行人不使,

不可謂整;臨事而食言,不可謂暇。請攝飲焉。」

公許之。使行人執榼承飲,造于子重,曰:「寡

君乏使,使鍼御持矛,是以不得犒從者,使某攝

飲。」子重曰:「夫子嘗與吾言于楚,必是故也。

不亦識乎?」受而飲之,免使者而復鼓。旦而戰,

見星未已。

75 成

曹人請于晉曰:「自我先君宣公即世,國人曰:『若

之何?憂猶未弭。』而又討我寡君,以亡曹國社

稷之鎮公子,是大泯曹也。先君無乃有罪乎?若

有罪,則君列諸會矣。君唯不遺德、刑,以伯諸

侯,豈獨遺諸敝邑?取私布之。」……

曹人復請于晉,晉侯謂子臧:「反,吾歸而君。」

子臧反,曹伯歸。子臧盡致其邑與卿而不出。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感

性訴求)

社會文

化:德

成 891-89

3

76 成

宣伯使告郤犨曰:「魯之有季、孟,猶晉之有欒、

范也,政令于是乎成。今其謀曰:『晉政多門,

不可從也。寧事齊、楚,有亡而已,蔑從晉矣。』

若欲得志于魯,請止行父而殺之,我斃蔑也,而

事晉,蔑有貳矣。魯不貳,小國必睦。不然,歸

必叛矣。」九月,晉人執季文子于苕丘。公還,

待于鄆。使子叔聲伯請季孫于晉,郤犨曰:「苟

去仲孫蔑,而止季孫行父,吾與子國,親于公室。」

對曰:「僑如之情,子必聞之矣。若去蔑與行父,

是大棄魯國,而罪寡君也。若猶不棄,而惠徼周

公之福,使寡君得事晉君,則夫二人者,魯國社

稷之臣也。若朝亡之,魯必夕亡。以魯之密邇仇

讎,亡而為讎,治之何及?」郤犨曰:「吾為子

請邑。」對曰:「嬰齊,魯之常隸也,敢介大國

以求厚焉?承寡君之命以請,若得所請,吾子之

賜多矣,又何求?」范文子謂欒武子曰:「季孫

于魯,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馬不食粟,可不謂

忠乎?信讒慝而棄忠良,若諸侯何?子叔嬰齊奉

君命無私,謀國家不貳,圖其身不忘其君。若虛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利益

關係、同盟

策略)、第

三者因

素、個人特

質(理性、

品格訴求)

※爭議點

成 893-89

4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8

其請,是棄善人也。子其圖之!」乃許魯平,赦

季孫。

77 襄

公如晉,始朝也。夏,盟于長樗,孟獻子相。公

稽首。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

懼矣。」孟獻子曰:「以敝邑介在東表,密邇仇

讎,寡君將君是望,敢不稽首?」

一般對話 無 926

78 襄

晉為鄭服故,且欲修吳好,將合諸侯。使士匄告

于齊曰:「寡君使匄,以歲之不易,不虞之不戒,

寡君願與一二兄弟相見,以謀不協。請君臨之,

使匄乞盟。」齊侯欲勿許,而難為不協,乃盟于

耏外。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同

盟策略)

成 926

79 襄

穆叔如晉,報知武子之聘也。晉侯享之,金奏〈肆

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

歌〈鹿鳴〉之三,三拜。

韓獻子使行人子員問之,曰:「子以君命,辱于

敝邑。先君之禮,藉之以樂,以辱吾子。吾子舍

其大,而重拜其細。敢問何禮也?」對曰:「〈三

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與聞。〈文

王〉,兩君相見之樂也,臣不敢及。〈鹿鳴〉,君

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

勞使臣也,敢不重拜?〈皇皇者華〉,君教使臣

曰:『必諮于周。』臣聞之:『訪問于善為咨,咨

親為詢,咨禮為度,咨事為諏,咨難為謀。』臣

獲五善,敢不重拜?」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932-93

4

80 襄

冬,公如晉聽政。晉侯享公,公請屬鄫。晉侯不

許。孟獻子曰:「以寡君之密邇于仇讎,而願固

事君,無失官命。鄫無賦于司馬,為執事朝夕之

命敝邑,敝邑褊小,闕而為罪,寡君是以願借助

焉。」晉侯許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利益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爭議點

成 935

81 襄

楚人討陳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實侵欲焉。」

乃殺之。書曰:「楚殺其大夫公子壬夫」,貪也。

一般對話 無 943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49

82 襄

晉人以鄫故來討,曰:「何故亡鄫?」季武子如

晉見,且聽命。

一般對話 無 947

83 襄

衛孫文子來聘,且拜武子之言,而尋孫桓子之

盟。公登亦登。叔孫穆子相,趨進,曰:「諸侯

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

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無辭,亦無悛容。

穆叔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

之本也。《詩》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謂

從者也。衡而委蛇,必折。」

一般對話 無 952-95

3

84 襄

陳人患楚。慶虎、慶寅謂楚人曰:「吾使公子黃

往,而執之。」楚人從之。二慶使告陳侯于會,

曰:「楚人執公子黃矣。君若不來,群臣不忍社

稷宗廟,懼有二圖。」陳侯逃歸。

交際者:雙

方關係(利

益關係)

成 954

85 襄

冬,楚子囊伐鄭,討其侵蔡也。……

(鄭)乃及楚平。使王子伯駢告于晉,曰:「君

命敝邑:『修而車賦,儆而師徒,以討亂略。』

蔡人不從,敝邑之人不敢寧處,悉索敝賦,以討

于蔡,獲司馬燮,獻于邢丘。今楚來討曰:『女

何故稱兵于蔡?』焚我郊保,馮陵我城郭。敝邑

之眾,夫婦男女,不遑啟處,以相救也。翦焉傾

覆,無所控告。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

夫人愁痛,不知所庇。民知窮困,而受盟于楚。

孤也與其二三臣不能禁止,不敢不告。」

知武子使行人子員對之曰:「君有楚命,亦不使

一个行李告于寡君,而即安于楚。君之所欲也,

誰敢違君?寡君將帥諸侯以見于城下。唯君圖

之。」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品

訴求)

情境:外在

※爭議點

敗 此是就

鄭對晉

之立場

而言。

957-95

9

86 襄

晉范宣子來聘,且拜公之辱,告將用師于鄭。公

享之,宣子賦〈摽有梅〉。季武子曰:「誰敢哉?

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歡以承命,

何時之有?」武子賦〈角弓〉。賓將出,武子賦

〈彤弓〉。宣子曰:「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獻功

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為子孫藏。匄也,先

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君子以為知禮。

禮儀往來 無 959-96

0

87 襄 冬十月,諸侯伐鄭。庚午,季武子、齊崔杼、宋 交際者:對 成 967-96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0

皇鄖從荀罃、士匄門于鄟門。衛北宮括、曹人、

邾人,從荀偃、韓起門于師之梁。滕人、薛人,

從欒黶、士魴門于北門。杞人、郳人,從趙武、

魏絳斬行栗。甲戌,師于氾。令於諸侯曰:「修

器備,盛餱糧,歸老幼,居疾于虎牢,肆眚,圍

鄭。」

鄭人恐,乃行成。中行獻子曰:「遂圍之,以待

楚人之救也,而與之戰。不然,無成。」知武子

曰:「許之盟而還師,以敝楚人。吾三分四軍,

與諸侯之銳,以逆來者,於我未病,楚不能矣。

猶愈於戰。暴骨以逞,不可以爭。大勞未艾。君

子勞心,小人勞力,先王之制也。」諸侯皆不欲

戰,乃許鄭成。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戲,鄭服也。

將盟,鄭六卿公子騑、公子發、公子嘉、公孫輒、

公孫蠆、公孫舍之及其大夫、門子,皆從鄭伯。

晉士莊子為載書,曰:「自今日既盟之後,鄭國

而不唯晉命是聽,而或有異志者,有如此盟!」

公子騑趨進曰:「天禍鄭國,使介居二大國之間,

大國不加德音,而亂以要之,使其鬼神不獲歆其

禋祀,其民人不獲享其土利,夫婦辛苦墊隘,無

所厎告。自今日既盟之後,鄭國而不唯有禮與彊

可以庇民者是從,而敢有異志者,亦如之!」荀

偃曰:「改載書!」公孫舍之曰:「昭大神要言焉。

若可改也,大國亦可叛也。」知武子謂獻子曰:

「我實不德,而要人以盟,豈禮也哉?非禮,何

以主盟?姑盟而退,修德、息師而來,終必獲鄭,

何必今日?我之不德,民將棄我,豈唯鄭?若能

休和,遠人將至,何恃于鄭?」乃盟而還。

象心境(大

國、小

國)、

雙方關係

(友好關

係、同盟策

略)、個人

特質(理性

訴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德、禮

※爭議點

9

88 襄

公送晉侯,晉侯以公晏于河上,問公年。季武子

對曰:「會于沙隨之歲,寡君以生。」晉侯曰:「十

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國君十五而生子,

冠而生子,禮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為冠具?」

武子對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禮行之,以金石

之樂節之,以先君之祧處之。今寡君在行,未可

具也,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焉。」晉侯曰:「諾。」

公還,及衛,冠于成公之廟,假鐘磬焉,禮也。

禮儀往來 成 970-97

1

89 襄 晉荀偃、士匄請伐偪陽,而封宋向戌焉。荀罃曰: 交際者:雙 成 974-9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1

「城小而固,勝之不武,弗勝為笑。」固請。丙

寅,圍之,弗克。……

五月庚寅,荀偃、士匄帥卒攻偪陽,親受矢、石,

甲午,滅之。書曰「遂滅偪陽」,言自會也。

以與向戌。向戌辭曰:「君若猶辱鎮撫宋國,而

以偪陽光啟寡君,群臣安矣,其何貺如之!若專

賜臣,是臣興諸侯以自封也,其何罪大焉!敢以

死請。」乃予宋公。

方關係(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品

格訴求)

情境:外在

6

90 襄

王叔陳生與伯輿爭政,王右伯輿。王叔陳生怒而

出奔。及河,王復之,殺史狡以說焉。不入,遂

處之。晉侯使士匄平王室,王叔與伯輿訟焉。王

叔之宰與伯輿之大夫瑕禽坐獄于王庭,士匄聽

之。王叔之宰曰:「篳門閨竇之人而皆陵其上,

其難為上矣。」瑕禽曰:「昔平王東遷,吾七姓

從王,牲用備具,王賴之,而賜之騂旄之盟,曰:

『世世無失職。』若篳門閨竇,其能來東厎乎?

且王何賴焉?今自王叔之相也,政以賄成,而刑

放于寵。官之師旅,不勝其富。吾能無篳門閨竇

乎?唯大國圖之!下而無直,則何謂正矣?」范

宣子曰:「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所左,亦左

之。」使王叔氏與伯輿合要,王叔氏不能舉其契。

王叔奔晉。不書,不告也。單靖公為卿士以相王

室。

爭訟對話 無 983-98

4

91 襄

夏,鄭子展侵宋。

四月,諸侯伐鄭。己亥,齊大子光、宋向戌先至

于鄭,門于東門。其莫,晉荀罃至于西郊,東侵

舊許。衛孫林父侵其北鄙。六月,諸侯會于北林,

師于向。右還,次于瑣。圍鄭,觀兵于南門,西

濟于濟隧。鄭人懼,乃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

范宣子曰:「不慎,必失諸侯。諸侯道敝而無成,

能無貳乎?」乃盟。載書曰:「凡我同盟,毋蘊

年,毋壅利,毋保姦,毋留慝,救災患,恤禍亂,

同好惡,獎王室,或間茲命,司慎司盟,名山名

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國之祖,明

神殛之,俾失其民,隊命亡氏,踣其國家。」

禮儀往來 無 988-98

9

92 襄

鄭良霄、大宰石 猶在楚。石 言于子囊曰: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成 石本是

反晉從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2

「先王卜征五年,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不習,

則增修德而改卜。今楚實不競,行人何罪?止鄭

一卿,以除其偪,使睦而疾楚,以固于晉,焉用

之?使歸而廢其使,怨其君以疾其大夫,而相牽

引也,不猶愈乎?」楚人歸之。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爭議點

楚的人

1002-1

003

93 襄

(晉)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

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瓜州,乃祖吾離

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

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

如昔者,蓋言語漏洩,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

爾無與焉。與,將執女。」對曰:「昔秦人負恃

其眾,貪于土地,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

我諸戎,是四嶽之裔冑也,毋是翦棄。賜我南鄙

之田,狐狸所居,犲狼所噑。我諸戎除翦其荊棘,

驅其狐狸犲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

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

焉,于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

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

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

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政,猶殽志

也,豈敢離逷?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

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

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于會,

亦無瞢焉。」賦〈青蠅〉而退。宣子辭焉,使即

事于會,成愷悌也。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爭議點

成 1005-1

007

94 襄

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以報櫟之役也。晉

侯待于竟,使六卿帥諸侯之師以進。及涇,不濟。

叔向見叔孫穆子,穆子賦〈匏有苦葉〉,叔向退

而具舟。魯人、莒人先濟。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1008

95 襄

鄭子蟜見衛北宮懿子曰:「與人而不固,取惡莫

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說。二子見諸侯之師而

勸之濟。濟涇而次。秦人毒涇上流,師人多死。

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師皆從之,至于棫林,

不獲成焉。荀偃令曰:「雞鳴而駕,塞井夷竈,

交際者:對

象心境(小

國)

社會文

化:德

成 1008-1

00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3

唯余馬首是瞻!」欒黶曰:「晉國之命,未是有

也。余馬首欲東。」乃歸,下軍從之。左史謂魏

莊子曰:「不待中行伯乎?」莊子曰:「夫子命從

帥,欒伯,吾帥也,吾將從之。從帥,所以待夫

子也。」伯游曰:「吾今實過,悔之何及,多遺

秦禽。」乃命大還。晉人謂之「遷延之役」。

96 襄

欒鍼曰:「此役也,報櫟之敗也。役又無功,晉

之恥也。吾有二位于戎路,敢不恥乎?」與士鞅

馳秦師,死焉。士鞅反。欒黶謂士匄曰:「余弟

不欲住,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

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將殺之。」士鞅奔秦。……

秦伯問于士鞅曰:「晉大夫其誰先亡?」對曰:「其

欒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對曰:「然。

欒黶汰虐已甚,猶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

「何故?」對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

召公焉,愛其甘棠,況其子乎?欒黶死,盈之善

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沒矣,而黶之怨實章,將于

是乎在。」秦伯以為知言,為之請于晉而復之。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成 秦為士

鞅請復

是因為

欣賞他

的辯才

與知

言,歸

類為其

品格特

質。

1009-1

010

97 襄

公使厚成叔弔于衛,曰:「寡君使瘠,聞君不撫

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弔?以同盟之故,

使瘠敢私于執事,曰:『有君不弔,有臣不敏;

君不赦宥,臣亦不帥職,增淫發洩,其若之何?』」

衛人使大叔儀對,曰:「群臣不佞,得罪于寡君。

寡君不以即刑,而悼棄之,以為君憂。君不忘先

君之好,辱弔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

重拜大貺。」厚孫歸,復命,語臧武仲曰:「衛

君其必歸乎!有大叔儀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

撫其內,或營其外,能無歸乎!」

禮儀往來 無 1013-1

014

98 襄

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

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世胙大師,以表東海。

王室之不壞,繄伯舅是賴。今余命女環,茲率舅

氏之典,纂乃祖考,無忝乃舊。敬之哉!無廢朕

命!」

禮儀往來 無 1018-1

019

99 襄

十有五年春,宋向戌來聘,且尋盟。見孟獻子,

尤其室,曰:「子有令聞而美其室,非所望也。」

對曰:「我在晉,吾兄為之。毀之重勞,且不敢

間。」

一般對話 無 1021-1

02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4

100 襄

十六年春,葬晉悼公。平公即位,羊舌肸為傅,

張君臣為中軍司馬,祁奚、韓襄、欒盈、士鞅為

公族大夫,虞丘書為乘馬御。改服、修官,烝于

曲沃。警守而下,會于湨梁,命歸侵田。以我故,

執邾宣公、莒犂比公,且曰:「通齊楚之使。」

晉侯與諸侯宴于溫,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

類。」齊高厚之詩不類。荀偃怒,且曰:「諸侯

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于是

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戌、衛甯殖、鄭公孫蠆、

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討不庭。」

禮儀往來 無 1026-1

027

101 襄

冬,穆叔如晉聘,且言齊故。晉人曰:「以寡君

之未禘祀,與民之未息,不然,不敢忘。」穆叔

曰:「以齊人之朝夕釋憾于敝邑之地,是以大請。

敝邑之急,朝不及夕,引領西望曰:『庶幾乎?』

比執事之間,恐無及也。」見中行獻子,賦〈圻

父〉。獻子曰:「偃知罪矣,敢不從執事,以同恤

社稷,而使魯及此!」見范宣子,賦〈鴻雁〉之

卒章。宣子曰:「匄在此,敢使魯無鳩乎!」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感性

訴、品格

求)

情境:外在

※爭議點

成 要素要

再檢討

1028-1

029

102 襄

齊人以其未得志于我故,秋,齊侯伐我北鄙,圍

桃。高厚圍臧紇于防。師自陽關逆臧孫,至于旅

松。鄹叔紇、臧疇、臧賈帥甲三百,宵犯齊師,

送之而復。齊師去之。

齊人獲臧堅,齊侯使夙沙衛唁之,且曰「無死」。

堅稽首曰:「拜命之辱。抑君賜不終,姑又使其

刑臣禮于士。」以杙抉其傷而死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敗 敗是以

齊之立

場而

言。

1030-1

031

103 襄

冬十月,會于魯濟,尋湨梁之言,同伐齊。齊侯

禦諸平陰,塹防門而守之,廣里。夙沙衛曰:「不

能戰,莫如守險。」弗聽。諸侯之士門焉,齊人

多死。范宣子告析文子,曰:「吾知子,敢匿情

乎?魯人、莒人皆請以車千乘,自其鄉入,既許

之矣。若入,君必失國。子盍圖之!」子家以告

公,公恐。晏嬰聞之,曰:「君固無勇,而又聞

交際者:對

象心境、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成 范宣子

之言造

成齊靈

公懼怕

而脫

歸。

103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5

是,弗能久矣。」

104 襄

十九年春,諸侯還自沂上,盟于督揚,曰:「大

毋侵小。」

執邾悼公,以其伐我故。遂次于泗上,疆我田。

取邾田,自漷水歸之于我。

禮儀往來 無 1045

105 襄

季武子如晉拜師,晉侯享之。范宣子為政,賦〈黍

苗〉。季武子興,再拜稽首,曰:「小國之仰大國

也,如百穀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輯睦,

豈唯敝邑?」賦〈六月〉。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感

性訴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1047

106 襄

齊及晉平,盟于大隧。故穆叔會范宣子于柯。穆

叔見叔向,賦〈載馳〉之四章。叔向曰:「肸敢

不承命!」穆叔歸曰:「齊猶未也,不可以不懼。」

乃城武城。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感

性訴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1051

107 襄

蔡公子燮欲以蔡之晉,蔡人殺之。公子履,其母

弟也,故出奔楚。

陳慶虎、慶寅畏公子黃之偪,愬諸楚曰:「與蔡

司馬同謀。」楚人以為討,公子黃出奔楚。

一般對話 無 1053

108 襄

冬,季武子如宋,報向戌之聘也。褚師段逆之以

受享,賦〈常棣〉之七章以卒。宋人重賄之。歸,

復命,公享之,賦〈魚麗〉之卒章。公賦〈南山

有臺〉。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交際

者:雙方關

成 1054-1

055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6

年 係(同盟策

略)、個人

特質(感性

訴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禮

109 襄

欒盈過于周,周西鄙掠之。辭于行人曰:「天子

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將逃罪。罪重于郊甸,

無所伏竄,敢布其死,昔陪臣書能輸力于王室,

王施惠焉。其子黶不能保任其父之勞。大君若不

棄書之力,亡臣猶有所逃。若棄書之力,而思黶

之罪,臣,戮餘也,將歸死于尉氏,不敢還矣。

敢布四體,唯大君命焉。」王曰:「尤而效之,

其又甚焉。」使司徒禁掠欒氏者,歸所取焉,使

候出諸轘轅。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感性訴

求)

成 1061-1

062

110 襄

夏,晉人徵朝于鄭。鄭人使少正公孫僑對,曰:

在晉先君悼公九年,我寡君于是即位。即位八

月,而我先大夫子駟從寡君以朝于執事,執事不

禮于寡君,寡君懼。因是行也,我二年六月朝于

楚,晉是以有戲之役。楚人猶競,而申禮于敝邑。

敝邑欲從執事,而懼為大尤,曰『晉其謂我不共

有禮』,是以不敢攜貳于楚。我四年三月,先大

夫子蟜又從寡君以觀釁于楚,晉于是乎有蕭魚之

役。謂我敝邑,邇在晉國,譬諸草木,吾臭味也,

而何敢差池?楚亦不競,寡君盡其土實,重之以

宗器,以受齊盟。遂帥群臣隨于執事,以會歲終。

貳于楚者,子侯、石盂,歸而討之。湨梁之明年,

子蟜老矣,公孫夏從寡君以朝于君,見于嘗酎,

與執燔焉。間二年,聞君將靖東夏,四月,又朝

以聽事期。不朝之間,無歲不聘,無役不從。以

大國政令之無常,國家罷病,不虞荐至,無日不

惕,豈敢忘職?

大國若安定之,其朝夕在庭,何辱命焉?若不恤

其患,而以為口實,其無乃不堪任命,而翦為仇

讎?敝邑是懼,其敢忘君命?委諸執事,執事實

重圖之。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友

好關係、同

盟策略)、

個人特質

(理性、品

格訴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德

※爭議點

無 1065-1

06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7

111 襄

齊侯還自晉,不入,遂襲莒,門于且于,傷股而

退。明日將復戰,期于壽舒。杞殖、華還載甲夜

入且于之隧,宿于莒郊。明日,先遇莒子于蒲侯

氏。莒子重賂之,使無死,曰:「請有盟。」華

周對曰:「貪貨棄命,亦君所惡也。昏而受命,

日未中而棄之,何以事君?」莒子親鼓之,從而

伐之,獲杞梁。莒人行成。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社會文

化:德

敗 就莒國

立場而

言。

1084

112 襄

二十四年春,穆叔如晉。范宣子逆之,問焉,曰:

「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謂也?」穆叔未

對。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

在夏為御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

晉主夏盟為范氏,其是之謂乎!」穆叔曰:「以

豹所聞,此之謂世祿,非不朽也。魯有先大夫曰

臧文仲,既沒,其言立,其是之謂乎!豹聞之:

『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

久不廢,此之謂不朽。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

世不絕祀,無國無之。祿之大者,不可謂不朽。」

社會文

化:德

、禮

無 1087-1

088

113 襄

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二月,鄭

伯如晉,子產寓書于子西,以告宣子,曰:

子為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

也惑之。僑聞君子長國家者,非無賄之患,而無

令名之難。夫諸侯之賄聚於公室,則諸侯貳;若

吾子賴之,則晉國貳。諸侯貳,則晉國壞;晉國

貳,則子之家壞,何沒沒也!將焉用賄?

夫令名,德之輿也;德,國家之基也。有基無壞,

無亦是務乎!有德則樂,樂則能久。《詩》云『樂

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臨女,

無貳爾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則令名

載而行之,是以遠至邇安。毋寧使人謂子,『子

實生我』,而謂『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齒以焚

其身,賄也。

宣子說,乃輕幣。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利益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社會文

化:德

※爭議點

成 1089-1

090

114 襄

是行也,鄭伯朝晉,為重幣故,且請伐陳也。鄭

伯稽首,宣子辭。子西相,曰:「以陳國之介恃

大國,而陵虐於敝邑,寡君是以請罪焉,敢不稽

禮儀往來 無 109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8

首?」

115 襄

晉侯嬖程鄭,使佐下軍。鄭行人公孫揮如晉聘,

程鄭問焉,曰:「敢問降階何由?」子羽不能對,

歸以語然明。然明曰:「是將死矣。不然,將亡。

貴而知懼,懼而思降,乃得其階。下人而已,又

何問焉?且夫既登而求降階者,知人也,不在程

鄭。其有亡釁乎!不然,其有惑疾,將死而憂也。」

一般對話 無 1093-1

094

116 襄

晉侯濟自泮,會于夷儀,伐齊,以報朝歌之役。

齊人以莊公說,使隰鉏請成,慶封如師。男女以

班。賂晉侯以宗器、樂器。自六正、五吏、三十

帥、三軍之大夫、百官之正長、師旅及處守者皆

有賂。晉侯許之。使叔向告於諸侯。公使子服惠

伯對曰:「君舍有罪,以靖小國,君之惠也。寡

君聞命矣。」

一般對話 無 1101-11

02

117 襄

鄭子產獻捷于晉,戎服將事。晉人問陳之罪。對

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

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大

姬配胡公,而封諸陳,以備三恪。則我周之自出,

至于今是賴。桓公之亂,蔡人欲立其出,我先君

莊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殺之,我又與蔡人奉戴

厲公。至於莊、宣,皆我之自立。夏氏之亂,成

公播蕩,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今陳忘周之大

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介恃楚眾,以憑陵我

敝邑,不可億逞,我是以有往年之告。未獲成命,

則有我東門之役。當陳隧者,井堙、木刊。敝邑

大懼不競而恥大姬,天誘其衷,啟敝邑之心。陳

知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獻功。」晉人曰:「何

故侵小?」對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

其辟。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

今大國多數圻矣,若無侵小,何以至焉?」晉人

曰:「何故戎服?」對曰:「我先君武、莊為平、

桓卿士。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復舊職。』

命我文公戎服輔王,以授楚捷──不敢廢王命故

也。」士莊伯不能詰,復於趙文子。文子曰:「其

辭順。犯順,不祥。」乃受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利益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內在

※爭議點

成 1104-11

06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59

118 襄

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

鄭。五月,至于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

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

伯州犂。伯州犂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

州犂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

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

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

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

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

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

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

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

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

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

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人特質(感

性訴求)

情境:內在

※爭議點

成 就鄭國

之立場

而言。

1114-11

15

119 襄

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兼享之。

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子

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

「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

之不貳也。」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

君宣其明德於諸侯,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

治其煩,所以為盟主也。今為臣執君,若之何?」

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衛侯之

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子展

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

叔向曰:「鄭七穆,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

壹。」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第

三者因

素、個人特

質(理性

訴、品格

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德

成 1116-11

17

120 襄

鄭伯歸自晉,使子西如晉聘,辭曰:「寡君來煩

執事,懼不免於戾,使夏謝不敏。」君子曰:「善

事大國。」

禮儀往來 無 1119

121 襄

初,楚伍參與蔡太師子朝友,其子伍舉與聲子相

善也。伍舉娶於王子牟。王子牟為申公而亡,楚

人曰:「伍舉實送之。」伍舉奔鄭,將遂奔晉。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成 1119-11

23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0

聲子將如晉,遇之於鄭郊,班荊相與食,而言復

故。聲子曰:「子行也,吾必復子。」

及宋向戌將平晉、楚,聲子通使於晉,還如楚。

令尹子木與之語,問晉故焉,且曰:「晉大夫與

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

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雖楚有材,

晉實用之。」子木曰:「夫獨無族、姻乎?」對

曰:「雖有,而用楚材實多。歸生聞之:善為國

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

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

善,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從之。《詩》曰『人

之云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也。故〈夏書〉

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懼失善也。〈商頌〉

有之曰『不僭不濫,不敢怠皇。命于下國,封建

厥福』,此湯所以獲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勸賞

而畏刑,恤民不倦。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

將賞,為之加膳,加膳則飫賜,此以知其勸賞也。

將刑,為之不舉,不舉則徹樂,此以知其畏刑也。

夙興夜寐,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

禮之大節也。有禮,無敗。今楚多淫刑,其大夫

逃死於四方,而為之謀主,以害楚國,不可救療,

所謂不能也。子儀之亂,析公奔晉,晉人寘諸戎

車之殿,以為謀主。繞角之役,晉將遁矣,析公

曰:『楚師輕窕,易震蕩也。若多鼓鈞聲,以夜

軍之,楚師必遁。』晉人從之,楚師宵潰。晉遂

侵蔡,襲沈,獲其君,敗申、息之師於桑隧,獲

申麗而還。鄭於是不敢南面。楚失華夏,則析公

之為也。雍子之父兄譖雍子,君與大夫不善是

也,雍子奔晉,晉人與之鄐,以為謀主。彭城之

役,晉、楚遇於靡角之谷。晉將遁矣,雍子發命

於軍曰:『歸老幼,反孤疾,二人役,歸一人。

簡兵蒐乘,秣馬蓐食,師陳焚次,明日將戰。』

行歸者,而逸楚囚。楚師宵潰,晉降彭城而歸諸

宋,以魚石歸。楚失東夷,子辛死之,則雍子之

為也。子反與子靈爭夏姬,而雍害其事,子靈奔

晉,晉人與之邢,以為謀主,扞禦北狄,通吳於

晉,教吳判楚,教之乘車、射御、驅侵,使其子

關係(利益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1

狐庸為吳行人焉。吳於是伐巢、取駕、克棘、入

州來,楚罷於奔命,至今為患,則子靈之為也。

若敖之亂,伯賁之子賁皇奔晉,晉人與之苗,以

為謀主。鄢陵之役,楚晨壓晉軍而陳。晉將遁矣,

苗賁皇曰:『楚師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若塞

井夷竈,成陳以當之,欒、范易行以誘之,中行、

二郤必克二穆,吾乃四萃於其王族,必大敗之。』

晉人從之,楚師大敗,王夷、師熸,子反死之。

鄭叛、吳興,楚失諸侯,則苗賁皇之為也。」子

木曰:「是皆然矣。」聲子曰:「今又有甚於此者。

椒舉娶於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謂椒

舉:『女實遣之。』懼而奔鄭,引領南望,曰:『庶

幾赦余。』亦弗圖也。今在晉矣,晉人將與之縣,

以比叔向。彼若謀害楚國,豈不為患?」子木懼,

言諸王,益其祿爵而復之。聲子使椒鳴逆之。

122 襄

許靈公如楚,請伐鄭,曰:「師不興,孤不歸矣。」

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鄭,何以求諸侯?」

冬十月,楚子伐鄭,鄭人將禦之。子產曰:「晉、

楚將平,諸侯將和,楚王是故昧於一來。不如使

逞而歸,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釁於勇、嗇於

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國家之利也,若

何從之?」子展說,不禦寇。十二月乙酉,入南

里,墮其城。涉於樂氏,門于師之梁。縣門發,

獲九人焉。涉于氾而歸。而後葬許靈公。

未知(無利

益關鍵)

敗 敗是就

許靈公

「師不

興,孤不

歸矣。」

而論,楚

後攻打

鄭國和

許靈公

無關。

1123-112

4

123 襄

晉韓宣子聘于周,王使請事,對曰:「晉士起將

歸時事於宰旅,無他事矣。」王聞之曰:「韓氏

其昌阜於晉乎!辭不失舊。」

禮儀往來 無 1124

124 襄

齊慶封來聘,其車美。孟孫謂叔孫曰:「慶季之

車,不亦美乎!」叔孫曰:「豹聞之:『服美不稱,

必以惡終。』美車何為?」叔孫與慶封食,不敬。

為賦〈相鼠〉,亦不知也。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社會文

敗 112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2

化:禮

125 襄

晉、楚爭先。晉人曰:「晉固為諸侯盟主,未有

先晉者也。」楚人曰:「子言晉、楚匹也,若晉

常先,是楚弱也。且晉、楚狎主諸侯之盟也久矣,

豈專在晉?」叔向謂趙孟曰:「諸侯歸晉之德只,

非歸其尸盟也。子務德,無爭先。且諸侯盟,小

國固必有尸盟者,楚為晉細,不亦可乎?」乃先

楚人。書先晉,晉有信也。

交際者:雙

方關係(利

益關係)、

第三者因

素、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德

成 成是就

雙發都

算達成

共識而

言。

1132-11

33

126 襄

壬午,宋公兼享晉、楚之大夫,趙孟為客,子木

與之言,弗能對;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對

也。

乙酉,宋公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子木問

于趙孟曰:「范武子之德如何?」對曰:「夫人之

家事治,言於晉國無隱情,祝史陳信於鬼神無愧

辭。」子木歸以語王,王曰:「尚矣哉!能歆神、

人,宜其光輔五君以為盟主也。」子木又語王曰:

「宜晉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無以當之,

不可與爭。」

晉荀盈遂如楚涖盟。

一般對話 無 1133-11

34

127 襄

鄭伯享趙孟于垂隴,子展、伯有、子西、子產、

子大叔、二子石從。趙孟曰:「七子從君,以寵

武也。請皆賦,以卒君貺,武亦以觀七子之志。」

子展賦〈草蟲〉。趙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

武也,不足以當之。」伯有賦〈鶉之賁賁〉。趙

孟曰:「牀笫之言不踰閾,況在野乎?非使人之

所得聞也。」子西賦〈黍苗〉之四章。趙孟曰:

「寡君在,武何能焉?」子產賦〈隰桑〉。趙孟

曰:「武請受其卒章。」子大叔賦〈野有蔓草〉。

趙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賦〈蟋蟀〉。趙孟

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孫段

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福將焉往?

若保是言也,欲辭福祿,得乎?」

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將為戮矣。詩以言

志,志誣其上,而公怨之以為賓榮,其能久乎?

幸而後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謂不及五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品格訴

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成是因

為趙武

要求賦

詩言

志,而

鄭國七

位大夫

都完成

了賦詩

的要

求。

1134-11

35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3

稔者,夫子之謂矣。」文子曰:「其餘皆數世之

主也。子展其後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

也,樂而不荒。樂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後亡,

不亦可乎!」

128 襄

楚薳罷如晉涖盟,晉將享之。將出,賦〈既醉〉。

叔向曰:「薳氏之有後於楚國也,宜哉!承君命,

不忘敏。子蕩將知政矣。敏以事君,必能養民,

政其焉往?」

禮儀往來 無 1138

129 襄

孟孝伯如晉,告將為宋之盟故如楚也。

蔡侯之如晉也,鄭伯使游吉如楚。及漢,楚人還

之,曰:「宋之盟,君實親辱。今吾子來,寡君

謂吾子姑還,吾將使馹奔問諸晉而以告。」子大

叔曰:「宋之盟,君命將利小國,而亦使安定其

社稷,鎮撫其民人,以禮承天之休,此君之憲令,

而小國之望也。寡君是故使吉奉其皮幣,以歲之

不易,聘於下執事。今執事有命曰:女何與政令

之有?必使而君棄而封守,跋涉山川,蒙犯霜

露,以逞君心。小國將君是望,敢不唯命是聽?

無乃非盟載之言,以闕君德,而執事有不利焉,

小國是懼。不然,其何勞之敢憚?」

子大叔歸,復命。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社會文

化:德

敗 1142-11

43

130 襄

慶封歸,遇告亂者。丁亥,伐西門,弗克。還伐

北門,克之。入,伐內宮,弗克。反,陳于嶽,

請戰,弗許,遂來奔。獻車於季武子,美澤可以

鑑。展莊叔見之,曰:「車甚澤,人必瘁,宜其

亡也。」叔孫穆子食慶封,慶封氾祭。穆子不說,

使工為之誦〈茅鴟〉,亦不知。既而齊人來讓,

奔吳。吳句餘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於

其舊。子服惠伯謂叔孫曰:「天殆富淫人,慶封

又富矣。」穆子曰:「善人富謂之賞,淫人富謂

之殃。天其殃之也,其將聚而殲旃。」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禮

敗 1148-11

49

131 襄

晉平公,杞出也,故治杞。六月,知悼子合諸侯

之大夫以城杞,孟孝伯會之,鄭子大叔與伯石

往。子大叔見大叔文子,與之語。文子曰:「甚

乎其城杞也!」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晉國不

一般對話 無 1158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4

恤周宗之闕,而夏肄是屏。其弃諸姬,亦可知也

已。諸姬是弃,其誰歸之?吉也聞之,弃同、即

異,是謂離德。《詩》曰:『協比其鄰,昏姻孔云。』

晉不鄰矣,其誰云之?」

132 襄

吳公子札來聘,見叔孫穆子,說之。謂穆子曰:

「子其不得死乎!好善而不能擇人。吾聞君子務

在擇人。吾子為魯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舉,

何以堪之?禍必及子!」

請觀於周樂。使工為之歌〈周南〉、〈召南〉,曰:

「美哉!始基之矣,猶未也,然勤而不怨矣。」

為之歌〈邶〉、〈鄘〉、〈衛〉,曰:「美哉淵乎!憂

而不困者也。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

〈衛風〉乎!」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

不懼,其周之東乎!」為之歌〈鄭〉,曰:「美哉!

其細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為之歌

〈齊〉,曰:「美哉,泱泱乎!大風也哉!表東海

者,其大公乎!國未可量也。」為之歌〈豳〉,

曰:「美哉,蕩乎!樂而不淫,其周公之東乎!」

為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夫能夏則大,

大之至也,其周之舊乎!」為之歌〈魏〉,曰:「美

哉!渢渢乎!大而婉,險而易行,以德輔此,則

明主也。」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

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憂之遠也?非令德之

後,誰能若是?」為之歌〈陳〉,曰:「國無主,

其能久乎!」自〈鄶〉以下無譏焉。為之歌〈小

雅〉,曰:「美哉!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其周德

之衰乎?猶有先王之遺民焉。」為之歌〈大雅〉,

曰:「廣哉,熙熙乎!曲而有直體,其文王之德

乎!」為之歌〈頌〉,曰:「至矣哉!直而不倨,

曲而不屈,邇而不偪,遠而不攜,遷而不淫,復

而不厭,哀而不愁,樂而不荒,用而不匱,廣而

不宣,施而不費,取而不貪,處而不底,行而不

流。五聲和,八風平。節有度,守有序,盛德之

所同也。」

見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猶有憾。」

見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

此乎!」見舞〈韶濩〉者,曰:「聖人之弘也,

禮儀往來 無 1161-11

65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5

而猶有慙德,聖人之難也。」見舞〈大夏〉者,

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誰能修之?」

見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

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雖甚盛德,其蔑

以加於此矣,觀止矣。若有他樂,吾不敢請已。」

133 襄

其出聘也,通嗣君也。故遂聘于齊,說晏平仲,

謂之曰:「子速納邑與政。無邑無政,乃免於難。

齊國之政將有所歸,未獲所歸,難未歇也。」故

晏子因陳桓子以納政與邑,是以免於欒、高之難。

禮儀往來 無 1166

134 襄

聘於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與之縞帶,子產獻

紵衣焉。謂子產曰:「鄭之執政侈,難將至矣,

政必及子。子為政,慎之以禮。不然,鄭國將敗。」

禮儀往來 無 1166

135 襄

適晉,說趙文子、韓宣子、魏獻子,曰:「晉國

其萃於三族乎!」說叔向。將行,謂叔向曰:「吾

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將在家。吾

子好直,必思自免於難。」

禮儀往來 無 1167

136 襄

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罷來聘,通嗣君也。

穆叔問王子圍之為政何如。對曰:「吾儕小人食

而聽事,猶懼不給命,而不免於戾,焉與知政?」

固問焉,不告。穆叔告大夫曰:「楚令尹將有大

事,子蕩將與焉助之,匿其情矣。」

一般對話 無 1170

137 襄

子產相鄭伯以如晉,叔向問鄭國之政焉。對曰:

「吾得見與否,在此歲也。駟、良方爭,未知所

成。若有所成,吾得見,乃可知也。」叔向曰:

「不既和矣乎?」對曰:「伯有侈而愎,子晳好

在人上,莫能相下也。雖其和也,猶相積惡也,

惡至無日矣。」

一般對話 無 1170

138 襄

公薨之月,子產相鄭伯以如晉,晉侯以我喪故,

未之見也。子產使盡壞其館之垣而納車馬焉。士

文伯讓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盜充斥,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成 1186-11

8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6

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

館,高其閈閎,厚其牆垣,以無憂客使。今吾子

壞之,雖從者能戒,其若異客何?以敝邑之為盟

主,繕完、葺牆,以待賓客。若皆毀之,其何以

共命?寡君使匄請命。」對曰:「以敝邑褊小,

介於大國,誅求無時,是以不敢寧居,悉索敝賦,

以來會時事。逢執事之不閒,而未得見;又不獲

聞命,未知見時。不敢輸幣,亦不敢暴露。其輸

之,則君之府實也,非薦陳之,不敢輸也。其暴

露之,則恐燥濕之不時而朽蠹,以重敝邑之罪。

僑聞文公之為盟主也,宮室卑庳,無觀臺榭,以

崇大諸侯之館,館如公寢;庫廄繕修,司空以時

平易道路,圬人以時塓館宮室;諸侯賓至,甸設

庭燎,僕人巡宮;車馬有所,賓從有代,巾車脂

轄,隸人、牧、圉各瞻其事;百官之屬各展其物;

公不留賓,而亦無廢事;憂樂同之,事則巡之;

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賓至如歸,無寧菑患;

不畏寇盜,而亦不患燥濕。今銅鞮之宮數里,而

諸侯舍於隸人,門不容車,而不可踰越;盜賊公

行,而夭厲不戒。賓見無時,命不可知。若又勿

壞,是無所藏幣以重罪也。敢請執事:將何以命

之?雖君之有魯喪,亦敝邑之憂也。若獲薦幣,

修垣而行,君之惠也,敢憚勤勞!」文伯復命,

趙文子曰:「信,我實不德,而以隸人之垣以贏

諸侯,是吾罪也。」使士文伯謝不敏焉。

晉侯見鄭伯,有加禮,厚其宴、好而歸之。乃築

諸侯之館。叔向曰:「辭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

子產有辭,諸侯賴之,若之何其釋辭也?《詩》

曰『辭之輯矣,民之協矣;辭之繹矣,民之莫矣』,

其知之矣。」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利益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德

※爭議點

139 襄

吳子使屈狐庸聘于晉,通路也。趙文子問焉,曰:

「延州來季子其果立乎?巢隕諸樊,閽戕戴吳,

天似啟之,何如?」對曰:「不立。是二王之命

也,非啟季子也。若天所啟,其在今嗣君乎!甚

德而度。德不失民,度不失事。民親而事有序,

其天所啟也。有吳國者,必此君之子孫實終之。

季子,守節者也。雖有國,不立。」

一般對話 無 1189-11

9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7

140 昭

元年春,楚公子圍聘于鄭,且娶於公孫段氏。伍

舉為介。將入館,鄭人惡之,使行人子羽與之言,

乃館於外。既聘,將以眾逆。子產患之,使子羽

辭,曰:「以敝邑褊小,不足以容從者,請墠聽

命。」令尹命大宰伯州犁對曰:「君辱貺寡大夫

圍,謂圍將使豐氏撫有而室。圍布几筵,告於莊、

共之廟而來。若野賜之,是委君貺於草莽也,是

寡大夫不得列於諸卿也。不寧唯是,又使圍蒙其

先君,將不得為寡君老,其蔑以復矣。唯大夫圖

之。」子羽曰:「小國無罪,恃實其罪。將恃大

國之安靖己,而無乃包藏禍心以圖之?小國失

恃,而懲諸侯,使莫不憾者,距違君命,而有所

壅塞不行是懼。不然,敝邑,館人之屬也,其敢

愛豐氏之祧?」伍舉知其有備也,請垂櫜而入。

許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個人

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社會文

化:德

※爭議點

成 1199-1

201

141 昭

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圍設服、離衛。叔孫穆子

曰:「楚公子美矣,君哉!」鄭子皮曰:「二執戈

者前矣。」蔡子家曰:「蒲宮有前,不亦可乎?」

楚伯州犁曰:「此行也,辭而假之寡君。」鄭行

人揮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憂子晳

之欲背誕也。」子羽曰:「當璧猶在,假而不反,

子其無憂乎?」齊國子曰:「吾代二子愍矣。」

陳公子招曰:「不憂何成?二子樂矣。」衛齊子

曰:「苟或知之,雖憂何害?」宋合左師曰:「大

國令,小國共,吾知共而已。」晉樂王鮒曰:「〈小

旻〉之卒章善矣,吾從之。」

一般對話 無 1202-1

204

142 昭

季武子伐莒,取鄆。莒人告於會。楚告於晉曰:

「尋盟未退,而魯伐莒,瀆齊盟,請戮其使。」

樂桓子相趙文子,欲求貨於叔孫,而為之請。使

請帶焉,弗與。梁其踁曰:「貨以藩身,子何愛

焉?」叔孫曰:「諸侯之會,衛社稷也。我以貨

免,魯必受師,是禍之也,何衛之為?人之有牆,

以蔽惡也。牆之隙壞,誰之咎也?衛而惡之,吾

又甚焉。雖怨季孫,魯國何罪?叔出季處,有自

來矣,吾又誰怨?然鮒也賄,弗與,不已。」召

使者,裂裳帛而與之,曰:「帶其褊矣。」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德

成 此成是

就盡最

後為魯

請免於

戮其使

而言。

1204-1

205

143 昭 趙孟聞之,曰:「臨患不忘國,忠也;思難不越 交際者:對 成 1202-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8

官,信也;圖國忘死,貞也;謀主三者,義也。

有是四者,又何戮乎?」乃請諸楚曰:「魯雖有

罪,其執事不辟難,畏威而敬命矣。子若免之,

以勸左右,可也。若子之群吏,處不辟污,出不

逃難,其何患之有?患之所生,污而不治,難而

不守,所由來也。能是二者,又何患焉?不靖其

能,其誰從之?魯叔孫豹可謂能矣,請免之,以

靖能者。子會而赦有罪,又賞其賢,諸侯其誰不

欣焉望楚而歸之,視遠如邇?疆埸之邑,一彼一

此,何常之有?王、伯之令也,引其封疆,而樹

之官,舉之表旗,而著之制令,過則有刑,猶不

可壹。於是乎虞有三苗,夏有觀、扈,商有姺、

邳,周有徐、奄。自無令王,諸侯逐進,狎主齊

盟,其又可壹乎?恤大舍小,足以為盟主,又焉

用之?封疆之削,何國蔑有?主齊盟者,誰能辯

焉?吳、濮有釁,楚之執事豈其顧盟?莒之疆

事,楚勿與知,諸侯無煩,不亦可乎?莒、魯爭

鄆,為日久矣。苟無大害於其社稷,可無亢也。

去煩宥善,莫不競勸。子其圖之。」固請諸楚,

楚人許之,乃免叔孫。

象心境(大

國)、交際

者:雙方關

係(社會權

力、同盟策

略)、個人

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德

207

144 昭

令尹享趙孟,賦〈大明〉之首章。趙孟賦〈小宛〉

之二章。事畢,趙孟謂叔向曰:「令尹自以為王

矣,何如?」對曰:「王弱,令尹彊,其可哉!

雖可,不終。」趙孟曰:「何故?」對曰:「彊以

克弱而安之,彊不義也。不義而彊,其斃必速。

《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彊不義也。

令尹為王,必求諸侯。晉少懦矣,諸侯將往。若

獲諸侯,其虐滋甚,民弗堪也,將何以終?夫以

彊取,不義而克,必以為道。道以淫虐,弗可久

已矣!」

一般對話 無 1207-1

208

145 昭

夏四月,趙孟、叔孫豹、曹大夫入于鄭,鄭伯兼

享之。子皮戒趙孟,禮終,趙孟賦〈瓠葉〉。子

皮遂戒穆叔,且告之。穆叔曰:「趙孟欲一獻,

子其從之。」子皮曰:「敢乎?」穆叔曰:「夫人

之所欲也,又何不敢?」及享,具五獻之籩豆於

幕下。趙孟辭,私於子產曰:「武請於冢宰矣。」

乃用一獻。趙孟為客。禮終乃宴。穆叔賦〈鵲巢〉,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個

成 成是指

一獻之

享禮而

言。影

響因素

是就三

方的交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69

趙孟曰:「武不堪也。」又賦〈采蘩〉,曰:「小

國為蘩,大國省穡而用之,其何實非命?」子皮

賦〈野有死麕〉之卒章,趙孟賦〈常棣〉,且曰:

「吾兄弟比以安,尨也可使無吠。」穆叔、子皮

及曹大夫興,拜,舉兕爵,曰:「小國賴子,知

免於戾矣。」飲酒樂,趙孟出,曰:「吾不復此

矣。」

人特質(感

性、品格訴

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禮

際內容

而言。

1208-1

210

146 昭

天王使劉定公勞趙孟於潁,館於雒汭。劉子曰:

「美哉禹功!明德遠矣。微禹,吾其魚乎!吾與

子弁冕、端委,以治民、臨諸侯,禹之力也。子

盍亦遠績禹功而大庇民乎!」對曰:「老夫罪戾

是懼,焉能恤遠?吾儕偷食,朝不謀夕,何其長

也?」劉子歸,以語王曰:「諺所謂老將知而耄

及之者,其趙孟之謂乎!為晉正卿,以主諸侯,

而儕於隸人,朝不謀夕,棄神、人矣。神怒、民

叛,何以能久?趙孟不復年矣。神怒,不歆其祀;

民叛,不即其事。祀、事不從,又何以年?」

叔孫歸,曾夭御季孫以勞之。旦及日中不出。曾

夭謂曾阜,曰:「旦及日中,吾知罪矣。魯以相

忍為國也,忍其外,不忍其內,焉用之?」阜曰:

「數月於外,一旦於是,庸何傷?賈而欲贏,而

惡囂乎?」阜謂叔孫曰:「可以出矣。」叔孫指

楹,曰:「雖惡是,其可去乎?」乃出見之。

一般對話 無 1210-1

211

147 昭

晉侯有疾,鄭伯使公孫僑如晉聘,且問疾。叔向

問焉,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實沈、臺駘

為祟』,史莫之知。敢問此何神也?」子產曰:「昔

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于曠林,

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后帝不臧,遷

閼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

實沈于大夏,主參,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其季世曰唐叔虞。當武王邑姜方震大叔,夢帝謂

己:『余命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諸參,其蕃

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

命之。及成王滅唐,而封大叔焉,故參為晉星。

由是觀之,則實沈,參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

昧,為玄冥師,生允格、臺駘。臺駘能業其官,

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大原。帝用嘉之,封諸

一般對話 無 1217-1

22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0

汾川。沈、姒、蓐、黃實守其祀。今晉主汾而滅

之矣。由是觀之,則臺駘,汾神也。抑此二者,

不及君身。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

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

禜之。若君身,則亦出入、飲食、哀樂之事也,

山川星辰之神又何為焉?僑聞之,君子有四時:

朝以聽政,晝以訪問,夕以脩令,夜以安身。於

是乎節宣其氣,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茲

心不爽,而昏亂百度。今無乃壹之,則生疾矣。

僑又聞之,內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盡矣,

則相生疾,君子是以惡之。故《志》曰:『買妾

不知其姓,則卜之。』違此二者,古之所慎也。

男女辨姓,禮之大司也。今君內實有四姬焉,其

無乃是也乎?若由是二者,弗可為也已。四姬有

省猶可,無則必生疾矣。」叔向曰:「善哉!肸

未之聞也,此皆然矣。」

叔向出,行人揮送之。叔向問鄭故焉,且問子晳。

對曰:「其與幾何!無禮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

上,弗能久矣。」

晉侯聞子產之言,曰:「博物君子也。」重賄之。

148 昭

晉侯求醫於秦,秦伯使醫和視之,曰:「疾不可

為也,是謂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

志。良臣將死,天命不祐。」公曰:「女不可近

乎?」對曰:「節之。先王之樂,所以節百事也,

故有五節;遲速本末以相及,中聲以降。五降之

後,不容彈矣。於是有煩手淫聲,慆堙心耳,乃

忘平和,君子弗聽也。物亦如之。至於煩,乃舍

也已,無以生疾。君子之近琴瑟,以儀節也,非

以慆心也。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為五色,徵

為五聲。淫生六疾。六氣曰:陰、陽、風、雨、

晦、明也,分為四時,序為五節,過則為菑:陰

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

惑疾,明淫心疾。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

惑蠱之疾。今君不節、不時,能無及此乎?」

一般對話 無 1221-1

222

149 昭

二年春,晉侯使韓宣子來聘,且告為政,而來見,

禮也。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

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成 成是因

為加深

魯國與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1

年 周之所以王也。」公享之,季武子賦〈緜〉之卒

章,韓子賦〈角弓〉。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

彌縫敝邑,寡君有望矣。」武子賦〈節〉之卒章。

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樹焉,宣子譽之。武子曰:

「宿敢不封殖此樹,以無忘〈角弓〉。」遂賦〈甘

棠〉。宣子曰:「起不堪也,無以及召公。」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感

性訴求)

情境:內

在、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晉國的

關係。

1226-1

228

150 昭

宣子遂如齊納幣。見子雅。子雅召子旗,使見宣

子。宣子曰:「非保家之主也,不臣。」見子尾。

子尾見彊,宣子謂之如子旗。大夫多笑之,唯晏

子信之,曰:「夫子,君子也。君子有信,其有

以知之矣。」

自齊聘於衛,衛侯享之。北宮文子賦〈淇澳〉,

宣子賦〈木瓜〉。

禮儀往來 無 1228

151 昭

叔弓聘于晉,報宣子也。晉侯使郊勞,辭曰:「寡

君使弓來繼舊好,固曰:『女無敢為賓』,徹命於

執事,敝邑弘矣,敢辱郊使?請辭。」致館,辭

曰:「寡君命下臣來繼舊好,好合使成,臣之祿

也。敢辱大館!」叔向曰:「子叔子知禮哉!吾

聞之曰:『忠信,禮之器也;卑讓,禮之宗也。』

辭不忘國,忠信也;先國後己,卑讓也。《詩》

曰:『敬慎威儀,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品格訴

求)

社會文

化:德、禮

成 社會權

利是指

魯、晉

之國際

地位不

等。

1229

152 昭

晉少姜卒,公如晉,及河,晉侯使士文伯來辭,

曰:「非伉儷也,請君無辱。」公還。季孫宿遂

致服焉。

社會文

化:禮

敗 1230

153 昭

三年春王正月,鄭游吉如晉,送少姜之葬。梁丙

與張趯見之。梁丙曰:「甚矣哉,子之為此來也!」

子大叔曰:「將得已乎!昔文、襄之霸也,其務

不煩諸侯,令諸侯三歲而聘,五歲而朝,有事而

會,不協而盟。君薨,大夫弔,卿共葬事;夫人,

士弔,大夫送葬。足以昭禮、命事、謀闕而已,

交際者:對

象心境(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個人

成 1232-1

233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2

無加命矣。今嬖寵之喪,不敢擇位,而數於守適,

唯懼獲戾,豈敢憚煩?少姜有寵而死,齊必繼

室。今茲吾又將來賀,不唯此行也。」張趯曰:

「善哉,吾得聞此數也!然自今子其無事矣。譬

如火焉,火中,寒暑乃退。此其極也,能無退乎?

晉將失諸侯,諸侯求煩不獲。」二大夫退。子大

叔告人曰:「張趯有知,其猶在君子之後乎!」

特質(理性

訴求)

社會文

化:禮

154 昭

齊侯使晏嬰請繼室於晉,曰:「寡君使嬰曰:『寡

人願事君朝夕不倦,將奉質幣以無失時,則國家

多難,是以不獲。不腆先君之適以備內官,焜燿

寡人之望,則又無祿,早世殞命,寡人失望。君

若不忘先君之好,惠顧齊國,辱收寡人,徼福於

大公、丁公,照臨敝邑,鎮撫其社稷,則猶有先

君之適及遺姑姊妹若而人。君若不棄敝邑,而辱

使董振擇之,以備嬪嬙,寡人之望也。』」韓宣

子使叔向對曰:「寡君之願也。寡君不能獨任其

社稷之事,未有伉儷,在縗絰之中,是以未敢請。

君有辱命,惠莫大焉。若惠顧敝邑,撫有晉國,

賜之內主,豈惟寡君,舉群臣實受其貺,其自唐

叔以下實寵嘉之。」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同

盟策略)、

個人特質

(感性訴

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1233-1

234

155 昭

既成昏,晏子受禮,叔向從之宴,相與語。叔向

曰:「齊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

齊其為陳氏矣。公棄其民,而歸於陳氏。齊舊四

量,豆、區、釜、鍾。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

登於釜。釜十則鍾。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鍾乃大

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

於山;魚、鹽、蜃、蛤,弗加於海。民參其力,

二入於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

國之諸市,屨賤踊貴。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

其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欲無獲民,將焉

辟之?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其相胡公、大

姬,已在齊矣。」叔向曰:「然。雖吾公室,今

亦季世也。戎馬不駕,卿無軍行,公乘無人,卒

列無長。庶民罷敝,而宮室滋侈。道殣相望,而

女富溢尤。民聞公命,如逃寇讎。欒、郤、胥、

原、狐、續、慶、伯,降在皂隸,政在家門,民

無所依。君日不悛,以樂慆憂。公室之卑,其何

一般對話 無 1234-1

23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3

日之有?讒鼎之銘曰:『昧旦丕顯,後世猶怠』,

況日不悛,其能久乎?」晏子曰:「子將若何?」

叔向曰:「晉之公族盡矣。肸聞之,公室將卑,

其宗族枝葉先落,則公室從之。肸之宗十一族,

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無子。公室無度,幸而得

死,豈其獲祀?」

156 昭

秋七月,鄭罕虎如晉,賀夫人,且告曰:「楚人

日徵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敝邑之往,則畏執事

其謂寡君而固有外心;其不往,則宋之盟云。進

退,罪也。寡君使虎布之。」宣子使叔向對曰:

「君若辱有寡君,在楚何害?脩宋盟也。君苟思

盟,寡君乃知免於戾矣。君若不有寡君,雖朝夕

辱於敝邑,寡君猜焉。君實有心,何辱命焉。君

其往也!苟有寡君,在楚猶在晉也。」

張趯使謂大叔曰:「自子之歸也,小人糞除先人

之敝廬,曰:『子其將來。』今子皮實來,小人

失望。」大叔曰:「吉賤,不獲來,畏大國,尊

夫人也。且孟曰『而將無事』,吉庶幾焉。」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情境:外在

成 品格訴

求是指

晉對鄭

的答

覆。

1241-1

242

157 昭

十月,鄭伯如楚,子產相。楚子享之,賦〈吉日〉。

既享,子產乃具田備,王以田江南之夢。

禮儀往來 無 1244

158 昭

四年春王正月,許男如楚,楚子止之;遂止鄭伯,

復田江南,許男與焉。

使椒舉如晉求諸侯,二君待之。椒舉致命曰:「寡

君使舉曰:日君有惠,賜盟于宋,曰:『晉楚之

從交相見也。』以歲之不易,寡人願結驩於二三

君,使舉請閒。君若苟無四方之虞,則願假寵以

請於諸侯。」晉侯欲勿許。司馬侯曰:「不可。

楚王方侈,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

罰,未可知也。其使能終,亦未可知也。晉、楚

唯天所相,不可與爭。君其許之,而脩德以待其

歸。若歸於德,吾猶將事之,況諸侯乎?若適淫

虐,楚將棄之,吾又誰與爭?」公曰:「晉有三

不殆,其何敵之有?國險而多馬,齊、楚多難;

有是三者,何鄉而不濟?」對曰:「恃險與馬,

而虞鄰國之難,是三殆也。四嶽、三塗、陽城、

楚:交際

者:雙方關

係(社會權

力、友好關

係)第三者

因素

司法侯:對

象心境(大

國)、個人

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1245-1

248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4

大室、荊山、中南,九州之險也,是不一姓。冀

之北土,馬之所生,無興國焉。恃險與馬,不可

以為固也,從古以然。是以先王務脩德音以亨

神、人,不聞其務險與馬也。鄰國之難,不可虞

也。或多難以固其國,啟其疆土;或無難以喪其

國,失其守宇,若何虞難?齊有仲孫之難,而獲

桓公,至今賴之。晉有里、 之難,而獲文公,

是以為盟主。衛、邢無難,敵亦喪之。故人之難,

不可虞也。恃此三者,而不脩政德,亡於不暇,

又何能濟?君其許之!紂作淫虐,文王惠和,殷

是以隕,周是以興,夫豈爭諸侯?」乃許楚使。

使叔向對曰:「寡君有社稷之事,是以不獲春秋

時見。諸侯,君實有之,何辱命焉?」椒舉遂請

昏,晉侯許之。

159 昭

楚子問於子產曰:「晉其許我諸侯乎?」對曰:「許

君。晉君少安,不在諸侯。其大夫多求,莫匡其

君。在宋之盟又曰如一。若不許君,將焉用之?」

王曰:「諸侯其來乎?」對曰:「必來。從宋之盟,

承君之歡,不畏大國,何故不來?不來者,其魯、

衛、曹、邾乎!曹畏宋,邾畏魯,魯、衛偪於齊

而親於晉,唯是不來。其餘,君之所及也,誰敢

不至?」王曰:「然則吾所求者無不可乎?」對

曰:「求逞於人,不可;與人同欲,盡濟。」

一般對話 無 1248

160 昭

晉韓宣子如楚送女,叔向為介。鄭子皮、子大叔

勞諸索氏。大叔謂叔向曰:「楚王汏侈已甚,子

其戒之!」叔向曰:「汏侈已甚,身之災也,焉

能及人?若奉吾幣帛,慎吾威儀;守之以信,行

之以禮;敬始而思終,終無不復。從而不失儀,

敬而不失威;道之以訓辭,奉之以舊法,考之以

先王,度之以二國,雖汏侈,若我何?」

一般對話 無 1266-1

267

161 昭

冬十月,楚子以諸侯及東夷伐吳,以報棘、櫟、

麻之役。薳射以繁揚之師會於夏汭。越大夫常壽

過帥師會楚子于瑣。聞吳師出,薳啟疆帥師從

之,遽不設備,吳人敗諸鵲岸。楚子以馹至於羅

汭。

吳子使其弟蹶由犒師,楚人執之,將以釁鼓。王

使問焉,曰:「女卜來吉乎?」對曰:「吉。寡君

交際者:雙

方關係(利

益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品

格訴求)

情境:內

成 1271-1

27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5

聞君將治兵於敝邑,卜之守龜,曰:『余亟使人

犒師,請行以觀王怒之疾徐,而為之備,尚克知

之!』龜兆告吉,曰:『克可知也。』君若驩焉

好逆使臣,滋敝邑休怠,而忘其死,亡無日矣。

今君奮焉震電馮怒,虐執使臣,將以釁鼓,則吳

知所備矣。敝邑雖羸,若早修完,其可以息師。

難易有備,可謂吉矣。且吳社稷是卜,豈為一人?

使臣獲釁軍鼓,而敝邑知備,以禦不虞,其為吉,

孰大焉?國之守龜,其何事不卜?一臧一否,其

誰能常之?城濮之兆,其報在邲。今此行也,其

庸有報志?」乃弗殺。

在、外在

※爭議點

162 昭

三月,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詒子產書,曰:

始吾有虞於子,今則已矣。昔先王議事以制,不

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禦,是故閑

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

以仁;制為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

淫。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

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涖之以彊,斷之以剛;

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

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

不忌於上。並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幸以成之,

弗可為矣。

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

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

世也。

今吾子相鄭國,作封洫,立謗政,制參辟,鑄刑

書,將以靖民,不亦難乎?《詩》曰:「儀式刑

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儀刑文王,萬

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爭端矣,將棄

禮而徵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亂獄滋豐,

賄賂並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肸聞之,「國

將亡,必多制』,其此之謂乎!」

復書曰:

若吾子之言──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

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晉:對象心

境、雙方關

係(友好關

係)、個人

特質(理性

訴求)

情境:內

在、外在

社會文

化:德、禮

鄭:

情境:外在

無 以晉‧

叔向的

立場而

言此番

說服是

失敗

的,但

雙方立

基點不

同且只

是「建

議」,並

非牽扯

到國際

上的國

家之

事,故

交際結

果標註

為「無」

而列出

雙方的

修辭要

素。

1274-1

27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6

163 昭

夏,季孫宿如晉,拜莒田也。晉侯享之,有加籩。

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國之事大國也,苟免

於討,不敢求貺。得貺不過三獻。今豆有加,下

臣弗堪,無乃戾也?」韓宣子曰:「寡君以為驩

也。」對曰:「寡君猶未敢,況下臣,君之隸也,

敢聞加貺?」固請徹加,而後卒事。晉人以為知

禮,重其好貨。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1277

164 昭

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齊求之也。癸巳,齊侯

次于虢。燕人行成,曰:「敝邑知罪,敢不聽命?

先君之敝器請以謝罪。」公孫晳曰:「受服而退,

俟釁而動,可也。」二月戊午,盟于濡上。燕人

歸燕姬,賂以瑤罋、玉櫝、斝耳。不克而還。

交際者:雙

方關係(利

益關係)

情境:外在

成 1282

165 昭

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大宰薳啟疆

曰:「臣能得魯侯。」薳啟疆來召公,辭曰:「昔

先君成公命我先大夫嬰齊曰:『吾不忘先君之

好,將使衡父照臨楚國,鎮撫其社稷,以輯寧爾

民』。嬰齊受命于蜀。奉承以來,弗敢失隕,而

致諸宗祧。日我先君共王引領北望,日月以冀,

傳序相授,於今四王矣。嘉惠未至,唯襄公之辱

臨我喪。孤與其二三臣悼心失圖,社稷之不皇,

況能懷思君德?今君若步玉趾,辱見寡君,寵靈

楚國,以信蜀之役,致君之嘉惠,是寡君既受貺

矣,何蜀之敢望?其先君鬼神實嘉賴之,豈唯寡

君?君若不來,使臣請問行期,寡君將承質幣而

見于蜀,以請先君之貺。」

交際者:對

象心境(、

小國)、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品

格訴求)

情境:外在

成 1285-1

286

166 昭

楚子享公于新臺,使長鬣者相。好以大屈。既而

悔之。薳啟疆聞之,見公。公語之,拜賀。公曰:

「何賀?」對曰:「齊與晉、越欲此久矣。寡君

無適與也,而傳諸君。君其備禦三鄰,慎守寶矣,

敢不賀乎?」公懼,乃反之。

交際者:雙

方關係(利

益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情境:內

在、外在

成 1289

167 昭

鄭子產聘于晉。晉侯疾,韓宣子逆客,私焉,曰:

「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並走群望,有加而無

一般對話 無 1289-1

29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7

瘳。今夢黃熊入于寢門,其何厲鬼也?」對曰:

「以君之明,子為大政,其何厲之有?昔堯殛鯀

于羽山,其神化為黃熊,以入于羽淵,實為夏郊,

三代祀之。晉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韓

子祀夏郊。晉侯有間,賜子產莒之二方鼎。

168 昭

子產為豐施歸州田於韓宣子,曰:「日君以夫公

孫段為能任其事,而賜之州田。今無祿早世,不

獲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聞於君,私致

諸子。」宣子辭。子產曰:「古人有言曰:『其父

析薪,其子弗克負荷。』施將懼不能任其先人之

祿,其況能任大國之賜?縱吾子為政而可,後之

人若屬有疆場之言,敝邑獲戾,而豐氏受其大

討。吾子取州,是免敝邑於戾,而建置豐氏也。

敢以為請。」宣子受之,以告晉侯。晉侯以與宣

子。宣子為初言,病有之,以易原縣於樂大心。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情境:外在

成 1290-1

291

169 昭

及子產適晉,趙景子問焉,曰:「伯有猶能為鬼

乎?」子產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

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

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馮依於人,以

為淫厲,況良霄,我先君穆公之冑,子良之孫,

子耳之子,敝邑之卿,從政三世矣。鄭雖無腆,

抑諺曰『蕞爾國』,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也

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馮厚矣,而

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

一般對話 無 1292-1

293

秋八月,衛襄公卒。晉大夫言於范獻子曰:「衛

事晉為睦,晉不禮焉,庇其賊人而取其地,故諸

侯貳。《詩》曰:『鶺鴒在原,兄弟急難。』又曰:

『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兄弟之不睦,於是乎

不弔,況遠人,誰敢歸之?今又不禮於衛之嗣,

衛必叛我,是絕諸侯也。」獻子以告韓宣子。宣

子說,使獻子如衛弔,且反戚田。

衛齊惡告喪于周,且請命。王使郕簡公如衛弔,

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

以佐事上帝,余敢高圉、亞圉?」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成 成是指

衛齊惡

相周王

請命。

韓宣子

對衛之

辭令無

成敗關

係。

1293-1

294

171 昭

叔弓如晉,賀虒祁也。游吉相鄭伯以如晉,亦賀

虒祁也。史趙見子大叔,曰:「甚哉其相蒙也!

一般對話 無 130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8

可弔也,而又賀之。」子大叔曰:「若何弔也?

其非唯我賀,將天下實賀。」

172 昭

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晉梁丙、張趯率陰戎伐

穎。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我自夏以后稷,

魏、駘、芮、岐、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

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

土也;肅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邇封之有?

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廢隊

是為,豈如弁髦,而因以敝之。先王居檮杌于四

裔,以禦螭魅,故允姓之姦居于瓜州。伯父惠公

歸自秦,而誘以來,使偪我諸姬,入我郊甸,則

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后稷封殖天

下,今戎制之,不亦難乎?伯父圖之!我在伯

父,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

謀主也。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

雖戎狄,其何有余一人?」叔向謂宣子曰:「文

之伯也,豈能改物?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自

文以來,世有衰德,而暴滅宗周,以宣示其侈;

諸侯之貳,不亦宜乎!且王辭直,子其圖之。」

宣子說。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弔,且致閻田與

襚,反穎俘。王亦使賓滑執甘大夫襄以說於晉,

晉人禮而歸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第

三者因

素、個人特

質(理性、

感性訴求)

社會文

化:禮

※爭議點

成 1307-1

310

173 昭

夏,宋華定來聘,通嗣君也。享之,為賦〈蓼蕭〉,

弗知,又不答賦。昭子曰:「必亡。宴語之不懷,

寵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將何以

在?」

社會文

化:禮

敗 1332

174 昭

晉侯以齊侯宴,中行穆子相。投壺,晉侯先,穆

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為諸

侯師。」中之。齊侯舉矢,曰:「有酒如澠,有

肉如陵,寡人中此,與君代興。」亦中之。伯瑕

謂穆子曰:「子失辭。吾固師諸侯矣,壺何為焉,

其以中儁也?齊君弱吾君,歸弗來矣。」穆子曰:

「吾軍帥彊禦,卒、乘競勸,今猶古也,齊將何

事?」公孫傁趨進,曰:「日旰君勤,可以出矣!」

以齊侯出。

一般對話 無 1332-1

333

175 昭 (晉)次于衛地,叔鮒求貨於衛,淫芻蕘者。衛 交際者:對 成 1354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79

人使屠伯饋叔向羹與一篋錦,曰:「諸侯事晉,

未敢攜貳;況衛在君之宇下,而敢有異志?芻蕘

者異於他日,敢請之。」叔向受羹反錦,曰:「晉

有羊舌鮒者,瀆貨無厭,亦將及矣。為此役也,

子若以君命賜之,其已。」客從之,未退而禁之。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176 昭

晉人將尋盟,齊人不可。晉侯使叔向告劉獻公

曰:「抑齊人不盟,若之何?」對曰:「盟以厎信,

君苟有信,諸侯不貳,何患焉?告之以文辭,董

之以武師,雖齊不許,君庸多矣。天子之老,請

帥王賦,『元戎十乘,以先啟行』,遲速唯君。」

叔向告于齊,曰:「諸侯求盟,已在此矣。今君

弗利,寡君以為請。」對曰:「諸侯討貳,則有

尋盟。若皆用命,何盟之尋?」叔向曰:「國家

之敗,有事而無業,事則不經;有業而無禮,經

則不序;有禮而無威,序則不共;有威而不昭,

共則不明。不明棄共,百事不終,所由傾覆也。

是故明王之制,使諸侯歲聘以志業,間朝以講

禮,再朝而會以示威,再會而盟以顯昭明。志業

於好,講禮於等,示威於眾,昭明於神。自古以

來,未之或失也。存亡之道,恒由是興。晉禮主

盟,懼有不治;奉承齊犧,而布諸君,求終事也。

君曰『余必廢之』,何齊之有?唯君圖之,寡君

聞命矣。」齊人懼,對曰:「小國言之,大國制

之,敢不聽從?既聞命矣,敬共以往,遲速唯君。」

叔向曰:「諸侯有間矣,不可以不示眾。」八月

辛未,治兵,建而不旆。壬申,復旆之。諸侯畏

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爭議點

成 1355-1

356

177 昭

邾人、莒人愬于晉曰:「魯朝夕伐我,幾亡矣。

我之不共,魯故之以。」晉侯不見公。使叔向來

辭曰:「諸侯將以甲戌盟,寡君知不得事君矣,

請君無勤。」子服惠伯對曰:「君信蠻夷之訴,

以絕兄弟之國,棄周公之後,亦惟君。寡君聞命

矣。」叔向曰:「寡君有甲車四千乘在,雖以無

道行之,必可畏也。況其率道,其何敵之有?牛

雖瘠,僨於豚上,其畏不死?南蒯、子仲之憂,

交際者:對

象心境(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成 135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0

其庸可棄乎?若奉晉之眾,用諸侯之師,因邾、

莒、杞、鄫之怒,以討魯罪,間其二憂,何求而

弗克?」魯人懼,聽命。

※爭議點

178 昭

甲戌,同盟于平丘,齊服也。令諸侯日中造于除。

癸酉,退朝。子產命外僕速張於除,子大叔止之,

使待明日。及夕,子產聞其未張也,使速往,乃

無所張矣。

及盟,子產爭承,曰:「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

列尊貢重,周之制也。卑而貢重者,甸服也。鄭

伯,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貢,懼弗給也,敢以為

請。諸侯靖兵,好以為事。行理之命無月不至,

貢之無藝,小國有闕,所以得罪也。諸侯修盟,

存小國也。貢獻無極,亡可待也。存亡之制,將

在今矣。」自日中以爭,至于昏,晉人許之。既

盟,子大叔咎之曰:「諸侯若討,其可瀆乎?」

子產曰:「晉政多門,貳偷之不暇,何暇討?國

不競亦陵,何國之為?」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利益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爭議點

成 1358-1

359

179 昭

季孫猶在晉,子服惠伯私於中行穆子曰:「魯事

晉,何以不如夷之小國?魯,兄弟也,土地猶大,

所命能具。若為夷棄之,使事齊、楚,其何瘳於

晉?親親、與大,賞共、罰否,所以為盟主也。

子其圖之!諺曰:『臣一主二。』吾豈無大國?」

穆子告韓宣子,且曰:「楚滅陳、蔡不能救,而

為夷執親,將焉用之?」乃歸季孫。惠伯曰:「寡

君未知其罪,合諸侯而執其老。若猶有罪,死命

可也。若曰無罪而惠免之,諸侯不聞,是逃命也,

何免之為?請從君惠於會。」宣子患之,謂叔向

曰:「子能歸季孫乎?」對曰:「不能。鮒也能。」

乃使叔魚。叔魚見季孫,曰:「昔鮒也得罪於晉

君,自歸於魯君,微武子之賜,不至於今。雖獲

歸骨於晉,猶子則肉之,敢不盡情?歸子而不

歸,鮒也聞諸吏,將為子除館於西河,其若之

何?」且泣。平子懼,先歸。惠伯待禮。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爭議點

成 1361-1

362

180 昭

十二月,晉荀躒如周,葬穆后,籍談為介。既葬,

除喪,以文伯宴,樽以魯壺。王曰:「伯氏,諸

侯皆有以鎮撫王室,晉獨無有,何也?」文伯揖

籍談。對曰:「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

社會文

化:禮

敗 敗是就

晉國荀

躒和籍

談不能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1

年 以鎮撫其社稷,故能薦彝器於王。晉居深山,戎

狄之與鄰,而遠於王室,王靈不及,拜戎不暇,

其何以獻器?」王曰:「叔氏,而忘諸乎!叔父

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無分乎?密須之鼓與

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闕鞏之甲,武所以克商

也,唐叔受之,以處參虛,匡有戎狄。其後襄之

二路,鏚鉞,秬鬯,彤弓,虎賁,文公受之,以

有南陽之田,撫征東夏,非分而何?夫有勳而不

廢,有績而載,奉之以土田,撫之以彝器,旌之

以車服,明之以文章,子孫不忘,所謂福也。福

祚之不登,叔父焉在?且昔而高祖孫伯黶司晉之

典籍,以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

晉,於是乎有董史。女,司典之後也,何故忘之?」

籍談不能對。賓出,王曰:「籍父其無後乎!數

典而忘其祖。」

籍談歸,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終乎!吾

聞之:『所樂必卒焉。』今王樂憂,若卒以憂,

不可謂終。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於是乎以

喪賓宴,又求彝器,樂憂甚矣,且非禮也。彝器

之來,嘉功之由,非由喪也。三年之喪,雖貴遂

服,禮也。王雖弗遂,宴樂以早,亦非禮也。禮,

王之大經也。一動而失二禮,無大經矣。言以考

典,典以志經。忘經而多言,舉典,將焉用之?」

專對之

事。

1371-1

374

181 昭

宣子有環,有一在鄭商。宣子謁諸鄭伯,子產弗

與,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大

叔、子羽謂子產曰:「韓子亦無幾求,晉國亦未

可以貳。晉國、韓子不可偷也。若屬有讒人交鬬

其間,鬼神而助之,以興其凶怒,悔之何及?吾

子何愛於一環,其以取憎於大國也?盍求而與

之?」子產曰:「吾非偷晉而有二心,將終事之,

是以弗與,忠信故也。僑聞君子非無賄之難,立

而無令名之患。僑聞為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

難,無禮以定其位之患。夫大國之人令於小國,

而皆獲其求,將何以給之?一共一否,為罪滋

大。大國之求,無禮以斥之,何饜之有?吾且為

鄙邑,則失位矣。若韓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

貪淫甚矣,獨非罪乎?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品

格訴求)

社會文

化:德

※爭議點

成 1378-1

380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2

位,韓子成貪,將焉用之?且吾以玉賈罪,不亦

銳乎?」

韓子買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

夫!」韓子請諸子產曰:「日起請夫環,執政弗

義,弗敢復也。今買諸商人,商人曰『必以聞』,

敢以為請。」子產對曰:「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

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

藜、藋,而共處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

『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匄奪。爾有利市寶

賄,我勿與知。』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于

今。今吾子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

弊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

侯,必不為也。若大國令,而共無藝,鄭敝邑也,

亦弗為也。僑若獻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

韓子辭玉,曰:「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

辭之。」

182 昭

夏四月,鄭六卿餞宣子於郊。宣子曰:「二三君

子請皆賦,起亦以知鄭志。」子齹賦〈野有蔓草〉。

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產賦鄭之

〈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賦〈褰

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於他人乎?」

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

事,其能終乎?」子游賦〈風雨〉。子旗賦〈有

女同車〉。子柳賦〈蘀兮〉。宣子喜,曰:「鄭其

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貺起,賦不出鄭志,皆昵

燕好也。二三君子,數世之主也,可以無懼矣。」

宣子皆獻馬焉,而賦〈我將〉。子產拜,使五卿

皆拜,曰:「吾子靖亂,敢不拜德!」

宣子私覲於子產以玉與馬,曰:「子命起舍夫玉,

是賜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以拜!」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感

性訴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德、禮

成 1380-1

382

183 昭

十七年春,小邾穆公來朝。公與之燕。季平子賦

〈采叔〉,穆公賦〈菁菁者莪〉,昭子曰:「不有

以國,其能久乎?」

禮儀往來 無 1384

184 昭

火之作也,子產授兵登陴。子大叔曰:「晉無乃

討乎?」子產曰:「吾聞之,小國忘守則危,況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無 139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3

有災乎?國之不可小,有備故也。」既,晉之邊

吏讓鄭曰:「鄭國有災,晉君、大夫不敢寧居,

卜筮走望,不愛牲玉。鄭之有災,寡君之憂也。

今執事撊然授兵登陴,將以誰罪?邊人恐懼,不

敢不告。」子產對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災,

君之憂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災,又懼讒慝之間

謀之,以啟貪人,荐為敝邑不利,以重君之憂。

幸而不亡,猶可說也;不幸而亡,君雖憂之,亦

無及也。鄭有他竟,望走在晉。既事晉矣,其敢

有二心?」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內

在、外在

185 昭

是歲也,鄭駟偃卒。子游娶於晉大夫,生絲,弱,

其父兄立子瑕。子產憎其為人也,且以為不順,

弗許,亦弗止。駟氏聳。他日,絲以告其舅。冬,

晉人使以幣如鄭,問駟乞之立故。駟氏懼,駟乞

欲逃,子產弗遣;請龜以卜,亦弗予。大夫謀對,

子產不待而對客曰:「鄭國不天,寡君之二三臣

札瘥夭昬,今又喪我先大夫偃。其子幼弱,其一

二父兄懼隊宗主,私族於謀,而立長親。寡君與

其二三老曰:『抑天實剝亂是,吾何知焉?』諺

曰『無過亂門』,民有亂兵,猶憚過之,而況敢

知天之所亂?今大夫將問其故,抑寡君實不敢

知,其誰實知之?平丘之會,君尋舊盟曰:『無

或失職!』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即世者,晉大夫

而專制其位,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為?」辭客

幣而報其使,晉人舍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爭議點

成 1403-1

404

186 昭

齊侯使公孫青聘于衛。既出,聞衛亂,使請所聘。

公曰:「猶在竟內,則衛君也。」乃將事焉。遂

從諸死鳥。請將事。辭曰:「亡人不佞,失守社

稷,越在草莽,吾子無所辱君命。」賓曰:「寡

君命下臣於朝曰:『阿下執事。』臣不敢貳。」

主人曰:「君若惠顧先君之好,照臨敝邑,鎮撫

其社稷,則有宗祧在。」乃止。衛侯固請見之。

不獲命,以其良馬見,為未致使故也。衛侯以為

乘馬。賓將掫,主人辭曰:「亡人之憂,不可以

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辱從者。敢辭。」賓

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獲扞外役,

是不有寡君也。臣懼不免於戾,請以除死。」親

禮儀往來 無 1411-1

41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4

執鐸,終夕與於燎。

187 昭

蔡侯朱出奔楚。費無極取貨於東國,而謂蔡人

曰:「朱不用命於楚,君王將立東國。若不先從

王欲,楚必圍蔡。」蔡人懼,出朱而立東國。朱

愬于楚,楚子將討蔡。無極曰:「平侯與楚有盟,

故封。其子有二心,故廢之。靈王殺隱大子,其

子與君同惡,德君必甚。又使立之,不亦可乎!

且廢置在君,蔡無他矣。」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利

益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成 成是就

楚國的

立場而

言。

1430-1

431

188 昭

楚薳越使告于宋曰:「寡君聞君有不令之臣為君

憂,無寧以為宗羞,寡君請受而戮之。」對曰:

「孤不佞,不能媚於父兄,以為君憂,拜命之辱。

抑君臣日戰,君曰『余必臣是助』,亦唯命。人

有言曰:『唯亂門之無過。』君若惠保敝邑,無

亢不衷,以獎亂人,孤之望也。唯君圖之!」楚

人患之。諸侯之戍謀曰:「若華氏知困而致死,

楚恥無功而疾戰,非吾利也。不如出之,以為楚

功,其亦能無為也已。救宋而除其害,又何求?」

乃固請出之,宋人從之。己巳,宋華亥、向寧、

華定、華貙、華登、皇奄傷、省臧、士平出奔楚。

宋公使公孫忌為大司馬,邊卬為大司徒,樂祁為

司城,仲幾為左師,樂大心為右師,樂輓為大司

寇,以靖國人。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利益

關係)、

情境:外在

成 1433-1

434

189 昭

邾人愬于晉,晉人來討。叔孫婼如晉,晉人執之。

書曰「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言使人也。晉人

使與邾大夫坐,叔孫曰:「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

固周制也。邾又夷也。寡君之命介子服回在,請

使當之,不敢廢周制故也。」乃不果坐。

一般對話 無 1442

190 昭

晉士彌牟逆叔孫于箕。叔孫使梁其踁待于門內,

曰:「余左顧而欬,乃殺之。右顧而笑,乃止。」

叔孫見士伯。士伯曰:「寡君以為盟主之故,是

以久子。不腆敝邑之禮,將致諸從者,使彌牟逆

吾子。」叔孫受禮而歸。二月,「婼至自晉」,尊

晉也。

一般對話 無 1450-1

451

191 昭

鄭伯如晉,子大叔相,見范獻子。獻子曰:「若

王室何?」對曰:「老夫其國家不能恤,敢及王

室?抑人亦有言曰:『嫠不恤其緯,而憂宗周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成 1451-1

45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5

隕,為將及焉。』今王室實蠢蠢焉,吾小國懼矣;

然大國之憂也,吾儕何知焉?吾子其早圖之!詩

曰:『缾之罄矣,惟罍之恥。』王室之不寧,晉

之恥也。」獻子懼,而與宣子圖之。乃徵會於諸

侯,期以明年。

關係(社會

權力)、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192 昭

二十五年春,叔孫婼聘于宋。桐門右師見之。語,

卑宋大夫而賤司城氏。昭子告其人曰:「右師其

亡乎!君子貴其身,而後能及人,是以有禮。今

夫子卑其大夫而賤其宗,是賤其身也,能有禮

乎?無禮,必亡。」

宋公享昭子,賦〈新宮〉。昭子賦〈車轄〉。明日

宴,飲酒,樂,宋公使昭子右座,語相泣也。樂

祁佐,退而告人曰:「今茲君與叔孫其皆死乎!

吾聞之:『哀樂而樂哀,皆喪心也。』心之精爽,

是謂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

禮儀往來 無 1455-1

456

193 昭

夏,會于黃父,謀王室也。趙簡子令諸侯之大夫

輸王粟、具戍人,曰:「明年將納王。」

子大叔見趙簡子,簡子問揖讓、周旋之禮焉。對

曰:「是儀也,非禮也。」簡子曰:「敢問,何謂

禮?」對曰:「吉也聞諸先大夫子產曰:『夫禮,

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

而民實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氣,

用其五行。氣為五味,發為五色,章為五聲。淫

則昏亂,民失其性。是故為禮以奉之:為六畜、

五牲、三犧,以奉五味;為九文、六采、五章,

以奉五色;為九歌、八風、七音、六律,以奉五

聲。為君臣上下,以則地義;為夫婦外內,以經

二物;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亞,

以象天明,為政事、庸力、行務,以從四時;為

刑罰威獄,使民畏忌,以類其震曜殺戮;為溫慈

和,以效天之生殖長育。民有好惡喜怒哀樂,生

于六氣,是故審則宜類,以制六志。哀有哭泣,

樂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戰鬬;喜生於好,怒

生於惡。是故審行信令,禍福賞罰,以制死生。

生,好物也;死,惡物也。好物,樂也;惡物,

哀也。哀樂不失,乃能協于天地之性,是以長久。」

簡子曰:「甚哉,禮之大也!」對曰:「禮,上下

一般對話 無 1457-1

45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6

之紀、天地之經緯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

尚之。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禮者,謂之成人。大,

不亦宜乎!」簡子曰:「鞅也,請終身守此言也。」

194 昭

宋樂大心曰:「我不輸粟。我於周為客,若之何

使客?」晉士伯曰:「自踐土以來,宋何役之不

會,而何盟之不同?曰『同恤王室』,子焉得辟

之?子奉君命,以會大事,而宋背盟,無乃不可

乎?」右師不敢對,受牒而退。士伯告簡子曰:

「宋右師必亡。奉君命以使,而欲背盟以干盟

主,無不祥大焉。」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同

盟策略)、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社會文

化:禮

成 1459

195 昭

己亥,公孫于齊,次于陽州。齊侯將唁公于平陰,

公先至于野井。齊侯曰:「寡人之罪也。使有司

待于平陰,為近故也。」書曰「公孫于齊,次于

陽州,齊侯唁公于野井」,禮也。將求於人,則

先下之,禮之善物也。齊侯曰:「自莒疆以西,

請致千社,以待君命。寡人將帥敝賦以從執事,

唯命是聽。君之憂,寡人之憂也。」公喜。子家

子曰:「天祿不再。天若胙君,不過周公,以魯

足矣。失魯而以千社為臣,誰與之立?且齊君無

信,不如早之晉。」弗從。

一般對話 無 1465

196 昭

十一月辛酉,晉師克鞏。召伯盈逐王子朝,王子

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宮嚚奉周之

典籍以奔楚。陰忌奔莒以叛。召伯逆王于尸,及

劉子、單子盟。遂軍圉澤,次于隄上。癸酉,王

入于成周。甲戌,盟于襄宮。晉師成公般戍周而

還。十二月癸未,王入于莊宮。王子朝使告于諸

侯曰:

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

以蕃屏周。亦曰:「吾無專享文、武之功,且為

後人之迷敗傾覆而溺入于難,則振救之。」至于

夷王,王愆于厥身,諸侯莫不並走其望,以祈王

身。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

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宣王有志,而後效官。至

于幽王,天不弔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攜王

奸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遷郟鄏──則是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無 1475-1

47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7

兄弟之能用力於王室也。至于惠王,天不靖周,

生頹禍心,施于叔帶。惠、襄辟難,越去王都。

則有晉、鄭,咸黜不端,以綏定王家。則是兄弟

之能率先王之命也。在定王六年,秦人降妖,曰:

「周其有頾王,亦克能脩其職,諸侯服享,二世

共職。王室其有間王位,諸侯不圖,而受其亂災。」

至于靈王,生而有頾,王甚神聖,無惡於諸侯。

靈王、景王克終其世。

今王室亂,單旗、劉狄剝亂天下,壹行不若,謂

『先王何常之有?唯余心所命,其誰敢請之』,

帥群不弔之人,以行亂于王室。侵欲無厭,規求

無度,貫瀆鬼神,慢弃刑法,倍奸齊盟,傲很威

儀,矯誣先王。晉為不道,是攝是贊,思肆其罔

極。茲不榖震盪播越,竄在荊蠻,未有攸厎。若

我一二兄弟甥舅獎順天法,無助狡猾,以從先王

之命,毋速天罰,赦圖不榖,則所願也。敢盡布

其腹心及先王之經,而諸侯實深圖之。

昔先王之命曰:「王后無適,則擇立長。年鈞以

德,德鈞以卜。」王不立愛,公卿無私,古之制

也。穆后及大子壽早夭即世,單、劉贊私立少,

以間先王,亦唯伯仲叔季圖之!

閔馬父聞子朝之辭曰:「文辭以行禮也。子朝干

景之命,遠晉之大,以專其志,無禮甚矣,文辭

何為?」

197 昭

秋,會于扈,令戍周,且謀納公也。宋、衛皆利

納公,固請之。范獻子取貨於季孫,謂司城子梁

與北宮貞子曰:「季孫未知其罪,而君伐之。請

囚,請亡,於是乎不獲,君又弗克,而自出也。

夫豈無備而能出君乎?季氏之復,天救之也。休

公徒之怒,而啟叔孫氏之心。不然,豈其伐人而

說甲執冰以游?叔孫氏懼禍之濫,而自同於季

氏,天之道也。魯君守齊,三年而無成。季氏甚

得其民,淮夷與之,有十年之備,有齊、楚之援,

有天之贊,有民之助,有堅守之心,有列國之權,

而弗敢宣也,事君如在國。故鞅以為難。二子皆

圖國者也,而欲納魯君,鞅之願也,請從二子以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品

格訴求)

情境:外在

成 1486-1

48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8

圍魯。無成,死之。」二子懼,皆辭。乃辭小國,

而以難復。

198 昭

冬,公如齊,齊侯請饗之。子家子曰:「朝夕立

於其朝,又何饗焉,其飲酒也。」乃飲酒,使宰

獻,而請安。子仲之子曰重,為齊侯夫人,曰:

「請使重見。」子家子乃以君出。

一般對話 無 1489

199 昭

二十八年春,公如晉,將如乾侯。子家子曰:「有

求於人,而即其安,人孰矜之?其造於竟。」弗

聽,使請逆於晉。晉人曰:「天禍魯國,君淹恤

在外,君亦不使一个辱在寡人,而即安於甥舅,

其亦使逆君?」使公復于竟,而後逆之。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敗 敗是就

晉並未

答應昭

公的要

求而

論。

1490-1

491

200 昭

夏六月,晉頃公卒。秋八月,葬。鄭游吉弔,且

送葬,魏獻子使士景伯詰之,曰:「悼公之喪,

子西弔,子蟜送葬。今吾子無貳,何故?」對曰:

「諸侯所以歸晉君,禮也。禮也者,小事大,大

字小之謂。事大在共其時命,字小在恤其所無。

以敝邑居大國之間,共其職貢,與其備御不虞之

患,豈忘共命?先王之制:諸侯之喪,士弔,大

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軍之事於是乎使卿。

晉之喪事,敝邑之間,先君有所助執紼矣。若其

不間,雖士、大夫有所不獲數矣。大國之惠,亦

慶其加,而不討其乏,明厎其情,取備而已,以

為禮也。靈王之喪,我先君簡公在楚,我先大夫

印段實往,──敝邑之少卿也。王吏不討,恤所

無也。今大夫曰:『女盍從舊?』舊有豐有省,

不知所從。從其豐,則寡君幼弱,是以不共。從

其省,則吉在此矣。唯大夫圖之!」晉人不能詰。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1506-1

507

201 昭

晉侯將以師納公。范獻子曰:「若召季孫而不來,

則信不臣矣。然後伐之,若何?」晉人召季孫,

獻子使私焉,曰:「子必來,我受其無咎。」季

孫意如會晉荀躒于適歷。荀躒曰:「寡君使躒謂

吾子:『何故出君?有君不事,周有常刑。子其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成 1510-1

51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89

年 圖之!』」季孫練冠、麻衣,跣行,伏而對曰:「事

君,臣之所不得也,敢逃刑命?君若以臣為有

罪,請囚于費,以待君之察也,亦唯君。若以先

臣之故,不絕季氏,而賜之死。若弗殺弗亡,君

之惠也,死且不朽。若得從君而歸,則固臣之願

也,敢有異心?」

求)

202 昭

夏四月,季孫從知伯如乾侯。子家子曰:「君與

之歸。一慙之不忍,而終身慙乎?」公曰:「諾。」

眾曰:「在一言矣,君必逐之!」荀躒以晉侯之

命唁公,且曰:「寡君使躒以君命討於意如,意

如不敢逃死,君其入也!」公曰:「君惠顧先君

之好,施及亡人,將使歸糞除宗祧以事君,則不

能見夫人。己所能見夫人者,有如河!」荀躒掩

耳而走,曰:「寡君其罪之恐,敢與知魯國之難!

臣請復於寡君。」退而謂季孫:「君怒未怠,子

姑歸祭。」子家子曰:「君以一乘入于魯師,季

孫必與君歸。」公欲從之,眾從者脅公,不得歸。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友

好關係)、

情境:外在

敗 敗是就

昭公的

立場而

言。

1511

203 昭

秋八月,王使富辛與石張如晉,請城成周。天子

曰:「天降禍于周,俾我兄弟並有亂心,以為伯

父憂。我一二親昵甥舅不遑啟處,於今十年。勤

戍五年。余一人無日忘之,閔閔焉如農夫之望

歲,懼以待時。伯父若肆大惠,復二文之業,弛

周室之憂,徼文、武之福,以固盟主,宣昭令名,

則余一人有大願矣。昔成王合諸侯城成周,以為

東都,崇文德焉。今我欲徼福假靈于成王,脩成

周之城,俾戍人無勤,諸侯用寧,蝥賊遠屏,晉

之力也。其委諸伯父,使伯父實重圖之,俾我一

人無徵怨于百姓,而伯父有榮施,先王庸之。」

范獻子謂魏獻子曰:「與其戍周,不如城之。天

子實云,雖有後事,晉勿與知可也。從王命以紓

諸侯,晉國無憂。是之不務,而又焉從事?」魏

獻子曰:「善。」使伯音對曰:「天子有命,敢不

奉承以奔告於諸侯,遲速衰序,於是焉在。」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感

性訴求)

情境:外在

成 1517-1

518

204 定

桐叛楚。吳子使舒鳩氏誘楚人,曰:「以師臨我,

我伐桐,為我使之無忌。」

秋,楚囊瓦伐吳,師于豫章。吳人見舟于豫章,

而潛師于巢。冬十月,吳軍楚師于豫章,敗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同盟

成 152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0

遂圍巢,克之,獲楚公子繁。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205 定

及皋鼬,將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曰:

「聞諸道路,不知信否。若聞蔡將先衛,信乎?」

萇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衛,不亦

可乎?」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

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

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

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

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

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

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職事于魯,以昭周公之明

德。分之土田倍敦、祝、宗、卜、史,備物、典

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

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

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

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

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

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

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

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

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

啟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

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猶多,

而不獲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啟商,惎間王

室。王於是乎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

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帥德,周公舉之,以為己卿

士,見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書云:『王曰:

胡!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衛

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為大宰,康叔為司

寇,聃季為司空,五叔無官,豈尚年哉?曹,文

之昭也;晉,武之穆也。曹為伯甸,非尚年也。

今將尚之,是反先王也。晉文公為踐土之盟,衛

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猶先蔡。其載書云:

『王若曰,晉重、魯申、衛武、蔡甲午、鄭捷、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社會文

化:禮

成 1535-1

542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1

齊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視也。

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

萇弘說,告劉子,與范獻子謀之,乃長衛侯於盟。

206 定

楚子涉雎,濟江,入于雲中。王寢,盜攻之,以

戈擊王,王孫由于以背受之,中肩。王奔鄖,鍾

建負季羋以從。由于徐蘇而從。鄖公辛之弟懷將

弒王,曰:「平王殺吾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

辛曰:「君討臣,誰敢讎之?君命,天也,若死

天命,將誰讎?詩曰『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

侮矜寡,不畏彊禦』,唯仁者能之。違彊陵弱,

非勇也;乘人之約,非仁也;滅宗廢祀,非孝也;

動無令名,非知也。必犯是,余將殺女。」鬬辛

與其弟巢以王奔隨。吳人從之,謂隨人曰:「周

之子孫在漢川者,楚實盡之。天誘其衷,致罰於

楚,而君又竄之,周室何罪?君若顧報周室,施

及寡人,以獎天衷,君之惠也。漢陽之田,君實

有之。」楚子在公宮之北,吳人在其南。子期似

王,逃王,而己為王,曰:「以我與之,王必免。」

隨人卜與之,不吉,乃辭吳曰:「以隨之辟小,

而密邇於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

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執事之患不唯一人,若

鳩楚竟,敢不聽命!」吳人乃退。鑢金初宦於子

期氏,實與隨人要言。王使見,辭,曰:「不敢

以約為利。」王割子期之心以與隨人盟。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社會文

化:德

成 1546-1

547

207 定

初,伍員與申包胥友。其亡也,謂申包胥曰:「我

必復楚國。」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復之,我

必能興之。」及昭王在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

「吳為封豕、長蛇,以荐食上國,虐始於楚。寡

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

德無厭,若鄰於君,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

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

撫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

命矣。子姑就館,將圖而告。」對曰:「寡君越

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

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

公為之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利益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感性、

品格訴求)

情境:外在

成 1547-1

548

208 定 夏,季桓子如晉,獻鄭俘也。陽虎強使孟懿子往 一般對話 無 155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2

報夫人之幣,晉人兼享之。孟孫立于房外,謂范

獻子曰:「陽虎若不能居魯,而息肩於晉,所不

以為中軍司馬者,有如先君!」獻子曰:「寡君

有官,將使其人,鞅何知焉?」獻子謂簡子曰:

「魯人患陽虎矣。孟孫知其釁,以為必適晉,故

強為之請,以取入焉。」

209 定

秋,齊侯、鄭伯盟于鹹,徵會于衛。衛侯欲叛晉,

諸大夫不可。使北宮結如齊,而私於齊侯曰:「執

結以侵我。」齊侯從之,乃盟于瑣。

交際者:雙

方關係(利

益關係、同

盟策略)、

情境:外在

成 1561

210 定

晉師將盟衛侯于鄟澤,趙簡子曰:「群臣誰敢盟

衛君者?」涉佗、成何曰:「我能盟之。」衛人

請執牛耳。成何曰:「衛,吾溫、原也,焉得視

諸侯?」將歃,涉佗捘衛侯之手,及捥,衛侯怒,

王孫賈趨進,曰:「盟以信禮也,有如衛君,其

敢不唯禮是事而受此盟也?」衛侯欲叛晉,而患

諸大夫。王孫賈使次于郊。大夫問故,公以晉詬

語之,且曰:「寡人辱社稷,其改卜嗣,寡人從

焉。」大夫曰:「是衛之禍,豈君之過也?」公

曰:「又有患焉,謂寡人『必以而子與大夫之子

為質』。」大夫曰:「苟有益也,公子則往,群臣

之子敢不皆負羈絏以從?」將行,王孫賈曰:「苟

衛國有難,工商未嘗不為患,使皆行而後可。」

公以告大夫,乃皆將行之。行有日,公朝國人,

使賈問焉,曰:「若衛叛晉,晉五伐我,病何如

矣?」皆曰:「五伐我,猶可以能戰。」賈曰:「然

則如叛之,病而後質焉,何遲之有?」乃叛晉。

晉人請改盟,弗許。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爭議點

敗 1566-1

567

211 定

夏,公會齊侯于祝其,實夾谷。孔丘相,犁彌言

於齊侯曰:「孔丘知禮而無勇,若使萊人以兵劫

魯侯,必得志焉。」齊侯從之。孔丘以公退,曰:

「士兵之!兩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亂之,非

齊君所以命諸侯也。裔不謀夏,夷不亂華,俘不

干盟,兵不偪好──於神為不祥,於德為愆義,

於人為失禮,君必不然。」齊侯聞之,遽辟之。

將盟,齊人加於載書曰:「齊師出竟而不以甲車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品格訴

求)

成 1577-1

57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3

三百乘從我者,有如此盟。」孔丘使茲無還揖對,

曰:「而不反我汶陽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

齊侯將享公,孔丘謂梁丘據曰:「齊、魯之故,

吾子何不聞焉?事既成矣,而又享之,是勤執事

也。且犧、象不出門,嘉樂不野合。饗而既具,

是棄禮也;若其不具,用秕稗也。用秕稗,君辱;

棄禮,名惡。子盍圖之?夫享,所以昭德也。不

昭,不如其已也。」乃不果享。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德、禮

※爭議點

212 定

武叔聘于齊,齊侯享之,曰:「子叔孫!若使郈

在君之他竟,寡人何知焉?屬與敝邑際,故敢助

君憂之。」對曰:「非寡君之望也。所以事君,

封疆社稷是以,敢以家隸勤君之執事?夫不令之

臣,天下之所惡也。君豈以為寡君賜?」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小

國)、個人

特質(理性

訴求)

敗 敗是就

齊景公

欲施恩

之立場

而言。

1582-1

583

213 哀

夏,楚人既克夷虎,乃謀北方。左司馬眅、申公

壽餘、葉公諸梁致蔡於負函,致方城之外於繒

關,曰:「吳將泝江入郢,將奔命焉。」為一昔

之期,襲梁及霍。單浮餘圍蠻氏,蠻氏潰。蠻子

赤奔晉陰地。司馬起豐、析與狄戎,以臨上雒。

左師軍于菟和,右師軍于倉野,使謂陰地之命大

夫士蔑曰:「晉、楚有盟,好惡同之。若將不廢,

寡君之願也。不然,將通於少習以聽命。」士蔑

請諸趙孟。趙孟曰:「晉國未寧,安能惡於楚?

必速與之。」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將裂田以與蠻

子而城之,且將為之卜。蠻子聽卜,遂執之與其

五大夫,以畀楚師于三戶。司馬致邑立宗焉,以

誘其遺民,而盡俘以歸。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情境:外在

成 1626-1

628

214 哀

夏,公會吳于鄫。吳來徵百牢,子服景伯對曰:

「先王未之有也。」吳人曰:「宋百牢我,魯不

可以後宋。且魯牢晉大夫過十,吳王百牢,不亦

可乎?」景伯曰:「晉范鞅貪而棄禮,以大國懼

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禮命於諸侯,則

有數矣。若亦棄禮,則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

禮,上物不過十二,以為天之大數也。今棄周禮,

而曰必百牢,亦唯執事。」吳人弗聽。景伯曰:

「吳將亡矣,棄天而背本。不與,必棄疾於我。」

交際者: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爭議點

敗 敗是指

魯國拒

絕吳國

而言。

1640-1

641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4

乃與之。

215 哀

大宰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貢辭。大宰嚭曰:「國

君道長,而大夫不出門,此何禮也?」對曰:「豈

以為禮,畏大國也。大國不以禮命於諸侯,苟不

以禮,豈可量也?寡君既共命焉,其老豈敢棄其

國?大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髮文身,

臝以為飾,豈禮也哉?有由然也。」反自鄫,以

吳為無能為也。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情境:外在

社會文

化:禮

成 1641

216 哀

秋,伐邾,及范門,猶聞鐘聲。大夫諫,不聽。

茅成子請告於吳,不許,曰:「魯擊柝聞於邾;

吳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何及於我?且國內豈不

足?」成子以茅叛,師遂入邾,處其公宮。眾師

晝掠,邾眾保于繹。師宵掠,以邾子益來,獻于

亳社,囚諸負瑕,負瑕故有繹。

邾茅夷鴻以束帛乘韋自請救於吳,曰:「魯弱晉

而遠吳,馮恃其眾,而背君之盟,辟君之執事,

以陵我小國。邾非敢自愛也,懼君威之不立。君

威之不立,小國之憂也。若夏盟於鄫衍,秋而背

之,成求而不違,四方諸侯其何以事君?且魯賦

八百乘,君之貳也;邾賦六百乘,君之私也。以

私奉貳,唯君圖之!」吳子從之。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社會

權力、同盟

策略)、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社會文

化:德

成 1643-1

644

217 哀

九年春,齊侯使公孟綽辭師于吳。吳子曰:「昔

歲寡人聞命,今又革之,不知所從,將進受命於

君。」

交際者:個

人特質(品

格訴求)

情境:外在

敗 1652

218 哀

冬,楚子期伐陳,吳延州來季子救陳,謂子期曰:

「二君不務德,而力爭諸侯,民何罪焉?我請

退,以為子名,務德而安民。」乃還。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個人

特質(理

性、感性訴

求)

社會文

化:德

成 1656

219 哀 公會吳于橐皋,吳子使大宰嚭請尋盟。公不欲, 交際者:個 成 成是就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5

使子貢對曰:「盟,所以周信也,故心以制之,

玉帛以奉之,言以結之,明神以要之。寡君以為

苟有盟焉,弗可改也已。若猶可改,日盟何益?

今吾子曰『必尋盟』,若可尋也,亦可寒也。」

乃不尋盟。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內在

社會文

化:禮

魯之立

場而

言。

1671

220 哀

秋,衛侯會吳于鄖。公及衛侯、宋皇瑗盟,而卒

辭吳盟。吳人藩衛侯之舍。子服景伯謂子貢曰:

「夫諸侯之會,事既畢矣,侯伯致禮,地主歸餼,

以相辭也。今吳不行禮於衛,而藩其君舍以難

之,子盍見大宰?」乃請束錦以行。語及衛故,

大宰嚭曰:「寡君願事衛君,衛君之來也緩,寡

君懼,故將止之。」子貢曰:「衛君之來,必謀

於其眾,其眾或欲或否,是以緩來。其欲來者,

子之黨也;其不欲來者,子之讎也。若執衛君,

是墮黨而崇讎也,夫墮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諸侯

而執衛君,誰敢不懼?墮黨,崇讎,而懼諸侯,

或者難以霸乎!」大宰嚭說,乃舍衛侯。衛侯歸,

效夷言。子之尚幼,曰:「君必不免,其死於夷

乎!執焉而又說其言,從之固矣。」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個人

特質(理性

訴求)

情境:內在

※爭議點

成 1672

221 哀

秋七月辛丑盟,吳、晉爭先,吳人曰:「於周室,

我為長。」晉人曰:「於姬姓,我為伯。」趙鞅

呼司馬寅曰:「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

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長幼必可知也。」對曰:

「請姑視之。」反,曰:「肉食者無墨,今吳王

有墨,國勝乎?大子死乎?且夷德輕,不忍久,

請少待之。」乃先晉人。

一般對話 無 最後的

歃血先

後次序

看不出

是因為

辭令的

關係。

1677

222 哀

吳人將以公見晉侯,子服景伯對使者曰:「王合

諸侯,則伯帥侯牧以見於王;伯合諸侯,則侯帥

子、男以見於伯。自王以下,朝聘玉帛不同;故

敝邑之職貢於吳,有豐於晉,無不及焉,以為伯

也。今諸侯會,而君將以寡君見晉君,則晉成為

伯矣,敝邑將改職貢:魯賦於吳八百乘,若為子、

男,則將半邾以屬於吳,而如邾以事晉。且執事

以伯召諸侯,而以侯終之,何利之有焉?」吳人

乃止。既而悔之,將囚景伯,景伯曰:「何也立

後於魯矣。將以二乘與六人從,遲速唯命。」遂

交際者:對

象心境(大

國)、雙方

關係(利益

關係)、個

人特質(理

性訴求)

情境:內在

成 1678-1

679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6

囚以還。及戶牖,謂大宰曰:「魯將以十月上辛

有事於上帝、先王,季辛而畢,何世有職焉,自

襄以來,未之改也。若不會,祝宗將曰『吳實然』,

且謂魯不共,而執其賤者七人,何損焉?」大宰

嚭言於王曰:「無損於魯,而祇為名,不如歸之。」

乃歸景伯。

223 哀

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曰:「佩玉繠兮,

余無所繫之;旨酒一盛兮,余與褐之父睨之。」

對曰:「粱則無矣,麤則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

『庚癸乎』,則諾。」

一般對話 無 1679

224 哀

夏,楚子西、子期伐吳,及桐汭,陳侯使公孫貞

子弔焉,及良而卒,將以尸入。吳子使大宰嚭勞,

且辭曰:「以水潦之不時,無乃廩然隕大夫之尸,

以重寡君之憂,寡君敢辭。」上介芋尹蓋對曰:

「寡君聞楚為不道,荐伐吳國,滅厥民人,寡君

使蓋備使,弔君之下吏。無祿,使人逢天之慼,

大命隕隊,絕世于良。廢日共積,一日遷次。今

君命逆使人曰:『無以尸造于門。』是我寡君之

命委于草莽也。且臣聞之曰:『事死如事生,禮

也。』於是乎有朝聘而終、以尸將事之禮。又有

朝聘而遭喪之禮。若不以尸將命,是遭喪而還

也,無乃不可乎!以禮防民,猶或踰之。今大夫

曰『死而棄之』,是棄禮也。其何以為諸侯主?

先民有言曰:『無穢虐士。』備使奉尸將命,苟

我寡君之命達于君所,雖隕于深淵,則天命也,

非君與涉人之過也。」吳人內之。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社會文

化:禮

成 1690-1

692

225 哀

秋,齊陳瓘如楚,過衛,仲由見之,曰:「天或

者以陳氏為斧斤,既斲喪公室,而他人有之,不

可知也;其使終饗之,亦不可知也。若善魯以待

時,不亦可乎!何必惡焉?」子玉曰:「然。吾

受命矣,子使告我弟。」

交際者:對

象心境、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友

好關係)、

個人特質

(理性訴

求)

成 1692-1

693

226 哀

冬,及齊平。子服景伯如齊,子贛為介,見公孫

成,曰:「人皆臣人,而有背人之心,況齊人雖

一般對話 無 1693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7

為子役,其有不貳乎?子,周公之孫也,多饗大

利,猶思不義。利不可得,而喪宗國,將焉用之?」

成曰:「善哉!吾不早聞命。」

227 哀

陳成子館客,曰:「寡君使恆告曰:『寡人願事君

如事衛君。』」景伯揖子贛而進之,對曰:「寡君

之願也。昔晉人伐衛,齊為衛故,伐晉冠氏,喪

車五百。因與衛地,自濟以西,禚、媚、杏以南,

書社五百。吳人加敝邑以亂,齊因其病,取讙與

闡,寡君是以寒心。若得視衛君之事君也,則固

所願也。」成子病之,乃歸成。公孫宿以其兵甲

入于嬴。

交際者:對

象心境(小

國)、雙方

關係(友好

關係)、個

人特質(感

性訴求)

情境:外在

成 1693-1

694

228 哀

衛侯使鄢武子告于周曰:「蒯聵得罪于君父、君

母,逋竄于晉。晉以王室之故,不棄兄弟,寘諸

河上。天誘其衷,獲嗣守封焉,使下臣肸敢告執

事。」王使單平公對,曰:「肸以嘉命來告余一

人,往謂叔父:『余嘉乃成世,復爾祿次。敬之

哉!方天之休。弗敬弗休,悔其可追?』」

禮儀往來 無 1697-1

698

229 哀

晉趙鞅使告于衛,曰:「君之在晉也,志父為主。

請君若大子來,以免志父。不然,寡君其曰志父

之為也。」衛侯辭以難,大子又使椓之。

夏六月,趙鞅圍衛。齊國觀、陳瓘救衛,得晉人

之致師者。子玉使服而見之,曰:「國子實執齊

柄,而命瓘曰:『無辟晉師!』豈敢廢命?子又

何辱?」簡子曰:「我卜伐衛,未卜與齊戰。」

乃還。

交際者:雙

方關係(社

會權力)、

第三者因

素、個人特

質(感性訴

求)

情境:外在

※爭議點

成 成是就

齊國使

晉國退

兵的立

場而

言。

1707-1

708

230 哀

十一月,越圍吳,趙孟降於喪食。楚隆曰:「三

年之喪,親暱之極也,主又降之,無乃有故乎?」

趙孟曰:「黃池之役,先主與吳王有質,曰:『好

惡同之。』今越圍吳,嗣子不廢舊業而敵之,非

晉之所能及也,吾是以為降。」楚隆曰:「若使

吳王知之,若何?」趙孟曰:「可乎?」隆曰:「請

嘗之。」乃往,先造于越軍,曰:「吳犯間上國

多矣,聞君親討焉,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

志之不從,請入視之。」許之。

情境:外在 成 1716

231 哀

告于吳王曰:「寡君之老無恤使陪臣隆,敢展謝

其不共:黃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齊盟,曰: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成 1716-1

717

由修辭學論《左傳》外交辭令

198

『好惡同之。』今君在難,無恤不敢憚勞,非晉

國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王拜稽首曰:

「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為大夫憂,拜命之辱。」

與之一簞珠,使問趙孟,曰:「句踐將生憂寡人,

寡人死之不得矣。」王曰:「溺人必笑,吾將有

問也。史黯何以得為君子?」對曰:「黯也進不

見惡,退無謗言。」王曰:「宜哉。」

好關係)、

個人特質

(感性、品

格訴求)

情境:外在

232 哀

秋八月,公及齊侯、邾子盟于顧。齊人責稽首,

因歌之曰:「魯人之皋,數年不覺,使我高蹈。

唯其儒書,以為二國憂。」

是行也,公先至于陽榖。齊閭丘息曰:「君辱舉

玉趾,以在寡君之軍,群臣將傳遽以告寡君。比

其復也,君無乃勤?為僕人之未次,請除館於舟

道。」辭曰:「敢勤僕人?」

一般對話 無 1717-1

718

233 哀

二十三年春,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弔,且送

葬,曰:「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有職競焉,

是以不得助執紼,使求從輿人,曰:『以肥人得

備彌甥也,有不腆先人之產馬,使求薦諸夫人之

宰,其可以稱旌繁乎?』」

禮儀往來 無 1720

234 哀

二十四年夏四月,晉侯將伐齊,使來乞師,曰:

「昔臧文仲以楚師伐齊,取榖;宣叔以晉師伐

齊,取汶陽。寡君欲徼福於周公,願乞靈於臧氏。」

臧石帥師會之,取廩丘。軍吏令繕,將進。萊章

曰:「君卑、政暴,往歲克敵,今又勝都,天奉

多矣,又焉能進?是躗言也。役將班矣。」晉師

乃還。餼臧石牛,大史謝之,曰:「以寡君之在

行,牢禮不度,敢展謝之。」

交際者:雙

方關係(友

好關係、同

盟策略)

成 1722-1

723

235 哀

衛出公自城鉏使以弓問子贛,且曰:「吾其入

乎?」子贛稽首受弓,對曰:「臣不識也。」私

於使者曰:「昔成公孫於陳,甯武子、孫莊子為

宛濮之盟而君入。獻公孫於衛齊,子鮮、子展為

夷儀之盟而君入。今君再在孫矣,內不聞獻之

親,外不聞成之卿,則賜不識所由入也。詩曰:

『無競惟人,四方其順之。』若得其人,四方以

為主,而國於何有?」

一般對話 無 1731-1

732